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金朋,刘灵芝
(1. 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0;2. 湖北农村发展研究中心,湖北 武汉 430070)
畜牧业作为农业支柱产业,在引领农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2020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强调了要形成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调控有效的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要求建立健全动物防疫体系,加强兽用抗菌药综合治理。然而,我国畜禽发病率和病死率远高于发达国家,每年因畜禽疫病导致的直接损失超过400亿元,间接损失高达3 000亿元[1]。合理的兽药使用能够有效应对畜禽疫病规避养殖风险,从而减少养殖损失。但在实际养殖过程中,不乏存在兽药过量使用的现象,2010—2017年,畜禽养殖业抗生素投入由3.15万t增长至6.80万t[2],兽药抗生素投入量增速迅猛。养殖户过量使用兽药不仅会导致畜禽体内残留兽药成分、进而影响消费者的身体健康,还会造成畜禽废弃物中的兽药成分超标、进而造成环境污染和破坏生态平衡[3-4]。如何进一步规范养殖户的兽药使用行为,推行兽药减量化使用,已成为各界共同关注的热点话题,亟待研究。
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政府在兽药减量化中起主导作用,其着力点在于建立完善的动物防疫制度、强化动物用药监管以及提供兽医服务和技术咨询等[5-6]。国内则在借鉴发达国家经验的同时,充分发挥环境规制在兽药减量化方面的作用。环境规制是指政府以保护环境为目的,直接干预微观主体行为,提高社会整体福利水平[7],被认为是推进畜禽养殖兽药减量化的有效举措。相关学者对环境规制政策的兽药减量化效果进行了较丰富的研究可供本文借鉴。一是肯定了约束型环境规制政策的效果优于其他类型政策[8],但是我国兽药使用领域的约束型环境规制仍然不足,环境监管和环境执法存在强化空间[9];尤其是针对养殖户抗生素违规使用行为,应进一步提高违规风险代价[10]。二是激励型环境规制政策是约束型环境规制政策的重要辅助,有助于实现政策效果最大化[11],如部分养殖户违规使用兽药的原因是养殖利润低,可以通过经济激励提高养殖户合理用药的经济动力[12];但当前的补贴政策实施效果不佳,激励型环境规制政策有待进一步完善[13]。三是引导型环境规制政策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比如随着养殖户对声誉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引导型环境规制更能发挥作用[14];通过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不断培育和提升养殖户的环境价值观,也能推动其实施兽药减量化行为。此外,也有学者对环境规制的调节效应进行了探讨:如张郁和江易华[15]发现约束型环境规制和激励型环境规制均对养殖户亲环境行为具有正向调节作用;于婷和于法稳[16]研究指出约束型环境规制和激励型环境规制在养殖户认知与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意愿之间发挥了正向调节作用。
综上所述,现有研究从多个方面对环境规制政策的兽药减量化效果进行了分析,但仍可从以下三个方面继续拓展:第一,已有研究多集中在生猪、肉鸡等畜禽,缺乏肉鸭养殖兽药使用的分析,而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肉鸭生产国,据国家水禽产业体系统计,2020年我国肉鸭出栏量为46.8亿只,占世界总出栏量的80%以上,是重要的肉源性食品来源。第二,关于环境规制对养殖户行为影响的研究多聚焦于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方面,缺乏对养殖户兽药减量行为影响机制的实证分析;第三,已有研究多选择一到两个类型的环境规制政策进行分析,可能会遗漏部分有关键作用的环境规制政策。鉴于此,本文基于10省份肉鸭养殖户的调研数据,分析约束型环境规制、激励型环境规制和引导型环境规制对肉鸭养殖户兽药减量行为的影响,并检验引导型环境规制在约束型环境规制和激励型环境规制对肉鸭养殖户兽药减量行为影响中的调节效应,以期为我国畜禽养殖业提质增效、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借鉴。
外部性理论是政府环境规制影响肉鸭养殖户兽药减量行为的理论基础。养殖户在肉鸭养殖过程中超量或违法使用兽药,威胁消费者身体健康,致使环境遭受污染,从而产生负外部性[17]。而在现行条件下,中国农村市场资源配置能力偏弱[18],单纯依靠市场机制解决畜禽养殖兽药使用问题存在局限性,需要发挥政府的调控作用,实现社会福利的帕累托最优。基于此,政府实施环境规制的目的就是将兽药过量使用产生的社会成本转换为私人成本,实现外部效应内部化。同时,随着我国经济发展中政府角色的不断转变,环境规制工具也呈现出多元化趋势,借鉴已有研究成果[19-21],本文将对约束型环境规制、激励型环境规制和引导型环境规制分别进行讨论,并分析政府环境规制对肉鸭养殖户兽药减量行为的作用机制(见图1)。
约束型环境规制是以罚款、拘留、关停等为主要特征的一系列环境政策[22],是政府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纠正养殖户行为的方式。已有研究表明,严格的环境法规能够促进行业的发展[23]。首先,约束型环境规制所实施的经济处罚会降低肉鸭养殖户的预期收入,提高预期成本,可规避养殖户短视行为,进而提高肉鸭养殖户实施兽药减量行为的概率;其次,约束型环境规制所采取的拘留、关停等行为会直接影响到肉鸭养殖户的生产经营和声誉,对肉鸭养殖户有警醒作用;最后,约束型环境规制具有见效快、可靠性强的特征,但也存在高成本、低效率和低激励的弊端[24],所以应作为环境规制的最后手段。基于上述分析,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H1:约束型环境规制正向影响肉鸭养殖户兽药减量行为。
激励型环境规制是指政府借助市场机制和市场信号,通过投资、补贴等方式引导相关主体实施环保行为[25]。一方面,激励型环境规制能够提高肉鸭养殖户的预期收入。经济人假设下,肉鸭养殖户是逐利的,提高肉鸭养殖户预期收入会增大养殖户实施兽药减量行为的概率。另一方面,激励型环境规制能够降低肉鸭养殖户兽药减量的风险预期。在技术水平受限的情况下,兽药减量会产生生产风险和市场风险,而政府补贴和相关补偿方案等能够抵消损失,从而降低风险预期,促进肉鸭养殖户实施兽药减量行为。基于上述分析,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H2:激励型环境规制正向影响肉鸭养殖户兽药减量行为。
引导型环境规制是指政府通过宣传、教育培训以及技术指导等方式,形成信息配给机制,引导行为主体参与环境治理[26]。首先,政府通过宣传激励政策和惩戒措施,提高肉鸭养殖户对兽药减量化的知晓度和接受度。其次,认知可以直接影响肉鸭养殖户行为决策[27],政府通过教育培训提高肉鸭养殖户认知水平,使其明确兽药过量使用和非法使用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的危害,培育肉鸭养殖户的价值感和使命感,从而提升肉鸭养殖户主动实施兽药减量行为的意愿。最后,政府通过定期的技术指导提升肉鸭养殖户的养殖技能,满足肉鸭养殖户实施兽药减量行为的技术需求,从而促进兽药减量化的实现。基于上述分析,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H3:引导型环境规制正向影响肉鸭养殖户兽药减量行为。
引导型环境规制不仅可以促进养殖户实施兽药减量行为,还可以在约束型环境规制和激励型环境规制影响养殖户兽药减量行为的过程中发挥调节效应[28]。具体而言:一方面,肉鸭养殖户对兽药减量化相关政策和法律的认知会影响环境规制的执行效果[29],而引导型环境规制会提升肉鸭养殖户对兽药减量化的认知,避免肉鸭养殖户出现认知偏差,强化约束型环境规制和激励型环境规制的规制效果;另一方面,引导型环境规制会树立实施兽药减量行为的典型案例,受到表彰和奖励的肉鸭养殖户会提高行业地位,而受到惩罚的肉鸭养殖户则会降低行业地位, 从而强化约束型环境规制和激励型环境规制的规制效果。基于上述分析,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H4a:引导型环境规制在约束型环境规制对肉鸭养殖户兽药减量行为的影响中具有调节效应。
H4b:引导型环境规制在激励型环境规制对肉鸭养殖户兽药减量行为的影响中具有调节效应。
本文所用数据基于国家水禽产业技术体系2021年10月—12月,对10个肉鸭养殖优势省份的实地调研,调研省份为:山东省、河南省、安徽省、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天津市、江苏省、四川省、吉林省、福建省。所选择的10个肉鸭养殖优势省份2020年肉鸭出栏量为36.51万亿只,占全国总出栏量的78%,肉鸭养殖户行为具有代表性。为保证数据质量,2021年9月22日至25日,课题组成员到山东省泰安市进行了预调研,根据了解到的实际情况对问卷内容进行了修正。在正式调研之前,课题组还在线上对参与调研的人员开展了专业知识培训。在具体调研过程中,依托各省的试验站和龙头企业,对与试验站和龙头企业进行合作的肉鸭养殖户开展一对一访谈。调研共得到问卷1 228份,剔除重要数据缺失的样本后,得到有效问卷1 078份。
1)被解释变量。本文主要考察不同类型环境规制对肉鸭养殖户兽药减量行为的影响,因此将肉鸭养殖户是否实施兽药减量行为设为被解释变量(表1)。具体而言,在国家推进畜禽养殖兽药减量化的过程中,技术指导人员会接受相关的培训,且肉鸭养殖技术指导人员多来自于合作企业和畜牧业管理部门,为保障企业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减少养殖污染排放,技术指导人员会根据要求指导养殖户减量使用兽药。因此,将调查中低于标准量使用兽药和听从技术人员指导使用兽药界定为实施兽药减量行为,即被解释变量赋值为1,按照标准量或高于标准量使用兽药、未听从技术人员指导使用兽药界定为未实施兽药减量行为,即被解释变量赋值为0。在1 078位受访者中,有557人选择实施兽药减量行为,有521人选择未实施兽药减量行为。
2)核心解释变量。环境规制是本文的核心解释变量,分为约束型环境规制、激励型环境规制和引导型环境规制三个维度。第一,根据《全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为促进养殖户实施兽药减量行为,要加强对养殖户的兽药使用监管,对于出现的违法行为从重处罚。为此,采用“政府惩罚强度”表征约束型环境规制。第二,《方案》中提出要构建兽药减量激励机制,由于兽药减量会带来养殖风险,养殖户由于损失厌恶会对此产生抗拒,应通过补贴、奖励等方式进行经济激励。为此,采用“政府补贴强度”表征激励型环境规制。第三,为实现兽药减量化,既需要在养殖过程中加强环境控制,发展标准化、规模化、设施化养殖,还要科学选用酶制剂、微生态制剂、抗菌肽等替代产品,这一过程需要政府的不断宣传和指导,增进养殖户对兽药减量化的认识。为此,采用“政府宣传强度”表征引导型环境规制。上述环境规制的“强度”均采用李克特5级量表测度受访养殖户对政府惩罚、政府补贴和政府宣传的感知情况获得(表1)。
表1 变量含义及描述性统计Table 1 Variable definitions and descriptive statistics
3)控制变量。本文选取了受访养殖户个人特征(包括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身体健康情况、养殖经验)、家庭特征(包括家庭成员数、外出务工人数、家庭成员政治身份)和养殖特征(包括养殖规模、养殖收入、地形)等作为控制变量(表1)。
此外,引导型环境规制可能与肉鸭养殖户兽药减量行为相互影响,存在内生性问题,导致估计结果有偏。因为兽药减量化的技术标准高、实施难度大且存在养殖风险,政府宣传部门会存在“目标导向”,即优先选择具备兽药减量化条件的养殖场进行宣传引导,这就导致有意愿和有能力实施兽药减量化的养殖场会得到更多政策支持。因此,本文选取“养殖场距畜牧部门距离”作为工具变量。选择该工具变量主要考虑到两个方面:第一,已有研究表明,地理因素是选取工具变量的首选因素[30];第二,养殖场与畜牧部门之间的距离越近,越能够获得兽药减量化的相关宣传指导,满足工具变量与内生变量存在相关性的要求。
1)Probit和IV-Probit模型。本文采用Probit模型分析环境规制对肉鸭养殖户兽药减量行为的影响,并采用IV-Probit模型处理可能存在的内生性问题[31]。模型设定如下:
式中:y表示兽药减量化行为;x1代表3种类型的环境规制;x2为控制变量;β和θ为系数估计值;α为常数项;ε为误差项。此外,引入“养殖场距畜牧部门距离”为工具变量,解决可能存在的内生性问题。
2)调节效应模型。当因变量Y与自变量X的关系受到第三个变量M的影响,则表明变量M在X影响Y的关系中发挥调节作用[32],表达式如下:
式中:a、b和c均为系数,a+cM刻画了Y与X之间的关系,c衡量调节效应的大小,e为误差项。为验证假说H4a和H4b,本文在模型中引入了“政府惩罚强度”和“政府宣传强度”的交互项、“政府补贴强度”和“政府宣传强度”的交互项进行调节效应检验。
表2呈现了受访养殖户个人特征、家庭特征和养殖特征。可知,受访养殖户主要为男性(87.76%),年龄集中在41~50岁(37.66%),受教育程度集中在初中学历(47.03%),仅有4.64%的受访养殖户接受过大专以上的高等教育。多数受访养殖户身体健康情况良好(90.44%),仅有0.19%的受访养殖户表示自己身体较差。多数受访养殖户具备一定的养殖经验,养殖年限在6~20年的占比为53.15%。受访养殖户家庭成员数主要集中在1~2人(58.53%),担任过村干部的受访养殖户仅有5.84%。受访养殖户的养殖收入主要集中在10万以内(48.70%)。此外,根据调查数据可知,86.36%的养殖户与企业形成了“公司+农户”的合作形式,多数肉鸭养殖户居住地为平原(69.94%)。因此,多数受访者年富力强,拥有初中及以上教育水平,能够充分理解问卷内容,保证问卷的可信度。
表2 受访者个人特征、家庭特征和养殖特征Table 2 Respondents’ personal characteristics, family characteristics and breeding characteristics
在进行基准回归之前,首先进行了多重共线性检验,解释变量的方差膨胀因子VIF均远小于10,因此不存在多重共线性问题。基于(1)式,本文采用Probit模型检验了环境规制对肉鸭养殖户兽药减量行为的影响,回归结果见表3。核心解释变量约束型环境规制、激励型环境规制和引导型环境规制均在1%统计水平上正向显著,均显著提高了肉鸭养殖户实施兽药减量行为的概率,即环境规制强度越大,肉鸭养殖户越有可能选择实施兽药减量行为,假说H1、H2和H3得到验证。
表3 环境规制对养殖户兽药减量行为的回归结果Table 3 Regression results of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s on veterinary drug reduction behavior of farmers
此外,3类环境规制的估计结果在加入控制变量后的回归系数较不加入控制变量的估计结果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大(见模型1~6),说明若不考虑控制变量,环境规制对肉鸭养殖户兽药减量行为的影响容易被低估。将模型2、模型4、模型6中环境规制的回归系数与模型7进行对比,环境规制的回归系数均有不同程度减小,说明当遗漏某种类型环境规制时会导致环境规制对肉鸭养殖户兽药减量行为的影响被高估。因此,在控制一系列变量的前提下,同时检验三种类型环境规制对肉鸭养殖户兽药减量行为的影响,得到的估计结果最为准确。
为避免因不可控因素导致估计偏误,确保基准回归结果的说服力,本文采用以下3种方法开展稳健性检验。
1)替换计量模型。本文采用多元有序Logit和OLS的方法再次对数据进行估计,得到的结果如表4所示。Logit(模型1~3)和OLS(模型4~6)的估计结果显示,约束型环境规制、激励型环境规制和引导型环境规制对肉鸭养殖户兽药减量行为的正向关系依旧显著,控制变量的估计结果与基准回归也基本一致。因此,基准回归结果是稳健的。
表4 替换计量模型回归结果Table 4 Regression results of replacement econometric model
2)改变核心解释变量取值。将问卷中3种环境规制变量的具体赋值由李克特5级量表改为二分量表,即问卷中相应题项回答为“影响非常大”或“影响比较大”时,记为1;当问卷中相应题项回答为“影响一般”、“影响比较小”或“完全无影响”时,记为0。然后重新计算3类环境规制取值并进行估计,得到的结果如表5所示。可见,约束型环境规制、激励型环境规制和引导型环境规制对肉鸭养殖户兽药减量行为的正向关系依旧显著,说明基准回归的结果可信。
表5 改变核心解释变量取值后回归结果Table 5 Regression results after changing the values of core explanatory variables
3)剔除高年龄受访养殖户。从人口学特征角度来看,老龄人的身体机能、认知能力和知识水平均较年轻人有较大差距,在技术水平和个人意愿层面都使其难以实施兽药减量行为。因此,参考唐林等[33]的研究,剔除样本中65岁以上的受访养殖户,然后再次进行估计,得到的结果如表6所示。约束型环境规制、激励型环境规制和引导型环境规制依旧显著正向影响肉鸭养殖户兽药减量行为。因此,基准回归的结果是可靠的。
表6 剔除高年龄受访者后回归结果Table 6 Regression results after excluding high-age respondents
首先,将“政府宣传强度”作为被解释变量、“养殖场距畜牧部门距离”作为被解释变量进行估计,得到内生变量拟合值;然后,根据(1)式进行IV-Probit模型回归,得到结果如表7所示。内生性检验结果表明:二阶段的Wald值分别为13.54和7.69,分别在1%和5%统计水平上显著,说明拒绝原假设,存在内生性问题,采用工具变量法是适宜的。最后,通过弱工具变量检验得到一阶段F值为13.05和127.09,表明工具变量“养殖场距畜牧部门距离”与内生变量“政府宣传强度”存在相关性[34]。因此,本文不存在弱工具变量问题。
表7结果表明:第一,与表3中模型7相比,表7中模型4的约束型环境规制和引导型环境规制的回归系数增大,激励型环境规制的回归系数减小,说明若不处理内生性问题,约束型环境规制和引导型环境规制的影响会被低估,激励型环境规制的影响则可能被高估。第二,与模型3相比,模型4的引导型环境规制回归系数较小,因此,只处理内生性问题可能会使引导型环境规制的影响被高估。第三,在分析环境规制对肉鸭养殖户兽药减量行为的影响时,应同时考虑3种类型环境规制并处理内生性问题,保证估计结果的准确性。
表7 内生性检验结果Table 7 Endogenous test results
综上所述,约束型环境规制、激励型环境规制和引导型环境规制均对肉鸭养殖户兽药减量行为呈正向显著影响。从回归系数来看,引导型环境规制对肉鸭养殖户兽药减量行为的促进作用最强,其次是约束型环境规制,激励型环境规制对肉鸭养殖户兽药减量行为的影响最弱。可能的解释是:第一,政府当前采取的环境规制政策是以引导和惩戒为主,引导型环境规制发挥着主要作用。且肉鸭养殖的组织形式多为“公司+农户”形式,公司在宣传兽药减量化的过程中起到“增强剂”的作用。一方面,公司能够通过业务往来提升兽药减量化的宣传力度;另一方面,政府与公司可形成合力,共同对肉鸭养殖户进行技术指导,并通过公司实现技术的扩散、影响和带动效应。因此,引导型环境规制对肉鸭养殖户兽药减量行为的促进作用最强。第二,肉鸭养殖户受到的约束型环境规制主要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政府的直接监管;二是政府借助企业与肉鸭养殖户签订的养殖合同进行契约约束。政府直接监管能够采取强制措施对肉鸭养殖户进行警示与约束。企业与肉鸭养殖户间的契约约束则体现在违反契约的肉鸭养殖户在投入品供给、肉鸭销售等方面受到负面影响。因此,约束型环境规制可影响肉鸭养殖户决策。第三,虽然《方案》中明确提出要构建兽药减量激励机制,但现有激励机制尚不健全,补贴政策各地不一致,且难以落实,因此,激励型环境规制的影响最弱。
为进一步检验引导型环境规制的调节效应,本文首先对核心解释变量进行中心化处理,然后引入了引导型环境规制和约束型环境规制的交互项、引导型环境规制和激励型环境规制的交互项进行估计,得到模型1和模型2(见表8)。对模型1和模型2进行多重共线性检验,两方程解释变量的方差膨胀因子VIF均远小于10,不存在多重共线性问题。此外,本文对引导型环境规制进行了内生性检验和弱工具变量检验,得到第一阶段F值为132.68和35.61,Wald值分别为20.61和3.01,分别在1%和10%统计水平上显著,表明应拒绝原假设,且不存在弱工具变量问题。
由表8可知:第一,引导型环境规制和约束型环境规制的交互项在1%统计水平上显著,说明引导型环境规制在约束型环境规制对肉鸭养殖户兽药减量行为的影响中发挥调节作用,假设H4a得到证实。可能的解释是:政府宣传兽药减量化一方面提高了肉鸭养殖户对兽药减量化的认知,对兽药减量所带来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形成了正确的认识,增强了自身实施兽药减量行为的意愿;另一方面,政府宣传加深了肉鸭养殖户对违法使用兽药抗菌药等后果严重性的认识,特别是反面典型对肉鸭养殖户具有警醒作用,推动肉鸭养殖户实施兽药减量行为。第二,引导型环境规制和激励型环境规制的交互项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说明引导型环境规制在激励型环境规制对肉鸭养殖户兽药减量行为的影响中没有发挥调节作用,假设H4b证伪。可能的解释是:虽然政府在宣传兽药减量化过程中强调了兽药减量化的政策性补贴,但在实践中补贴程度低,激励型环境规制的实际效果不佳。
表8 引导型环境规制的调节效应检验Table 8 Tests of regulation effect of guiding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s
1)三种类型环境规制均存在显著作用。在控制一系列变量后,约束型环境规制、激励型环境规制和引导型环境规制对肉鸭养殖户兽药减量行为均呈显著正向影响,且当三种类型环境规制共同作用时,估计结果最为准确。
2)引导型环境规制和约束型环境规制的作用效果最强。在三种类型的环境规制中,引导型环境规制对肉鸭养殖户兽药减量行为的促进作用最强,其次是约束型环境规制,激励型环境规制对肉鸭养殖户兽药减量行为的影响最弱。针对兽药减量的激励机制尚不健全,且难以落实,因此,政府当前采取的环境规制政策是以引导和惩戒为主。
3)引导型环境规制的调节作用显著存在。进一步的调节效应分析表明,引导型环境规制在约束型环境规制对肉鸭养殖户兽药减量行为的影响中发挥调节作用,说明约束型环境规制能够对肉鸭养殖户兽药使用起到警示作用,政府宣传教育帮助肉鸭养殖户对兽药使用和政府管制措施形成了正确的认识,促进其实施兽药减量行为。但引导型环境规制在激励型环境规制对肉鸭养殖户兽药减量行为的影响中没有发挥调节作用,现有的兽药减量化激励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基于研究结论,本文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1)进一步完善肉鸭养殖户兽药减量行为的激励机制。激励型环境规制对肉鸭养殖户兽药减量行为的影响仍有待提高,应强化补贴力度,综合考虑肉鸭养殖户成本收益和应对风险能力,以养殖规模为依据制定补贴标准,分类实施补贴政策。同时,可鼓励农户通过购买养殖保险的方式降低养殖风险,政府应进一步推广养殖保险,在养殖户购买养殖保险时提供补贴,并推动保险公司优化保险理赔标准和补偿方案,充分发挥养殖保险在兽药减量化过程中的激励作用,促进肉鸭养殖户通过养殖保险实现风险规避。
2)探索多渠道宣传引导肉鸭养殖户实施兽药减量行为。引导型环境规制的促进作用显著,应进一步强化对肉鸭养殖户兽药减量行为的引导。一方面,应加强政府对肉鸭养殖户的直接宣传教育和技术指导,充分利用互联网、自媒体等方式,宣扬养殖兽药减量化;另一方面,可引入产业链中各行为主体,发挥合作企业、合作社、村集体等的引导和带动作用,特别是肉鸭养殖多为“公司+农户”的组织形式,应突出公司契约的约束与引导作用。此外,应强化兽药减量技术支撑,加快繁育抗病能力强的肉鸭品种,加强兽药等替代技术的研发与推广,鼓励采取多种生物安全措施和动物福利措施,降低养殖过程中对兽药的依赖。合作社和合作企业应重点向小规模肉鸭养殖户进行宣传引导和提供技术支持,降低政府推进兽药减量化的成本。
3)充分发挥引导型环境规制的调节作用。引导型环境规制在约束型环境规制对肉鸭养殖户兽药减量行为影响中起调节作用,因此,一方面,应充分考虑肉鸭养殖户对政策文件的认知能力,加强地方管理部门对中央政策文件的解读,提高肉鸭养殖户对兽药减量化目的、意义及具体措施的认知;另一方面,提高肉鸭养殖户对违法使用兽药可能造成后果的认知,发挥约束型环境规制政策对肉鸭养殖户的警醒作用。形成以引导为主、惩戒为辅、强化激励的环境规制政策,推动肉鸭养殖户兽药减量行为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