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稷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 马 巍
安全是审查调查工作的生命线,抓好审查调查安全是重要的政治要求,更是纪检监察机关不可推卸的政治责任。一直以来,稷山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始终把安全意识、保密意识、责任意识贯穿审查调查全过程,切实将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深入骨髓、融入血脉、形成自觉。
筑牢思想防线,拧紧审查调查安全阀。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思想不重视、认识不到位,很多安全问题就会看不到,安全措施就不会被采取,安全监管防控工作必然打折扣、有漏洞。长期以来,稷山县纪委监委始终把审查调查安全教育摆在首位,狠抓安全思想工作,常鸣安全警钟、常抓安全教育,常强安全意识。一方面狠抓思想引导,将对办案安全要求的学习,明确为纪检监察机关重要会议、集中培训、主题党日活动、案件审签等的必要内容、必经程序,持续通过逢会讲、凡案提、每月提醒谈,切实使机关干部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把“100 减1 等于负100”“没有安全就没有审查调查”“违反审查调查纪律就是违反政治纪律”等办案安全的理念和要求,牢牢铭记于心、认真见诸于行。另一方面狠抓教育培训,坚持每月组织安全培训或安全演练,通过梳理规定、精编流程、案例教学、专题研讨、考核测评,帮助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纪法政策运用、精准使用留置措施等能力,真正践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教育人、挽救人、感化人”的办案理念。今年以来,先后组织办案安全培训、消防和应急演练7 次,时时绷紧安全弦,切实筑牢安全线。
筑牢责任防线,绷紧审查调查安全弦。责任明确,才能防止缺位、减少推诿;责任压实,措施才能落实、安全才有保障。针对审查调查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和苗头问题,我们紧紧扭住监督执纪执法安全工作责任的牛鼻子,全面建立安全责任全链条管控、全方位落实的工作闭环,确保知责明责、守责担责、履责尽责。一是明确内容促担责。从基础抓起,认真梳理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审查调查组组长、成员、安全员,案管室,审理室等部门相关人员,在审查调查各个环节中需要承担的安全责任内容,全面建立安全责任清单,特别是查办案件前就案件再次进行责任分解,人人认领责任,切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二是强化监督促履责。在坚持常规检查的同时,不断加大明察暗访、飞行检查、实地调研等督查督办力度,着力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对发现的问题全部书面通报、挂牌督办、销号管理。同时,积极探索风险防控监督措施,针对各环节重点安全风险点,建立监督预警机制,督促强弱补短,全面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不断压实安全防范责任。今年以来,先后开展“飞行检查”6次,有针对性反馈问题12 条,提出意见建议9 条。三是严肃追责促尽责。对审查调查工作中失职渎职、发生违纪违法行为、出现安全事故以及落实责任不到位造成重大安全后果的,坚决查处,决不姑息;对整改问题敷衍了事、消极应付,屡整不改、屡查屡犯的,严肃追责,从严问责;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也要追究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通过强有力的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
筑牢制度防线,织紧审查调查安全网。安全制度是对依规依纪依法用权的刚性约束,是做好审查调查安全的基本遵循,更是办案安全的根本保障。实践证明,如果不能严格执行制度,出事就会成为必然。所以,一直以来,我们坚决把执行制度作为对党性觉悟的重要考验,牢牢抓在手上,坚决落到实处。一是强化制度意识。借鉴我县案件审前自查制度的有效经验,对各类制度文件的具体要求进行梳理汇总,制定自查表,时时对照检查,促进在审查调查中想问题、作决策、抓落实,都自觉对标对表办案安全制度要求,确保不出偏差。二是不断完善制度。紧密结合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要求,围绕信访举报、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移送司法,以及办案场所建设和管理、监督管理、追责问责等各个环节、各个过程,先后制定《谈话室管理制度》《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审查调查工作准则》《谈话场所陪护工作制度》等11 项制度,特别是立足当前疫情反复出现、防控措施不容懈怠的形势下,制定出台了《稷山县纪委监委常态化疫情防控监督纪检监察工作制度(试行)》,针对监督审查调查中的“走读式”谈话、各项调查措施使用等一一作出明确规定,坚决防止审查调查工作出现疫情防控漏洞和盲区,最大限度保证疫情防控不松、业务工作不停、监督执纪不软,不断织密织牢安全制度网。三是严格执行制度。办案前,严格按照制度开展安全培训,逐一制定工作方案、安全预案;办案中,严格审批把关,凡是制度明确要求的,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办案后,及时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同时,把安全制度执行作为工作考核通报的重要内容,实行量化考核、按月通报,推动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切实把制度执行变为日常习惯、自觉遵循,真正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