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延洋 潘柯良 张林娟 朱春玲
(1.上海市绿化管理指导站;2.上海新宿标准化技术服务中心;3.上海城市树木生态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上海临港共生态经济研究院 )
2019年12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规划范围包括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全域(以下简称:长三角三省一市)。长三角三省一市间建立了一体化标准化年度工作会议制度,联合下达区域地方标准立项计划10项,联合发布标准发布公告4项,形成了“统一研制、联合立项、共同发布”的长三角区域标准管理机制,还建立了标准化工作年度研讨会制度,并相继出台了《长三角标准一体化工作制度》《长三角一体化标准化工作轮值制度》《长江三角洲区域统一地方标准管理办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标准体系框架》等,初步形成长三角标准一体化工作格局。
上海市的园林绿化标准体系已完成了多次梳理,为上海市的园林绿化标准化工作提供了翔实的标准数据。2019年“长三角城市生态园林协作联席会议”的成立,标志着共建、共享、共赢的区域绿色生态发展新格局的启动。长三角城市园林绿化共享信息目录、长三角城市园林绿化互认标准实施目录及长三角区域地方标准制修订等工作的初步开展为长三角城市园林绿化标准体系建设奠定了基础。通过本次长三角园林绿化标准体系探索研究,梳理摸清长三角三省一市园林绿化标准家底,对比分析各省市标准现状,为下一步长三角区域园林绿化标准一体化工作提供标准数据支撑。
长三角三省一市贯彻实施的园林绿化标准,涉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其中,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上海市地方标准通过上海质量发展和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检索,江苏省地方标准通过江苏省现行地方标准服务系统检索,浙江省地方标准通过浙江省地方标准网检索,安徽省地方标准通过安徽省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检索;关于长三角三省一市地方工程建设类规范由于没有明确的检索渠道,仅能从部分标准发布文件获取相关标准题录。长三角三省一市团体标准通过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检索。
受限于不同平台的检索条件,除上海质量发展和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可提供标准分类号的检索途径外,其他平台仅提供标准号和标准名称(含关键词)两种检索途径。本文通过选取公园绿地、立体绿化、古树名木、植物保护及公共服务等领域,提取领域关键词(见表1),检索并筛选出与行业关联度较大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见表2)。
表1 园林绿化领域关键词
表2 长三角三省一市现行园林绿化各级标准及数量统计 单位:项
上海市园林绿化现行地方标准81项,其中35项为上海地方工程建设类规范。81项标准的内容涉及园林绿化相关的通用基础、规划与设计、工程建设、运行维护、工程材料、设施设备及管理与服务等7个方面,包括符号与标志、分类与代码、绿化设计、绿化工程管理、绿化工程及配套设施施工、绿化工程检测与验收、植物养护和管理、有害生物/病虫害防治、植物质量、植物培育技术、土壤与肥料、其他绿化工程材料、园林绿化相关机械设施和游乐设施、公共管理、信息、定额及评价与改进等内容。
登记地为上海市的社会团体发布的园林绿化团体标准3项,分别由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上海市设施农业装备行业协会和上海市标准化协会等3家社会团体发布,涉及园林绿化相关的规划与设计、设施设备和工程材料等3个方面内容。
江苏省园林绿化现行地方标准108项,其中2项为江苏省地方工程建设类规范。108项标准的内容涉及园林绿化相关的工程建设、运行维护、工程材料、设施设备和管理与服务等5个方面,包括绿化工程及配套设施的施工、绿化工程的检测与验收、植物养护和管理、有害生物/病虫害防治、植物质量、植物培育技术、土壤与肥料、园林绿化相关的机械设施、公共管理及评价与改进等内容。
登记地为江苏省的社会团体发布的园林绿化团体标准20项,分别由江苏省农业机械工业协会、江苏省盱眙凹凸棒石粘土行业协会、南通市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南通市农业新技术推广协会、如皋市花木盆景产业联合会等5家社会团体发布,涉及园林绿化相关的工程材料、设施设备和管理与服务等3个方面,包括植物质量、植物培育技术、土壤与肥料、园林绿化相关的机械设施、公共管理等内容。
浙江省园林绿化现行地方标准38项,内容涉及园林绿化相关的运行维护、工程材料、设施设备和管理与服务等4个方面,包括有害生物/病虫害防治、植物培育技术、土壤与肥料、园林绿化相关的游乐设施、评价与改进等内容。
登记地为浙江省的社会团体发布的园林绿化团体标准35项,由宁波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台州市路桥区植保与清洗机械协会、温州市教玩具行业协会、浙江省产品与工程标准化协会、浙江省农业机械学会、浙江省品牌建设联合会、浙江省照明电器协会等7家社会团体发布,涉及园林绿化相关的工程建设、运行维护、工程材料、设施设备和管理与服务等5个方面,包括绿化工程和配套工程施工及检测与验收、植物养护和管理、非植物维护、土壤与肥料、园林绿化相关的机械设施与游乐设施、公共管理和信息等。
安徽省园林绿化现行地方标准74项,涉及园林绿化相关的规划与设计、工程建设、运行维护、工程材料、设施设备和管理与服务等6个方面,包括绿化设计、绿化工程与配套工程施工及检测与验收、植物养护和管理、有害生物/病虫害防治、非植物维护、植物质量及植物培育技术、土壤与肥料、园林绿化相关的游乐设施、公共管理、信息及评价与改进等内容。
没有检索到登记地为安徽省的社会团体发布的园林绿化团体标准。
长三角三省一市园林绿化现行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数量和明细对比见表3。
表3 长三角三省一市园林绿化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总量表 单位:项
长三角三省一市园林绿化地方标准发布年份统计见表4。
表4 长三角三省一市园林绿化地方标准发布年份统计表 单位:项
长三角三省一市园林绿化团体标准发布年份统计见表5。
表5 长三角两省一市园林绿化团体标准发布年份统计表 单位:项
续表
长三角三省一市园林绿化地方标准均在2011—2020年增长最快。团体标准受国家政策导向和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的影响,从2018年起,江苏省和浙江省园林绿化团体标准呈快速发展趋势。
根据标准名称表达的主题内容,设置通用基础标准、规划与设计标准、工程建设标准、运行维护标准、工程材料标准、设施设备标准、管理与服务标准7个大类。对各大类标准数量进行汇总统计,见表6。
表6 各大类三省一市园林绿化地方标准数量明细表 单位:项
(1)地方标准
长三角三省一市园林绿化地方标准均涉及了园林绿化相关的运行维护、工程材料、设施设备和管理与服务4类标准。通用基础标准包含了4项上海市园林绿化地方标准,规划与设计标准包含6项上海市园林绿化地方标准和1项安徽省园林绿化地方标准;浙江省园林绿化现行地方标准未涉及工程建设标准。
江苏省园林绿化地方标准虽然数量多于其他三地,但主要集中在工程材料标准(84项)这一类,占比48%。对工程材料标准进一步细分可见,主要集中在植物培育技术标准(71项),植物质量标准(11项)次之,还有土壤与肥料标准(2项)。
(2)团体标准
由于安徽省没有检索到相关团体标准,沪苏浙三地团体标准中均涉及工程材料和设施设备标准,但未涉及通用基础标准。江苏省团体标准同地方标准一样,更关注工程材料标准。62.9%的浙江省团体标准集中在园林绿化设施设备方面,见表7。
表7 各大类江浙沪园林绿化团体标准数量明细表 单位:项
(1)名称相同的标准
江苏省和安徽省分别发布了《盆栽菊花生产技术规程》地方标准;上海市和浙江省分别发布了《盆栽红掌生产技术规程》地方标准,江苏省发布了《红掌盆花生产技术规程》地方标准,安徽省发布了《红掌盆栽养护技术规程》地方标准;上海市和安徽省分别发布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地方标准。
(2)名称相似的标准
除上述名称相同的标准外,长三角三省一市还存在标准名称高度相似的标准,如表8所示。
表8 标准名称相似的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
上海市绿化管理指导站自2009年开展研究并建立了上海园林绿化标准体系,一直得到了有效的应用,具有较好的通用性和适用性。实施运行期间,2010年、2015年分别修订过2次。在此标准体系框架的基础上,相继完成了“城市综合管理标准体系”,2019年承担了“城市树木标准体系”项目,结合城市树木标准的特点,对原标准体系框架进行了改进,方便了标准查询。因此,本文仍以现行的上海市园林绿化标准体系为基础框架,结合江苏、浙江、安徽三省现行的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情况,提出建立长三角园林绿化标准体系。
本标准体系参照了GB/ T 13016—2018《标准体系构建原则和要求》和GB/ T 13017—2018《企业标准体系标准编制指南》的要求,采用两层结构,一层大类,二层大类细分,既科目清晰,又避免繁复,使用方便。
一层类目的设置按照园林绿化工作的管理逻辑,以通用基础标准为第一类,其后是规划与设计标准、工程建设标准、运行维护标准、工程材料标准、设施设备标准和管理与服务标准。
二层类目的设置,在原有上海园林绿化标准体系框架的基础上,做了如下调整。
(1)根据单一类目下标准体量和园林绿化专业逻辑,将原“植物养护标准”细分为植物养护和管理及有害生物/病虫害防治标准两类。
(2)将原“植物材料标准”细分为植物质量标准和植物培育技术标准两类。由于植物培育技术标准有的仅涉及育种技术、育苗技术或栽培技术,有的同时包括种苗繁育技术和栽培技术,有的笼统为生产技术,从专业角度难以明确区分,因此尽管此类标准体量相对其他类别较多,仍不再细分。
(3)本次提出建立的长三角园林绿化标准体系框架图见图1。
图1 长三角园林绿化标准体系框架图
长三角园林绿化标准体系标准明细表在原有上海园林绿化标准体系标准明细表的基础上编制,对标准的数量和分类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1)数量调整
1) 删除了一些非标准的规范性文件,如《风景园林设计资料集》等;
2)增加苏浙皖三省的地方标准,同时保留了上海工程建设类标准,定位为“上海地方性标准”,并在备注中注明“上海地方工程建设标准”。而苏浙皖三省的地方性工程建设类标准由于缺乏明确的收集渠道,仅纳入了目前收集到的2项江苏省工程建设类标准信息;
3)增加登记地为三省一市的社会团体,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上已进行自我声明公开的团体标准;同时,由于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在三省一市均成立了地方分会,因此,标准体系中也纳入了其发布的相关团体标准;
4)增加了户外健身设施的相关标准,分别纳入其他设施设备标准、公共管理标准和安全标准3个二层类目;
5)机械设施标准仅包括园艺类机械设施标准,包含手动和电动,不包括有些园林绿化中会使用到的非园艺专用机械(如升降台)标准。
(2)分类调整
1)调整了部分原有标准的分类位置;
2)明确了部分综合性标准的分类原则,如凡是涉及建植的标准(包括既涉及建植又涉及栽培的标准)纳入工程施工标准;植物群落、造林、草地等建设技术规程纳入工程施工标准;涉及具体树种的栽培技术规程纳入植物培育技术标准;既涉及植物质量又涉及植物培育技术的标准纳入植物质量标准;肥料机械和肥料的安全使用相关标准纳入土壤和肥料标准。
长三角园林绿化标准体系表中各级标准统计见表9。
表9 长三角园林绿化标准体系标准统计表 单位:项
续表
充分落实已经出台的《长三角标准一体化工作制度》《长三角一体化标准化工作轮值制度》《长江三角洲区域统一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发挥长三角协作平台、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长三角园林绿化标准一体化的工作机制,鼓励长三角三省一市园林绿化部门采用、实施长三角园林绿化标准体系,并结合地方特色和实际,修改完善标准体系,做好持续改进工作,及时将实施情况通过长三角协作机制向三省一市进行反馈。
目前长三角三省一市已发布的园林绿化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中,有较多标准名称存在相同或相似的情况。建议三省一市标准化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就当前已发布的园林绿化地方标准启动标准的互认工作,各社会团体针对各自的专业领域,组织开展团体标准的共享与互相采信工作,必要时,建议长三角区域内相同/相似专业领域的社会团体共同制定区域的协同团体标准。
当前长三角园林绿化标准中,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比例较高,相比之下,团体标准的数量远低于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本身具有周期短、灵活性高的特点,建议通过市场化机制,鼓励各地社会团体积极参与团体标准制定工作,鼓励社会团体之间联合制定地区协同团体标准,通过制定团体标准来规范非行政性的市场行为。标准化行政管理部门和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也可通过政府采信团体标准的方式,规范行政管理性质的事务。在提升社会团体活跃度同时,加快长三角地区标准化工作建设,完善区域标准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