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工作中的法治思维能力提升研究

2022-08-29 01:15中共东营市委党校武传英
办公室业务 2022年16期
关键词:法治化法治思维能力

文/中共东营市委党校 武传英

新时代的领导干部身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如何提升群众工作中的法治思维能力,对我们党的执政将是一项重大挑战,也是一个重大时代课题。

一、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的必要性

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与做好群众工作的水平,与我们党执政兴国、国家长治久安及人民幸福安康有必然联系。因此,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与法治能力是做好群众工作的时代要求、客观要求与底线要求。

(一)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是做好群众工作的时代要求。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是新时代领导干部的基本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不仅是指对物质文化生活的要求,同时在民主、法治、公正等方面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这些都离不开法治的协同推进,都需要用法治来作为有力保障。因此,社会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法治的进步。新时期,领导干部做好群众工作既不能靠自己的个人意志也不能靠行政命令,要沿着法治的轨道进行,要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因此,群众工作要和法治有机结合,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与法治能力是做好群众工作的时代要求。

(二)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是做好群众工作的客观要求。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是做好群众工作的客观要求。领导干部是群众工作法治化的重要推动者和实践者,在群众路线实践中履行着相当重要的责任。因此,领导干部能不能具备法治思维和培养依法办事的能力,直接影响着法治政府目标的实现。一方面,随着老百姓权利意识和法治意识的不断提升以及互联网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更加注重自身的利益诉求,老百姓注重自身利益的同时,对领导干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另一方面,市场经济导致社会利益多元化、格局复杂化。因此,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是做好群众工作的客观要求。总之,无论是人民群众主观上权利意识和法治意识的不断提升,还是客观上对领导干部的要求越来越高,搞好群众工作是其实际工作中需要面临的一项重大考验与挑战。因此,在依法执政的视角下,做好群众工作是新时期领导干部的客观要求。

(三)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是做好群众工作的底线要求。领导干部做好群众工作离不开德法并举,法治是群众工作的底线要求。当前,基层治理是乡村振兴的关键,如何创新基层治理、化解群众矛盾、搞好群众工作,是基层领导干部工作中的重大挑战,国家长治久安,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离不开德治与法治共同发挥作用。一方面,偏离法治道路的德治,既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人民群众的诉求,也不能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做好群众工作,领导干部既要依法执政与依法行政,也要靠道德的补充和推进。因此,不论是道德还是法律,任何一方都不是万能的,都有自身的特点和适用的领域,既不能随意让道德法律化,也不能任意牺牲法律的权威。因此,群众工作法治化是新时期领导干部的底线要求,在社会基层治理中要发挥德治与法治并举。一方面,领导干部要依法行政;另一方面,法治与德治有机结合,从而赋予群众路线强大的生命力。这不仅需要领导干部具备密切联系群众的方法和智慧,更需要领导干部用法治来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和解决群众的矛盾纠纷。

二、领导干部开展群众工作法治化存在的问题

新时代的领导干部搞好群众工作离不开法治思维。近年来,面对人民群众,领导干部运用法治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得到提升,但存在诸多不足,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领导干部群众工作中的法治观念比较淡薄。有些领导干部在想问题、做事情时存在着学法不用法和用法不信法等怪现象。现实生活当中,基层领导干部是直接和人民群众打交道的人,由于部分人员法治观念的淡薄,在做群众工作的过程当中,法律容易被看作是行政管理的工具,对自身有利的时候拿来用一用,不利于行政的时候容易放到一边,也就是“有用则用,无用则废”。虽然大部分领导干部认识到学习法律的重要性,但是基层领导干部能够认真、系统地学习法律知识并把其运用到群众实际问题中的并不多,部分基层干部存在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等问题。一方面,基层干部工作繁重,加上业余时间不够充足,思想认识不够充分,存在着忽视法治的学习和培训等不足和问题,还靠老办法解决老百姓的诉求和纠纷;另一方面,传统社会在人治思维和政策思维的指导模式下,有些干部权大于法的思想根深蒂固,认为法律仅仅是维护权力的工具,人治思维、政策思维的存在导致领导干部法治观念的淡薄,有些基层干部为了学习法律而学习,为了培训而培训,没有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有些领导干部在和人民群众打交道的时候,法治思维淡薄,擅长老一套,学习的法律知识没有用到群众工作的实际当中来,导致法治与群众工作脱节,没有树立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另外,有些领导干部把稳定理解为不出问题、没有矛盾,而不是去考虑出了问题、有了矛盾以后怎样用法律的手段去解决问题。有些情况下,为了维护稳定,甚至可能采取法外手段去解决,破坏了法治的权威,破坏了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任,也造成了人民群众“信访不信法”的社会环境的存在。因此,领导干部学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搞好群众工作法治化,不仅需要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法律知识,还要在学好法律知识的同时,进一步体会认识法治的精神和本质,养成在同人民群众打交道的过程中时刻运用法治思维的好习惯。

(二)对领导干部群众工作的法治培训形式单一。现实生活中,领导干部接受的法治教育和学习培训,形式比较传统单一,针对性也比较差。要知道,领导干部群众工作法治化的培养,是建立在学法、守法和用法的基础之上。然而,领导干部或多或少都有这样的感受,为了法治培训而培训,为了法律知识学习而学习,学习培训成了走过场,成了完成任务。法治培训形式单一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对领导干部的培训内容比较枯燥乏味。也就是开讲座或者办学习班这两种常见的传统形式,俗话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传统培训没有抓住领导干部的兴趣点;二是由于缺乏对现代信息技术以及新媒体技术的创新运用,培训对领导干部来说就成了被动地灌输,导致法律知识很难入脑入心;三是缺乏对社会资源的整合,进行法治培训的主体比较有限。除了普法领导小组就是党校的法治培训班,缺乏有效竞争,社会培训进不来,缺乏对跨行业、跨领域的教育资源整合,没有打破城乡和行业壁垒,形成了法治培训的信息孤岛,导致法治培训形式单一。

(三)对领导干部群众工作法治化的监督机制不完善。党的人民立场要求领导干部搞好群众工作要完善监督,这就需要我们完善法治监督机制。领导干部搞好群众工作法治化自然要接受监督,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因此,监督就不能仅仅作为口号挂在嘴上,一定要制度化,落到实处,不仅要实施党内监督还要党外监督,不仅要线上监督还要线下监督等,要让监督制度化,完善法治监督机制。领导干部群众工作做得好与坏,重要的一点就是监督得有效性好不好,因此,搞好群众工作,要健全法治监督机制体系。领导干部不仅要靠自律和自我修养去提升,也要靠他律和外在监督机制去倒逼其法治思维能力和依法办事能力的养成。目前来看,监督机制的考核指标还比较轻,不够规范和完善。因此,完善相关法治监督机制体系是领导干部做好群众工作法治化的关键,也是推进法治社会和乡村基层治理的重要保障。

三、做好群众工作的有效路径

群众工作法治化要求领导干部在培养法治思维和法治观念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学会把法治思维转化成法治方式和法治行为,也就是领导干部依法办事和依法解决问题的能力,让领导干部在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的视角下做好群众工作,推进基层治理和美丽乡村建设。

(一)提升领导干部在群众工作中的法治思维能力。领导干部要想做好群众工作,需要解决其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工作实际的脱离以及法律知识的掌握和法治观念培养的分离等主要问题。这就要求领导干部要转变工作职能和方式,把依法行政和依法行政作为行政管理的基本方式,同时也要把依法执政同坚持党的领导结合起来,把依法行政同执政为民结合起来,从而真正地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密切联系群众的同时,用法治做好群众工作。一方面,领导干部要树立规范公权、保障私权的法治理念。领导干部要明白规范公权和保护私权的道理,厘清公权和私权的界限,要明白公权来源于私权,公权力的产生是为了更好地实现人民群众的个体权利。要学会从法的价值来判断和分析问题,法治思维强调法律至上、强调公平正义、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理性思维,是规则性思维,也是程序性思维,对领导干部来讲,更是权责性思维和以民为本的思维。另一方面,领导干部要培养用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解决问题的方式有很多,比如用道德的、政策的等多种方式,用法治方式来解决问题并不排除其他方法的使用,但是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是领导干部做好群众工作的基本方式和首选方式。因此,要想养成领导干部用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必须推行权力清单制度,进一步明确法律赋予了领导干部什么权力、公权与私权的边界在哪里、公权力行使的程序和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是什么等问题。从而切实解决领导干部群众工作法治化的缺位等问题,从而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实现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三)创新领导干部在群众工作中的法治培训。领导干部群众工作法治化的培养,离不开法治教育的培训。在新时代新的历史条件下,必须创新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形式,丰富培训方式和内容,不论是从手段还是教学方式上提高法治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创新领导干部对群众工作的法治教育培训。一方面,要创新领导干部的法治培训方式。既要结合领导干部的工作实际,又要采取寓教于乐、丰富多彩的培训方式,丰富干部培训的载体,要善于利用数字技术和新媒体等高科技手段,配合震撼人心的电影画面等,让领导干部体验到前所未有的真实感受。比如,投资建设“法治教育”主题VR体验馆等;另一方面,要整合行业和领域资源,打破法治培训壁垒。相关部门要向基层输送普法教育,送法下乡,加强基层干部法治活动开展的可行性与趣味性,最大程度上提升基层干部的法治思维能力。

(四)完善领导干部在群众工作中的制度保障。制度建设是提升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能力的根本保障。制度建设带有全局性、根本性和长远性,做好群众工作法治化要求领导干部把依法执政同做好群众工作的制度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这就要求建立一个科学有效的机制来保障群众工作法治化得以严格执行。因此,要做好以下几点:一是要建立一支素质过硬的领导干部执法队伍,确保执法人员具备良好的法律素质;二是要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的考核评价制度。这就要求有一套完备的考核指标,细化群众工作法治化体系要求,量化考核内容和标准;三是要建立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的监督机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

(五)优化社会法治环境,形成法治文化。群众工作法治化的背后离不开法治权威在社会中的树立。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要求我们要搞好法治文化建设,如果领导干部遵守法律只是因为他们害怕国家强制力,害怕遭受法律的制裁,那么法治就无法成为一种信仰。探讨培养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必要性,实际上也是探讨实行法治的必要性,领导干部如果没有对法治的了解,没有对法治必要性的认识,没有对法治的信仰与敬畏,是绝对不可能养成法治观念的。重视法治文化的建设,就要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我们不仅要加强领导干部的普法学习,同时要让老百姓加强法治学习,为领导干部做好群众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守法环境,这就要求我们积极引导老百姓学法、守法、尊法和护法,提高群众对法治的认识。同时要让更多人认同法治理念,形成法治在社会价值中的基础地位,树立法治在社会中的权威,从而形成法治生态的良性循环,让法治和群众工作相互推进和有机融合,从而为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全面依法治国提供强有力支撑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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