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芳,王 英
(1. 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安徽 合肥 230031;2. 西安市中医医院,陕西 西安 710021)
慢性肾脏病是各种原因引起的慢性肾脏结构和功能障碍超过3个月以上的一种常见病,其进程缓慢,3期及以上预后较差、病死率高[1-2]。据统计,我国成人慢性肾脏病发病率约为10.8%,发病人数约1.2亿,且每年发病人数不断增加[3]。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等是慢性肾脏病患者最早并持续出现的消化系统症状,多为代谢性酸中毒所致,其持续时间长且症状反复,严重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4]。目前,临床上西医多应用抑酸、增加胃动力药治疗,但恶心呕吐症状仍会反复出现。近年来,多种中药特色干预方式受到患者和医护的重视,其中中药灌肠和耳穴压豆干预有较好疗效[5-6],但二者联合应用的研究少见。本研究观察了中药灌肠联合耳穴压豆对慢性肾脏病伴恶心呕吐患者症状、肾功能、生活质量的影响,旨在为该病提供有效的干预方法,现将结果报道如下。
1.1诊断标准 慢性肾脏病符合2012年改善全球预后肾脏病组织颁布的慢性肾脏病评估及管理临床实践指南[7]中相关诊断标准,出现白蛋白尿、尿沉渣异常、肾小管相关病变、组织学异常、影像学结构异常、肾移植病史等多种肾脏损伤标志异常,或不明原因肾小球滤过率(GFR)下降[低于60 mL/(min·1.73 m2)]超过3个月;恶心呕吐参照WHO化疗后恶心呕吐不良反应分级为2~4级。中医辨证参考《中医内科学》[8]水肿和呕吐的诊断标准,主症:全身水肿、乏力、恶心、呕吐、食欲不振;次症:心悸、气短、腰痛、四肢厥冷、口臭、呕血、精神不振、反应迟钝、抽搐、纳差、少尿或无尿、大便干、便血、舌淡、苔白、脉弦细。
1.2纳入标准 符合上述中医和西医诊断标准,依据慢性肾脏病评估及管理临床实践指南[7]肾脏病分期为3a~4期[GFR 15~59 mL/(min·1.73 m2)];既往无消化系统疾病;患者年龄30~70岁;患者生命体征平稳,可配合并接受相关干预措施;无耳郭、耳道疾病及异常者;患者均签署知情同意书。
1.3排除标准 已进行过肾脏替代治疗者;患精神疾病者;神经性呕吐者;伴梅尼埃综合征者;妊娠期、月经期女性;伴心、肝、脑等脏器严重功能障碍者。
1.4一般资料 纳入2017年6月—2019年6月在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肾病科治疗的90例慢性肾脏病伴恶心呕吐患者,按照随机数表法将患者分为3组:中药灌肠组30例,男15例,女15例;年龄44~63(56.8±4.1)岁;慢性肾脏病病程4~11(6.5±1.7)年;分期参照美国肾脏病基金会制定标准,3a期13例,3b期12例,4期5例。耳穴埋豆组30例,男17例,女13例;年龄46~67(58.2±4.7)岁;慢性肾脏病病程4~10(6.3±1.6)年;分期:3a期12例,3b期12例,4期6例。联合组30例,男14例,女16例;年龄46~65(56.9±5.0)岁;慢性肾脏病病程4~11(6.5±1.8)年:分期:3a期13例,3b期11例,4期6例。3组患者年龄、性别、慢性肾脏病病程、分期等基本情况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均>0.05),具有可比性。本研究符合《赫尔辛基宣言》伦理学要求。
1.5干预方法 3组均给予常规原发病治疗及护理,保持病房安静,限制探视时间,做好病房宣教工作;及时监测体温、脉搏、血压、呼吸等;按照护理等级并评估患者日常生活能力后实施护理;做好皮肤护理,预防褥疮;积极与患者沟通,尽量消除其不良情绪;控制蛋白质、总热量的摄入,维持营养均衡;做好呕吐物量、色、质的记录。中药灌肠组给予黄芩解毒泄浊颗粒(院内制剂12345678)灌肠治疗,准备150 mL常温药液,患者取侧卧位,用吸痰管置入肛门约20 cm,灌入中药后保留1 h,1次/d。耳穴埋豆组给予耳穴埋豆治疗,患者取坐位,用探棒寻找阳性敏感点,将贴在0.6×0.6 cm胶布上的王不留籽贴压于耳穴胃穴、贲门穴、小肠穴,按压3 min /次,5次/d,每3 d更换1贴。联合组给予中药灌肠和耳穴埋豆干预。3组均干预15 d。
1.6观察指标
1.6.1恶心呕吐分级情况 记录2组患者干预前后恶心呕吐分级情况。参照WHO化疗后恶心呕吐不良反应分级,0 级:无恶心呕吐;1级:仅恶心但无呕吐,未影响进食;2级:明显恶心,呕吐可控,但进食、生活受影响;3级:频繁恶心、呕吐,不能耐受,需治疗;4级:严重呕吐、难以控制。
1.6.2肾功能 分别于干预前后应用全自动生化分析仪(上海涵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型号:TC9080)测定2组患者SCr、血尿素氮(BUN)、Ccr、肾小球滤过率(GFR)。
1.6.3生活质量评分 分别于干预前后应用健康调查简表(SF-36评分)评价2组患者生活质量,包含心理健康、认知功能、生理功能、社会职能4方面内容,其中有11大项、若干小项,每个问题的6个答案分别给予1~6分,总分100分,分值越高患者生活质量越高。
1.6.4临床疗效 参考WHO化疗后恶心呕吐不良反应分级制定评定标准,有效:恶心呕吐分级为0~1级;显效:恶心呕吐分级为2级;无效:恶心呕吐分级为3~4级。总有效率= (有效+显效)例数/总例数×100%。
2.13组患者恶心呕吐分级情况比较 3组患者干预前恶心呕吐分级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均>0.05)。干预后,3组患者恶心呕吐症状分级降低(P均<0.05),联合组恶心呕吐0级率明显高于其他2组(P均<0.05),3级发生率明显低于其他2组(P均<0.05)。见表1。
表1 3组慢性肾脏病伴恶心呕吐患者干预前后恶心呕吐分级情况比较 例(%)
2.23组患者肾功能比较 3组患者干预前SCr、BUN、Ccr、GFR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均>0.05)。3组干预15 d后SCr、BUN水平均明显低于干预前(P均<0.05),联合组均明显低于其他2组(P均<0.05),中药灌肠组均明显低于耳穴埋豆组(P均<0.05);3组干预15 d后Ccr、GFR均明显高于干预前(P均<0.05),联合组均明显高于其他2组(P均<0.05),中药灌肠组明显高于耳穴埋豆组(P均<0.05)。见表2。
表2 3组慢性肾脏病伴恶心呕吐患者干预前后肾功能比较
2.33组患者SF-36评分比较 3组患者干预前心理健康、认知功能、生理功能、社会职能评分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均>0.05);3组干预15 d后上述各项评分均明显高于干预前(P均<0.05),联合组均明显高于其他2组(P均<0.05),中药灌肠组与耳穴埋豆组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均>0.05)。见表3。
表3 3组慢性肾脏病伴恶心呕吐患者干预前后SF-36评分比较分)
2.43患者恶心呕吐疗效比较 中药灌肠组总有效率为73.3%,耳穴埋豆组为76.7%,联合组为96.7%,联合组明显高于其他2组(P均<0.05),耳穴埋豆组与中药灌肠组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4。
表4 3组慢性肾脏病伴恶心呕吐患者干预15 d后恶心呕吐疗效比较 例(%)
慢性肾脏病引起恶心呕吐的机制较为复杂,一般认为是由于肾衰竭使得BUN升高,肠道中细菌的尿霉素不断将尿素分解为氨,从而刺激胃肠道黏膜而出现恶心、呕吐症状[4,9]。此外,机体代谢性酸中毒和水、电解质紊乱以及酸中毒引发的自主神经功能紊乱也是造成恶心呕吐的重要原因[9]。因此,对本病的干预重点不仅要缓解患者恶心呕吐症状,还要从根本上改善肾功能,但目前西医治疗方法有限。
中医学认为慢性肾脏病伴恶心呕吐基本病机为脾肾亏虚、脾失健运、胃气上逆,机体水液运行失常,积于体内,蕴结成浊毒,脾胃升降失常,脾气不升,胃气不降,胃气上逆发为恶心呕吐,因此,治疗当以补脾益肾、和胃降逆、解毒泄浊为原则。中药灌肠、针刺、耳穴压豆均是治疗本病的特色疗法,其中中药灌肠可使药物直接经肠道吸收,不经过门静脉,极大提高了药物的生物利用度,且避免了口服中药本身引起的恶心呕吐[10];另外中药灌肠从“本”出发,改善患者肾脏代谢功能,去除患者发生恶心呕吐的根本原因。耳穴压豆具有疏通经络、调节脏腑功能的作用,该法从“标”出发,可直接缓解患者恶心、呕吐症状,与中药灌肠合用有“标本同治”之意。
本研究所用灌肠中药方中生大黄性寒、味苦,具有泻热通肠、凉血解毒、逐瘀通经的功效;槐米性苦、微寒,具有凉血止血、清肝泻火的功效;六月雪性淡、微辛、凉,具有疏风解表、清热利湿、舒筋活络的功效;丹参具有活血祛瘀、通经止痛、凉血消痈之功;诸药合用,共奏解毒泄浊、化瘀通络之功。另外现代药理学表明,大黄有蒽衍生物类、挥发油类、鞣质类、蛋白质、氨基酸等多种有效成分,有调节肠胃功能、保护肾脏、免疫调节、利尿等多种作用[11]。金丽霞等[12]认为,大黄可通过纠正酸碱平衡紊乱、抗氧化应激从而提高GFR,最终延缓慢性肾脏病进展。温伟伦等[13]研究表明,大黄水煎剂灌肠可有效改善慢性肾脏病患者肾功能,降低IL-6水平。槐米含有芦丁、槲皮素、山奈酚等黄酮类成分和白桦脂醇、槐花二醇等醇类成分,具有抗氧化、抗肿瘤、抗炎、镇痛等作用[14]。丹参中含有二萜醌类、酚酸类成分,可保护心肌、抗氧化、改善肾功能、抗炎[15]。动物实验结果显示丹参酮ⅡA可减轻慢性肾脏病大鼠肾脏病理组织损伤,延缓肾间质纤维化[16]。
耳穴压豆取穴中胃穴可行气消食、解毒清热、养血安神,是治疗脾胃疾病的要穴之一。贲门穴和胃止呕、增进食欲;小肠穴可清热化滞、调理胃肠、利气宁心。按压上述穴位,共奏和胃降逆止呕之功。
本研究结果显示,联合组干预后SCr、BUN水平和恶心呕吐3级率均明显低于其他2组,Ccr、GFR和生活质量各项评分、恶心呕吐0级率、恶心呕吐治疗总有效率均明显高于其他2组。提示中药灌肠联合耳穴压豆护理可有效改善慢性肾脏病患者恶心呕吐症状,有助于改善肾功能,提高患者生活质量,且治疗方法容易被患者所接受,值得临床推广应用。
利益冲突:所有作者均声明不存在利益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