詹松杰
(福建省电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建 福州 350001)
目前变电土建工程结算清单重组率偏高,造价人员在现有最高投标限价及结算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如何进一步优化及固化清单特征描述,提高最高投标限价和结算审核效率,降低结算审核清单重组率,避免结算审核风险[1],提高造价管理工作的逻辑性、科学性、规范化、标准化水平,适应“三型两网”的建设要求,是目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作为工程量清单计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招投标及后续竣工结算的过程中,均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首先,项目特征是区分清单项目的依据,对于相同或相似的清单项目名称,必须通过项目特征的描述才能加以区别;其次,项目特征是确定综合单价的前提,直接决定了该清单自身的价值;另外,项目特征还是甲乙双方履行合同义务的的基础,作为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任何一条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清,都可能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引起争议。
近年来,变电土建专业结算工程量清单重组率较高这一问题成为电力造价管理工作中的难点,不但增加了结算审核阶段施工单位和咨询单位的工作量,更严重制约了工程竣工结算整体进度的推进。从造价角度出发,准确把握工程量清单的特征描述,成为亟待研究的问题。基于此,根据工程量清单中存在重组率较高的问题,本文从明确描述的目标、确立提前管控的理念、制定固化方案、固化清单特征以及优化及调整清单特征五个方面,对工程量清单特征描述策略进行阐述,以供相关人员参考。
根据现行《变电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QGDW 11338-2014)及输变电工程施工合同的相关约定,当结算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较招标清单中的工程量偏差超过±15%或结算清单项目特征与招标对应清单项目特征不一致时,原投标清单的综合单价(中标价)不适用,需对该清单项目的结算价进行重新组价[2]。经抽样分析近年来已完成的8个变电土建竣工结算项目,工程清单平均重组率达到42%,见图1。这与始终坚持“合理造价、合理依据、合理程序、精准高效控制”造价管理原则存在巨大的差距。
图1 抽样工程清单条目重组率分析
分析具体原因,招标阶段设计水平不足导致工程量变化固然是主要因素,但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科学、不规范也是重组率较高的重要原因。
(1)部分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经常发生变化但对综合单价影响较小,清单重新组价后对造价影响较小,但严重影响结算审核效率。例如水灭火系统、气体(泡沫)灭火系统等清单。此类项目特征要求描述管道、喷头、阀门及其他配件的型号,配件种类较多,但材料价占综合单价比重较低,结算时常因配件的型号发生变化导致工程量清单重新组价。
(2)部分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不全,施工方式较招标阶段发生变化时,工程量清单因特征未发生变化无法重新组价,容易引起结算争议。例如地基处理预制桩类清单特征未要求描述接桩材料,而不同的接桩方式综合单价偏差较大,需要在后续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中予以明确。
(3)编制施工图预算时常发现部分工程量清单缺失,无法准确套用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只能根据自身经验套用类似清单,导致施工图预算成果不统一。
为进一步加强变电土建工程施工图预算、最高投标限价精益化管理,对近期电网8项典型工程工程量清单重组情况进行分析,依据施工合同、清单计价规范,在总结提炼清单重组问题的基础上,对重组率较高的变电土建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进行固化、优化,降低工程量清单重组率,确立施工图预算的权威性,满足输变电工程造价精准管控要求。
固化变电工程施工最高投标限价模板实践及应用研究的核心理念,就是提前进行管控。从结算阶段回头看,将造价管控提前至招标阶段,在招标阶段就实施管控,可以避免后期结算过程中遇到高频重组清单,有利于制定出合适的最高投标限价清单特征的模板,真正树立提前管控的创新意识和理念[3]。
固化方案首先针对项目特征经常发生变化但对综合单价影响较小的部分工程量清单,科学统筹进度与质量的关系,将此类清单特征的描述固化为“综合考虑”或其他类似描述,结算时该项目特征发生变化时不再重组工程量清单,提高结算审核效率。
针对项目特征描述不全的工程量清单,结合管理实际,增加相应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避免因描述特征不完整、不规范引起结算争议,提高结算审核质效。
针对部分工程量清单缺失的问题,通过增加相关工程量清单及其项目特征,满足实际需要,统一新增工程量清单编审要求。
(1)对于挖土方类清单,特征描述增加“场内运距”项目,并将“含水率”、“场内运距”特征描述固化为“综合考虑”,涉及清单条数9条。要求设计单位在编制时应根据地勘报告调整挖土方含水率的定额系数,并根据现场情况计列场内运距费用,结算时不再调整,避免因含水率、场内运距发生变化导致清单重组。
(2)基础类、混凝土类清单及其他清单中涉及到混凝土内容的,特征描述增加“混凝土供应方式”项目,涉及清单条数38条。在“混凝土供应方式”中明确供应方式为“商品混凝土(含运输)”或“现场搅拌混凝土”。当供应方式为商品混凝土时,设计单位编制时应根据当地商混站与工程站址的距离,按照相关规定在混凝土价差中相应计取商品混凝土运输费用,清单特征不再描述商品混凝土运距。结算时若运距发生变化不再调整,避免因混凝土运距变化导致清单重组。
(3)砖砌类清单“砂浆强度等级”特征描述固化为“根据施工图纸综合考虑”,涉及清单条数12条。设计单位按相应规范要求计列砌筑砂浆费用,结算时不再调整,避免因砂浆种类、配比变化导致清单重组。
(4)装饰类清单特征描述增加“基层材质、厚度、强度等级”项目,设计方案为涂刷各类砂浆的,特征描述固化为“根据施工图纸综合考虑”,涉及清单条数10条。设计单位按相应规范要求计列砂浆抹灰费用,结算时不再调整,避免因砂浆种类、配比变化导致清单重组。
(5)钢结构工程“品种”特征描述中固化为“含制作、安装、运输、除锈”,涉及清单条数8条。设计单位编制时应根据当地钢构供应商与工程站址的距离,按照相关规定在钢结构清单中相应计取钢构运输费用,结算时不再调整,避免因钢结构运距变化导致清单重组。另外防腐费用统一在钢结构防腐清单中计列。
(6)管道类清单,如设计方案有管道配件或防腐要求,特征描述增加“防腐及管道配件”项目,并固化为“根据施工图纸综合考虑”,涉及清单条数5条。工程量清单特征不再详细描述配件类型及防腐涂料方案,设计单位按相应规范要求计列防腐费用,结算时不再调整,避免因管道配件、涂料种类变化导致清单重组。
(7)围墙、挡土墙、井、池等清单特征描述增加“脚手架类型”项目,固化为“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涉及清单条数4条。设计单位编制时根据图纸和定额要求套用相应单项脚手架类型计取费用。结算时不再调整,避免因脚手架类型变化导致的清单重组。
(8)给排水清单“主要材料要求”描述固化为“设备规格型号详见招(投)标人设备采购表,其余材料根据施工图纸要求综合考虑”,涉及清单条数1条。其中消防水箱定义为设备并列出其规格、型号。结算时设备的规格、型号与招标清单招(投)标人设备采购表中不一致的,按实调整,其余材料及清单综合单价不再调整,避免因材料种类、数量变化导致清单重组。
(9)通风及空调清单“主要材料要求”描述固化为“设备规格型号详见招(投)标人设备采购表,其余材料固化为“根据施工图纸要求综合考虑”,涉及清单条数1条。配电箱、空调、轴流风机等定义为设备并列出其规格、型号。结算时设备的规格、型号与招标清单招(投)标人设备采购表中不一致的,按实调整,其余材料及综合单价不再调整,避免因材料种类、数量变化导致清单重组。
(10)照明及接地清单要求描述配电箱、灯具的规格、型号,其余材料描述固化为“根据施工图纸要求综合考虑”,涉及清单条数1条。结算时配电箱、灯具规格、型号与招标清单特征不一致的,按实调整,其余材料及清单综合单价不再调整,避免因材料种类、数量变化导致清单重组。
(11)水灭火系统、气体(泡沫)灭火系统清单(P类清单)考虑到其中的管道、喷头、阀门费用占比较大,“主要材料要求”描述固化为“管道、喷头、阀门列出其规格、型号”,其余材料统一描述为“根据施工图纸要求综合考虑”,涉及清单条数2条。结算时管道、喷头、阀门的规格、型号与招标清单特征描述不一致的,按实调整,其余材料及清单综合单价不再调整,避免因材料种类、数量变化导致清单重组。
(1)地基处理部分钢板桩、钢管桩清单特征描述增加“支护类型”项目,进一步明确“永久支护”或“临时支护”,涉及清单条数2条。
(2)地基处理预制桩类清单特征描述增加“接桩材料”项目,考虑到不同的接桩方式单价偏差较大,在清单特征中予以明确,涉及清单条数1条。
(3)所有装饰类清单特征描述增加“基层材质、厚度、强度等级”项目,用以描述设计方案有特殊要求的做法,如混凝土填充层、防水层等,涉及清单条数10条。
(4)砌体外墙、砌体内墙清单特征描述增加“墙面处理”项目,描述抗裂钢丝网敷设、防潮层等特征,涉及清单条数5条。
(5)站区绿化清单计量单位改为“m2”,涉及清单条数1条。
综上所述,通过对110条工程量清单(部分清单条目特征描述同时涉及固化、优化)的梳理,明确了出现工程量清单存在重组率较高的原因,并从明确描述的目标、确立提前管控的理念、制定固化方案、固化清单特征以及优化及调整清单特征五个方面,对工程量清单特征描述的策略进行了阐述。该研究可用于指导电网系统内输变电工程施工图预算、招标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编审,可有效节约审查工程量清单特征描述的时间,提高编审效率,从而把更多的精力转移到施工图纸工程量的审查和定额子目的套用中,进一步提升最高投标限价费用的精准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