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孩政策下生育友好型社会构建的思考和建议
——以浙江省为例

2022-08-24 07:30云淑林俞威
中国卫生产业 2022年11期
关键词:婚育养育生育

云淑林,俞威

1.浙江省医疗服务管理评价中心医学考试科,浙江杭州 310008,2.杭州市妇产科医院党政办,浙江杭州 310008

20 世纪90 年代以来, 我国人口出生率持续下降,统计显示,当前我国总和生育率约1.3%,正常更替水平为2.1%,已跌破警戒线1.5%。 从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的变化来看,2016 年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当年净增人口达到了906 万人,随后几年,年净增人口不断下降。据目前发展态势预测, 未来10 年我国将进入人口负增长阶段,2021 年7 月20 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 正式发布,作出实施三孩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的重大决策,政策目标为到2025 年,基本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努力促进服务管理制度趋于完备,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尽快建设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显著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从而达到提高生育水平、 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优化人口结构、改善人口素质的目的[1]。因此,打造生育友好型社会是低生育时代的必然抉择。生育友好型社会即在价值和权利层面上形成了尊重生育自主性和多样性的社会共识和氛围,在政策和制度层面上形成鼓励生育、适度生育和优化生育的人文认同,并据此形成相应的公共服务与福利保障体系的社会[2-3]。

1 现状分析

1.1 总人口增速放缓

以浙江省为例,2021 年户籍人口总数为5 095.78万人,平均每户2.89 人。 比2020 年增加267 766 人,增长0.53%,同比下降0.07%。 受出生人口急剧减少和省外迁入人口保持高位影响, 增长率连续4 年缓慢下降,已进入“超低生育率”阶段,人口形势日益严峻,亟须引起重视。

浙江省11 个市中,杭州市的人口首次超过温州市,列第一位。杭州、嘉兴、宁波3 个市的人口增长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温州、台州2 个市的总人口首次出现下降,绍兴、衢州、舟山、丽水4 个市持续下降,其中舟山市已连续7 年下降,见表1。

表1 浙江省各市人口及变动情况

1.2 出生人口呈下降趋势

2021 年浙江省出生34.66 万人, 同比减少70 185人,减幅16.84%,出生率为6.82‰,下降1.43‰,除2016年和2017 年分别因“单独二孩”“全面两孩”政策刺激出现小幅反弹外,受两孩政策效应消退、生育意愿下降、育龄妇女减少等影响, 出生人口近十年总体呈下降趋势,出生率连续4 年急剧下降。 全省办理死亡登记328 501人,同比增加10 334 人,病死率为6.46‰,继续保持区间波动。

2021 年浙江省全省自然增长18 093 人, 同比减少80 519 人, 减幅81.65%。 自然增长率为0.36‰, 下降1.60.36‰,创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新低,人口形势日益严峻,见表2。

表2 2012-2021 年浙江省人口自然变动变化趋势

1.3 多孩生育占比下降

随着“单独二孩”和“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浙江省二孩生育占比开始攀升, 至2017 年达到最高53.61%。随着政策累积生育势能的释放, 多孩生育占比逐年回落,2021 年为40.81%, 较2016 年下降了5.65%。 同时2021 年三孩政策下,多孩率较2020 年上升了0.06%,人口生育政策红利基本释放,见表3。

表3 2016-2021 年浙江省分孩次出生数

1.4 老龄化程度加深

浙江省2021 年户籍老年人口数1 205.69 万人,同比增加181 657 人, 占总人口数的23.66%, 占比上升0.23%。 2021 年浙江省户籍人口的平均年龄为42.57岁,比2020 年增加0.39 岁。 按照年龄段分布构成,0~17 岁人口8 706 712 人,占比17.09%;18~34 岁人口9 802 924 人, 占比19.23%;35~59 岁人口20 391 233人,占比40.02%;60 岁及以上年龄人口12 056 893, 占比23.66%, 已连续18 年上升。 0~17 岁人口比重自2019年创10 年高点后,连续2 年缓慢下降。 18~34 岁年龄段比重持续下降。 未来少年儿童人口比重将逐步缩小、老年人口比重将逐渐增大, 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见表4。

表4 2012-2021 年浙江省各年龄段人口分布情况

2 主要问题

2.1 生育人群基数减少

2020 年,全国育龄女性(15~49 岁)、生育旺盛期育龄女性 (20~29 岁) 总数分别为32 229 万人、7 895 万人,比2011 年分别减少6 064 万人、3 588 万人,生育人群总体呈下降趋势。同时,婚育年龄不断推迟。从全国情况看, 平均初婚年龄从2000 年的23.1 岁上升到2016年的26.3 岁, 平均初育年龄从2000 年的24 岁上升到2016 年的26.9 岁,家庭生育数也相应减少[4]。

2.2 生育意愿明显下降

据调查显示, 适龄人口二孩生育意愿仅为20.5%,受访民众明确表示不愿生育二孩的占比达55%,不愿生育三孩的占比预测会更高。 随着90 后、00 后成为生育主力军,由于受教育年限更长,面临的就业竞争压力更大,婚育推迟现象十分突出。 同时生育观念也在改变,注重子女的素质培养,更关注培养孩子的质量而不是数量。

2.3 养育成本不断提高

中国经济时报开展的 《养娃教育成本网络问卷调查》显示,不愿意生孩子的原因中,80.65%认为生养育孩子的经济成本太高;6.59%认为缺少养育和照顾孩子的时间。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住房、教育、就业等多重因素影响下的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居高不下。目前的三孩配套支持措施是延长女性生育假期、加强女性公平就业权利保障等, 但此类型的政策会把生育成本转嫁到单位身上,仍然无法根本上解决问题。

3 讨论

每多生育一个孩子,就会明显减少就业女性的工作投入时间,目前社会对已生育女性的关怀主要以情感为主,缺乏实质性关爱[5]。 因此,加快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是提高我国生育意愿的前提和基础, 建议从公共服务、生育环境、家庭养育、教育供给、政策宣传等多个维度进行生育友好型社会的构建, 给予育龄女性更多的理解、尊重以及实质性的奖励[6]。

3.1 完善公共服务支持体系

统筹城乡优质教育、医疗资源布局,兼顾总量扩容与质量提升,强化基础教育、基本医疗供给质量建设,不断提高公共服务资源可及性。提升妇幼公共服务资源供给,加大优生优育指导力度,提高新生儿健康水平,强化母婴安全管理、适龄女性免费“两癌”检查、出生缺陷防治、儿童早期发展等工作[7]。

3.2 营造良好的生育环境

制度环境方面,各种促进儿童成长、方便父母兼顾家庭和事业发展、促进生育意愿(现行生育政策允许范围内)实现的政策、法规、规章等。物质环境方面,友好开放的空间、服务设施,包括各种母婴空间和设施,托育场所和设施等。 人文环境方面,营造尊重生育主体及其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关怀孕产妇、关心儿童、关照家庭的良好的文化环境。 环境体验方面,建立生育主体在社会中被尊重被理解的情感支持[8]。

3.3 逐步降低家庭养育成本

建议政府探索出台有利于育龄家庭特别是再生育家庭的优惠政策,如完善生育保险制度,加快推进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和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发展托幼事业,增设托幼机构,政府通过直接投资建设、支持单位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建设等方式,利用各种途径,鼓励社会资本注入,提升接纳幼儿入托能力,使之逐渐成为婴幼儿招呼服务体系的重要支撑力量[9]。 把幼托和幼儿教育纳入到国民教育里面来,作为刚需进行配套[10]。

3.4 推进教育资源优质均衡供给

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 解决“择校热” 难题。 强化对校外各种培训机构的管理和监督,规范收费标准,严惩学科类的违规校外培训。适当延迟幼儿的离园时间,实现幼儿放学与家长下班时间的无缝衔接。 加强幼龄儿童人身权益维护和健康福利保障,让学龄儿童享受到优质均衡的教育资源[11]。

3.5 加强生育政策宣传力度

大力营造有利于生育的文化环境,强化有利于实现适度生育的新型生育文化的宣传教育,促进社会婚育观念逐步向“适龄婚育、优生优育”转变。 加大公益性婚育咨询和家庭辅导机构建设和财政投入力度,及时疏导婚姻家庭矛盾。 要遏制婚嫁陋习,提倡“移风易俗”,避免“天价彩礼”“高价婚房”等抬高结婚成本和压抑结婚意愿[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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