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中 权芷瑶 冯文萍
自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以来,出生率的降低、劳动力市场的空缺、养老压力的加大及独生子女的教育问题皆成为社会发展进步所面临的挑战。考虑到“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影响,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意见,其中包括了2013年起实施的“单独二孩”政策及2015年起实施的“全面二孩”政策。从“独生子女”到“单独二孩”再到“全面二孩”,一方面推进了人口均衡发展,另一方面也增加了家庭内经济负担,如何合理平衡工作与家庭双重角色成为大部分已婚夫妇尤其是女性所需面临的现实问题。
我国女性的就业率多年来一直处于较高水平,以2017年为例,女性就业率达到73%,处于世界前列。贝克尔的偏好歧视理论指出了女性就业会给企业带来更多的人力资源成本,在我国“全面二孩”政策实行后,企业出于对“二孩政策”下二次成本流失的担忧,为减轻女性“人口再生产”带来的负面影响,对女性就业制定了针对性政策,从而导致整个就业市场的“性别歧视”(段玉英,2020)。而有证据证明,隔代照料在一定程度上能减轻女性就业压力。隔代照料普遍存在于我国家庭内部,老龄科学研究中心的调查数据显示,隔代照料的比重达到了66.47%,这一方面是由我国的历史特点及传统观念决定的,而另一方面是出于“代际交换”的理念,即以现有的劳动支持保证晚年的生活质量(郑佳然,2019)。老年人在家庭内部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给予经济支持的同时还能进行各种无酬劳动,为家庭内年轻女性提供一定的选择空间,从而使女性在衡量工作收入、正式照料成本及隔代照料成本三者的大小关系之后依据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做出抉择(华淑名、陈卫民,2020)。隔代照料对减轻中国女性的“双重压力”、提高家庭经济收入及生活质量作出了一定贡献。
幼儿的看护方式是已婚夫妇劳动供给的重要影响因素(杜凤莲、张胤钰、董晓媛,2018)。考虑到其他幼儿照料方式如幼儿园、托儿所的育儿成本相对较高,且由于这些育儿机构的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导致虐待儿童等现象时有发生,已婚夫妇不放心将儿童送至托育机构。在传统“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分工下,女性不得不放弃工作而从事育儿活动。尤其对双职工家庭而言,女性面临的工作与家庭的矛盾更为突出(史薇,2019)。而隔代照料的成本较低,以(外)祖父母作为儿童的主要照料者,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已婚夫妇育儿时间成本和经济压力。近年来,随着“二孩政策”的全面落实,越来越多的家庭选择以隔代照料作为儿童的照料方式,仅少部分家庭会选择正规机构(杜凤莲、张胤钰、董晓媛,2018)。分城乡变量来看,由于城乡经济差距导致的婴幼儿托儿系统和已婚夫妇工作性质的差距,往往隔代照料对农村夫妇劳动参与率的影响更大(卢洪友、余锦亮、杜亦譞,2017)。而对于不同学历水平的女性来说,隔代照料对受教育程度较低的妻子影响更为显著,在有(外)祖父母照料儿童的情况下,女性的劳动参与率能得到较高的提升(Arpino B,Pronzato C D,Tavares L P,2014)。
其他社会人口统计因素,如年龄、有无学龄儿童、教育程度等都对已婚夫妇劳动供给有着不同程度的影响。教育水平越高,女性劳动参与率更高(丁宁、蒋媛媛,2018)。高学历女性更渴望实现自我价值,在家庭生活和工作之间会努力寻求平衡点;有无学龄前儿童也是影响已婚夫妇劳动供给的重要因素,家中有学龄前儿童(0-6 岁),提供隔代照料对夫妇劳动参与率的提升越为显著(华淑名、陈卫民,2020)。此外,与祖辈居住得近的有小孩的女性就业率更高(E García-Morán,Kuehn Z,2017),一般认为,祖辈居住地点与子女越近,祖辈替子女照料下一代的可能性就越大。
祖父母提供的儿童保育服务即隔代照料使得西方的生育率有所提高,同时也提高了女性的劳动参与率(邹红、彭争呈、栾炳江,2018)。劳动供给问题一直受到社会和学者的关注,劳动供给包括劳动参与率和劳动时间,但鲜有文献对隔代照料下已婚夫妇劳动参与率和劳动时间的差异同时进行系统的研究。本文根据我国家庭追踪调查(CFPS)历年时间截面数据,把性别、年龄、婚姻状况、工作状况等因素作为控制变量,分别测算城乡及不同年龄段下隔代照料对已婚夫妇劳动供给影响的差异,并进行实证分析以探究隔代照料对已婚夫妇劳动供给的影响机制。
本文数据来源于2012年、2014年和2016年的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hina Family Panel Studies,以下简称“CFPS”)。CFPS 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样本覆盖25 个省(区、市)目标样本规模为16000 户,调查对象包含样本家户中的全部家庭成员,通过跟踪收集个体、家庭、社区三个层次的数据,反映中国社会、经济、人口、教育和健康的变迁,为学术研究和公共政策分析提供了数据基础。CFPS 调查问卷共有社区问卷、家庭问卷、成人问卷和少儿问卷四种主体问卷类型,本文使用家庭、成人和少儿问卷三个部分的相关数据进行家庭关系匹配。鉴于本文的研究目的,选取历年家中至少有一位儿童的双亲家庭为研究对象,删除“不知道”“不适用”“拒绝回答”和空缺的行数,最终得到2012年、2014年和2016年的样本规模分别为2841 户、3375 户和3414 户。
表1 主要研究变量及其定义
1.被解释变量
本研究的被解释变量包括:已婚夫妇劳动参与率及劳动时间。已婚夫妇劳动参与率利用CFPS 成人问卷中“当前工作状态”信息栏,采用虚拟变量的形式,值为“1”时为工作,否则取“0”;已婚夫妇劳动时间利用“每周工作时间”变量获得,由于2012年CFPS 数据只有“每天工作时间”这一变量,本文的处理结果采用如下公式:每天工作时间×7=每周工作时间。
2.解释变量
本文根据CFPS 少儿问卷中“白天孩子由谁照管”信息栏设定虚拟变量(熊瑞祥、李辉文,2017;Yunrong,2017),如果由孩子的(外)祖父母等老年人照管,则隔代照料变量赋值为“1”,否则为“0”。
3.控制变量
(1)个人变量。一是性别。本文是研究隔代照料对已婚夫妇双方劳动供给的影响,因此将性别分为男性和女性。二是学历。CFPS 将个人的学历分为文盲(半文盲)、小学、初中、高中(中专/职高/技校)、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及以上。按照受教育程度将学历分为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其中初等教育包括文盲(半文盲)、小学、初中;中等教育包括高中(中专/职高/技校);高等教育包括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及以上。三是年龄。由于已婚夫妇在不同年龄段对家庭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不同,从而使其在不同年龄段的劳动参与率和劳动时间也有所不同。基于此,本文将样本按年龄段分为18-29 岁、30-39 岁、40-49岁和50 岁及以上四个年龄组。四是健康状况。本文利用CFPS 成人问卷中将已婚夫妇身体状况自评健康状况分为五个等级,分别为“不健康”“一般”“比较健康”“很健康”和“非常健康”,以此构建排序变量,赋值1-5,数值越大,健康状况越好。五是对未来信心程度。CFPS 对未来信心程度为排序变量,值为1-5,其中数值越大,表示对未来越有信心。
(2)配偶变量。一是学历,根据配偶的受教育程度分为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二是健康状况,根据配偶的健康状况构建排序变量,赋值1-5。
(3)地区变量。一是家中是否有学龄前儿童。0-6 岁的小孩为学龄前儿童,学龄前期是儿童基本能力初步形成的时期,需要已婚夫妇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育儿活动会占用已婚夫妇较多的时间,从而影响已婚夫妇劳动供给(Dimova R,Wolff F,2008)。为了反映家中学龄前儿童对夫妻双方劳动参与率和劳动时间的影响,本文将此变量纳入控制变量。二是城乡。由于城市和农村之间的经济水平和发展状况差异,城市相较于农村有更多的工作机会,工作强度和工作时间也有所不同。基于此,本文将城乡变量分为农村和城市。三是所在区域。本文将CFPS 中25 个省(区、市)分为东部地区、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其中东部地区包括上海、江苏、浙江、北京等,中部地区包安徽、黑龙江、吉林、湖北等,西部地区包括甘肃、四川、云南、陕西等。
表2测算了历年来儿童的主要照料方式比例。如表2所示,在样本统计年份中,妻子照料儿童的比例均在40%以上,丈夫仅为3%到4%,可见妻子仍是幼儿照料的主要承担者,育儿活动仍然是妻子的“天职”。“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性别观念依然显著影响着家庭领域事务的安排和分工,妻子更多地从事育儿活动等日常家务劳动。但同时表2数据显示,以妻子为主要照料方式的比例在逐年下降,这也从侧面说明女性家庭角色在发生改变。
由表2可知,隔代照料比例呈先下降后上升的趋势,这主要是受到政策的影响。2011年我国全面实行“双独二孩”政策(夫妻双方皆为独生子女方可生二胎),由于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可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任意一方照料儿童,隔代照料的比例相对较高。而在2013年发布的“单独二孩”政策(夫妻双方一方为独生子女即可生二胎)作用下,平均每对夫妇生育的子女数量有所上升,考虑到老年人精力有限及地域限制,祖辈无暇同时照顾孙子(女)和外孙(女),隔代照料比例下降至21%左右。随着近几年提倡的“全面二孩”政策的普及,“二孩”数量明显增多,而当前市场上大部分托幼机构服务机制不成熟,为缓解成年子女的育儿焦虑,隔代照料比例略有回升。
表2 不同年份儿童的主要照料方式比例(%)
图1为历年不同年龄儿童隔代照料比例差异曲线图。如图1所示,学龄前儿童(0-6 岁)的隔代照料比例较高,主要是因为学龄前儿童基本无自理能力,需要得到祖辈更多的照料,且学龄前期是儿童基本能力初步形成的时期,祖辈作为学龄前儿童(0-6 岁)的监护者,需要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由于8 岁及以上的儿童已具备了基本的自理能力,隔代照料比例呈现不同程度的下降。
图1 隔代照料比例(%)
本文在研究过程中,将样本按性别分为丈夫和妻子两个组别。表3测算了城乡夫妇在有无隔代照料下的劳动参与率和劳动时间。结果显示,有隔代照料对夫妻劳动参与率和劳动时间有显著影响,相较于无隔代照料的已婚夫妇,家中有祖辈照料儿童的夫妻劳动参与率更高,工作时间更长。这是因为“全面二孩”政策开放以来,已婚夫妇面临家庭与工作的双重压力,一些家庭为了有足够的时间照料儿童,不得不放弃工作机会,家中若(外)祖父母辈作为儿童照料工作的主要承担者,夫妻双方则可以花费更多的时间投入到劳动市场中。
由表3可知,已婚夫妇在劳动参与率和劳动时间方面存在明显的性别差异,且隔代照料对妻子的影响更大。根据上文可知,妻子仍为育儿活动的主要承担者,隔代照料在一定程度上将女性从家庭中“解放”出来,这也侧面说明了当代女性为什么有条件更“勤劳”(Aassve A,B Arpino,Goisis A,2012)。值得注意的是,隔代照料对夫妻劳动参与率的影响还存在显著的城乡差异。相比于农村,城市家庭角色分工的变化较为显著,“双就业”模式逐渐成为城市家庭的主体劳动供给模式,在有祖辈替已婚夫妇照料儿童的情况下,城市夫妇尤其是妻子可以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有报酬的生产活动中。
表3 有无隔代照料下城乡夫妇劳动参与率(%)及其劳动时间(单位:小时)
表3显示,有隔代照料的已婚夫妇相比于家中无隔代照料的,劳动时间有显著增加。以2016年为例,在城市和农村家庭中,有隔代照料的妻子的劳动时间相比于无隔代照料的妻子的劳动时间分别高出7.33 小时和12.63 小时。时间资源对于每一个体而言是均等的,由于(外)祖父母帮助已婚夫妇承担了一定程度的育儿负担,因此夫妻双方在照料儿童等育儿活动上花费的时间较少,从而能将更多的时间投入在工作上。
表4为不同年龄段已婚夫妇在有无隔代照料下的劳动参与率。由表4可知,隔代照料对已婚夫妇劳动参与率的影响存在显著的年龄差异。若夫妻双方年龄小于50 岁,隔代照料这一行为可以显著提高已婚夫妇的劳动参与率,且夫妻双方越年轻,劳动参与率受隔代照料影响越大,主要是因为低年龄组处于变换工作最为活跃的时期。由于50 岁及以上已婚夫妇样本量较少,劳动参与率没有表现出明显的规律。分性别看,有无隔代照料对妻子劳动参与率影响的差异程度更大。以18-29 岁年龄组为例,相较于无隔代照料家庭,有隔代照料妻子劳动参与率均高出30%以上;而隔代照料对丈夫的劳动参与率影响不大,2012年和2016年分别增加了7.56%和3.10%,2014年则减少了0.45%。由此看来,相比于丈夫,妻子的劳动参与率受隔代照料影响更大,缺乏隔代照料的家庭,妻子劳动参与率较低。此外,从时间上来看,无论是否有隔代照料,已婚夫妇的劳动参与率均呈现上升趋势,这一点正好解释了为何近年来已婚夫妇照料儿童的比例越来越低。
表4 有无隔代照料下不同年龄段已婚夫妇劳动参与率(%)
表5为不同年龄段已婚夫妇在有无隔代照料下的劳动时间。由表5可知,从不同年龄段看,除50 岁以上年龄组,有隔代照料的已婚夫妇相比于无隔代照料的,劳动时间显著增加,有隔代照料的年轻已婚女性劳动时间增加幅度更大。同样以18-29 岁年龄组为例,三个统计年份中有隔代照料的妻子的劳动时间相比于无隔代照料的妻子的劳动时间分别高出20.58 小时、17.77 小时和14.19 小时。由于年轻已婚女性社会经验和育儿经验的欠缺,相比于其他照料儿童的方式,例如送去托儿所或育儿所,由祖辈来照料儿童既不需要负担额外的经济压力(Arpino B,Pronzato C,Tavares L P,2014),同时可以减轻自身育儿工作负担,这就使年轻女性有更多的时间从事生产性劳动。
表5 有无隔代照料下不同年龄段已婚夫妇劳动时间(单位:小时)
本文重点研究隔代照料对已婚夫妇劳动参与率和劳动时间的影响,由于劳动参与率为二元虚拟变量,劳动时间为连续变量,因此拟采用Logit模型和回归模型进行实证分析。Logit模型是McFadden于1973年首次提出,采用的是Logistic 概率分布函数。
公式(1)中,FLFPi为已婚夫妇是否参与劳动力市场的二元变量,grandchildcarei表示有无隔代照料,Xi为其他控制变量,包括反映已婚夫妇的个体特征、配偶的个体特征和家庭结构特征的变量。
公式(2)中,Wo rktimei为已婚夫妇劳动时间,其余变量与式(1)相同。
本文利用Logit模型和回归模型,分别对劳动参与率和劳动时间的影响因素进行研究,模型结果见表6、表7,表中结果给出了各个变量的边际效应。
表6 已婚夫妇劳动参与率影响因素的Logit 模型
隔代照料对已婚夫妇劳动参与率和劳动时间产生明显的影响,且对妻子的影响更大。隔代照料对妻子劳动参与率的影响均在1%统计水平上显著。相比于无隔代照料的已婚夫妇,有隔代照料的妻子劳动参与率提高了20.91%、20.07%和18.60%,2012年和2016年丈夫则只提高了3.43%、1.73%,2014年无明显影响。这与我国长久以来的性别观念有关,在家庭结构内部,丈夫是有酬劳动的主要承担者,而妻子则是包括照料未成年子女在内的无酬劳动的主要承担者,从事有酬劳动的女性往往肩负着工作和家庭的“双重负担”。家中有祖辈照顾儿童,可以减轻已婚夫妇的育儿压力,尤其是已婚女性,家庭与工作之间的矛盾得到缓解,无需因照顾子女而放弃大量的工作时间,从而可以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工作中以改善家庭的生活质量。
家中有无学龄前儿童也是影响已婚夫妇劳动参与率的重要因素。有学龄儿童的已婚夫妇劳动参与率更低,学龄前儿童由于年龄较小通常需要已婚夫妇全身心的照料、投入更多的个人时间和精力,从而无暇投入劳动市场。研究还发现,教育程度越高,已婚夫妇劳动参与率越高,主要是因为高学历群体综合素质较高,在职场中有更广泛的选择及更强的能力。此外,由于不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已婚夫妇劳动参与率和劳动时间也存在差异,城镇地区的已婚男性比农村的已婚男性劳动参与率分别减少1.30%,1.69%和1.44%,已婚女性则分别减少4.42%、6.70%和8.37%。总体来看,已婚女性的劳动参与率受到更多因素影响,因为男性承担了更多的经济和工作压力,相比而言,已婚女性的工作时间弹性空间更大。
由表7回归结果可知,隔代照料对妻子的劳动时间的影响在1%统计水平上是显著的,且符号为正,这一点与上文结论一致。三个统计年份中,相比于家中没有提供隔代照料的妻子,有隔代照料的妻子劳动时间分别高出13.08小时、9.59 小时和6.19 小时。
表7 已婚夫妇劳动时间回归结果
劳动供给问题一直为社会和学者所关注,现有文献主要从性别、年龄等因素对劳动参与率的影响机制开展研究,而对劳动时间的研究相对较少,且鲜有文献同时对隔代照料下已婚夫妇劳动参与率和劳动时间的差异进行系统地研究。本文根据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FPS)2012年、2014年和2016年时间截面数据,探究隔代照料对已婚夫妇劳动供给的影响,同时利用Logit模型和回归模型分析劳动参与率和劳动时间的影响机制。
研究结果表明,有隔代照料的家庭已婚夫妇劳动参与率更高,工作时间更长。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推出,儿童照料的供给矛盾将更加突出。一方面,已婚夫妇需要分配更多的时间资源从事育儿活动,包括对孩子的生活照料、对孩子进行教育、培训与帮助等;另一方面,为了使儿童有更好的教育资源,为子女创造更好的生存环境,已婚夫妇的经济压力与日俱增,已婚夫妇无法很好地平衡家庭和劳动供给。(外)祖父母能否为孙辈提供照料活动,成了影响已婚夫妇劳动参与率和劳动时间的重要因素。由祖辈作为儿童的主要照料者减轻了已婚夫妇的育儿负担,已婚夫妇可以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劳动市场。
本文还测算了历年的儿童主要照料方式比例,数据显示,已婚女性仍是育儿工作的主要承担者,说明育儿活动仍是妻子的“天职”,且相比于丈夫,隔代照料对妻子劳动供给和劳动时间的提升更为显著。分城乡变量来看,有隔代照料的城市家庭转型更为明显,由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分工向双职工家庭模式过渡,更多的女性投入到劳动市场中。分年龄段变量看,除50 岁以上年龄组外,年龄越小,提供隔代照料对已婚夫妇的劳动参与率和劳动时间的提升更为显著。
由此可见,劳动供给仍存在显著的性别差异,已婚女性仍面临家庭和工作的双重压力。为了有效缓解这一现象,政府应适当延长女性产假并加快推进“育儿假”等制度的制定与实施,鼓励女性将带薪年假等假期与产假、生育奖励假合并使用,以延长女性产后的休假时间,确保其有更多的精力和时间来照料子女;要切实加强和落实丈夫陪产假制度,提高父亲在婴儿早期生活中的参与度,促进子女身心健康发展并营造比较和谐的家庭关系;制定健全的法律法规消除职业性别歧视,减少婚育女性在职场遭受不公正对待的现象,消除其结婚生育的后顾之忧,充分释放“全面二孩”政策的人口红利;构建多形式、广参与的托育服务体系,增加政府托育公共服务的供给,规范市场化托育机构的举办资质和安全标准,使得父母能够放心地将子女交由专业市场机构照料,切实减轻父母的育儿压力;通过政府补贴、专业指导等多种措施提高祖辈“隔代照料”的整体水平,减缓代际之间育儿观念和行为的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