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26 日,中纪委官网发布消息,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行政总裁陈爽涉嫌严重违法,目前正接受监察调查。
此前,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光大集团纪检监察组通报:2022 年6 月23 日,中国光大银行南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周江涛犯贪污罪、受贿罪,被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 年,并处罚金人民币90 万元。
梳理周江涛的成长经历,其40 岁出头就当上分行行长,本应有更远大的前程,却最终坠入违纪违法的深渊,着实让人惋惜。
周江涛,1977 年5 月出生,2004 年2 月参加工作,当时已经27 岁了,可以说参加工作较晚,但他很快就崭露头角。
他一参加工作就在光大银行西安分行公司业务部做产品经理、市场分析岗职员。两年后,他升任公司业务管理部总经理助理;不到一年半,他由总经理助理升任副总经理。之后,他在各个领导岗位上辗转腾挪,几乎每隔一年半载,他都会换一个岗位,由副总经理到总经理,由非核心部门到核心部门,再到支行行长,职位步步高升。
2014 年1 月,周江涛升任光大银行西安分行党委委员,成为分行领导,并很快担任行长助理、副行长。当时他才37岁,可谓年轻有为。
2018 年8 月,他调任光大银行拉萨分行党委书记。之后又担任行长,时年41 岁。
2020 年7 月,他转任光大银行南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南宁分行行长是他的最后一个职务,只干了一年,就被通报落马。
周江涛
在周江涛17 年的工作生涯中,他经历了15 次调岗。除了在光大银行西安分行副行长的位置上干满3 年外,其余岗位只呆个一年半载即调岗,十几年来在调岗中步步高升。
2021 年7 月20 日,中纪委网站通报,周江涛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同年11 月5日,周江涛被“双开”。
“双开”通报信息量很大:经查,周江涛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销毁证据,对抗组织审查;长期、反复、多方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公车私用、公款旅游;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不按要求报告个人去向,违规录用干部员工;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用公款支付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审批大额贷款,并造成重大损失;违反生活纪律,长期与多人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款,涉嫌贪污犯罪;为有关企业在获得贷款、下属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双开”通报中有一处特别表述值得注意:“长期、反复、多方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八项规定在落马官员通报中十分常见,但“长期、反复、多方面”实属罕见措辞。
中纪委今年4 月的一份通报,似可印证上述说法。4 月2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10 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其中就有周江涛。
组织通报给周江涛做了定性,指其身为国有金融企业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党纪国法,善于包装作秀,以权谋私,“靠行吃行”,道德败坏,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并涉嫌职务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今年是中央八项规定出台的第10 个年头。10 年来,各地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推进作风建设,党风政风不断好转。但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心存侥幸,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当成“耳旁风”,视纪律为“稻草人”,明目张胆、顶风违纪,频频踩“红线”、闯“雷区”。
除了周江涛,2021 年以来,光大集团已有多人被查或“双开”。
2021 年3 月19 日,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朱慧民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同日,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黄智洋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同年7 月20 日,光大城乡环保有限公司原总经理陈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11 月5日被“双开”。
2021 年7 月22 日,光大银行信息科技部原业务经理陈玉河涉嫌严重违法被查。
同年11 月23 日,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易银行部原总经理夏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今年4 月被“双开”。
今年1 月4 日,中国光大银行原党委副书记、副行长张华宇涉嫌严重违法被查,7 月被开除党籍。
5 月10 日,中国光大银行南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苏树德落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