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紫微 刘 欣 黄 丹
(上海交通大学 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上海 200030)
早在20世纪80年代,西方的商业媒体就注意到新创企业国际化现象。这些新创企业在成立初始积极开展海外业务,与成熟企业所遵循的渐进式发展模式完全不同。尽管新创企业国际化已经成为学者研究的重要领域,但多数研究仍以发达国家企业为主,发展中国家新创企业国际化研究十分有限。Yamakawa 等首先关注到这一研究领域的空缺,对新兴国家新创企业向发达国家进行逆向投资的动因进行研究,并从行业、资源和制度的框架来分析。Yamakawa等从无形资产的角度对新兴国家创业企业向发达地区逆向投资进行实证研究,认为增强新创企业的母国声誉和获取发达国家技术知识,为新兴国家新创企业逆向投资的主要动因。Yamakawa率先对发展中国家新创企业国际化行为进行研究,并开创性地提出了新创企业对发达国家进行逆向投资与新创企业母国声誉的联动关系。
然而企业声誉是企业利益相关者对企业态度和情感的认知,新创企业对外直接投资以及投资去向的不同能否影响到国内利益相关者态度,仍尚未可知。以往关于新创企业声誉的研究多集中于企业的下游,也就是客户视角。但对新创企业而言,能为其提供重要外部资源的供应商,对新创企业早期存活至关重要,却鲜有学者从供应商视角出发。因此,新创企业对外投资与母国声誉的关系,以及对国内供应商合作意愿的联动作用,仍然需要进一步探索。
新创企业受限于有限的财力、人力资源和技术,其生产过程严重依赖包括供应商在内的外部资源(Ciabuschi)。Song研究了供应商参与对新创企业创新和开发新产品的重要作用。Benedetto发现让供应商参与新创企业第一个产品的生产非常有益,可以通过市场潜力来缓和对新创企业产品质量和性能的要求。Milanov(2013)的研究强调了供应商关系对新创企业的长远影响,新创企业与供应商的关系会在未来塑造新创企业的行业地位。Bhalla(2013)发现新创企业可以通过和供应商紧密合作来实现成本效益、发展管理知识及建立合法性。Rocca(2019)通过案例研究发现,新创企业的初始供应商关系扩展了新创企业的资源和能力基础,为其开发新产品做出了贡献,并且成为新创企业业务模式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企业声誉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也是企业竞争优势的主要组成元素之一。Gregorio(2004)认为企业声誉在发展关系资本中起到重要作用。Petya(2008)认为企业声誉可以让公司产品或者服务卖出优越的价格,增强顾客对公司产品的购买意愿,加强企业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降低同供应商、投资者交易的运营成本。周祖成(2004)认为良好的企业声誉促进供应商和企业的交易关系,在商务谈判中发挥杠杆作用。Koufaris(2004)在研究客户对互联网公司初始信任的建立时,发现客户感知到的企业声誉以及企业对产品的定制和服务会显著影响客户的初始信任。Li(2008)的研究中也肯定了声誉和技术对初始信任建立的重要作用。然而新创企业由于缺乏足够的历史表现,其声誉不同于成熟企业。Aldrich(2000)在文章中提出,大多数新创企业具有资源稀缺性的特点,因此企业声誉对于新创企业的存活就更加重要。Rindova(2007)等认为,新创企业的声誉更倾向于强调企业创造价值的潜力和相关的机会而不是企业的历史表现记录。Petkova(2008)认为新创企业可以通过使用象征性活动、对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进行投资来建立广泛的企业声誉,象征性活动旨在吸引利益相关者对该企业及其资源进行关注,并判断新创企业如何为其创造价值。
新创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在投资力度和国际化程度上普遍低于成熟企业,使得这种投资更像是一种增强企业吸引力的象征性活动。新创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可以释放一种新创企业在未来有潜能的信号,而这种潜能也是供应商在与新创企业合作时最看重的因素。Rocca(2019)通过案例研究发现,新创企业与供应商初始关系的建立基于双方对未来互惠互利发展的期望之上,也验证了上述观点。前文学者只研究了向发达国家进行逆向投资对新创企业母国声誉的影响,而向发展中国家是否有同样影响还尚未可知。综上所述我们提出如下假设:
H1a:向发展中国家进行对外直接投资的新创企业,比完全本土化发展的新创企业,对国内供应商合作意愿产生更加积极的影响。
H1b:向发达国家进行对外直接投资的新创企业,比完全本土化发展的新创企业,对国内供应商合作意愿产生更加积极的影响。
H1c:向发达国家进行逆向投资的新创企业,比向发展中国家投资的新创企业,对国内供应商合作意愿产生更加积极的影响。
对外直接投资可以帮助新创企业建立早期的国内声誉,提升国内供应商对其认知。Rindova(2015)提出,新创企业想要建立声誉,首先要突破三个认知障碍:突出性(Prominence),即使得利益相关者先能意识到企业的存在,它所能提供的产品服务及生产活动;合法性(legitimacy),也就是新创企业必须提供证据以证明它是一个合法的组织;竞争优势(competitive superiority),即新创企业必须使利益相关者相信它能提供比竞争对手更大的价值和利益。新创企业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可以帮助企业向母国传递良好的声誉,让国内供应商对新创企业产生更大的认知突破,从而改变供应商的合作意愿。所以,供应商对新创企业的认知,在新创企业对外直接投资与供应商合作意愿之间起到了中介作用。
综上所述,我们提出供应商认知在上述因果关系中起到中介作用的假设:
H2:向发展中国家进行对外直接投资,比完全本土化发展,更能提高新创企业的突出性、合法性和竞争优势,从而对国内供应商合作意愿产生更加积极的影响。
H3:向发达国家进行逆向投资,比完全本土化发展,更能提高新创企业的突出性、合法性和竞争优势,从而对国内供应商合作意愿产生更加积极的影响。
H4:向发达国家进行逆向投资,比向发展中国家投资的新创企业,更能提高新创企业的突出性、合法性和竞争优势,从而对国内供应商合作意愿产生更加积极的影响。
综上所述,本研究选取新创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去向的发达程度作为自变量,国内供应商对新创企业认知作为中介变量,国内供应商同新创企业的合作意愿作为因变量(见图1)。
图1 理论模型
本文主要研究新创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去向发达程度(本土化发达国家逆向投资发展中国家投资)对国内供应商认知与合作意愿的影响。采用情景实验法,虚拟三家新创企业A、B、C,对三家公司的描述除对外直接投资去向不同外,其他描述均相同。对被试供应商进行引导,使其进入相应情景中,依此判断(见表1)。
表1 自变量水平
将被试供应商随机分配给自变量的三个水平,被试首先需要仔细阅读对应公司的资料,然后填写认知量表,并填写与该公司合作的意愿程度。由于被试供应商是完全随机分配给相应三个处理水平的,因此被试供应商之间的变异在相应的处理水平下也应是随机分布,在统计学上无差异。
在回收的211份有效问卷中,男性被试者125人,女性被试者86人,试者年龄主要集中在21~40岁,被试供应商行业主要集中在制造业相关的领域。
采用验证性因子分析方法进行信效度检验,最小标准化因子载荷为0.698,余下各题目标准化因子载荷均在0.7,表明量表具有良好的效度。进一步检验验证性因子分析的模型拟合指标,GFI、CFI和IFI等指标均大于0.9,RMSEA指标小于0.08,表明模型具有非常良好的拟合效果。在信度检验时,各维度Cronbach’α系数均在0.7以上,总体Cronbach’α系数为0.895,说明本研究的最终问卷具有良好的信度。进一步对正式问卷进行组合信度分析,通过对组合信度进行检验,得出突出性组合信度为0.798、合法性组合信度0.785、竞争优势组合信度为0.833,各维度组合信度均大于0.7,表明量表具有良好的组合信度。
由于自变量是类别变量,我们采用类别变量的中介效应分析方法。对类别自变量进行中介分析时,首先需要将自变量处理为哑变量。若自变量有k个水平,需要将其中的k-1水平设置为哑变量(DI,i=1,…,k-1),以及一个参照变量(方杰 2017)。此时的中介效应等都是相对参照组而言,因此被称为相对中介效应。
4.2.1以本土化企业为参照组
本研究首先以控制组即本土化企业为参照组,进行中介效应分析:D1为向发展中国家投资的新创企业,D2为向发达国家进行投资的新创企业;M1为突出性,M2为合法性,M3为竞争优势;Y为国内供应商合作意愿(见图2)。
图2 控制组中介效应模型
对发展中国家进行投资,相对本土化发展的新创企业,在95%的置信水平下,相对总体效应的Bootstrap置信区间为[-0.21,0.32],包含0,说明自变量D1的相对总体效应不显著,中介效应检验停止,因此假设H2不成立。
表2 中介效应检验
4.2.2以发展中国家为参照组
由于向发展中国家进行投资与本土化新创企业总效应不显著,因此这里只需分析向发达国家投资与向发展中国家投资的差异。
向发达国家进行投资与向发展中国家进行投资的新创企业在95%的置信水平下,总效应的Bootstrap置信区间为[0.27, 0.76],不包含0,说明总体效应显著。突出性中介效应的Bootstrap置信区间为[0.02, 0.18],不包含0,表明突出性中介效应显著;合法性中介效应的Bootstrap置信区间为[0.03, 0.22],不包含0,表明合法性中介效应显著;竞争优势中介效应的Bootstrap置信区间为[0.04, 0.30],不包含0,表明竞争优势中介效应显著,假设H4得到验证。
通过研究发现,新创企业向发达国家进行逆向投资,会提升国内供应商对企业的认知水平,从而对国内供应商的合作意愿产生正面影响。新创企业向发达国家进行投资,有助于提升新创企业的突出性、合法性和竞争优势,并将这种信号传递给国内供应商,让国内供应商相信该企业未来发展的潜能,并愿意与之进行资源交换建立合作关系。然而,新创企业向发展中国家进行投资,对提升国内供应商认知以及合作意愿没有显著影响。我们推测这是因为中国自身经济不断腾飞发展,国家实力日渐增强,提升了国内民众对国家的认知。而除中国之外的发展中国家在经济水平等各个方面很难超越中国,因此国内的供应商并不会对向发展中国家进行投资的新创企业另眼相看,也自然不会产生本文要研究的因果关系。但是,上述只是一种推理,具体实际关系如何,有待进一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