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小昕
2021年5月12日上午,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金华市市委原常委、常务副市长陈晓(副厅级)受贿案,认定其受贿金额628.59万元。因被告人陈晓具有自首情节,法院予以从轻处罚。以受贿罪判处陈晓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对陈晓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58岁的陈晓出生在浙江金华市磐安县一个山区的农村家庭。大学毕业后凭着勤奋一路打拼,27岁就成为处级干部。1996年,32岁的陈晓迎来了人生的转折,他被委以金华市原金华县副县长的重任。此后,仕途中陈晓一路升迁。在经历了任职金华市物价局、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市府办、市环保局局长(主任)后,2008年他被提拔为金华市辖的东阳市委副书记、市长。2011年11月陈晓荣升金华市婺城区委书记,3年后又出任金华市委秘书长,2015年陈晓跻身金华市委常委,并担任市委统战部部长,2017年4月,陈晓又升任金华市常务副市长。至此,陈晓达到了职业权力的高峰。
当年,父老乡亲和师长学友,都赞扬陈晓是家乡的骄傲,并寄予他殷切的期望。尤其是父亲常常给他写信,叮嘱他一定要做个好官、清官。“一开始,我自己也是暗下决心,要对得起组织、对得起父母,做一个干净干事的官!”陈晓在事发后忏悔录中回忆,面对别人送来的现金和礼卡,他也曾断然退回或拒绝过几次。“当第一次自己在出差的飞机上,有人悄悄把银行卡往他衣袋里塞的时候,他很不客气地加以拒绝。”然而,陈晓经不住“好心人”三番五次的追捧说情,开始沦陷了。“想想人家也是一份心意,再次拒绝可能就是不给面子,不近人情了,弄不好还要对我有意见,对今后的工作开展也不利,更何况是在节日期间,人家意思一下,人之常情,可以理解。”
办案人员说,借春节、中秋、端午等节日之机,陈晓大肆违规收受礼金和消费卡,把这些节日异化成了自己的“受贿节”。如2010年和2011年春节前,东阳某置业有限公司老总李某接连两年登门“拜年”,共送上20万元银行卡和20万元高档商场购物卡,陈晓均予以“笑纳”;2012年至2019年每年春节或中秋前后,金华某广告公司老板陈某某、浙江某控股集团董事长潘某都不约而同地每年给陈晓送去3万元现金红包,并将此变成习惯;浙江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程某,更是自2010年起,十年不曾间断,每年向陈送去价值1万元的加油卡或购物卡,以期待实现长效的“感情投资”……一次,父亲得到消息,知道儿子在收受别人尤其是老板的礼金礼卡,他把陈晓喊来,当面呵斥!陈晓假装说父亲言之有理,可心里根本不当一回事。
案发后,陈晓叹息说:“怪自己当年没有听从父亲的忠告而跌入歧途,主要是自己理想信念不坚定,经不起诱惑,从开始时的提心吊胆,到后来的心安理得、麻木不仁,人生观、价值观完全扭曲。”对陈晓而言,人情往来中的“越线”,也反映其思想防线垮塌、纪律底线失守的过程。一方面,怕驳人面子,搞僵人际关系;另一方面,陈晓又以“人情往来”为幌子,为自己权钱交易的腐败行为盖上了“遮羞布”。
陈晓很看重自己的口碑,希望人前人后都能有个好名声。一路在褒奖声中成长起来的他,十分在意别人对自己的看法。当陈晓做出了一些成绩,在人们的夸赞声中,变得飘飘然起来。他表面上不显山露水,心底里却觉得这些都是自己的功劳,骄傲自满。慢慢地,他对“名声”的追求也变了质……
由于长期处在领导岗位,找陈晓办事的人越来越多。面对这些不正当的请求,陈晓不仅没有严加拒绝,反而“乐于助人”。他觉得自己一个电话、一声招呼或者是一次协调会,就能帮助解决别人“天大的麻烦”,顺水推舟,举手之劳,还能体现自我价值,何乐而不为。于是,为了追求“好名声”,陈晓利用职务便利,违规违纪乱开口子,替别人行不该行的方便。为身边的老板、朋友、同学、熟人办了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每每听到请托人“为人热情热心、肯帮忙”等称赞时,陈晓心里更是沾沾自喜,虚荣心得到了极大满足。
不少商人、老板看好陈晓对“名声”的倚重及他的虚荣心,为了能和这个“肯帮忙”的领导建立关系,挖空心思、拐弯抹角,通过陈晓的亲友与身边人牵线搭桥。东阳市某汽车销售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某就是个突出典型。为了改变一块工业用地的性质,张某几经辗转,找到了陈晓的老乡兼同学陈某,请他出面“做媒人”。一天,陈某来到陈晓副市长的办公室,将“亲戚”张某的委托之事和盘托出,请老同学领导能帮帮忙。面对“哥们”的请托,陈晓自然十分热心。最后张某如愿以偿后,立即给陈某打去一笔巨额“好处费”,并让其在“陈市长”那里也打点一下。陈某迅速行动,直接买来一辆价值38万元的轿车,以借为名送给陈晓的家属使用。后来,他又为陈晓另外支付了部分家庭住房装修款22.44万元,老同学之间的情谊变质为赤裸裸的利益输送。
一次次的热心帮忙和请托人的感谢,让陈晓成了“猎物”,各路老板、“朋友”近前贴身,各投所好。陈晓要购置红木家具,便有老板以低于市场价数十万元的价格向陈出售,还美其名曰是“成本价”;陈晓要装修排屋,一批地板墙砖、卫浴洁具等装修建材便由老板奉送,后经办案机关认定,该批建材的市场价达35万余元;陈晓的儿子要出国留学,“围猎者”纷纷以留学花费大为名,送来好处费,前后累计高达82万余元……这些动辄送给陈晓数万元好处的人,在土地供应、土地用途改变、项目推进、子女入学、案件处理等相关事项请托上,均得到了陈晓的关照。当陈晓把权力当作顺水人情送出去的时候,在他的心里,公权力已成了他置换个人私利的工具。
“当我第一次从高额借款中获取回报时,以为自己找到了一条快速致富的捷径,甚至窃窃自喜。”陈晓向办案人员直言。
随着对金钱的追求与贪欲的加剧,为了寻求“快速致富”的“捷径”,2011年11月至2014年9月,陈晓铤而走险,借着自己的职务影响力,向熟识的老板们做起了“信贷生意”。案情显示,陈晓不仅将自有资金100万元以高息借给“家底丰厚”的老板,还左手借款,右手放贷,从银行贷款260万元进行出借,赚取利息差,几年间通过“空手套白狼”,违规借贷获利66万余元。陈晓心里清楚,老板们是最懂得算账、最不做亏本生意的人。他们需要资金完全可以通过银行渠道解决融资,利息成本也要低得多。“自己投钱给企业赚高息,他们无非是想靠牢我这棵地方官员的‘大树’,让我赚点钱,同时也让我替他们办点事,达到‘双赢’。”陈晓知道,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示好,在这畸形的借贷关系背后,实质是权钱交易,可他当时不这样认为,把此看作打“擦边球”。
人心不足蛇吞象。陈晓还有一条“生财”之道——违规投资入股。2009年至2020年,11年时间,陈晓先后投资入股5家公司、1家学校、1个房产项目。其间有一位亲属替他担心,劝说他这样做明显违纪,“这也太显眼了!”而此时的陈晓早已利欲熏心,把亲戚的劝告抛到九霄云外。陈晓先后违规获利达250万余元。2018年底,省委巡视组对金华市委开展巡视,担心自己违纪违法问题被发现,陈晓非常紧张。为了躲避核查,他将自己收受的黄金制品、手表、购物卡、现金等贵重物品进行转移。为了谨慎起见,还商量了多个方案,选择了多个藏匿地点。在慌乱之中,陈晓还误将与妻子的结婚戒指,甚至单位发放的医院体检卡等,一股脑儿装进了转移赃物的箱子里。2019年11月,陈晓编造了一份“借条”,当作救命稻草向浙江省纪委监委报告情况,提供虚假信息和证明。
2020年4月3日:金华市政府办公室二级巡视员陈晓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近日正在接受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这一消息引发了当地媒体与民众的广泛关注。
原来,就在陈晓自感安然无恙之际,2020年3月,情势突然急转直下,3月5日,金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决议,免去了陈晓的金华市政府副市长职务。陈晓不再是任何“领导”,而其身份,也变成了后来在被查通报里的“金华市政府办公室二级巡视员”。突然被免去领导职务,陈晓这才如梦初醒,感到自己将东窗事发,于是选择主动投案、向浙江省纪委监委坦白问题。“本来,我这人生的列车已经在慢慢减速,准备到站停靠了,可现在却驶向了违纪违法的不归路。而这一幕人生悲剧,恰恰是我自己亲手制造的。”陈晓痛哭流涕。
陈晓落马两个月后被“双开”,案件调查终结后移送检察机关。后经浙江省检察院指定管辖,陈晓案由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21年5月12日上午,绍兴市中级法院对陈晓受贿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法院经审理认定其受贿628.59万元,因被告人陈晓具有自首情节,且受贿款物已全部追缴,一审法院予以从轻处罚,以受贿罪判处陈晓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对陈晓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宣判后,陈晓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评论:
其实,在陈晓投案被查之前,金华与东阳已经有几个他的“老同事”先后落马,有的曾是陈的属下。陈晓看到身边人纷纷被查,担心“拔出萝卜带出泥”。作为东阳市的“前一把手”,陈晓自知自身难保,就主动投案,这无疑是一个正确的选择。此案警示官员,有人情往来无可厚非,但应把握好“度”,这尤为重要。“人情交往”一旦超出了限度,就是属于违规违纪之事。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应提高思想认识,自觉遵守纪律,既不违规收礼,也不违规送礼,要能够坚守自己的底线,莫让人情交往变了“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