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润宜
(佛山华安检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佛山 528300)
食用香精是以大自然的含香食物为模仿对象,用各种安全性高的香料及辅助剂调和而成,是食品工业中必不可少的食品添加剂。食品研发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来源于研发工艺过程、劳动过程和生产环境3个方面,包括化学、物理、生物等因素。根据每个岗位不同的危害因素做好个人防护,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阻止有害物质进入人体。评价职业病危害,能够为预防职业病的发生,保障劳动者健康提供基础数据和科学依据。
采用职业卫生调查法、职业卫生检测法、工程分析法及职业健康检查法进行综合分析。依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对研发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识别;按照《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的要求,选择有代表性的工作地点进行采样,按照《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的要求,进行检测分析;按照《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的要求,对噪声进行测定。依据《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对检测结果进行分析 评价[1]。
膏体香精及粉末香精工艺流程见图1。将各类肉类或植物干果类原辅料密闭粉碎,加入玻璃反应瓶,按照实验原料配比加入脂肪酶、纤维素酶或食品混合风味酶,调节实验温度(80 ℃左右),进行酶解及灭酶,完成后得到动物或植物水解蛋白。再加入适当的氨基酸、葡萄糖果糖等糖类混合后继续控制温度搅拌反应,指定时间后,得到膏体状样品。如需要将液体膏体状产品变成固体状、粉末状产品,使用微波干燥、真空干燥等不同的干燥方式将膏状样品干燥为块状,研发人员对少量块状样品碾压粉碎得到粉末样品。膏状和粉末状样品闻香及试味评价,满意则产品定版[2]。
图1 膏体香精及粉末香精工艺流程图
研发过程中产生的化学有害因素主要依据各实验室使用的试剂挥发出的物质进行识别,产生/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见表1。
表1 职业病危害因素表
3.1.1 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情况
各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分布见表2。
表2 各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分布表
3.1.2 化学有害因素检测结果及评价
化学有害因素分别检测色谱工程师、食品香精工程师、食品调香工程师及食品香精应用工程师4个工种接触相关化学有害因素的浓度,结果显示色谱工程师、食品香精工程师、食品调香工程师及食品香精应用工程师接触相关化学有害因素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短时间接触浓度或最高容许浓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制的要求。具体数据见表3、表4。
表3 各岗位化学有害因素检测结果表(单位:mg/m3)
表4 乙醛检测结果表(单位:mg/m3)
物理因素主要为噪声,研发过程均在实验室内进行,各实验室均设置空调新风系统,温度控制在27 ℃左右,各实验设备主要为低噪声设备,通过现场检测结果可知,各场所噪声均低于80 dB(A),属于非噪声作业,故食用香精研发过程劳动者不接触噪声危害[3]。工作场所噪声检测结果见表5。
表5 工作场所噪声检测结果表
生产过程中,工程师使用粉料实验时均为少量轻动作添加,不易扬起粉尘,故不对粉尘进行识别。
1F色谱室气相色谱、液相色谱、1F前处理室超声波清洗处、2F食品乳化室试验台、2F食品粉末室1称料位及2F食品粉末室2工作台各设置1个万向排风罩,2F食品应用室(饮料、果糖)工作台设置2个万向排风罩,对研发过程中产生的有害气体收集并排出实验室。
各实验室利用空调送新风系统为各实验室送入新风,新风采取上送上排的方式,送风口、排风口错开布置,形成均匀混合的气流组织,可避免气流组织由有害物质流向劳动者呼吸带[4]。
在吸入性气相毒物作业、沾染性毒物作业、腐蚀性作业中,本项目为色谱工程师、食品香精工程师、食品调香工程师、食品香精应用工程师配备了活性炭口罩、防毒口罩、一次性丁腈橡胶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为劳动者配备的防护用品符合要求,且防护效果有效[5]。
食用香精用于食品中,按要求使用基本无害,但在研发及生产过程中会使用较多的化学试剂,试剂会散发出对人体健康有影响的危害因素,所以食用香精的研发及生产过程中应做好相关防护,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常用防护方式有考虑用毒性较低的化学试剂代替毒性较高的试剂;做好通风设施,保证设施的防护效果达到使用要求,如控制距离、风量大小、罩口的大小及罩口的方向;配备个人防护用品,虽然检查出浓度极低,但有可能通过皮肤吸收,故皮肤的防护显得重要;有害因素在人体具有蓄积性,生物半减期较长,所以应缩短劳动者接触危害因素的时间,确保劳动者有足够的时间对人体内存有害因素进行代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