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旖璆,魏 彧
Schultz和Becker提出人力资本的概念后,人力资本理论便被广泛应用在学术探讨分析和政策研究中。该理论认为物质资本包括物质产品上的资本,主要是厂房、机器、设备、原材料、土地、货币和其他有价证券等;人力资本便是体现在人身上的资本,即对生产者进行教育、职业培训等支出及其在接受教育时的机会成本等的总和,表现为蕴含于人身上的各种生产知识、劳动与管理技能以及健康素质的存量总和。OECD组织将人力资本定义为“个人拥有的能够创造个人、社会和经济福祉的知识、技能、能力和素质”。根据上述描述可以发现,人力资本是社会财富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社会资本的重要组成部分,人力资本的积累和提升对国民经济社会水平发展的影响巨大。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快速增长不仅依赖于劳动密集型产业结构以及固定资产投资拉动,也与人力资本水平的持续提升密切相关。2002年,我国提出“人才强国战略”,以求将“人口红利”转化为“人才红利”。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多次强调要坚定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人才是实现民族振兴、赢得国际竞争主动的战略资源”,人才强国战略是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的基础支撑。而高质量人力资本水平囊括的教育型以及技能型人力资本能够更快速地推动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加快构建以人才为支撑的强国,因此在我国当前追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背景下,人力资本提升任务紧迫且必要。同时,随着我国人口红利的消退,提升人力资本积累水平也是避免我国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关键。
科学的财税体制是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自步入经济新发展阶段以来,我国积极推进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涉及人力资本积累与提升的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个人所得税增设子女教育及继续教育专项扣除项目、企业所得税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比例提高以及对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按比例抵免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旨在以减税降费力促人力资本高级化演进,夯实高质量发展人才基石,实现经济结构顺利转型,释放经济长期增长潜力。
从长期发展角度来看,税率水平与劳动供给和学习投入存在反向关系,既有研究认为个人所得税显著抑制了劳动的有效供给和需求,单一税率的工薪税也会通过改变要素价格阻碍人力资本的积累与提升,但其理论逻辑与作用机理仍处于“黑箱”状态,有必要全面探明并掌握机制效能,为全面建成新发展格局、顺利实现经济动能重塑提供重要经验证据。
本文的边际贡献在于:(1)从所得税减税和流转税减税两条途径,全面厘清减税促进人力资本积累的理论依据。(2)系统揭示所得税减税和流转税减税的人力资本积累政策效能与作用渠道,丰富减税降费研究成果。(3)立足现实约束,以“经济发展成效、初始教育禀赋、改革阶段特征”为依据,探明减税政策对人力资本积累可能存在的异质性效能与非线性关系,为构建现代化财税体制、实现国家良治提供必要参考。
文章接下来安排如下:第二部分对减税的人力资本积累与优化效应进行理论溯源,提出研究假设;第三部分阐明计量实证策略、变量选取依据以及样本数据来源;第四部分立足实际税负变化走势与人力资本积累演进特征,掌握基本事实证据;第五部分为实证结果分析;第六部分为本文主要结论及政策建议。
增值税是最重要的流转税种。增值税改革对标“质量变革”,旨在消除重复课税,鼓励微观经济主体购置更多技术先进型生产设备,促进产业专业化分工,提高生产效率,释放规模经济效应,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其一,增值税减税所具有的普惠性质,能够有效降低交易成本,促进人力资本在行业间自由流动与优化配置,有助于实现人口、资金、土地等要素的整合优化,加速生产经营单位实现规模经济,推动产业结构合理化演进,重塑经济发展新优势。其二,“营改增”将企业外购无形资产纳入到进项抵扣范围之内,一方面企业购置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标、著作权所发生的必要开支能够享受进项抵扣政策红利,有效降低企业研发成本,释放知识经济活力,提升前沿技术的转移速度,帮助企业利用外溢的领先技术红利,实现人力资本有效积累;另一方面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在投入使用并内化为企业知识产权的过程中,可以引发“干中学”效应,进一步加速人力资本结构高级化进程。其三,增值税减税能够有效解决商品和劳务的重复征税问题,完善抵扣链条,促进产业分工,深化产业协作。而分工深化过程中所伴生演化的研发、设计、营销等内部服务环节从主营业务环节剖离、独立与外包,有效引导了企业运营由传统的“大而全”链条式覆盖向“小而精”的分工细化演进,有助于促进专业化人力资本有效积累。
但需要指出的是,增值税减税旨在为微观经济主体营造良好的经济交易环境,通过消除人力要素价格扭曲,调整价格信号,鼓励市场主体将优质资源优先配置到高效率领域,确保技能和知识可以使人在市场和非市场活动中获得经济利益和应有的垄断溢价。换言之,增值税减税更多从市场交易环境和资源配置结构角度为人力资本积累提供必要保障,而非直接作用于人力资本积累。故而可以认为,增值税减税有助于放大新人力资本框架下的资源配置优化效应,但并不必然显著激励人力资本有效积累。
假设H1:流转税减税有助于促进人力资本积累,但政策效能并不必然显著。
个人所得税改革对标“动力变革”。一方面,个人所得税以制度化变革确保税收再分配职能的充分发挥,全面提高居民当期和未来可支配收入规模,降低居民预期收入的不确定性,促进预防性储蓄转化为教育、健康等高端消费,以增加家庭教育投入等方式释放更高层级的优质消费需求,契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所推动的优质供给,实现供需高质量动态均衡。另一方面,在经济发展转型及生存压力的双重作用下,微观主体倾向于将通过减税所获的新增可支配收入以追加家庭教育投入的方式提升个人技能,实现人力资本有效积累。同时,一二三产业融合下高附加值性质的现代产业体系,对人力资本结构提出了更高要求。内化于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的人力资本自然也同步受到更多关注,求职者和在职者受创新体系下所形成的竞争思维驱动,自发产生自我提升压力,自觉提高家庭教育投入规模,进一步选择将个人所得税减税红利优先配置于人力资本积累,主动关注自身素质与劳动技能,有效改写现代产业科技与人力资本储备不足之间的失衡状态,加速人力资本规模与结构相配适,并向高级阶段动态演进,最终形成良好的人力资本积累机制。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个人所得税减税精准作用于微观经济主体,直接影响其可支配收入规模,能够同时产生“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1)当人力资本积累不足时,在经济发展及生存压力的双重作用下,微观主体倾向于将通过减税所获得的新增可支配收入以家庭教育投入的方式提升个人技能,实现人力资本有效积累,此时所得税减税的收入效应占优。(2)当人力资本已实现高位积累时,受规模报酬递减规律影响,人力资本培育领域投资的边际回报率持续衰减,此时继续执行大幅减税政策并不能必然形成人力资本积累效应,政策效果严重依赖微观主体在劳动供给和增加学习时间之间的行为选择——当学习的边际回报率显著低于劳动供给边际收益率时,进一步减税相当于继续降低了放弃学习的边际成本,从而抑制了人力资本积累。
假设H2:个人所得税减税以家庭教育投入为渠道,与人力资本积累产生非线性关系,实际政策效能取决于“收入效应”与“替代效应”的相对影响。
企业所得税改革对标“效率变革”,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以及上浮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方式,鼓励企业增加创新投入,促进人力资本有效积累。其一,企业所得税通过提高研发投入加计扣除比例、优化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等方式,有效保障了技术学习和消化吸收能力,有助于解决智能替代劳动力等问题,加速企业由简单劳动向现代化分工演进,通过提升创新投入力度,释放“干中学”积极效应,推动人力资本规模扩大。其二,企业所得税减税实现了企业创新风险分担,正向激励人力资本投资,形成人力资本积累效应。人力资本投入结果往往与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劳动力要素的流动性相关,具有较高的不确定性。企业所得税减税能够通过降低前期投资成本的方式,帮助人力资本投资者分担潜在风险,构建公平、高效的产学研用融合环境,鼓励企业增加创新投入,加速知识积累,系统提升人力资本水平。
假设H3:企业所得税减税以提升企业创新投入为渠道,促进人力资本积累。
图1 理论分析框架图
为缓解内生性以及弱工具变量对模型的影响,得到较为准确的因果识别关系,本文引入被解释变量滞后项构造动态面板基准回归模型:
其中,HR为地区i在时期t的人力资本水平,包含人均人力资本存量(PHR)和实际人力资本存量(RHR)两个指标,其中人均人力资本存量(PHR)用于稳健性检验;TAX为本文重点考察的减税政策,以集合形式出现,完整子集包括企业所得税实际有效税率(CIT)、个人所得税实际有效税率(PIT);X为一组决定人力资本水平的控制变量,包括税收分成率(FD)、人均地区生产总值(PGDP)、地方教育支出占比(EDU)、城镇化率(URB)、地区产业结构(STR)、地区劳动力结构(HL);v为地区固定效应,u为时间固定效应,ε为误差项。
1.被解释变量
本文以减税的人力资本累积效应为研究对象,故将被解释变量定义为实际人力资本存量(RHR),并将人均人力资本存量(PHR)用于稳健性检验。
借鉴《中国人力资本报告2020》,实际人力资本存量(RHR)采用J-F收入法进行测算。将人一生分为“退休”、“工作”、“可能上学或工作”、“上学”、“既不上学也不工作”五个阶段,利用“倒推法”估算终生收入,同时按六种受教育程度划分引入Mincer方程估算当前收入,结合其他参数估计可得人力资本存量名义值,再以2003年为基期的消费物价指数作为平减指数即可最终获得实际人力资本存量(RHR)。
人均人力资本存量(PHR)计算方法如下:
WORK16为地区i在时期t中16岁以上非退休人口的人力资本存量,LABOR为该地区同时期劳动力人口规模,CPI为以2003年为基期的消费物价指数。
2.解释变量
VAT表示增值税实际税率,借鉴陈晓光及汤旖璆的研究计算求得;CIT表示企业所得税实际税率,借鉴王小龙和方金金的研究计算求得;PIT表示个人所得税实际税率,以本地区税收机关征得的个人所得税收入在本地区就业人员工资总额中的占比表示。
3.控制变量
控制变量设置为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以各省人均生产总值衡量;政府教育扶持程度,以各省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衡量;城镇化率,以各省城镇人口数量占总人口比重表示;产业结构,以第二产业从业人数与第三产业从业人数的比值表示;税收分成率,以地方本级留存税收收入占地方税收总收入的比重衡量;地区劳动力结构,以各省高技能劳动力(大专及以上学历就业者)与低技能劳动力(初中及以下学历就业者)比例衡量。
我国高校大规模扩招始于1999年教育部出台的《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在这一计划之下,1999年当年高校招生录取增幅高达48%,故而可将1999年视为我国积累高质量人力资本的元年。为确保研究样本的一致性,本文将研究起点设为首批高校扩招生的毕业年份(2003年)。同时,为避免外生的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对研究结论造成干扰,本文特剔除2019年之后有关数据,故研究样本区间最终确定为2003年至2018年。本文数据来源为《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税务统计年鉴》《中国人口统计年鉴》《中国劳动统计年鉴》《中国人力资本报告》等。为减少多重共线性问题,并消除量纲的影响,本文变量均以对数形式呈现,对于样本中可能存在的异常值,我们进行了1%的双向缩尾处理。各变量统计特征如表1所示。
表1 变量描述性统计
(续上表)
由图2可知:(1)增值税实际有效税率在“营改增”扩围改革后快速攀升,这一现象显然与我国现行税制结构密切相关。“营改增”之前,营业税构成地方政府税收收入主要来源,与增值税形成“双雄割据”局面。“营改增”之后,税制结构的重大战略调整造成增值税“一税独大”,其在各级财政收入中占比迅速上升。由于本文采用“税收收入占比”概念测算增值税实际有效税率,故而出现实际有效税率自“营改增”扩围改革之后攀升的现象。(2)个人所得税税率于波动中逐步下降,个税改革成效显著。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推进,我国经济转型升级态势持续,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宏观经济运行始终保持在合理区间,经济发展质量效益稳步提升。扩大就业和保障民生等系列政策切实有效地提高了居民可支配收入,并在一定程度上推升了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个税改革显著降低个人所得税实际有效税率,充分体现税负公平原则,精准、有效降低重点群体税收负担;(3)企业所得税实际有效税率在“营改增”扩围后略有上升。这一现象与“营改增”后我国税制结构构成有关,但在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以及推进高端制造业创新引领等优惠政策作用下,企业所得税的实际有效税率上升幅度较为平缓。
图2 地区实际有效税率时序演进
由表2可知,样本期内,(1)经济发达地区的增值税实际有效税率普遍较高。一方面源于经济发达地区交易活跃,行业价值链完整,增加值规模较高,推升了增值税实际有效税率;另一方面,增值税的流转税性质和特殊计税方式带来了复杂的税负转嫁问题。经济发达地区交易活动频繁,且位于交易终端的第三产业在地区经济中占比较高,导致上述区域实际负担更多税负,进一步推升增值税实际有效税率。(2)经济欠发达地区企业所得税及个人所得税实际有效税率普遍较高。企业所得税及个人所得税均属于直接税,以劳动者报酬及企业利润为征税对象,税负难以转嫁,通常认为其纳税人与负税人具有较高的一致性。样本期内,贵州、内蒙古、新疆等经济欠发达地区较高的个人所得税实际有效税率,说明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总体累进性不足,未能充分发挥国民收入二次分配作用;而相对较高的企业所得税实际有效税率则反证了经济发达地区为释放企业生产活力所制造的“税收洼地”的存在性。
表2 地区实际有效税率空间分异
由图3可知,(1)人均人力资本存量与实际人力资本存量均稳步提升,样本期末,二者较期初均快速增长三倍有余。(2)经济“新常态”之前,人均人力资本增速与实际人力资本增速持平,经济“新常态”之后,实际人力资本存量增速开始超越人均劳动力人力资本增速,表明相较于总量规模,提升人均劳动力人力资本仍是当前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重中之重。
图3 人力资本积累时序演进
由表3可知,(1)人均人力资本积累规模与经济发展水平高度契合,东部地区人均劳动力人力资本积累规模显著优于中部及西部地区。(2)实际人力资本存量规模同时受人口总量及经济发展水平影响,人口密集度较高的省份及经济交易较为活跃的省份均表现出实际人力资本存量高位积累的情况。
由表6可知,极差值R为因素A(0.25),B(0.33),C(0.26),故影响蛋白质提取量的因素的主次关系为B(反应温度)>C(pH值)>A(反应时间)。比较这9次实验的结果, 第5次实验的蛋白质的提取率29.7%最大,因此A2B2C3是最好的搭配。
表3 人力资本积累空间分异
表4给出了基准回归分析结果。SYS-GMM回归结果显示AR(2)的p值为0.512 0和0.410 0,无自相关性。增值税系数为负,但未通过显著性检验,表明增值税减税有助于促进人力资本积累,但并非必然具有政策显著性,假设H1得证。企业所得税系数显著为负,即企业所得税减税能够有效提升人力资本水平;个人所得税系数显著为正,即个人所得税减税有碍于人力资本积累与提升,这一结论隐含说明减税政策与人力资本积累存在非线性关系,需要进一步证实。原因在于:(1)减税能够为微观主体带来显著的正向收入效应,有效增加微观主体税后所得。当人力资本水平低位徘徊时,在经济增长和个人发展压力共同作用下,微观主体对人力资本提升产生强烈需求,会将通过减税所获得的新增可支配收入主动配置于人力资本提升领域。(2)减税同时也能够引致替代效应,调整劳动(有助于人力资本提升)及闲暇之间的相对价格和活动成本,进而改变微观主体的行为决策。当人力资本已经处于高位积累时,持续性的发展压力对于微观主体提升人力资本水平的边际刺激效用不断衰减,人力资本投资回报率也同步下滑,此时大规模减税,尤其是直接定位于调整个人可支配收入、以微观经济主体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工资薪金所得为课税对象的所得税减税,以提高微观主体税后所得的方式,进一步拉大劳动与学习边际收益率之间的差距,向微观主体释放固化人力资本水平的消极信号,不利于激励微观主体继续提升技能,向更高水平的人力资本水平迈进。
表4 基准回归结果
控制变量方面,税收分成率的提高有助于人力资本提升,表明健全的财政分权机制能够有效激发地方政府供给完备的辖区公共服务,提高财政支出效率,保证劳动参与,提高辖区人力资本水平。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与人力资本存量同向变化,即辖区经济发展能够正向推进人力资本积累。地方教育支出系数为正,表明辖区人力资本水平依赖于地方政府财政支持。城镇化率系数为正,表明城市便利性与生活舒适性的提升能够有效促进人力资本积累,原因在于高学历者的区位决策更多地受区域软硬件条件影响。产业结构显著为正,表明第二产业的发展对人力资本提出了客观要求,有效推动了本辖区人力资本水平的同步演进。劳动力结构显著为正,表明提升高技能劳动力占比有助于推动人力资本有效积累。
以下通过替换模型、替换核心解释变量和变换研究样本等方式进行稳健性检验。
(1)替换模型。以固定效应模型进行重复检验,核心解释变量系数方向及显著性未发生变化,实证结果稳健。
(2)替换被解释变量。以人均人力资本存量作为被解释变量重新进行回归分析,结果与基准回归一致,实证结果稳健。
(3)替换研究样本。直辖市在行政层级上高于其他省份,隶属中央直接管理,得益于中央倾斜性政策照顾以及多年发展所积累的雄厚基础,直辖市的人力资本存量显著优于其他省份。为排除行政等级混杂的可能影响,本文将四个直辖市从研究样本中剔除,并再次重复基准回归。结果与基准回归一致,实证结果稳健。
表5 稳健性检验结果
1.经济发展程度异质性
本文以人均GDP均值为界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分为“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两组子样本。由表6可知,减税能够有效推升欠发达地区人力资本积累程度,但对发达地区人力资本水平的影响分化显著,个人所得税减税对人力资本积累的影响程度显著逊于欠发达地区,增值税减税和企业所得税减税无法有效释放政策效能。这一结论与赵艾凤和王好的研究完全一致,表明减税对人力资本积累的正向激励与经济发展程度密切相关,经济发达地区凭借宽松的市场环境、灵活的政策制度、合理的要素配置结构、优化的生产效率和自由的竞争环境正向匹配人力资本,持续衰减减税政策边际效应,直至该政策无法显著促进人力资本积累,甚至有碍于人力资本的优化配置。经济欠发达地区受制于前期资本积累的有限性及产业结构的单一性,知识增益人力资本红利无法完全释放,人力资本自我积累速度偏低,减税政策旨在打通抵扣链条,消除重复征税,促进社会分工协作,确保要素在产业间自由流动,全面降低交易成本,能够在供给端同时释放“提质”和“降价”双重利好,从全局上确保经济环境优化调整,有效撬动经济动能升级空间。因此,减税所推动的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一方面对人力资本提出更高要求,激发微观主体提升个人技能、增加创新投入的主动性;另一方面切实优化要素配置结构,有利于人力资本积累与提升。显然,相较于发达地区而言,欠发达地区传统产业集群特征显著,经济驱动高度依赖传统动能,囿于产业结构固化、要素禀赋错配等发展瓶颈,亟须以改革措施打通要素流通渠道,优化经济交易环境,实现经济发展顺利转型,故而减税政策对欠发达地区人力资本提升的促进作用更为显著。
表6 异质性检验结果
2.居民受教育程度异质性
减税所形成的人力资本积累风险分担、动力培育等政策效能,与微观经济主体的主观认知及行为选择密切相关。一般认为,随着居民受教育程度的提升,其对人力资本重要性的主观认知也同步优化,更乐于将新增可支配收入优先配置于知识更新、技能提升等领域,故特以居民受教育程度均值为界,将研究样本划分为“高于均值”和“低于均值”两组。初始受教育程度较低地区对减税政策未给出显著反馈,随着辖区居民平均受教育程度的提升,减税才开始发挥人力资本积累的政策效能,且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这一结论表明减税政策人力资本积累效应与初始受教育程度相关,只有当辖区居民已经具有一定受教育基础时,才能够通过减税政策进一步提升其对人力资本的重视程度,形成人力资本积累激励效应。
3.时期异质性
中国自高校扩招政策实施之后,经历过四次重大经济转折:一是“红利期”(2003年至2007年),加入WTO引发的外向型经济增长对国内经济增长带来强有力的推动和促进,带动中国经济迅速迈向工业化、城镇化。二是“震荡期”(2008年至2011年),全球金融危机之后,中国政府采取“强刺激”政策救市,以超体量投资配合持续宽松的宏观政策驱动经济高速增长,但趋紧的国际贸易环境以及错配的要素结构使得该阶段的经济呈现震荡特征。三是“减速期”(2012年至2015年),进入“新常态”后中国经济增速持续放缓,传统驱动经济增长贡献率开始衰减,粗放式增长的不可持续性开始凸显。四是“改革期”(2016年至2019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于2015年底首次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实现“新常态”下的高质量均衡发展,释放中国经济增长潜力。故而,本文将全样本细分为四个子样本,对可能存在的时期异质性进行检验。由表6可知,(1)当经济体猛烈震荡和承压下行时,减税无法有效促进人力资本有效积累,只有在经济繁荣增长时,减税政策的人力资本积累效能才开始释放。(2)改革期的系列政策效能释放存在一定时滞特征,短期内无法有效促进人力资本显著积累。
传统的线性回归描述条件均值受自变量的影响,而实践中随机误差往往不满足经典假设。本文利用分位数回归充分检验自变量对因变量分布产生的异质性影响,以期探明减税政策与人力资本积累之间的非线性关系。
由表7可知,不同分位点下的各影响因素对人力资本积累存在异质性效应,且不同分位数下同一解释变量对人力资本积累的影响大小及显著性也存在差异。(1)在所有分位数上,增值税减税均能够促进人力资本积累,系数绝对值逐渐增大,并逐渐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说明人力资本积累程度越高,增值税减税对人力资本提升的边际促进效应越强。(2)企业所得税减税对人力资本积累的促进作用随分位数提高而逐步增强。(3)个人所得税减税对人力资本积累呈现“先促进后阻碍”的非线性影响,且阻碍作用随分位数提高而显著增强,假设H2得证。结合前述实证结果,可以认为:一方面,当前我国实际人力资本存量较充足,人力资本投资回报率开始衰减,致使个人所得税减税出现人力资本积累抑制效应;另一方面,增值税减税及企业所得税减税所形成的创新环境及资源优化配置政策效能,有助于提升劳动生产率,推动人力资本持续性积累,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表7 分位数回归分析结果
为进一步厘清减税政策对人力资本积累的影响渠道,本文采用中介效应模型进行检验。
M为中介变量,表示微观主体人力资本投入,分别以“家庭教育投入(HOME)”和“企业创新投入(INN)”表示。以逐步回归法检验减税对人力资本积累的中介效应:第一步,对式(3)进行基准回归,若α显著为负,说明减税能够有效推动人力资本积累。第二步,对式(4)进行回归,若β显著为负,说明减税能够积极促进家庭增加教育投入规模、鼓励企业提升创新投入力度。第三步,在式(4)基础上引入中介变量,对式(5)进行回归,若θ显著为负,且θ显著为正,说明减税能够通过上述渠道正向激励人力资本积累。
1.企业创新投入的中介效应检验
由表8可知,第(1)列显示,企业所得税减税促进人力资本积累;第(2)列显示,企业所得税减税能够显著促进企业扩大创新投入;第(3)列是在第(1)列基础上加入企业创新投入之后的结果,此时企业所得税减税能够进一步显著促进人力资本积累,同时企业创新投入也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证实了中介效应的存在性。故而企业所得税减税能够通过激励企业增加创新投入,实现人力资本有效积累,假设H3得证。
2.家庭教育投入的中介效应检验
由表8可知,第(1)列显示,个人所得税减税对人力资本积累存在逆向激励作用;第(4)列显示,个人所得税减税能够有效促进家庭增加教育投入;第(5)列是在第(1)列基础上加入家庭教育投入之后的结果,此时个人所得税减税对人力资本积累的负向激励作用仍然显著,且家庭教育投入也通过了显著性检验,再次证实中介效应的存在性。故而个人所得税减税以家庭教育投入为渠道,影响人力资本有效积累。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第(5)列中家庭教育投入系数显著为负,再次揭示了减税政策效能依赖于人力资本初始存量的经验证据,即当前我国人力资本投资回报率已经处于衰减阶段,持续性追加家庭教育投入并实施大规模个人所得税减税政策,并不必然能获得人力资本积累的积极效应,有必要选择合适的财税政策,因地制宜精准推进,以期有效积累高质量人力资本。
表8 中介效应检验结果
本文采用2003—2018年省级面板数据实证检验了减税促进人力资本积累的内源逻辑。研究发现:(1)增值税减税与企业所得税减税能够促进人力资本积累,而个人所得税减税阻碍人力资本积累。(2)减税显著推升欠发达地区人力资本存量,但对经济发达地区的促进作用有限。(3)只有当辖区居民已经具有一定受教育基础时,才能够通过减税政策进一步提升其对人力资本的重视程度,形成人力资本积累正向激励效应。(4)当经济体猛烈震荡和承压下行时,减税无法有效促进人力资本有效积累,只有在经济繁荣增长时,减税政策的正向激励作用才能充分释放。(5)减税政策能够同时从“家庭”和“企业”两条路径推升人力资本投入力度,切实保障人力资本有效积累。
本文结论对于减税政策如何促进中国人力资本积累具有以下启示:第一,增值税减税能够全面降低交易成本,释放经济活力,提高人力资本配置水平。故而应当继续深化增值税税制改革,以更大的税收优惠力度全面释放政策红利,鼓励人力资本有效积累,助力我国人才强国建设目标的实现。第二,个人所得税在提升人力资本水平中的作用是非线性的,需要依据区域人力资本积累的异质性状态,精准出台个人所得税减税政策,更多地向经济欠发达地区倾斜,适当提高欠发达地区经济主体税后可支配收入,进一步增强微观主体提高人力资本投入的主观能动性。第三,企业所得税减税能够显著释放人力资本积累的正向激励效应,应当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同时辅之以企业内部培训补贴,激励企业人才培养的积极性,全面促进企业人力资本有效积累。
汤旖璆,负责引言、文献综述、理论分析、实证建模及结果论证;魏彧,负责政策建议的撰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