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森林警察学院 李龙,杨昌昊
当前固体废物类环境损害案件现场勘查中,由于固体废物污染现场的环境复杂,没有明确的固体废物污染现场勘查程序规定,侦查人员往往对于多种多样的固体废物无法做到合适的现场保护、废物固定及提取,导致证据链的缺失。因此研究找出适合固体废物污染类案件的最佳现场勘查方案就成为关键。本文以堆存固体废物的现场为勘验检查对象,着重阐述适用于此类现场的勘验检查的流程,并就堆存固体废物类案件中的固体废物和被污染土壤的采样过程进行技术探讨。
进入现场为确保勘查人员的安全,首先要对现场周围环境感官判断和快速测试,其中包括空气中各气体组分含量,主要有氧气、有毒气体、可燃气体及VOCs;固体废物堆放地点土壤的污染程度;固体废物中各种组分含量;现场风向、风速、温湿度等气象数据。针对各种检测类型计划采用的快速测试手段如表1。
表1 现场快速鉴别测试手段
在污染案件发生之后,为了使现场上的状况和现场内的痕迹、物品不受到破坏,防止提取物质受到二次污染、破坏,同时在未判明污染物质是否有害人体健康的情况下,需要侦查人员对现场进行保护。
对于公安民警而言,在专业的食药环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前可以采取一些简易的保护现场方式,如警戒法与岗哨法,即利用警戒线将现场与人群相分离,并且专门增设警员防止群众跨越警戒线而破坏现场。同时应当注意的是,公安民警在处理此类污染案件时,更应提前做好自己的安全保护工作:除了常规的“三套”(手套、鞋套、口罩),在必要时需准备防护服。因为污染案件具有相当的特殊性,些许的人为污染可能对检测结果造成影响,并且不明物质可能会对人体产生危害。因此在保护环节中便应做好对自身、待检物质的保护工作。
在到达现场后,发现现场可能受到自然因素(刮风、下雨、下雪、强光)影响时,应当采取标记法与遮盖法。初步判明污染物存在的区域,设法用塑料布等不透风雨的物品进行遮盖保护。用醒目物品对其进行标记,并在现场保护的工作记录上进行记录。在运用遮盖法的时候应有两点需要注意:第一,不得使用带有浓烈气味的器物遮盖,以免污染检材与嗅源妨碍物质检测与警犬的使用与追踪。第二,若下雨且雨水较大,还应当在待检物质周围挖一道排水沟,让积水顺沟流走,以免破坏检材。
对于是否需要疏散人员的判断,需要一定的判断标准:现场的污染源及其相关产生物是否会直接或间接对人体造成不良影响、是否存在扩散的风险。如现场存在有害气体时,应立即将现场有关人员疏散,通知周围居民、商户紧闭门窗,防止污染物威胁人体健康,并通知环保局派遣相关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进行初步处置。
现场访问是指侦查人员在现场勘查过程中,为查明案情、收集侦查线索以及证据,就案件发生发现情况,依法对有关人员进行查访、询问的一种专门调查活动,是现场勘查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现场目击人、知情人所作的证人证言和受害人所作的被害人陈述都是法定的证据。这里需要注意:
1.现场访问的作用
一是现场访问可以提供勘验、检测范围依据,这是之后勘查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保障之一,加之对于环境污染案件的勘查范围的确定本就有一定难度,因此对于确定范围和重点显得较为重要。二是为采取紧急措施提供重要线索。三是从多方面发现侦查破案的线索和证据,通过寻找物证和相关信息,为确定犯罪嫌疑人或所属企业打下基础;同时判断嫌疑人的作案次数以及经常作案的时间,对于进行抓捕逃逸的犯罪嫌疑人的相关工作具有重大意义。
2.主体合法原则
由于在环境污染案件中,环保局的相关人员也常常参与案中进行相关工作,但由于现场访问的主体限定为侦查机关的侦查人员,因此环保局工作人员所参与进行的访问应判定为无效的。
3.访问对象
访问的重点应该放在两类人之上:一是案件的发案人、报案人;二是案件发生地点附近的知情人或受害人。在现场访问对象的确定中,与案件的关联程度是访问对象选择的重要指标。首先,发案人和报案人是第一时间看到污染过程、污染结果的,了解当时最初情况,并且可能捕捉到正在实施犯罪的嫌疑人的相关信息。第二类是附近的居民、商家。虽然案件发生地区常位于人员较少的区域,但由于固废物体处理常需要大型车辆进行运输,因此目标较为明显,询问这类人员对于案件的侦查开展、确定嫌疑人有着重要作用。另外附近的居民常是固体废物非法堆放、处置的受害人,因此对于受害人的损失情况要着重询问。
1.观察现场的外围
观察包括现场的位置、周围的环境、通向现场的道路。
到达现场后首先判断固体废物的所占区域,并观察现场所处的位置及周围的环境。现场周围是否有居民居住,现场的位置离居民区的距离,现场周边的环境中是否有水域都要纳入观察的范围。如果现场存在险情,要根据现场的险情做出相应的决定和排险措施。例如现场周边有居民,根据废物已知特性确定是否应进行疏散并确定疏散方式;现场周边环境中存在水域,污染物持续蔓延将出现污染水资源的情况,应寻找方法截断污染。除此之外,还要根据现场快检所得周边环境数值(风向、风速、天气、现场空气各组分浓度)及污染物特性,确定勘验检查人员进入现场的道路及勘验检查的注意事项,避免勘验检查人员受到伤害。
2.巡视现场中心
巡视包括现场中心的结构、设施、状态及可能存在物证痕迹的分布。侦查人员依据现场快检所得的污染物特性,穿戴相应的防护服装进入现场,划定现场勘验检查的范围及整体顺序、确定可能遗留与倾倒人或废物产生企业痕迹和物证的部位、针对现场固废特性确定勘验检查的方法。
初步勘验、检查,是指侦查人员在不改变固体废物污染现场的原始状态情况下,采取静态勘验、检查的方式,利用人体感官并借助科学的仪器设备,对现场的整体情况进行观察、记录、分析及研判,从而初步认识固体废物污染现场。具体操作如下:
1.进入现场
依据现场污染物特性,穿戴相应的防护服装沿划定路线进入现场。
2.观察现场
侦查人员进入现场后,首先对固体废物污染现场的结构、设施、物体、整体状态,现场的地面、物品,可视痕迹、遗留物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在不变动现场的情况下,从宏观把握现场的犯罪信息,尤为注意搜寻现场上与犯罪嫌疑人和企业有关或者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和企业非法处置固体废物的有价值的物证。
3.固定现场的状态
侦查人员沿着临时通道进入现场进行静态观察的同时,利用现场照相、录像、绘制现场图、制作勘验、检查笔录,对现场的整体情况、原始状态、人为及器械明显触动的部位以及明显的物品、痕迹等,进行全方位、多手段、客观、细致、及时地固定。固定的对象包括:现场的整体结构、现场的设施、物体及其状态、现场的倾倒痕迹和运输车辆残留痕迹、现场固废堆放外观和状态。
首先选取附近的制高点拍摄现场方位照,其次拍摄现场概貌照,重点照及细目照,重点区域包括人为明显触动的部位以及明显的物品痕迹、监测点位和采样点。在这之中若勘查人员不易进入现场,可运用无人机进行现场勘查拍摄,但需要注意:第一,对重点区域和目标物体开展大范围搜索航拍,通过调节飞行高度和镜头焦距进行概貌和细节拍照,全方位、多角度记录并展示案发现场方位、周围环境、进出路线、污染痕迹和现场物证等信息。第二,明晰案发现场与周围环境尤其是环境敏感点、环境受损区域的相对位置关系。涉及多个现场的,无人机航拍应结合卫星图展示案发地点的位置关系,辅助判断犯罪嫌疑人案发前后的活动轨迹和路线、造成或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第三,数码影像清晰、色调正常、层次丰富、反差适中,能辨识与摄影比例适应的细小地物影像。
侦查人员应按照犯罪现场勘验、检查的原则,利用恰当的仪器设备,对现场的固体废物、土壤及倾倒痕迹进行勘验、检查,从而发现、显现、固定、记录、提取证据。具体操作如下:
第一,对于现场的地面、设施、物体进行细致的观察和搜寻。
第二,对发现有车辆、搬运填埋等重要痕迹和相关物证处靠近放置标识牌,以便标识痕迹、物证的位置。
第三,对现场固体废物进行采样提取。
第四,对固体废物堆放地土壤和附近未受污染的土壤进行采样提取。
第五,现场采样同时通过摄影、摄像等方式记录,与污染样品同时一同保存。
第六,非法处置固体废物的产品(半成品、残渣)等称重过磅应选取经计量认证合格的设备,在犯罪嫌疑人或现场负责人、见证人的见证下进行。若犯罪嫌疑人或现场负责人未到案,现场又无适合见证人的,应在笔录中说明,称重过磅全程应拍照录像,留存过磅单据。
第七,从现有信息入手往上下游追溯扩线,了解运输、暂存、生产废物等源头信息。涉及多层级转手的,尽可能逐层溯源到头。对非法利用、处置地点暂无法确认犯罪嫌疑人的,可通过查找土地所有权、用电来源、周边视频监控及其他现场证据,进行初步信息收集。
在基本的检测结束、物证提取结束后,应当对现场进行一系列的保护措施以防止污染进一步的扩大蔓延。需要注意的是:
第一,组织有资质单位、相关技术专家对涉案废物形成处置方案,明确各项费用支出,并落实人员、车辆、处置单位等对涉案废物进行清运、处理处置。
第二,清运和处置要制定周密计划,生态环境部门、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应充分沟通,在不影响案件后续查办和审查起诉的前提下,启动相关工作,做到废物有地方接收暂存、能进行无害化处置、不进行露天积压、不引起群众恐慌。处置工作完成后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第三,因案件查办需要,原地封存涉案废物的,务必高度重视环境风险防范工作。根据现场情况,综合采取表面覆膜、堆积体底部地挡渣、雨水及地表径流的截流导排、淋溶水或渗沥液收集处理等措施并加强巡查,密切关注下游水质变化情况,预判环境影响趋势,必要时提请办案机关同意抓紧清运。
第一,采样人员严格按照GB/T 3723—1999《工业用化学用品采样安全通则》要求穿戴适宜的防护用具正确采样。
第二,采样器材主要是采样器具和样品容器。采样器材的选取应根据预检得出的废物特性,准备适宜的器材。采样器材的材质应具有较好的化学稳定性,在样品采集、样品贮存期内不会与样品发生物理化学反应;采样器具内壁表面应光滑,易于清洗、处理;采样器具应有足够的强度,使用灵活、方便可靠。样品容器应具备合适的机械强度、密封性好,用于微生物检验的样品容器应能耐受高温灭菌,并在灭菌温度下不释放或产生任何能抑制生物活动或导致生物死亡或促进生物生长的化学物质。一般情况下采样器具可选用聚乙烯、不锈钢、聚四氟乙烯等材质,样品容器可选用硬质玻璃、聚乙烯等材质。
第三,按照监测项目所采用的方法需求,选择现场测试仪器。
第四,有腐蚀性或要测定挥发性化合物,改用广口瓶装样。待测定样品中包含易分解有机物的,采集后置于低温(冰箱)中,直至运送、移交到分析室。
第五,准备现场采样所需的保存剂、样品箱、低温保存箱以及记录表格、标签、安全防护用品等辅助用品。
1.采样要求
固体废物采样工具、采样程序、采样记录和盛样容器参照《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H/T 20-1998)的要求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第一,采样工具。采样工具主要有取样铲、采样钻和带盖盛样桶或内衬塑料薄膜的盛样袋。
第二,采样程序。采样按照以下步骤进行:确定采样法制定安全措施→确定份样量→确定份样数→确定采样点→选择采样工具→采样→样品填装→运输。
第三,采样记录和报告。采样时应记录工业固体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性状、包装、贮存、处置、环境、编号、份样量、份样数、采样点、采样法、采样日期、采样人等,必要时,根据记录填写采样报告。
第四,盛样容器。盛样容器应满足以下要求:盛样容器材质与样品物质不起作用,没有渗透性;具有符合要求的盖、塞或阀门;使用前应洗净、干燥对光敏性工业固体废物样品;盛样容器应是不透光的(使用深色材质容器或容器外罩深色外套)。
2.份样数确定
堆存状态的固体废物,应以堆存的固体废物总量为依据,按照表2确定需要采集的最小份样数。
表2 固体废物采集最小份样数
3.份样量确定
固态废物样品采集的份样量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第一,满足分析操作的需要。第二,依据固态废物的原始颗粒最大粒径,不小于表3中规定的质量。
表3 不同颗粒直径的固态废物的一个份样所需采集的最小份样量
4.采样布点
对于每个鉴别区域内采样布点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 298-2007)中4.5.4堆 存状态固体废物采样要求进行,对于散状堆积固态、半固态废物对于堆积高度小于或者等于0.5m的散状堆积固态、半固态废物,将固体废物堆平铺为厚度为10-15cm的矩形,划分为5N个(N为确定的所需采样的总份样数,下同)面积相等的网格,顺序编号;用H/T 20-1998中的随机数表法抽取N个网格作为采样单元,在网格中心位置处用采样铲或锹垂直采取全层厚度的固体废物。每个网格采取的固体废物,作为1个份样。对于堆积高度大于0.5m的散状堆积固态、半固态废物,应分层采取样品;采样层数应不小于2层,按照固态、半固态废物堆积高度等间隔布置;每层采取的份样数应相等。分层采样可以用采样钻或者机械钻探的方式进行。
5.样品填装
将每一份样制成样品,放入适合的盛样容器内,并在容器壁上应随即贴上标签。标签内容包括、样品名称及编号样品性状、采样部位、采样日期、采样人、采样方式、份样量、份样数。
盛样容器的选择需满足《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HJ/T 20-1998)中4.5.6中的要求:盛样容器材质与样品物质不起作用,没有渗透性;具有符合要求的盖、塞或阀门,使用前应洗净、干燥;对光敏性工业固体废物样品,盛样容器应是不透光的(使用深色材质容器或容器外罩深色外套)。
6.样品运输
所采集的样品随即避光冷藏并及时运往实验室制备分析。样品运输过程中加冰袋,同时防止不同样品之间的交叉污染。盛样容器不可倒置、倒放,应防止破损、浸湿和污染。
7.样品质量控制
第一,为保证在允许误差范围内获得固体废物的具有代表性的样品,应在采样的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第二,在固体废物采样前,应设计详细的采样方案,在采样过程中严格按照方案执行。第三,采样人员应具备专业素养,熟悉固体废物的性状、掌握采样技术、懂得安全操作的有关知识和处理方法。采样时,应由2人以上在场进行操作。第四,采样工具、设备所用材质不能和待采固体废物有任何反应,不能使待采固体废物污染、分层和损失。采样工具应干燥、清洁,便于使用、清洗、保养、检查和维修。任何采样装置在正式使用前均应做可行性试验。第五,所有操作都需佩戴手套、口罩,每次更换点位都需确保所使用的工具、耗材的干净性,防止样品受到污染。第六,采样过程中要防止待采的固体废物受到污染和发生变质。与水、酸、碱有反应的工业固体废物,应在隔绝水、酸、碱的条件下采样(如反应十分缓慢,在采样精确度允许条件下,可以通过快速采样消除这一影响);组成随温度变化的工业固体废物,应在其正常组成所要求的温度下采样。第七,现场采样工作应在不改变固体废物污染程度的情况下尽快完成,采样完成并对所采集的样品贴好标签后,随即避光冷藏及时运往实验室制备分析。
1.采样器具准备
工具类:铁锹、铁铲、圆状取土钻、螺旋取土钻、竹片以及适合特殊采样要求的工具等。
器材类:GPS、罗盘、照相机、卷尺、铝盒、样品袋、样品箱等。
文具类:样品标签、采样记录表、铅笔、资料夹等。
安全防护用品: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药品箱等。
2.实验组采样
第一,土壤预采样。为初步了解土壤污染随深度的变化并确定采样深度,对现场土壤进行预采样。首先依据HJ/T 166-2004《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GB/T 10111-2008《随机数的产生及其在产品质量抽样检验中的应用程序》布置三个点位,每个点位采样三次,采样土壤的深度等差变化,之后通过感官判断及土壤快检仪器的检测确定土壤污染的程度和深度。
第二,土壤采样。在初步了解土壤污染随深度的变化,制定土壤采样方案。如果预检得知土壤的污染程度轻,采集表层土即可,采样深度0~20cm。若通过预检得知土壤的污染程度较深,即按照预采样的污染深度,设定剖面的规格,剖面的规格比例一般为长1.5m,宽0.8m,深1.2m。挖掘土壤剖面要使观察面向阳,表土和底土分两侧放置。采样次序自下而上,先采剖面的底层样品,再采中层样品,最后采上层样品。需注意采集重金属污染的样品土壤时尽量用竹片或竹刀去除与金属采样器接触的部分土壤,再进行保存。
第三,土壤样品的保存与流转。土壤样品的保存与流转参照《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进行。为减少土样在空气中的暴露时间,土壤样品保存采用剪管的形式进行,即截取目标土样后,用橡皮塞将土样两端密封。每份样品采集1kg左右,所有样品采集后放入装有冷冻蓝冰的低温保温箱中,并及时送至实验室进行分析。在样品运送过程中,确保保温箱能满足样品对低温的要求。另外采样的同时,由专人填写土壤样品标签、采样记录(标签一式两份,一份放入袋中,一份系在袋口,标签上标注采样人员、采样时间、地点、样品编号、监测项目、采样深度和经纬度)。采样结束,需逐项检查采样记录、样袋标签和土壤样品,如有缺项和错误,及时补齐更正。将底土和表土按原来层次回填到采样坑中,方可离开现场,并在采样示意图上标出采样地点,避免下次在相同处采集剖面样。
3.对照组采样
设定2~3个土壤采样背景对照点,按照预采样的污染深度,在和实验组相同深度的各点(层)取1kg土样装入广口瓶,采集后置于装有冷冻蓝冰的低温保温箱中,直至运送、移交到分析室。采样的同时,填写样品标签和采样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