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重大举措研究

2022-09-09 04:11代宏丽
贵州民族研究 2022年4期
关键词:人口民族政策

代宏丽 吴 钧 肖 进

(1. 内蒙古民族大学/内蒙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内蒙古·通辽 028000;

2. 中央民族大学,北京 100081)

人口较少民族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重要成员。由于自然环境、历史发展的原因,人口较少民族和他们的居住地区一直以来存在着发展落后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人口较少民族的发展,制定和实施多项举措并颁布3部关于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加快发展的五年规划,取得了很好发展成效,得到少数民族人民的称赞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关心。经过多年探索,中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重大举措已经成为民族工作领域的一项创新,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成功实践。

一、中国共产党“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提出的背景

迄今为止,人口较少民族尚未形成一个科学、统一的定义,是一个相对的概念,顾名思义,指的是56个民族中人口较少的民族。马克思在论述民族平等理论时,将发达民族、大民族以外的少数民族视为“弱小民族”。2000年,国家民委启动“中国人口较少民族经济和社会发展调查”工作,首次正式使用这一概念。2001年,国务院在《关于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问题的复函》再次使用此概念,这一说法也被固定下来。当时是以1990年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数据为基准,划定22个人口数量在10万人以下的少数民族为人口较少民族,后来在2011年,全国《“十三五”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中,把这一标准扩大为2010 年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人口数量在30万人以下的少数民族28个,自此,现在我国人口较少民族指的是人口在30万人以下的塔塔尔族、珞巴族、高山族等28个民族。

人口较少民族虽然人口不多,但是特点鲜明。一是人口较少民族一般是所居住地区的世居民族。二是人口较少民族根据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总人口数为189万人,虽然28个人口较少民族个数占到我国56个民族的一半,但其总人口数才占全国总人口数的0.14%,占少数民族总人口的1.66%。三是人口较少民族一般在文化背景、价值观念、居住环境、生产方式等方面都有独特性,但因人口少易被忽略。四是人口较少民族分布较广,且大都处于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低,自身发展能力较弱,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特点在人口较少民族中体现得更为明显,贫困问题突出。五是我国的人口较少民族多分布在边境地区,28个民族中有21个聚居在祖国边境地区,15个民族是跨境居住的民族,人口较少民族的稳定有序发展关系着国家边疆稳固、周边睦邻友好的现实问题。

这些特点表明,人口较少民族的自然禀赋、发展水平、历史传统等现实差异决定了他们很难通过自我的发展实现跨越式发展并达到其他民族的平均发展水平,因而,促进其民族发展不能采取同其他少数民族一样的“一刀切”式的民族政策,而应采取差别化和专门化的民族政策给予帮助和扶持,如果解决了这28个民族的现实发展问题,也就相当于解决了56个民族的一半民族的发展问题,对于维护国家边陲稳定、国泰民安、社会进步的意义深远。因此,无论从推动人口较少民族加快发展来看,还是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需求来看,都必须实施差别化的人口较少民族扶持政策,帮助其实现自身和居住地区的长足进步。

二、中国共产党“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的实施过程

(一) 初步探索期(1949—1977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我国人口较少民族之间的发展差距较大,有很多民族甚至处于不同的社会形态中,如珞巴族、赫哲族、鄂伦春族等民族处于原始社会末期阶段,门巴族处于农奴制的生产关系状态,高山族、毛南族聚居区处于封建地主经济阶段,而塔塔尔族、乌孜别克族等民族则初步显现资本主义经济萌芽。可见,多数人口较少民族都处于经济严重落后的状态,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民族政策也多聚焦于少数民族的整体发展问题,对这些人口较少民族的关注还很少。

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确立的民族政策,为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政策后来的演进和形成奠定了政治基础。一是确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并坚持民族平等团结原则,保障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的权利,这是后来实现分类扶持最根本的保证。二是开展民族识别与民族社会大调查工作,这一重要举措结束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各民族混淆不清、分布不明的状况,除基诺族(1979年认定) 以外的人口较少民族在这一阶段也先后被识别和确立下来。三是党中央派访问团到少数民族地区访问,并组织少数民族各界人士到内地参观,拉近了少数民族群众和祖国的关系,增强了人口较少民族对祖国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四是开展民族地区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处于不同社会历史阶段的民族地区都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共同跨入了社会主义社会。五是在党中央的带领下,20世纪50-60 年代,一些人口较少民族地方也开始了地方性发展探索,出现了一些具有代表性的早期的成功扶持模式,如政府帮助居无定所的游猎民族鄂伦春族下山定居,帮助自古驯鹿的鄂温克族生态移民,帮助以渔猎采集为主的赫哲族转产谋生,等等。

这一时期,虽然国家话语体系和民族理论界还没有形成明确的人口较少民族的概念,党和政府对特殊性较强的人口较少民族的关注和照顾还不够,但是通过以上这些民族工作,国家已经初步掌握了中国人口较少民族的基本情况,并实施一系列无差别的少数民族政策,保护了人口较少民族的基本权利,促进了其聚居区的经济发展。一些人口较少的“直过民族”还跨越式地进入了社会主义阶段。人口较少民族和全国一道进入了社会主义建设的进程中,民族关系和谐发展,各民族对国家的认同感不断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加深,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和民族事务治理能力的优势初步凸显。

(二) 重视倾斜期(1978—1999 年)

党和政府还通过一些保障措施,在政治权利、婚育和教育等方面对人口较少民族和地区实施特殊性政策。首先,通过一些制度安排,保障人口较少民族的政治权利。1978年,党和政府提出,重视未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赫哲族、俄罗斯族、德昂族等11个少数民族的工作。1979年国家要求人口特少民族,至少也应有一位人大代表。1983年,国家还为9个未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人口较少民族建立了民族乡。

其次,国家和各地注重培养人口较少民族人才,增加教育和医疗投入,恢复民族中小学和师范学校,普及9年义务教育,降低少数民族文盲比例,加大力度保护少数民族地区名胜古迹与文物。1998 年,赫哲族成为我国人口10万以下第一个完成“普九”任务的人口较少民族。

同时,考虑到人口较少民族地广人稀,受传统文化影响较深,婚姻和人口生育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党和政府针对性地制定了一些差别化的婚育政策。比如在贯彻《婚姻法》基本原则的同时,从人口较少民族的婚育习俗出发,适当放宽结婚年龄,尊重民族婚俗,各民族间通婚自由,还对人口较少民族在内的少数民族放宽计划生育政策,繁衍少数民族人口,使人口较少民族的人口再生产类型实现由传统型向现代化型的转变。

(三) 专项规划探索期(2000—2004年)

进入21世纪,国家扶持人口较少民族政策开始全面进入国家规划层面,一系列针对人口较少民族的惠民惠农政策相继出台,我国的民族工作迎来了重要的发展机遇期。2000年春节,费孝通先生向国家民委提出了要加强对人口较少民族的重视和研究,并受到了重视,这对后来人口较少民族扶持发展政策的正式拉开帷幕起到了助推作用。同年,国务院扶贫办和国家民委联合开展了人口较少民族扶贫开发试点工作,自此,关于扶持人口较少民族的政策随之展开。

2001 年,国家民委制定《关于建议把22个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问题纳入国家“十五”计划的意见》并报送国务院,提出,力争在5年内彻底解决人口较少民族和地区发展现存的关键问题,这些建议和意见得到了国务院有关部门和领导的支持。同年7月,国务院下发《关于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问题的复函》,明确了要在实际的民族工作中对人口较少民族进行支持和帮扶。这是国务院第一次在公文中明确使用“人口较少民族”的提法,也标志着我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政策由国家层面正式实施。2001年2月,九届人大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强调“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招生的时候对人口较少的少数民族考生给予特殊照顾”,这是“人口较少民族”概念第一次出现在我国法律条款中。同年3月,九届人大审议通过国家“十五”发展规划,明确提出“支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这也是首次将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纳入到国家五年规划中,为后续专门制定关于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的五年规划奠定了重要基础。为改善人口较少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和生产生活环境,党中央还专门设立了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的专项资金,2002年—2004年间共计投入1.17亿元,保障人口较少民族发展。

2004 年,胡锦涛作出指示要求加大对人口较少民族的帮扶力度,温家宝也要求相关部门编制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2004年起,国家民委开始会同其他5个部委着手编制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经多方征求意见,讨论修改形成了规划文本报批。

就全国而言,通商口岸以外地区的新式教育在清末新政期间仍然处于起步阶段。而以上海为中心的通商口岸城市新式教育的推进明显,特别是工商实业各门类的技能教育及高等院校的设立,“清末十年间,上海至少就培养了13万多名新学学生”。[11]

(四) 专项规划实施期(2005—2010年)

2005 年,国家针对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的专项五年发展规划——《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2005—2010年)》(以下简称“十一五”规划)颁布实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举措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已正式上升为民族工作领域中,由国家统领、部委共同参与的重大举措,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政策进入国家规划的全面实施期。规划文件明确了扶持对象和地域,确立了总人口在10 万人以下、分布在10省区内、人口总计63万人的22个人口较少民族为扶持对象,当时以10万人作为分隔线划定人口较少民族还比较粗略,但其人口类型学的意义十分重大,是首次精准确立了人口较少民族的范围。规划要求力争到2010年,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实现“四通五有三达到”。作为专项规划规定扶持政策,使这项民族政策和举措比以往更全面、细致,扶持力度更大,各部门和各级政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全方位保证扶持政策的贯彻落实,人口较少民族迎来发展的黄金期。

“十一五”期间,国家共投入各项资金37.51亿元,实施项目11168个,并对新疆、青海等10个省(区) 中的人口较少民族地区给予重点扶持。2009 年,云南省提出了独龙乡整乡推进帮扶“三年行动、五年规划”目标,实施“六大工程”,助力独龙族脱贫攻坚,经过扶持,独龙乡成为云南省最有特色的乡镇之一,“整乡推进整族帮扶模式”也成为我国扶少政策的成功典范。截止到2009 年底,全国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的贫困人口89.1万人,贫困发生率32.7%,高于全国(3.8%)28.9个百分点,22个人口较少民族及聚居地区实现了“四有五通三达到”,部分民族和地区发展远超当地生活水平,居民生活面貌发生了根本变化。

(五) 专项规划深化期(2011—2015年)

2011 年, 《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2011—2015 年)》正式制定实施,标志着第二轮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开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少数民族的发展问题,特别是对人口较少民族给予高度关注。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的这项重要战略举措实施过程进入了国家专项规划的全面深化阶段。这一阶段,党和政府继续加大对人口较少民族的扶持力度,国务院36个相关部门成立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部际联席会议,推动规划的贯彻落实,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迎来了新的重大机遇期。

“十二五”规划对扶持对象的标准进行了调整,将被扶持的人口较少民族的人口确定线提高到了30万人,增加了景颇族、达斡尔族等6个民族,人口较少民族从22个增加到28个,聚居村从640 个增加到2119个,总人口达到169.5万人,扶持范围也从“十一五”规划中的10个省区扩大到13 个省区的2119个行政村、71个民族乡、16个自治县和2个自治州,扶持目标也更加具体,规划规定要通过“十二五”的建设,重点加强人口较少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使人口较少民族行政村基本实现“五通十有”、聚居区实现“一减少、二达到、三提升”,使这些民族能够同全国各族人民一起实现全面小康。各省区也结合各地区实际,开展相应的扶持政策,投入配套资金,启动实施了1800多个扶持项目,广西、青海、黑龙江等省区按照党中央的部署,结合当地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实际编制了相应的专项规划。截止到2014 年底,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大幅提升,比2010年增长67.7%,贫困发生率(27.3%)比2010 年下降8.4个百分点,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成效良好,为民族地区和全国一道实现全面小康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六) 规划提质升档期(2016年至今)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期,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自2005年,国家针对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制定“十一五”专项发展规划以来,人口较少民族地区经济飞速发展,脱贫攻坚已取得初步成效,但是,由于自然和历史等因素,其发展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依然较大,仍然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最大短板。2016年12月,由国家民委和其他13个相关部委共同编制的《“十三五”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发布,将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的相关内容单独设置一个章节,提出要分批次分类别扶持不同民族,首先帮扶发展相对滞后的人口较少民族整族脱贫,推动人口较少民族地区实现整体率先脱贫、率先奔小康,进而在2020年底实现全面小康。这个规划是我国民族工作领域第一部专门针对少数民族编制的五年发展规划,并继续把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的政策内容涵盖其中,可见党和政府对于少数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的关怀之心和重视程度。

三、中国共产党“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的实施成效

(一) 规划目标完成较好,自我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自2005年“十一五”时期开始,党和政府连续制定和实施3个五年规划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经过15年的发展,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飞速发展,成绩斐然,和全国一道实现了全面小康。

截止到2019年7月,中央财政扶贫资金累计投入81.7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累计投入68.8亿元,推动人口较少民族地区打赢脱贫攻坚战。经过15年的规划建设,人口较少民族和地区从狩猎捕鱼、刀耕火种,发展到地区特色产业遍地开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不断完善,学龄儿童入学率、义务教育普及率等教育指标显著提高,地区医疗卫生水平不断提升,特色经济产业不断发展,居民就业途径越来越广。总体来看,人口较少民族地区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经济社会稳步发展,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民族团结局面不断巩固,真正实现了民族平等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

(二) 基础设施大为改观,居民生产生活水平大幅提高

人口较少民族地区地处边陲、环境恶劣,由于历史、自然等因素,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落后,基础设施薄弱是制约人口较少民族地区发展的一大根本问题。党和政府在专项规划实施过程中,将大力发展基础设施作为重点任务,加快发展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涵盖了住房、交通、水电、通信、环保、卫生、教育等多个方面。据相关数据显示,仅“十三五”期间,国家民委协调财政部累计向人口较少民族地区投入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支出方向) 39.4亿元,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累计向人口较少民族地区投入中央预算内人口较少民族发展专项资金37亿元,改善聚居村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发展水平。人口较少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大为改观,从根本上解决了人口较少民族生产生活中的住房、出行、用水等问题,居民生产生活水平大幅提高。

(三) 居民收入大幅提升,人口较少民族全部脱贫摘帽

人口较少民族地区生产方式落后,脱贫任务重、贫困人口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和难点,扶持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是就是改善群众生活条件,使人口较少民族和全国各族人民一道实现全面小康。2019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对人口较少民族独龙族整族脱贫亲切回信,鼓励大家“脱贫只是第一步,更好的日子还在后头”。人口较少民族之一的毛南族70%居住在广西环江县,经过脱贫攻坚扶持,毛南族转变发展方式,2020年5月,毛南族实现整族脱贫,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并鼓励乡亲们再接再厉,继续奋斗,让日子越过越红火。2020年下半年,怒族、柯尔克孜族、仫佬族相继实现整族脱贫,人口较少民族全部实现整族脱贫,困扰人口较少民族地区千百年来的绝对贫困问题历史性地得到解决,28个人口较少民族189万人口基本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如期实现和全国各族人民一道实现全面小康。2021年2月,在全国决胜脱贫攻坚表彰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庄严宣告:“在迎来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的重要时刻,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现行标准下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28个人口较少民族全部整族脱贫。”

(四) 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扶持人口较少民族重大举措的实施,促进了人口较少民族地区的教育、医疗、文化等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发展,各人口较少民族整体素质显著提高。国家民委协调教育部以保障义务教育为核心,加大对人口较少民族地区的教育扶贫力度,教育部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公共教育资源分配等向人口较少民族地区倾斜,人口较少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得到长足发展,人口较少民族地区全部实现了“普九”。国家民委直属高校还单列预科班计划,对人口较小民族给予政策倾斜,实施定向招生,培养了一大批人口较少民族高层次人才,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效果显著。

党和政府在政策制定和实施过程中注重加强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的医疗卫生发展,解决居民看病难问题,经过扶持,全国人口较少民族地区基本上都建立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贫困户建档立卡制度,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农牧区三级卫生服务网络也不断健全。各级政府还注重在帮扶脱贫的同时又进行扶智,建设农村文化活动场所,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技能培训,把科学技术送到人口较少民族干部和群众中,民族整体素质大幅提升。

(五) 特色经济加速发展,乡村振兴稳步推进

在党和政府的大力扶持下,各级地方政府积极利用好人口较少民族地区的自然资源和传统文化,发展农林畜牧、文化旅游、传统民族手工艺等特色产业,使其成为推动发展的一个有力引擎。2020 年,国家民委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了民族乡村振兴试点工作,统筹部署,协调推进,为稳步推进人口较少民族地区乡村振兴打下了坚实基础。

党和政府支持黑龙江省赫哲族乡规划了“追随习总书记脚步、赫乡民俗体验游”等旅游线路,打造“赫哲第一村”品牌,发展乡村旅游产业,2018 年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达2.1万元。青海省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大力发展“拉面经济”,推动撒拉族群众进城务工、经商和创业,在全国100多个大中城市开办了7500多家特色拉面餐饮实体店,还把拉面馆开到了国外,转移农村劳动力达4.65万人,每年可实现劳务收入4.5亿元。内蒙古鄂伦春族猎民和“驯鹿民族”敖鲁古雅鄂温克族也大力发展具有民族特色的生态旅游业,过上了幸福生活。

(六) 非遗保护成效显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

党和政府要求在政策实施过程中要保护和尊重人口较少民族的语言文字、风俗习惯,传承和创新发展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各级政府针对不同人口较少民族的具体情况和特色文化,积极推动各民族文化交流互鉴、和谐发展,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大量非遗保护和文化产业发展工作,促进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和利用相结合。

各级政府因地制宜,丰富保护传承少数民族文化的平台,组织开展民族传统文化旅游产业项目,举办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活动,发展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旅游经济,鼓励少数民族文艺创作,积极宣传推介少数民族文化遗产,加强民族地区公共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保护与制作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品,开发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衍生产品和品牌,成为人口较少民族地区亮丽的风景线和群众增收的可持续资源,促进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创新发展。

(七) 边疆民族地区边防稳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铸牢

人口较少民族大多地处边疆地区,其中有15个民族还是跨境居住的民族。通过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加快发展和国家对外开放政策,促进了边境地区与邻国在经济上往来合作、文化上交流互鉴,增进了睦邻友好关系,边疆民族地区边防日益稳固[9]。

同时,通过帮扶措施,解决了人口较少民族群众最关切的生产生活问题,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的政策深入人心,得到少数民族群众的肯定和拥护。各民族人民通过享受扶持政策红利,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对比境内外生活条件,更加心向祖国、心向党,“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意识更加牢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不断巩固和发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增强。

四、中国共产党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的实施经验

(一) 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政策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在新世纪的践行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了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华民族的先锋队,维护国家统一与民族团结是党义不容辞的责任,党的民族政策始终将解决民族地区的发展问题作为中心任务,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保障各民族事实上的平等,这也成为中国共产党在民族工作领域的初心和使命。党和政府始终关注、关心、关怀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决不让一个民族在发展中掉队。21世纪开始,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开始全面进入国家规划层面并不断发展,并且这项政策成为新世纪中国共产党促进少数民族和地区发展的重大举措之一。通过多年的政策贯彻落实,人口较少民族生活水平显著提升,党和政府在人口较少民族群众中的凝聚力和号召力极大增强,该项政策深得民心,被赞誉为一项为人口较少民族谋幸福的“德政工程”。这正体现了党为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与使命,也是党的初心与使命在新世纪民族工作领域的成功践行。

(二) 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政策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政策体现

各民族一律平等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根本原则,是中国共产党民族政策的总政策,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明确把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并列作为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并注重用发展解决民族问题。我们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同我国民族实情相结合,探索出了一条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这一重大举措坚持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平等原则,显示了中国共产党平等对待各民族,不因民族的大小和发展程度而有所分别,充分保障每个民族当家作主和实现发展的权利,彰显了中华民族有容乃大的博大胸怀,同时,中国共产党结合中国民族问题的具体实际,又坚持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相结合,既确保政策惠及人口较少民族,又确保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人民共享成果,是世界上为数不多的解决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问题的成功典范,彰显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中国共产党民族理论与政策的科学性和创新性。

(三) 因民族制宜,因地区制宜的差别化政策是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政策的基本原则

人口较少民族各自不同的生态环境形成了各民族不同的生计方式、生活方式、社会组织、文化教育、意识形态和宗教信仰等,这些构成了人口较少民族和地区的差异性和多样化。因此,因族举措、因地制宜、因时施策的差别化政策成为中国共产党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政策所坚持的基本原则。通过因族制宜,发挥民族特色,大力发展民族特色产业;通过因地制宜,发挥民族区域优势,采取与地理环境相匹配、相配合的生产生活扶持方式;通过因时期制宜,根据人口较少民族的不同发展阶段的优势与特点,建立历史与现实相结合的“适时机制”,有步骤有节奏地帮助人口较少民族长足发展,使这种差别化的政策成为与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差序格局相适应的政策产物,虽然是基于差别化的事实,目的却是为了缩小差距,在共同发展的目标上实现了共同繁荣发展。

(四) 激发民族自力自主发展能力是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政策的根本目标

提高民族自我内生动力是促进其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因此,持续实施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扶持政策, 如果一味只关注“扶持”,会使少数民族产生依赖心理,民族自我发展能力和整体素质不能得到有效提高,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故而要注重激发各民族成员的自我发展动力,扶贫和扶智、扶志相结合,调动发展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其主动参与规划制定、项目实施与监督的过程中,才能从根本上改变其发展落后的面貌,促进党和政府的扶持政策由“输血式”向“造血式”转变,真正做到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使人口较少民族群众在自我发展和民族发展的过程中不断提升幸福感和获得感,人口较少民族扶持政策也才能实现可持续性的迭代升级。

(五) 国家统筹规划和强劲推进是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政策实施的根本保证

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涉及部门多,项目类别广,实施难度大,同时不同于历史上的道义性扶贫,需要国家强有力的推动才能将政策落实落细。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对于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问题制定了诸多重大决策,无论是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民族大调查、社会改造还是改革开放后的对口支援、西部大开发、兴边富民行动、脱贫攻坚等都将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问题列入其中,党的几代中央领导人还多次到人口较少民族地区走访调研、视察工作,多次针对人口较少民族的发展问题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更是发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都不能少”的时代强音以及“各民族同胞守望相助”“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等,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于人口较少民族的高度重视。2005年起,该项政策正式作为国家统筹的专项规划颁布实施,通过15 年的三个五年规划实施,得到了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中央关怀、部委重视”为政策创造了良好条件,“省负总责、措施强力”则为政策实施奠定了扎实基础,各级政府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党和国家不仅是从道义和情感上的关心与帮扶,更从细致周密的规划举措保障落实,对人口较少民族的发展问题给予了高度重视并强力推动,这才能保障政策自上而下贯彻落实,也才有了这项重大举措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各方面取得的可圈可点的成绩。

(六) 全方位扶持发展是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政策的重要特点

全方位扶持体现了扶持政策涉及到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的方方面面。一方面,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政策在扶持人口较少民族摆脱贫困、实现经济发展的同时,还要统筹兼顾民族地区各项事业协调发展。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加快发展一定要通盘考虑经济效益与生态价值和文化价值的关系,注重民族地区的文化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发展经济的同时,还要注重处理好民族文化和民族地区生态保护问题,避免民族文化和生态环境在过度经济开发过程中受到损害,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另一方面,政策实施既要强化政府的主导作用,又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还要充分调动各项社会资源,加强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在扶持工作中的密切合作,有效补充政府作用,还要注重激发被扶持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形成外向扶持和自我发展合力,提高政策的效率性、公正性和可持续发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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