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佛寺志“艺文”编纂体例论略

2022-08-30 06:07邱蔚华
闽江学院学报 2022年4期
关键词:艺文类目佛寺

邱蔚华

(龙岩学院师范教育学院,福建 龙岩 364012)

中国佛寺志数量之多可谓汗牛充栋。台湾杜洁祥主编《中国佛寺史志会汇刊》所收寺志有110册97种。白化文、张智在此基础上主编的《中国佛寺志丛刊》已有130册,所收汉传佛教寺志达数百种。(1)李小荣先生统计该丛书1996年版认为,其“搜罗汉传佛教之寺志173种,其中大部分为明清刻本,且多属国内各图书馆稀见珍本”,详参《略论〈中国佛寺志丛刊〉之唐诗引文》,《古籍研究》2006年卷上。关于佛寺志之种数,另有200多种(参曹顺利:《对我国寺志研究、整理和出版的思考》,《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4年第2期,第38-39页)、237种(参:Buddhist Temple Gazetteers. http://buddhistinfor matics.ddbc.edu.tw/ fosizhi/)、225种(参曹建年等:《佛教寺庙志及其分类类目研究》,《工作探索》2014年第12期,第58-65页)等观点。以此二者为基础,据笔者统计,福建佛寺志有17种。(2)与《中国佛寺史志汇刊》相比,《中国佛寺志丛刊》缺《九峰志》,且收录的《续修鼓山志》缺卷十“艺文”类目下的诗文作品。另,《中国地方志集成·寺观志专辑》(上海书店出版社, 2016年)将《鹤山极乐寺志》和《明恩寺志》归属为福建寺观志。据笔者查阅相关资料,虽福州确有清光绪年间涌泉寺方丈妙莲禅师开山兴建的极乐寺,但鹤山指马来西亚之槟城,故而《鹤山极乐寺志》为槟城极乐禅寺之寺院史志,非福建佛寺志。另外,明恩寺在宁波,因此《明恩寺志》也不是福建佛寺志。去重补漏勘误后,以《中国佛寺志丛刊》《中国佛寺史志汇刊》和《中国地方志集成·寺观志专辑》为蓝本,福建佛寺志合计17种。种数虽不算多,但内容却很丰富,囊括图考、沿革、山水、古迹、建置、僧传、法语、寺产、规约、艺文等。所谓“方志乃一方全史”,佛寺志作为方志之一种,记载着各地寺庙的历史沿革、人文风情、山光水色等,是区域文化、历史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学界已有成果涉猎之域分布不均衡,或表现为侧重研究其史学、文献学、文化学或宗教学等方面的价值,而对其文学价值尤其是对佛寺志中最具文学特色的“艺文”作品则鲜有检讨;或对各志关注和研究程度不均,已有成果多集中在《鼓山志》(3)从已有研究成果看,或检讨鼓山涌泉寺之宗派传承演变,如王国荣《虚云法师的法系构建:福州鼓山涌泉禅宗曹洞、临济并传》(《普陀学刊》2017年第2期,第145-161页);或考述其版本著录,如阿平《〔乾隆〕〈泉州府志〉〈鼓山志〉经眼录》(《东南文化》1990年第3期,第259-261页);或揭橥其文献价值,如纪华传《永觉元贤〈鼓山志〉及其文献价值》(《世界宗教研究》2008年第2期,第29-36页)。,而其他寺志则颇受冷遇。笔者不揣谫陋,拟从“艺文”类作品的编纂体例来梳理福建佛寺志收录的诗文作品的文学面貌,以补是缺。

一、“艺文”编纂的主要大类

“艺文”,在正史的《艺文志》中通常指汇编历代或当代图书典籍而成的目录,在方志中则指编辑收录的诗文,是方志编纂中常见的诗文归属类目。有些方志“艺文”收录的诗文作品非常广,如《隆德县旧志合编》“志艺文”云:“艺文一事,不废江河万古流者也。若碑文,如国家铭勒之碑文,政府颁发之命令, 理宜敬瑾全录。此外,名人之条陈,才子之诗赋,学士之序、记、说、辩, 其有关合世道人心,与可考见典章文物者,亦系国粹之留遗。至若人往风微,而且轶事杂录,尚有遗稿流传,或代远年湮,而断句零章,尚有文人寄论,皆选择抄入。……志艺文列第十。”[1]

由上观之,“艺文”收录的诗文作品广涉碑文、诏书、诗、赋、序、记、说、辩、轶事杂录等一切“关合世道人心,与可考见典章文物者”都在“艺文”之列。但福建佛寺志就其艺文类目下的诗文看,主要是指诗词歌赋等有韵之文和序、引、跋、记、碑等无韵之文,除此之外,还包括一些用佛教文体写成的富有文学特色的寺庙文如法语、偈颂、募缘疏等。另外,有一些佛寺志如《支提寺志》)还有“逸事”一门,主要载录不为人知的琐事,不少写得富有文采,这也可纳入“艺文”之列。寓览各载“逸事”之佛寺志,一般都单列此门,类目单一、体例简单,故本文对此不再赘述。

细绎佛寺志之“艺文”类作品不难发现,诗文作品并不一定编在“艺文”类目下,实际的情况要复杂得多。仅以大类目(或称一级原始目录)为参照,福建佛寺志艺文类作品的编纂类别就有4种,兹述如下:

第一种,编录在“艺文”或“文艺”类目下。第二种,编录在以诗、题咏、赋、赞、文、碑铭、匾联等以文体命名的原始一级目录中,显然这些作品也属于“艺文”。以上2种是福建佛寺志“艺文”类作品的主要编纂类别。这2种类目在各志中的编纂情况见表1。

表1 “艺文”类目或文体类目下的一级目录编纂类目表

从表1不难看出,福建佛寺志“艺文”类作品所关涉的原始一级目录以“艺文”(或“艺文志”“纪艺文”)最常见,共出现7次,占总频次的50%;其后依次为诗、碑铭、题咏、序引跋记、文,再次为偈、赋、赞、匾额、联文、文艺等。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列有“艺文”类目或以文体之名为一级类目的佛寺志,并不一定将所有的“艺文”类作品都归在其类目下,其中最典型的就是“序”。几乎福建各佛寺志的每一类目下都附有各类目的序,如《黄檗山志》类目“山”有“山序”,“寺”有“寺序”,“僧”有“僧序”等。此种情况在福建佛寺志中可谓不胜枚举。另外,还有些佛寺志虽然列有一级类目“艺文”或“文”,但其他类目也收录了一些诗文作品,如《黄檗山志》一级类目“法”下录有序、书(信)、偈等文,一级类目“外护”下也收录序、启等文。由此可见,福建佛寺志收录的诗文远比编录的“艺文”类目的作品多。

第三种,以题材内容为编纂类目的佛寺志,其“艺文”类作品往往分散在志书各部。如《灵光北禅事迹合刻》:卷首为“寺志序”;全书分为4个部分,各部分对应的类目分别是“灵光北禅两寺沙门世系”“戒坛规约”“杂著附刻”“形胜事迹杂记”,其中,“杂著附刻”收录了明代谢肇淛、徐、曹学佺、释道霈等人的诗文偈作。又如《沙京龙泉寺志》由5个部分组成,每一部分都收录了诗文作品,具言之,“寺缘起第一”既收录了像募缘疏这样的宗教文体类的文章,也含括了古文中常见的记体文及抒写寺缘、佛缘的诗;“寺灵胜第二”“传古第三”“存今第四”及“附录:龙泉寺一清堂杂录”类目所收作品亦包括序(小引)、歌、赋、诗等作品;“摛藻第五”除补充交代前3个部分所收诗文作品的出处外,主要收录的是诗歌,其性质类似于佛寺志常见的类目“艺文”。与之类似的还有《龙华寺志》,该志“翰墨”类目下有记、疏、启、赞、诗等文体的作品,“法语”类目下则收录了偈、颂作品。

第四种,以别名取代“艺文”之称,如《西禅小记》将诗文都辑录到“记余”类目下。

综上所述,福建佛寺志艺文类目具有两大特征。

(1)类目名称不一。采用的分类标准主要有三:一是按文章性质分,有“艺文”(或实质趋于“艺文”)和非“艺文”的类目名称之别;二是按文体分,即大类目按体裁分门别类,如诗、偈、赋、赞、碑、记、序等;三是按内容分,如《沙京龙泉寺志》的“寺缘起”“寺灵胜”“传古”“存今”“摛藻”等就是以内容命名类目。

(2)类目层级不一。有些类目分级详细,如《鼓山志》一级类目“艺文”下,再按文体分出二级类目碑、序、记、疏、铭、偈、赋、四言古诗、五言古诗、七言古诗、五言律诗、五言排律、七言律诗、五言绝句、六言绝句、七言绝句、诗余、联等十八种类目;有些类目虽也分出二级类目,但只分出粗略梗概,如《雪峰志》一级类目“纪艺文”,二级类目却只有一个,即“文类”;有些只有一级类目,不再细分二级或更多类目,如表1的《安溪清水岩志》《莆田广化寺志》等都只有一级类目。

二、“艺文”类作品的编纂体例

一般而言,佛寺志作为方志之一种,其艺文志编纂体例大体上与方志艺文志没有太大差别。众所周知,方志艺文志的编纂承袭了史志的编纂经验,诚如道光《贵阳府志·艺文志》所总结的那样:

史之有《艺文志》,以志经籍也。自《汉书》始,而隋、唐三书及《宋史》踵之。然皆纪秘阁之藏,兼赅古今而不独叙一代之述作。其独叙一代之述作,则又自《明史》始,法愈精确矣!乃若方志者,所以纪一方之文献者也。既有人物之篇以纪献,自宜有纪文者,则仿“五史”述艺文,洵不可缺矣!稽古近之述艺文者,或述解题,或录序、跋,今兼仿之。则以遐方之载籍鲜有流传,略存其梗概焉。[2]

上文指出史志有记载典籍经书的传统,而方志作为载录一方之风土人情、自然人文的历史文献,是对这一传统的承续和仿效。在体例上,方志艺文志也是仿效史志艺文志的“稽古近之述艺文者,或述解题,或录序、跋”的模式。这一模式同样适用于佛寺志之艺文志。但这只是大体情形类似,就具体而言,由于“艺文”归属类目不一,各“艺文”类目的层级也不尽相同,福建佛寺志“艺文”类作品的编纂体例并非完全一致。寓览各志原始一级目录所列类目下的诗文作品,大概可以从5个方面来考察福建佛寺志“艺文”类作品的编纂体例。

一是从纯“艺文”(4)《厦门南普陀寺志》称之为“文艺”,《龙华寺志》称之为“翰墨”,《黄檗山志》《支提寺志》称之为“文”,《西禅小记》称“记余”。称呼略有不同,实质所指大同小异,为便于叙述,笔者把这些名异实同的类目统归于“艺文”之名。类目下编录诗文作品的佛寺志来考察。共7部,即《鼓山志》《续修鼓山志稿》《西禅长庆志》《西禅小记》《灵石寺志》《龙华寺志》和《厦门南普陀寺志》。因《续修鼓山志稿》为残本,故而无法窥其艺文编纂体例之全貌。余下六志的“艺文”类作品的编纂体例各有特点:(1)在“艺文”类目下直接编录诗文作品。如《厦门南普陀寺志》在一级类目“文艺”(等同于“艺文”)直接按文体分出诗林、序记、楹联等3种文体编录诗文作品。(2)按照“艺文→艺文序→典籍书目→诗文作品”的体例编纂。如《西禅小记》在“记余”(实质与“艺文”同)类目附有“记余序”,其后罗列《梁氏三山志》等典籍书目,之后是各诗文作品。(3)按照“艺文→艺文序→文体名称→文体对应的诗文作品”的体例编纂。如《龙华寺志》,其体例特征简单明了,即题材类目名称(“翰墨”)→类目小序(“寺经兵燹之后,前贤题咏纪载阙然。今搜录数百,几乎碎金残璧也。精英不既,当有续编。”[3])→文体名称(记、疏、启、赞、诗)及各文体对应的诗文篇章。与之类似的还有《西禅长庆志》。该志列出“艺文志”类目,其下有“艺文志序”,之后按文体名称(序、疏、铭、记、诗)分门别类辑录诗文作品。(4)按照“艺文→艺文序→文体名称→文体对应的作品→艺文论”的体例编纂诗文。显而易见,这种体例与前一种大致相同,不同之处在于增加了“艺文论”,构成“前有序、后有论”的编纂特色。如《鼓山志》“艺文”及“艺文序”后分碑、序、疏、铭、偈、赋、四言古诗、五言古诗、七言古诗、五言律诗、五言排律、七言律诗、五言绝句、七言绝句、诗余、联等9种文体16种文学样式编录相应的诗文作品,最后编纂者在“艺文论”中总论历代鼓山诗文作品编录之得失。与之相似的还有《灵石寺志》(5)此志艺文志共四卷,即卷五、六、七、八,然“艺文论”放在卷六终之前,疑编纂者疏忽所致。《温陵开元寺志》,只是这二者所收录的诗文作品的文体不如《鼓山志》那么完备。

二是从“‘艺文’类目+题材类目”相结合编录诗文作品的佛寺志来考察。所谓的“‘艺文’类目+题材类目”是指佛寺志编录诗文既有专门的“艺文”类目,又有以题材为类目直接编录其对应的诗文篇目。这以《雪峰志》最为典型。《雪峰志》除“纪艺文”类目下编录各体古文,还有“纪题咏”编录诗歌作品,“纪证悟”编录诗偈作品。这是《雪峰志》和《鼓山志》《灵石寺志》《温陵开元寺志》等纯“艺文”类目编录诗文作品最大的不同之处。但就《雪峰志》“艺文”类目下的文章编纂而言,又与《鼓山志》《灵石寺志》《温陵开元寺志》的编纂体例大同小异。“大同”是指《雪峰志》“艺文”类目下的文章也是遵循“艺文→艺文序→文体名称→各文体对应的诗文作品→艺文论”体例编录作品。“小异”具体表现在:(1)虽然《雪峰志》和《鼓山志》《灵石寺志》《温陵开元寺志》一样,采用的是“前小序、后加论”的形式,但其“艺文”类目下的二级目录是“纪文类”,此处之“文”义同“古文”,是各古文文体的统称。而《鼓山志》《灵石寺志》《温陵开元寺志》“艺文”类目下的二级目录是各文体之名,如碑、序、疏等。易言之,《雪峰志》的艺文作品在体例编排上未进行文体分类,只冠以“文类”泛称。(2)从选文看,《鼓山志》《灵石寺志》《温陵开元寺志》除了应用性文体,也包括诗词歌赋各类文学文体的诗文作品。但《雪峰志》艺文类目编录的作品仅限于碑铭、塔铭(并序)、清规、遗戒、遗嘱、真赞、记、序、疏、说等寺庙应用性文体的文章,而把像诗词歌赋这样的文学文体的作品都编录在“纪题咏”类目下,把诗偈这样的宗教文体作品编录在“纪证悟”类目下。从中可见《雪峰志》编纂者独特的“艺文”观。

三是从“‘艺文’类目+文体类目”相结合编录诗文作品的佛寺志来考察。所谓的“‘艺文’类目+文体类目”是指一级目录既有专门的“艺文”类目,又有以文体名称为类目直接编录其对应的诗文篇目。这主要有3部,即《九峰志》《黄檗山志》和《支提寺志》。它们除了列有“文”这样的类目,还有以文体为名的类目,如《九峰志》之“纪碑铭”,《黄檗山志》之“仙诗附”,《支提寺志》之“诗”。但就“艺文”编纂体例而言,这3部佛寺志没有超出前述纯“艺文”类目下编录诗文作品的范围,如《黄檗山志》同《厦门南普陀寺志》一样,在一级类目“文”下直接按文体细分出志、记、词、赋、赞、居士诗等6种文体编录对应的诗文作品;《支提寺志》《九峰志》和《西禅长庆志》类似,是按“艺文类目→艺文序→文体名称→各文体对应篇目”的体例编排诗文作品。

四是从纯文体类目下编录的诗文作品的佛寺志来考察。共两部,即《南山略记》和《莆田广化寺志》,前者其体例简单,以文体为类目,其后附录对应诗文篇章。后者以文体类目分为题咏和文两类。题咏类又按“作者+作品”(即同一作者之下罗列该作者的诗文作品)的编排方式辑录诗作。文类则收录碑铭、碑、记、序、墓志铭、赞等文体的文章,未加分类排序,较为杂乱,诚如王明发在卷首说明所言该志“体例未备”[4],该志“艺文”的编纂同样也存在这样的缺点。

五是从“题材类目+文体篇目”相结合编录的诗文作品来考察佛寺志“艺文”的编纂体例。共两部,即《沙京龙泉寺志》《安溪清水岩志》。如前所述,前者分5个部分,每一部分都围绕核心内容收集相应的诗文作品,具言之:在“寺缘起第一”类目下所选的序、疏、记、诗等文体均与“寺缘”有关, 在“寺灵胜第二”类目下以风景名胜为中心辑录各地抒写名胜的诗文,涉及序、说、诗、赋等文体,在“传古第三”类目下以咏叹古迹辑录怀古诗文,以诗为主;在“存今第四”类目下辑录咏叹禅门耆老或与禅门大德唱和之诗,并附录《龙泉寺一清堂杂咏》14首;在“摛藻第五”类目下则专门辑录龙泉寺题咏。“摛藻”即铺陈文辞、施展文才之意,诗词题咏无疑是最具文辞与文才的。此外,还要特别指出的是每一部分类目下都附有部类小序。纵观这5个部分内容,与其说《沙京龙泉寺志》是佛寺志,不如说它还是一部诗文合集,各部类编纂体例完全一致,即:类目名称→类目序文→内容主题词及对应诗文篇目。后者全志分上中下三卷,上卷主要辑录无韵之文,这些文章又按不同的主题分属不同类别,如“史传类”类目下辑录历代清水祖师传记,“祭祷类”类目下则辑录各类祈愿祝祷之文,“记序类”类目下则编集载录清水岩风物、人文记体文和序文。卷中“古迹类”类目下载录咏怀古迹诗歌若干。卷下则专收诗章匾联,其体例是部类总序→文体名称及其对应诗文篇章。

在福建佛寺志中,也有的志书在收录艺文作品时对体例不太讲究,如《灵光北禅事迹合刻》卷首辑录的6篇序、记文及“杂著附刻”类目下辑录的明代谢肇淛、徐、曹学佺、释道霈等人的诗作,在类目与篇目的安排上看不出其内在组织形式上的紧密关联性,故而考察其编纂体例意义不大。

从以上分类考察可知,福建佛寺志“艺文”类作品的编纂体例与类目编排关系密切,类目的不同构成或组合使其艺文作品的编纂体例不尽相同,但从总体上看,“艺文→艺文序→文体名称→各文体对应的诗文作品”是各佛寺志艺文类作品编纂体例的基础模式,各志艺文作品编纂体例的差异都是在这一基础模式之下所做的调整,如或更类目之名,或无“艺文序”,或略去以文体为名的二级目录,或增“艺文论”等等,不一而足。

三、“艺文”类作品编纂体例之弊端及原因

由上观之,福建佛寺志“艺文”作品的编纂体例存在明显的弊端。第一个弊端是分类标准不统一。如前所述,福建佛寺志有17种,就一级类目而言,各志的“艺文”类作品所归属的类目不尽相同,这种差异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与分类标准不统一有密切关系。这种不统一具体表现在两方面:

一是福建佛寺志各“志艺”文作品编纂分类标准不统一。这可以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来考察。从宏观层面看,各志有自己“艺文”分类的编纂体例标准,有单纯按文类编纂分类的,如《鼓山志》;有主要按体裁分类辑录的,如《南山略记》《莆田广化寺志》等;也有按题材内容分类的,如《沙京龙泉寺志》等。从微观上看,同一种文体在各志分属的类目也有所不同。如碑文,有的编录在“艺文”类目下,如《鼓山志》《西禅长庆志》《温陵开元寺志》《灵石寺志》;有的编录在“文”类目下,如《雪峰志》“文”类目下设立了碑记、碑铭、塔铭等子目;有的因其内容的特殊性,且数量较多,为了叙述之便而单独列出,如《九峰志》卷三“纪碑铭”单独成卷、单列一门。在《莆田广化寺志》中,碑文不仅单独列出,还细化为金石诗刻、碑记、墓碣、志铭、摩崖等类目;有的又把碑文归属到“记”,如《安溪清水岩志》《支提寺志》《南山略记》等。除了碑文外,楹联和法语在各志的归属也不尽相同。楹联在寺院中很常见,是寺院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编纂寺志时一般也会辑录匾联、对联等相关内容。大多数寺志是将其直接放在“艺文”类目中,但也有单独列类之举的,如《安溪清水岩志》专门设立“清水岩匾额联文”类目。法语,是讲说佛法的语言,或偈或颂,是表现佛教法门传承的最重要形式之一,因此这也是寺志独特而重要的组成部分。从文体上讲,偈、颂属有韵之文,广义上可归入诗类,因此,多数佛寺志把它们放到“艺文”类目中。但也有偶见单列的,如《龙华寺志》上卷设立“法语”一门,专门收录偈、颂等讲说佛法之语。

二是同一寺志收录“艺文”作品时分类标准不统一。如《雪峰志》卷八为“纪艺文”,卷九为“纪题咏”,卷十为“纪证悟”,实际上这三卷分别涉及古文、诗歌、偈颂等不同文学体裁的作品,从门类上它们都属于“艺文”,但从《雪峰志》的分类中明显可以看出前二者的分类标准侧重文类,后一者则侧重内容。又如《黄檗山志》卷第四“法”包括小参、机缘、偈、启、书、规文等,卷第六“外护”包括启、序文,卷第七“文”包括志、记、词、赋、赞、居士诗等,卷第八包括释诗偈。显然卷第四的偈、启、书和后三卷所收诗文均可归入“艺文”,但编纂者却把这些作品分别按宗教性质和文体性质分门别类。再者卷第七把居士诗收入“文”的类目下,却把释诗偈排除在外,另卷编录,这也是标准含糊不清的表现。

第二个弊端是没有一个明晰统一的编纂格式。福建佛寺志既是寺庙志,也是方志,但是它在体例上却缺乏方志的成熟性。张安东在对清代方志编纂体例进行梳理时曾总结道:“从志目结构考察,有平目体、纲目体、纪传体、编年体、三宝体、两部体、三书体、章节体;从方志所叙时间断限看,可分为通纪体和断代体;从方志类目的多少和篇幅的长短看,可分为繁体和简体;从志书编纂方法看,可分为编纂体和著述体。”[5]细绎福建佛寺各志,且不说志书与志书之间并没形成一个相对完善而统一的分类体系,就是“艺文”之一门,其编纂也没有统一的格式。如有的佛寺志有“艺文”类目,有的没有;有的以文体分类,有的按题材内容分类,有的二者(艺文与文体结合或文体与内容相兼等)兼而有之。若再细加考究会发现,即便是同一志书的“艺文”类作品其编纂体例也不够明晰。以体例相对体系化的《鼓山志》“艺文”的编纂为例,乍看之下是纲目体。所谓纲目体,即门目体,这种结构先设总纲,也就是大类,各纲之下又分细目,目以类聚,以纲统目。就《鼓山志》艺文类作品的编纂而言,艺文是其总目,其下再按文体分出二级类目碑、序、记、疏、铭、偈、赋、四言古诗、五言古诗、七言古诗、五言律诗、五言排律、七言律诗、五言绝句、六言绝句、七言绝句、诗余、联等18种类目。显然,这一分类模式中,一级类目与二级类目之间并不是严格意义纲目或种属关系,因为二级类目中的各体诗与其他二级类目如碑、序、记、疏、铭、偈、赋、诗余、联等不是一个层级的类目,换句话说,与这些类目平级的类目是诗。因此,严格意义上的《鼓山志》“艺文”类作品的纲目体例应包含四个层级,具体如图1所示。

图1 《鼓山志》“艺文”类作品纲目体例层级图

如此方可形成一个层层递进、眉目清晰的体例关系。当然,也有“艺文”编纂体例明晰的佛寺志,如《支提寺志》就鲜明地表现出平列体的编纂特色。平列体又叫平目体。就佛寺志“艺文”作品的编纂来说,这种体式是指各“艺文”类目之间平行排列,相互独立,无所统属。就《支提寺志》艺文类作品的编纂来说,其一级类目有“文”和“诗”,“文”之下的子目是“记”“序”“疏”“铭”等,“诗”之下的子目有“五言古体”“七言古体”“五言近体”“七言律诗”“五言绝句”“七言六句”“七言绝句”等。显然,“文”和“诗”之间就是一种平级关系。但是像《支提寺志》“艺文”类目这样做到眉目清晰的毕竟是少数,多数佛寺志“艺文”作品由于分类标准的不统一导致其编纂体例也缺乏一贯到底的格式。福建佛寺志“艺文”类作品的编纂体例表现出分类标准的不统一和编纂格式的不一致有其深刻的原因,大略而言,主要有以下3个方面。

一者,与寺志本身尚未形成统一的分类体系有关。中国佛寺志虽然有悠久的编纂历史,在数量上可谓汗牛充栋,但在体例上却尚未统一和完善,福建佛寺志也不例外。仅以“凡例”的设置而论,一般而言,志书编纂卷帙浩繁,宜在书籍正文前附录说明全书内容和体例的文字,即“凡例”。然福建佛寺志有“凡例”者仅《鼓山志》《黄檗山志》《西禅小记》和《厦门南普陀寺志》等4部,无“凡例”者达13部。由此足以看出福建佛寺志编纂体例观念相对淡薄,从而导致在编纂分类上不够考究,客观上造成佛寺志分类体系的庞杂无序。这一状况自然也会波及“艺文”类作品的编纂。

二者,与编纂者身份多元化有关。福建佛寺志艺文编纂体例的差异与编纂者身份的多元化不无关系。细绎各志会发现,福建佛寺志的编纂者既有僧侣,如《黄檗山志》《龙华寺志》《温陵开元寺志》《灵光北禅事迹合刻》《厦门南普陀寺志》《南山略记》《灵石寺志》《西禅长庆志》《西禅小记》等;也有文人,如《雪峰志》《鼓山志》《九峰志》《续修鼓山志稿》《沙京龙泉寺志》《安溪清水岩志》《莆田广化寺志》等;还有僧俗合纂的,如《支提寺志》。可见,福建佛寺志的编纂者身份多元,多由佛教徒或佛教信众组成,其文学修养、佛家修为之层次参差不齐,加上编纂佛寺志多为个人自发行为,非官方统一组织,因而相对随意,从而造成志书(包括作为志书组成部分之一的艺文类作品)编纂体例的差异。

三者,受编纂者艺文观念的影响。多数寺志在编纂“艺文”类作品时都持“地因人重,名以文彰”[6]83的观点,认为自然山水、佛寺人文可以通过艺文播名远扬、流芳百世。如《鼓山志》认为“山水借诗文而发露”[7],《西禅长庆志》认为“酒盏诗瓢每堪乘兴,欲光鹿苑端赖鸿篇”[6]83,《雪峰志》认为“神瀵濯龙,孤峰耸鹫。不有雄文,遗踪靡究。千百斯年,山灵呵佑。椽笔继响,有光云岫”[8]等。这些寺志无论在搜集艺文的数量上,还是所收艺文作品的质量上,抑或是作品的编排上,都更显用心考究。有的编纂者的认识甚至更进入一层,如《黄檗山志》“凡例”第七云:“修世谛文字,胡谓有待千百世之后?而放志山林,栖心法窟者,知代不乏人;况名胜景物,真伪确有可据者哉!然则长篇短句,搜罗见闻,可与卧游山水者道尔。若夫达观之士,亲到黄檗峰头,豁开只眼,洞壑林峦,真文炳著;潭涧木石,觌体成章。这段灵妙幽真,非楮墨之可传。设若添个元字脚于其间,不亦贻雕文丧德之诮欤?志文第七。”[9]显然,编纂者认为自然山水赋予人诗词歌赋之灵气,但诗词歌赋却未必能将自然之真妙传达。因此编纂者在编纂《黄檗山志》之诗文时,明确将有“元字脚”之嫌的诗文作品排除在外。当然,也有编纂者认为艺文对于寺志可有可无,只有“关乎宏旨”诗文才有必要辑录。所谓“关乎宏旨”是从佛寺志之宗教属性而言的,如《西禅小记》“凡例”云:

本记立记余一门,凡零文琐事,与寺有关者入之以备省览,但各条随时检补不能依时代为先后。

旧志有艺文一门,如疏记碑铭等作,今悉以附本事之后。至于游览留题诸诗,无关宏旨,兹姑选十之四五,入记余中。[6]306

从以上引文中不难看出,《西禅小记》的编纂不太重视“艺文”,所收作品仅限于与本寺有关者,而对诗词题咏只是姑且收录,数量极其有限。由是而论,编纂者艺文观念的差异必然也会影响他们对艺文作品的选录和编排。

当然,除了以上三点主要因素外,影响福建佛寺志编纂体例不一的原因还有很多,如寺志编纂时代的差异、文化背景的不同、寺志所属地域之别及所搜集的“艺文”作品的多寡等都有一定关联,限于篇幅,加之它们不是主因,笔者不再展开。

总而言之,作为汇集闽地佛教、自然与人文风貌于一体的福建佛寺志“艺文”作品,乃福建一寺一时一地之艺文史料。它们不仅是文人学士、禅僧衲子与闽地自然风光交融合一的艺术抒写,也是僧俗两界交游互动社会图景的生动再现,有着鲜明的时代感和地域性,体现着独特的人文风貌。清人说:“一寺之志亦犹一国之史,为不可少者。”[10]笔者以为,或可更进一步,即国不能无史,寺不能无志,寺志不能无“艺文志”,而厘清“艺文志”之编纂体例,总结其得失及成因,无疑对修志和佛教文学的发展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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