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会馆公所的分布和祭祀对象看徽商儒商精神的形成

2022-09-20 06:38汤太祥
安徽开放大学学报 2022年3期
关键词:公所儒商徽商

刘 飞,汤太祥

(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 文化与法律学院,安徽 芜湖 241000)

徽商又称“徽帮”,是明清时期徽州府籍商人或商人集团的总称。作为中国著名商帮之一,徽商经营足迹遍布五湖四海,因其商业资本雄厚、行商人数众多、经营行业众多,在中国商界称雄长达三百余年,成了中国商业发展史上的一大奇迹。徽商所创造出的成功神话,不单单是依靠众多徽州精英商人以及他们的经营智慧,更多的是根植于徽商内心中的儒商精神。这种“贾而好儒”、以“义”为先的特有精神,不仅是徽商成功的不竭动力,更是徽商得以长期兴盛的根本。学术界此前关于徽商精神研究多侧重精神内涵的总结,较少地从徽商会馆公所发展过程中蕴含的文化寓意角度去进行探究。基于此,本文依托《徽商会馆公所征信录汇编》(李琳琦、梁仁志编,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等资料,将徽商会馆公所作为研究对象,对会馆公所中的祭祀崇拜对象、儒商形象塑造与儒商精神的形成进行考察,以期加深对徽商精神的认识。

一、徽商会馆公所的形成

会馆公所是明清以来流寓客地的同乡人或同业者,以乡土或是同业为纽带而自发设置的一种社会组织。它的出现是对家族组织的超越和对社会变迁的适应与创造,具有整合商业资源和传承地域文化的功能。实际上,徽商会馆公所的出现并非偶然,它的产生有多种因素影响。

首先,血缘地缘关系凝聚乡人乡情的需要。无论是在外行商还是在外为官的徽州同乡,都需要一个聚集点来获得心理安慰和情感激励。会馆公所的出现,对于寓居外地的同乡人来说就像是生命中多了一束光,在外寓居遇到艰难挫折时有了共享乡情和帮扶助力的集会场馆。例如明朝永乐年间,在北京工部主事的任上,芜湖人俞谟购置土地,建成了芜湖会馆[1],用于同乡叙情或支持同乡试子应考,最后还在其辞官归乡时,将会馆托付于同乡京官。会馆的建成和使用,实质上是官绅阶层为了克服思乡焦虑而抱团取暖,增强政治地位而积极进取的一种建筑象征。同样,寄旅在外的徽州商人也有这样的需要。有学者经过调研后指出,全国府县一级的商帮会馆公所,徽商数量最多。至清朝末期,全国徽商会馆公所至少在一百个以上[2],其中大部分是徽商投入人财物来进行建设与维护。可以推测,徽商会馆公所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商人和官绅阶层寓居异乡,增强情感交流、取得互信支持的需要。

其次,商品经济发展促使商人聚合的必然。随着明清商品经济的蓬勃发展,城镇数量增多,规模增大,传统单一家庭或个人行商的散商经营的方式已经难以适应广阔的市场发展趋势,因此,突破个人或血缘关系的地缘商帮应运而生,徽商即是一例。面对商品经济的快速发展期,商品交易也逐渐从奢侈品转向大宗生活用品。大宗商品牵涉长途贩运,流通商品数量成千上万,这就要求在商品流通的各个环节中招入大量人力,且必须有可靠人员在商业的关键环节进行监督。另外,晋商等其他地域商帮也在一同参与市场竞争。激烈的商海竞争和扩大经营规模的需要,促使徽商不仅重视发展血缘关系以互助互信,也注重扩大地缘关系壮大经营力量。以上商品经济发展的不同方面,都直接或间接地推动了徽商从散商逐渐走向聚合。作为一个典型地域商帮形象出现的徽商,已经发展壮大成规模的商人群体。随着经营地域的不断拓展,商品种类的不断增多,徽商需要固定的组织和固定的聚集交流场所。可见,徽商会馆公所的出现有其历史的必然性。

最后,儒家文化观念推动会馆功能的多样。儒家重视孝道,强调“父母在,不远游”和“安土重迁”此类古训。徽州商人迫于生意而远离他乡,生不能常伴父母寄住原籍,然而服丧或是归葬始终是要回原籍,千里迎柩也要让灵魂回到故乡[3]。这是儒家重视孝道的一种广义上的礼俗体现。徽商会馆公所中殡所、义阡等善堂组织的创办,建立“寄棺送葬”的各项管理机制,实际上是这种重视落叶归根的礼俗力证。这样的观念推动了会馆公所具备了慈善公益的功能,凝聚了具有相同乡俗和文化理念的徽州同乡的向心力。除此之外,儒家的义利观,也推动着会馆公所中祭祀崇拜神位的发展,促使会馆公所在教育、经商等方面服务功能得以扩展和深化。

徽商会馆公所的形成,不仅说明了当时的商品经济已处于高度发展的阶段,也意味着徽州商人脱离散商经营,扩大行商规模,定点布局海内的大幕开启。

二、徽商会馆公所的分布和崇祀对象的特点

徽商会馆公所或由地方官员,或由功名的商人,或二者结合倡导建成,其中商人居多。他们利用自身的人脉、威望和影响力,投入资金和热情,带动同乡士商共同兴建、经营和维护会馆公所。由此,一个个既可以聚集共叙乡情,聚族同业行商,还可以共享商场信息,行商坐贾配合的徽商聚集点开始遍布四海。

过去有学者一分为二地认为,会馆指的是同乡组织,而公所指的是同业组织。然而,会馆和公所很多是名异义同。本文研究对象较为宽泛,包含徽商会馆和徽商公所。“无徽不城镇”的徽商,随着其经营足迹的延伸,其建成的会馆公所也遍布各省。另据学者研究,徽商会馆公所的数量至少超过百个。基于此,笔者参考《徽商会馆公所征信录汇编》中的资料[4],以建馆地点、会馆公所名称、创建年代以及祭祀对象为关键词,针对现存确切文字记录的会馆公所进行统计如下。

表1中32个徽商会馆公所的设立,反映出徽商的诸多特点,具体如下:

表1 徽商会馆公所的分布、祭祀对象等情况

从徽商会馆公所的建立时间来看,八成会馆公所建成于康熙之后。建成时间节点,反映了当时徽商发展的时代背景变化,即国家的经商政策逐渐从重农抑商向重视商人群体转变。康乾盛世的出现,实质上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高度的结果。能够取得这样盛世的原因是复杂多样的,但其中必然是有从事商业活动的商人群体的助力。另外,徽商会馆公所以“联乡谊、办善举、祀神灵”为组织宗旨,对地方政府维稳大有裨益。加之,清朝后期中国饱受西方列强的坚船利炮和商品倾销战之害,开眼看世界的知识分子提出“自强,必先致富;欲致富,必首在振工商”[5]。基于此,重视商业、商人群体或商人组织逐渐得到清政府的认同,徽商便也乘此东风,以会馆公所的组织形式,在其商业版图中精心布点。

表8(1)为采用剔除ST企业后的固定效应模型检验政府补助信号效应,结果依然显著。另外,采用盈余管理的替代变量进行回归,根据Cohen等 (2010)[28]构建的另外两个度量真实盈余管理的指标Rem1和Rem2, 其中Rem1=Abprod+[-1]×Abdisexp, Rem2=[-1]×Abcfo+[-1]×Abdisexp, 分别替代正文中的Rem,回归结果如表8(2)~(3)部分所示,所得结果与前文均一致。

从徽商会馆公所的名称与其功能的对应关系来看,会馆公所的取名方式以徽商籍贯为主,以会馆公所的功能或是地名为辅。徽商会馆公所若是以籍贯或地名取名,其会馆的建筑组成完整,管理体制详备,服务功能也较为多样。例如陕省安徽会馆,它是一个综合且服务功能多样化的会馆公所。据《陕省安徽会馆录》记载,该会馆不仅在祭祀朱子和关圣帝君上充满仪式感,为同乡提供义学义园服务,还不忘详细记录捐输置产情况,增加相关会馆条规,推动了会馆正常管理和稳定运行[4]276-294。相较而言,会馆公所若以其功能取名,则其规模偏小,服务功能较为单一。例如上海星江茶叶公会主要为茶商聚集商议茶叶生意的服务;星江敦梓堂、新安惟善堂、新安怀仁堂主要为同乡停放、寄存、掩埋棺木服务。

从徽商会馆公所的祭祀对象来看,崇祀的对象主要集中在朱子和关圣帝君,其中同时祭祀二者的占四分之一。祭祀神灵祈求保护是会馆公所每年必然要举行的重要活动之一,这从汉口紫阳书院对崇祀规制的记录可见一斑。汉口紫阳书院每年崇祀的规制有:纪恩,即感谢圣恩;举行春秋两祭,每一次祭祀在祭器、祭品、办事人员、执事人员、祭前祭后流程、祭中仪礼都有严格且详细的规定;祭祀朱子的各种祭文,包括迎神告文、春祭文、春正祭文、生日祭文、秋正祭文等[4]19-79。朱子并非徽商公馆公所祭祀的唯一,不过它和关夫子却是祭祀对象的主流,其他偶有祭祀的神灵是文昌帝君等。

三、徽商会馆公所中徽商对儒商形象的塑造

横跨大陆南北,延伸长江东西,徽商会馆公所的分布区域,无疑是当时徽商商业版图之广,经商规模之大,经营网络之密的力证。如果将视角聚集到会馆公所本身,它在名称、建筑布局、管理运行体制机制等方面的特质,无一不是对徽商群体的精神内涵、经营理念、形象塑造的诠释和注解。当然,徽商对朱子和关圣帝君的崇祀,也是他们对儒商形象和信义商人形象的塑造和对儒商精神的追求。

(一)崇祀千古儒宗——朱子

寓流外地经商的商帮多以同乡中的著名人物或是英雄人物为祭祀对象。“几乎所有的徽商会馆都将朱熹作为祭祀行列的首位”[6]。朱熹有“东南邹鲁”之称,他建立了严密的理学体系。朱子理学强化“三纲五常”,适应统治者对巩固封建社会统治秩序的要求,因而被尊奉为官学。同时,他的著作《四书章句集注》也被皇帝诏定为取士标准。朱子为官方所推崇,直接影响并推动了徽商崇祀朱子。与此同时,徽州作为朱子桑梓之邦,深受朱子理学的影响,徽州商人在“以义取利”“以义制利”等文化氛围熏陶中,重视从商的精神追求,注重做人品格的锤炼,也注重对“虽为贾者,咸近士风”的形象塑造。

基于此,徽商开始出现了大肆祭祀乡土神朱子。具体情况如下:一是单一祭祀乡土神朱子。清代乾隆时期在杭州建成的徽国文公祠,即徽商木业公所规定了每年的九月十五日,在“先贤朱子生辰”时应当“办香烛、贡献,虔忱礼拜”[4]1047。即使在每年六月朔日公所算账之前,当地徽商都要聚集堂前,施以“朱子神前焚香礼拜”[4]1047礼节后,才开始正式查核账目。同样,闽省安徽会馆也规定了每年春秋两次祭祀先贤朱文公,祭祀前要“衣冠齐集”“仪品如典礼”[4]335。由此,祭拜朱子对于徽商的重要性可见一斑。二是同时祭祀乡土神朱子和外乡神关公等。嘉庆朝六安会馆的建设过程中出现专为祭祀而建设的祠庙,即关帝庙和徽国文公祠。虽同时祭祀,但祭祀朱子要更为重视,如徽商在六安会馆的创建小记中将朱子尊称“为百世师、千古儒宗”[4]884。

徽商会馆公所中设置供奉朱子的神位和专殿,徽商群体这种诚心祭祀的方式,意在使“吾乡贵贱老少咸知循礼守义”[4]79的朱子思想,注入徽商群体,从而得以塑造“贾而好儒”的良好商人形象。

(二)崇祀信义化身——关公

关圣大帝是常见的乡土神灵之一。这与三国时期关公的信义形象密不可分。三国时期,关羽即使是身在曹营,但心仍在汉,历经过五关斩六将,也要誓死坚守当初桃园结义的兄弟情谊。关公一生践行的信义精神与徽商一诺千金的经商理念、消费者对经商从业者诚信经营的期盼都非常契合。

关帝诚信忠义的形象深入人心,徽商将关圣帝君作为其会馆公所中崇祀的对象之一,并且注重吸收其义气忠心的精神特质,塑造徽商诚实守信的形象,锻造以义取利的信义精神。例如陕省安徽会馆规条中第一条即规定了“馆内头进供奉关夫子”[4]282的祭祀流程,确定了每年“春秋祀事”的具体承办方,还精心安排了“昼夜演戏”等活动;京都绩溪馆在会馆碑记中记载了右馆“后层正房三间,中一间供神”[4]385,以此每年“五月十三日恭祀关圣帝君”,同时规定了祭祀人员须为“同乡年十五以上”,且“均衣冠齐集”[4]367才能入席参加仪式。通过规范的祭祀仪式和正式的祭祀场所,徽商将祭祀关公的活动,突破了祭祀本身,走向了塑造信义形象的集体意识之路。由此,即便是外乡神的关公,也能因其有信义象征的意义,而成为徽商乃至其他商帮联络同乡的精神纽带。

四、徽商会馆公所中徽商对儒商精神的追求

祭祀朱子和关公在徽商会馆公所条例中占据极为重要的地位。徽商通过这样的祀神方式,继承了朱子的理学思想,汲取了关公的信义精神,塑造了饱含儒商精神的商人形象。那么,在会馆公所中,徽商儒商形象潜藏下的儒商精神则具体表现为:

(一)设置书院,滋养儒商精神

建筑凝固了文化,徽商会馆公所的建筑设计也蕴含了徽商厚重的历史文化,凝结着徽商的特有精神。其中,书院等具有教育功能的建筑兴建,不仅反映了徽商乐善好施,资助教育之举,也影响着儒商精神的养成。徽商在会馆公所中大力兴学,资助教育,符合徽商“贾而好儒”的需要。不论是官场还是商界,儒家思想滋养下徽商本质上追求儒商的出世精神。而这一切都需要进行儒学教育,尤其是学习当时的朱子思想。

以湖北汉口的新安会馆为例,它虽然被称为汉口紫阳书院,但它的设立目的却与会馆公所并无二致,皆是方便“负笈来游”[4]105的新安同乡,使得他们在异乡有寓流之所。汉口紫阳书院取名书院,崇祀朱子,其在会馆建筑图说、道统源流追述、会馆建置、崇祀、学规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书院建筑图说《汉口徽国文公祠堂总图记》中记载祠堂“规模正大,雅冠众构”[4]10,处于循礼坊的中心位置,与文公寝、御书楼、藏书阁、文昌阁、义学、六水讲堂、魁星阁等共同组成了紫阳书院,其中御书楼还“供奉圣祖仁皇帝御书朱子诗”[4]10;书院追述道统,认为朱子是“集诸儒之大成”[4]37;书院崇祀朱子仪式分为春秋两祭,且祀仪程式与祭文详尽完备;书院学规中明确提出“学以聚之”,认为书院设义学、尊朱子,实质上有“联梓谊”的初衷。以上这些都是汉口紫阳书院中徽州商人坚持以教育投入,推动儒家文化思想的传承的有力证据。同时,徽商强调读书,认为为学“乃铢积寸累而成”[4]55。积少成多、聚沙成塔的量变到质变的哲理,与行商坐贾的经商人生是相通的。将治学修身作为人生基石,徽商重视书院的教育功能,注重继承乡贤朱子的思想价值,还能窥见徽商塑造儒商形象的自觉意识。

(二)设置义庄,提倡人文关怀

儒商形象塑造的自觉意识还表现为徽商的热心公益慈善的义举。商业上取得的财富给了徽商仗义疏财的物质前提,同样徽商通过各类公益活动增强商帮凝聚力又加速商业规模的扩大。徽商的义举活动主要包括失业生活救助、赈济灾荒、设置义庄义冢等。如果说因生意失败而生活窘迫,自然灾害而流离失所的救助,主要是物质层面的帮扶,那么因入土为安的乡土情怀,设置的义庄义园义冢,则体现了徽商在精神层面,对会馆同籍乡党的人文关怀。这种人文关怀是对客死他乡乡人的精神慰藉,由此,徽商会馆公所中的义庄也是在外同乡的灵魂港湾、心理依靠。

以北京《歙县会馆》为例,歙县会馆设置义庄,目的是满足无法归榇的在京同籍入土为安的需求。在京徽商慷慨捐资,增置土地,支持义庄义冢建设。这些义举既包含了同为乡亲的“恻隐之心”,又有徽商想要获“永受阴报”,得“倡义之功”[4]188的精神需要。因而,歙县会馆中出现了大量义庄土地增置、义庄祭祀、义庄条规以及义庄捐输的具体记录。会馆记载了明嘉靖四十一年至清道光七年之间超过260年的义庄土地增置变化;记录了春秋祭祀规制,规定了别葬法,以法来杜绝冒葬现象的频发;出台了义庄条规,用共同接受的准则去规范管理;记载了不同年份的捐输详情,既有茶行、茶铺、茶商、银楼、银作坊等商人名号,也有他们捐输数额清单。通过以上种种义举,同籍乡人不仅生前可以寄托哀思,死后还可以安稳长眠。然而,义庄的设置和发展,绝非一人之功,“实赖众成”[4]192。众人拾柴火焰高,团结形成合力,义举成功与徽商的经商道理是一致的。将义举慈善作为行路助力,既是徽商重视以义举联结同乡之谊,树立轻财尚义形象,又是徽商为了守望相助而从善经营的奋斗动力。

(三)规范经营,凝聚信义精神

徽商的儒商精神源于儒家道德观念。徽商有“不儒则贾”的情结,科举之路不通则走商贾之路。对徽商而言,行商聚集财富不如中科举更能光耀门楣,徽商对儒学的尊崇可见一斑。因此,即便科举之路失败,走上行商作贾的徽商仍以儒家思想为准绳。这集中表现在徽商公馆公所中公议行规的设置。

以《徽宁思恭堂》公议堂中规条为例,思恭堂对各项事宜的管理,以制度的方式加以明确,以惩戒措施加以规范,这与徽商规范的经商行为一脉相承。思恭堂作为徽商会馆公所之一,其规范的经营行为,是徽商经营理念的一个缩影。修建会馆公所之初,惩戒和规范的条例随之产生,祭祀的同时受到公议条例的管制约束,这样的信义行为实际上凝聚着徽商的信义精神。如“议堂宇”条例规定了值守思恭堂的人需恪守规定,不许容留顽劣之人欢歌宴饮聚众赌博,如有发现则报官处理,绝不姑息;“议棺柩”条例规定了同乡的姓名与棺柩凭票进堂,一旦发现是别郡棺木混冒进堂,则“责成保人领出,并公同议罚”[4]1215,施以惩戒。严格的条例保障了会馆公所的正常经营秩序,为徽商选择诚信的经营方式营造了环境,也同时影响推动着徽商去塑造诚实守信的商人形象,维护信义精神。将规范经营作为行商理念,表现出徽商在经营会馆与经营生意的理念一致性,本质上也是徽商崇尚信义的体现。

综上所述,徽商由散商发展成为商帮,形成了庞大的商业网络,徽商会馆公所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借此平台,纵横海内的徽商网络得以形成,崇祀朱子与关公等典礼仪式得以继承,寓流商贾得以帮扶照应,寄旅乡人得以安放灵魂。基于此,会馆公所中的徽商,不但在中国商业发展史上塑造了深入人心的儒商形象,还铸就了立足于世的儒商精神。这种精神既是徽州商人自我意识的觉醒,也在一定程度上对同时代的商帮精神起到了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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