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鑫玥
(山西省晋中市水文水资源勘测站,山西 太谷 030800)
太谷县位于山西省中部,全县面积1 053 km2,境内一般海拔在767~1 914 m 之间。
入河排污口调查范围,涉及全县各大河流及其支流,共计入河排污口45 门。从排放类型的分布情况看,排放规律多为,生活污水以常年排放为主,工业污水以间断排放为主;排放方式为自流入河。污水性质为,生活污水排污口30 处,占总数的66.67%;工业废水排污口13 处,占总数的28.89%;混合排污口2 处,占总数的4.44%。
全县45 处入河排污口,经测算,全县废污水年入河总量为925.74 万t,其中年生活污水排放量36.06 万t,占全县废污水入河量的3.90%;年工业废污水量为50.68 万t,占全县废污水入河量的5.47%;年混合污水量为839 万t,占全县废污水入河量的90.63%。
太谷县内源污染主要包括底泥污染和水产养殖污染。本次调查主要针对具有重要供水意义的郭堡水库、庞庄水库、石亩水库、石河水库。
内源负荷是将底泥释放产生的浓度,通过内湖有关参数再合算为水库底泥的年释放量。则底泥释放量计算公式为:
污染物释放量=水库库容×污染物浓度。
经估算,郭堡水库主要污染物年排放量约为:COD 512.38 t、氨氮6.53 t、TP 0.93 t、TN 37.33 t;庞庄水库主要污染物年排放量约为:COD 373.90 t、氨氮10.73 t、TP 1.26 t、TN 17.29 t。太谷县4 座水库内污染调查计算详见表1。
面源污染调查对象包括:农村生活污水与固体废弃物、农药化肥、禽畜养殖、城镇地表径流四项。
3.1.1 农村生活污染与固体废弃物
生活污染主要表现为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垃圾等固体污染物、生活污水等液态污染物以及二氧化碳等气态污染物。从短期来分析,农村生活污染的来源具有分散性、随意性、复杂性等特点,这是由农村地理环境的局限性、人们的生活习惯等因素决定的。但从长期来看,其特点仍呈稳定性和持续性,即随季节、时间的转换,污染的发生基本无变化,污染物的种类基本确定。
在农村生活污染中,生活污水是重要的组成部分。农村生活污水一般来源于厨房污水、生活洗涤污水和厕所污水。
3.1.2 农药、化肥
在农业生产中化肥的施用是保证农业稳产高产的必要措施,但是化肥、杀虫剂、生长素等的不合理施用,将导致营养物质浪费、农药残留和有机或无机污染,并通过农田地表径流和地下渗漏进入水体,造成水环境污染,导致生态系统多方面失调,成为面源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
3.2.1 农村生活污染
农村生活污染源包括生活污水、固体废弃物两部分。
(1)生活污水
污染物排放量=农村人口×污染物排放系数×污染物入河系数×365×10-6
式中的农村人口,根据《山西省统计年鉴》(2017),太谷县农村人口为159 971 人;
污染物排放系数取值:COD 50 g/(cap·d),氨氮3.2 g/(cap·d),TP 1.3 g/(cap·d),TN 6.4g/(cap·d)。
污染物入河系数:分析污染物情况,入河系数取3%。
(2)固体废弃物
污染物排放量=农村人口×人均生活垃圾日产量系数×污染物排放系数×入河系数×365×10-3
污染物排放系数,人均生活垃圾日产量系数按1.2 kg/(cap·d)计算,氨氮、TP、TN 所占百分比分别为0.021%、0.22%、0.21%;
入河系数:根据河北省水环境监测中心《河北省面源污染分析》,结合太谷县实际情况,入河系数取7%。
经计算,太谷县每年农村生活污染产生COD87.58 t,氨氮6.635 t,TP 13.068 t,TN 21.51 t。详见表2。
表2 农村生活污染排放量 单位:t/年
3.2.2 农药、化肥污染
COD=源强系数(COD)×耕地面积×COD 流失系数;氨氮=TN×10%;
TP=(磷肥+复合肥×0.3)×磷肥流失系数,计算方法参考河北省水环境监测中心《河北省面源污染分析》;
TN=(氮肥+复合肥×0.3+磷肥×0.185)×氮肥流失系数,计算方法参考河北省水环境监测中心《河北省面源污染分析》。
式中的源强系数(COD)计算方法参考《全国地表水环境容量核定和总量分配工作方案》中的源强系数说明;
耕地面积:根据《晋中市用水统计年报》(2017),太谷县灌溉总面积为1.315 万hm2;
COD 流失系数:根据《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地表水水质评价及污染物补充技术细则(2003 年)》,流失系数取40%;
根据《太谷县统计年鉴》(2017),氮肥、磷肥、复合肥施用量分别为122 581 t、75 836 t、139 841 t;
根据《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地表水水质评价及污染物补充技术细则(2003 年)》,氮肥、磷肥流失系数分别为20%、15%;
经计算,太谷县每年农药、化肥污染产生COD 4 116.79 t,氨氮357.67 t,TP 17 668.2 t,TN 35 766.6 t。
3.2.3 分散禽畜养殖污染
污染物排放量=养殖规模×粪便排放量×粪便污染物含量×入河系数×365×10-3
式中的养殖规模,根据《太谷县统计年鉴》(2017),太谷县养殖规模为:猪300 895 头、牛7 948 头、羊137 479 只、家禽4 446 660 只、大牲畜469 头;
粪便排放量,根据《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地表水水质评价及污染物补充技术细则(2003 年)》,详见表3。
表3 畜禽粪排放量 单位:kg/只·d
粪便污染物含量:根据《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地表水水质评价及污染物补充技术细则(2003 年)》,详见表4。
表4 畜禽粪便污染物含量 单位:%
入河系数:COD、TP、TN 取5%,氨氮取3%。取值参考河北省水环境监测中心《河北省面源污染分析》。
经计算,太谷县每年禽畜养殖污染产生COD 1 350.84 t,氨氮4.85 t,TP 395.75 t,TN311.68 t。详见表5。
表5 太谷县畜禽粪便污染物 单位:t/年
3.2.4 城镇地表径流负荷
(1)年污染负荷计算表达式如下:
式中:L——年负荷量,kg;
R——年径流量,mm;
C——径流污染物平均浓度(详见表6),mg/L;
表6 不同土地利用类型的径流污染物平均浓度单位:mg/L
A——集水区面积,m2。
(2)年径流量R 由下式确定:
式中:P——年降雨量,根据《太谷县水资源开发利用配置研究》取1956—2000 年均值466.3 mm;
Rv——径流系数。
由于太谷县居民区、商业区、工业区、公路面积难以分别统计,且现在工业区分布较少,以居民区和商业区为主,则2017 年太谷县建成区面积59 km2进行估算,太谷县每年城镇地表径流产生TN 60.53 t,TP 8.25 t,CODcr 2 200.9 t。
由于现在许多小河断流,本次根据山西省水文计算手册,仅对乌马河、象峪河7 条汾河一级支流进行生态需水满足程度评价。
根据山西省水文计算手册资料,分别采用Tennant法及95%保证率法计算河流生态基流,经综合分析比较后采用Tennant 法计算成果,乌马河、象峪河非汛期生态基流量按照多年平均天然径流量的20%计算,汛期按10%计算,具体计算成果详见表7。
表7 生态基流计算成果表
结合太谷县水生态环境情况,评价年份太谷县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考核目标为45%,实际达标率为75%,完成了考核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