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苓妃 吴伟生
“立德树人”这一概念提出后对高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以及教育质量评价事宜都产生了很大影响。在进行教育质量评价时,构建一个完整的评价机制是基本前提。对部分高职院校的教育质量评价机制构建、运转状况进行分析可以发现,相应评价状况并不理想,这与缺乏完整、有效的评价机制作为支撑有很大关联。特别是在“立德树人”视角下,固有教育质量评价机制中的具体不足越发明显,为此,探寻出更为有效的教学质量评价机制优化策略也十分必要。
“立德树人”视角下高职教育中的调整应当包含教育教学、教育质量评价、教师队伍建设等多个层面。之所以越发关注教育质量评价,与其具有的重要作用具有很大关联[1]。在诸多因素的共同影响和作用下,高职院校多专业教育教学中势必会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交织在一起则容易拉低教育质量。无论是站在高职院校自身发展,还是站在整个职业教育发展的角度看,对具体教育质量予以较好掌握都必不可少,而这也需要依赖于具体的教育质量评价。涉及到对教育质量予以评价时,则需要一个具体机制作为支撑。时至今日,绝大多数高职院校内都具有具体的教育质量评价机制,但所构建出的机制科学性、可行性、完整程度却存在很大差异。“立德树人”视角下,高职教育中应当提升德育教育的地位,这也要求教学质量评价中要兼顾更多维度的内容,在尝试构建新教育质量评价机制时也更要具有方向性和目的性。对于各高职院校而言,其也应当对新视角下的教育质量评价机制构建、优化事宜进行更多思考。
“立德树人”视角下高职教育质量评价中的很多不足都被不断放大,其中,基础性制度建设状况不理想的问题最为明显,同时也最为普遍[2]。从高职院校内部治理的角度看,制度化管理是一个基本特征,也是现阶段一个基本的治理模式。在对教育质量进行评价时,自然也需要基础性制度作为支撑。但实际上,很多高职院校内虽然具有具体的教育质量评价机制,但与之相关的制度建设事宜却时常被忽视,绝大多数高职院校内的教育质量评价机制在运转上也缺乏坚实制度作为支撑。在这一问题的影响下,相应评价机制运转中评价权责关系的明确,评价的时间节点明确都会缺乏基础制度支撑,具体评价活动开展以及所取得的评价结果是否具有较高的说服力也存在很大不确定性。更为严重的是,基础性制度建设状况不理想,缺乏完整的制度提供支撑时,高职院校内教育质量评价环境也十分混乱,具体评价活动开展中的规范化程度也明显不足。长此以往发展下去,高职院校即便能够构建出完整、有效的教育质量评价机制,这一机制也难以系统运转下去,这是很多高职院校无法基于所构建的教育质量评价机制规范、系统进行相应评价的直接原因。
在“立德树人”视角下的高职教育质量评价中涉及到评价主体的确定事宜,同时,评价主体的明确也是教育质量评价机制构建中的一个关键点。对部分高职院校现阶段的评价机制构建、运转状况进行分析可以发现,具体的评价主体十分单一,高职院校内“教务处”这一机构往往也成为了唯一的教育质量评价主体。这种既当选手,又当裁判的评价是否足够客观、准确存在很大不确定性。“立德树人”这一教育根本任务达成中,高职院校内多专业教学中已经出现了很大变化,德育教育在综合教育体系中重要性的提升实际上也会对相应的教育质量评价事宜产生很大影响。但实际上,大部分高职院校却并未结合专业教学层面,以及人才培养层面出现的变化,较好多元评价主体。教育质量评价中的主体十分单一时,高职院校更多只能站在学校教育,即教师“教”的角度进行相应评价,所取得的评价结果很容易带有明显局限性。而一些德育教师以及其它的德育教育主体难以成为教育质量评价主体时,高职院校内的德育教育状况也难以被较好掌握。“立德树人”视角下,这一问题的客观存在也会进一步弱化教育质量评价机制的实际有效性。
“立德树人”视角下高职教育质量评价机构中存在的问题较为多样,其中,评价内容全面性不足问题更为明显[3]。一直以来,高职院校更多站在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角度,将专业课成绩的高低,学生就业状况的好坏,各种专业技能证书考取状况作为基本的教学质量评价标准。这种做法无可厚非,且可以帮助高职院校对各专业的教学状况和整体上的教育质量水平予以较好评价。但站在“立德树人”的角度看,基于以往标准进行教育质量评价的做法并不可取。德育教育在高职院校教育体系中的地位不断提升是一种必然,加之高质量人才培养下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趋势十分明显时,教育质量评价中自然要兼顾更为多样的评价内容。但实际上,大部分高职院校并未充分考量“立德树人”对校内教育,以及教育质量评价产生的影响,也没有结合相应影响在教育质量评价调整、优化层面进行一些有效尝试。从形式上看,高职院校在积极进行着教育质量评价尝试,但所基于的评价标准较为固化势必导致所进行的评价带有明显局限性。而站在“立德树人”视角下看,所得出的评价结果也难以对德育教育状况予以较好反映。
在“立德树人”视角下的高职教育质量评价机制中,如何进行相应评价是重点,评价结果的具体分析和利用则很容易被忽视,这也成为了一个评价机制层面存在的不足。教育质量评价机制作用的发挥通常体现在两个方面,即评价活动开展时的约束作用发挥层面,以及评价结果分析、利用后的教育调整层面。绝大多数高职院校都能较为积极的结合现有教育质量评价机制,进行相应评价。但取得了最终的评价结果后,却鲜有高职院校能够对评价结果进行系统分析与利用。对于教育质量评价结果并未予以系统分析,并未联系相应评价结果在后续的专业课教学,以及德育教育层面进行有效调整时,“立德树人”视角下所进行的教育质量评价也极容易流于形式。一旦这一问题无法得到有效解决,高职院校也难以对教育质量的真实水平,以及德育教育成效予以较好掌握。涉及到后续进行的一些专业教学调整和德育教育调整时也会缺乏有效参考,这也容易弱化相应评价机制的实际作用。
“立德树人”视角下高职教育质量评价机制的优化中,高职院校首先要关注的是加强与之相关的基础制度建设,从制度层面给予相应机制的优化、运转提供足够支持,营造出一个更为新颖且良好的教育质量评价环境。例如,江西财经职业学院在2021 年便尝试“立德树人”视角对教育质量评价机制进行了优化,并同步做好了相应基础制度建设尝试。较好增加了几项德育教育相关评价标准后,该高职院校便将重点放在了教育质量评价机制相关的制度建设当中。在该高职院校所建设出来的教育质量评价制度中,评价的权责关系被进一步明晰,评价频率、形式等也被较好明确且对各评价标准和大致评价内容进行了充分解读。这一制度较好建设和推行下,各个专业与多学科教师对“立德树人”视角下的教育质量评价机制,以及后续的评价活动开展也有了更为深入的了解。因此,其它高职院校也应当在联系“立德树人”影响优化教育质量评价机制的同时,同步做好相应基础制度建设事宜,借此从制度层面为教育质量评价机制优化和具体评价活动开展提供制度支持。
在“立德树人”视角下的教育质量评价机制优化中,高职院校也应当尝试多元教学质量评价主体,争取从更多角度对真实的教育质量予以评价。考虑到“立德树人”视角下高职教育体系中德育教育的地位需要进一步提升,为此,高职院校应当联系德育教育层面出现的变化,结合德育教育评价的实际需要,将部分德育教师作为相应教育质量评价中的主体。不仅如此,由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趋势十分明显,无论是在专业知识讲解,还是在学生的思想道德、职业道德教育上具体企业都成为了重要主体。考虑到此,高职院校进行教育质量评价时也可以将相应企业作为基本主体,这也是多元教育质量评价主体的重要途径[4]。一部分高职院校在教育质量评价上也进行了基于学生满意度调查的评价尝试,这种做法也可以适度推广,将学生作为具体的评价主体也能确保所得出的评价结果更为贴合教育教学实际。通过不断多元“立德树人”视角下教育质量评价主体,高职院校自然也能从不同角度进行更为多样的教育质量评价。
为了避免“立德树人”视角下高职院校教育质量评价事宜流于形式,在对相应评价机制进行优化时,围绕着德育教育增加一些新的教育质量评价标准,并结合这些标准更为全面的进行相应评价也十分重要。例如,将德育教育受重视程度的高低,每学期专项德育教育活动开展次数,具体德育课程教学质量高低等作为新的教育质量评价标准,并结合这些新标准来进行相应评价的做法十分可取。“立德树人”的影响越发深远、明显时,越来越多的高职院校都围绕着德育教育进行了多种努力,德育教育形式也越发多样。继续沿用以往的评价标准进行相应评价并不可取,为此,围绕德育教育确定出一些新的评价标准,并借此来驱动相应的评价活动开展也十分可取。这一进程中,高职院校也应当做好新评价标准的细化和量化,特别是要在德育评价标准量化时确定出梯度性,这也能使得最终评价结果更为直接地反映出德育教育状况。联系实际不断提升教育质量评价全面性后,所优化出的评价机制也能给予具体评价活动开展更多支持。
在“立德树人”视角下的高职教育质量评价机制优化中,除了要在评价主体的多元和评价全面性提升上进行一些优化尝试外,高职院校也要加强评价结果的分析与利用。特别是大部分高职院校内德育教育基础并不稳固,德育教育以及其它专业课教育教学中还存在很多问题时,评价结果的系统分析与利用必不可少[5]。例如,在每学期定期进行了大面积的教学质量评价后,高职院校可以将该次评价结果与以往评价结果进行对比,从而对部分专业课教学以及德育教育质量的变动状况予以掌握。进行了初步的对比分析后,一旦发现教育质量提升缓慢或存在严重教育质量问题后,高职院校则需要结合评价结果反映出来的教育问题,做好相应问题原因的定位以及具体问题制约性影响的分析,并在后续的教育教学中进行一些针对性调整、优化。将评价结果的分析与利用作为教育质量评价机制中的一般性内容,常态化的在进行了相应评价后做好评价结果分析与利用后,“立德树人”视角下高职院校的德育教育能力以及高素质人才培养能力也能得到更好培养。
“立德树人”视角下高职院校应当给予教育质量评价机制优化事宜更多关注,并积极进行相应的实践尝试。值得注意的是,多元评价主体,确定新的评价标准都会对固有的评价机制和体系产生冲击,这一进程中也容易导致一些新的教育质量评价问题产生。因此,高职院校也应当分别站在“立德树人”和自身发展的角度,审视相应机制的构建、运转状况。通过及时定位和解决相应不足的方式,为高质量的教育评价机制构建、运转提供更多支持,积累更为贴合实际的教育质量评价机制优化经验,为“立德树人”这一教育任务目标更好达成提供足够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