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通华
1.认定过程人为因素较多,缺少量化标准。近些年各高校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流程更加严谨,操作更加规范,认定工作机制也在不断健全。但目前多数高校面临与地方民政、残联、扶贫等有关部门数据系统尚未完全对接等问题,除中央数据库与自采集数据库中的7 大类困难学生有明确的对应认定等级外,其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更多地依靠教财〔2018〕16 号文件《意见》中的四级认定工作机制来完成,认定过程中由于缺少量化指标的支撑,人为因素所占比重较大。同时,基于个体主观上对于地域经济困难差异概念的不同,或存在掺杂个体情感评判等人为因素,认定结果在一定程度上会存在准确性不足、有失公平等问题。尤其在对刚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过程中,此类问题更加突出。
2.支撑材料真伪不好评判,影响精准认定。精准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是开展精准资助工作的前提也是必要条件。根据教政法函〔2019〕12 号《通知》精神,各级资助系统先后出台文件取消各类地方政府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具的带有公章的证明材料,这对于高校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同样提出了新的挑战。由于不再要求上交各类证明,认定工作的支撑材料,只能依靠学生本人撰写承诺书或申请表来作为评判依据,这对于大学生的诚信教育问题同样提出了新的要求。认定过程中由于少数学生自身认识不足或受利益心驱使,容易出现谎报、瞒报等现象,严重影响精准认定工作。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出现物质与精神“双贫”问题。由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致贫原因的多样性与复杂性,部分学生出现物质与精神“双贫”现象。一方面受家庭经济困难影响,部分学生在校的经济开销较为拮据,如遇到班级团建,寝室聚餐等额外消费支出时,就会陷入两难的境地,甚至导致经济透支不能维持正常生活的窘迫地步。基于前面的物质贫困问题,一部分同学可以有效地调整心理状态,认清现实,奋发图强,立志通过自己的双手改变现状,但还有一部分同学可能会因此产生极度自卑心理,久而久之形成自我封闭,遇事退缩,对生活无望的不良心理状态。有时为了证明与其他同学经济对等,故意隐瞒自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身份,甚至涉及各种网络贷款,提前消费、攀比消费,以此寻求自我的存在感与价值感。
1.资助手段侧重物质,缺乏人文关怀与精神资助。“扶贫先扶志,扶贫必扶智”。高校开展各项资助工作的出发点与落脚点应以育人为最终目标。当前许多高校在开展资助工作时,仍会出现重物质资助,轻人文关怀与精神资助等现象,这与高校资助工作队伍的结构现状有很大关系。由于目前各高校学工队伍的师生比例与教育部所要求的人员配置尚有差距,所以多数二级学院的资助专干同时身兼数职,确实会出现心有余而力不足这一现实问题。加上学生因为经济问题导致的自卑心理,不愿意主动向老师倾诉与求助,这对于开展精准资助育人工作是比较被动的。但对于许多困难学生“扶不起,穷依旧”等问题,不是他们不想改变现状,而是他们确实缺乏脱贫致富的勇气和勤劳实干的行动,这就更需要在开展精准资助工作时一定要结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人文关怀与精神资助,不断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全面发展,培养他们知恩感恩,自强不息的励志精神。
2.工作队伍人员不稳定,整体专业性不足。高校资助工作一般由校学生工作部(处)设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开展工作。多数资助专干由二级学院辅导员老师兼任。由于辅导员队伍工作性质的全面性(九大工作职责)与特殊性,人员流动与岗位调换相对频繁。同时,岗位最低工作年限未做具体要求,辅导员老师自身所学的专业也各不相同,这对于快速掌握资助严谨、细致的工作流程,以及熟悉各项最新资助政策,熟练操作各级资助办公系统等方面,确实存在专业素养不足等实际问题。
3.缺乏动态化管理与长效跟踪、反馈机制。高校应坚持长期、稳定开展资助育人工作,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变化,及时调整认定等级与个人资助“菜单”。由于当前各高校所使用的资助系统大部分是各省级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缺乏校级资助系统的开发与运用,不利于开展高校“大数据”动态化资助管理工作;资助老师只能利用普通办公软件或传统笔记等方法进行跟踪记录,不利于开展长效资助育人工作;资助专干身兼数职等现实问题,对于资助育人工作量的最大投入也是有限的,只能做到对部分重点资助对象进行长效跟踪与反馈,这些都不利于“三全育人”在资助工作领域的现实体现。
1.建立长效师资队伍,提升业务素养。新形势下高校精准资助工作是一项系统化、专业化的工作体系。这对于资助工作队伍的专业性、稳定性提出了新的要求。首先,各高校应保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师的人员配置。由于学生资助工作的专业性与特殊性,尽量不设置学生助理岗位。其次,把好资助教师选聘关口。资助工作已经不再是单纯地重复各类“奖、助、贷、勤、俭、补”的评定与发放,更重要的是后期的育人实效,这就要求资助教师要“文武双全”,在专业素养,师德情操与实践经验等各方面都要有较高的思想认识,各二级学院在选聘资助专干时,也应考虑选聘教师的所学专业,思想认识以及奉献精神等多方因素。第三,加强资助专干、辅导员、班主任老师资助业务能力的素养培训,完善奖、惩考核制度,定期组织集中讨论学习最新政策,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提升服务意识,提炼工作经验。从而加强高校资助工作队伍的专业性、稳定性以及整体业务素养。
2.建立动态化管理与长效跟踪、反馈机制。新形势下高校精准资助工作应不断加强信息化建设,有效结合大数据推动精准资助工作新局面。为确保资助工作“精准施策,定向发力”,学校应建立校级学生资助数据化信息管理系统,完善对接国家、省级、地方各级资助部门,健全数据共享机制,建立认定量化指标体系,形成动态化管理模式。资助教师可根据系统中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变化及时调整认定等级,实时更新资助状态。日常工作中也可在系统中连续记录受助学生的学习、生活以及日常表现。同时,该系统可与校后勤中心数据库、教务部门、校心理中心以及第二课堂“到梦空间”系统进行对接,通过对各系统中数据的整合与分析,及时了解受助学生在校园超市、餐厅、图书馆等消费、使用记录,及时掌握受助学生的学习状态,及时提高受助学生第二课堂“到梦空间”的活动参与热情以及受助学生的心理、情绪状态等变化。辅导员、班主任老师也可在系统中对受助学生进行动态跟踪反馈。当然资助教师应有效结合数据与实际情况共同开展工作,多与受助学生进行面对面交流,了解学生最新思想动态,实际困难,真正做到对受助学生进行有效的动态化管理,形成长效跟踪与反馈机制。
3.发挥教育职能,提升精准资助育人实效。新形势下高校精准资助工作应更加重视育人实效。依靠单纯的物质资助,不能解决学生经济困难这一根本问题,这时一定要发挥教育的育人功能,强化精准资助与育人实效相结合,积极构建高校精准资助人文关怀与精神资助体系。首先,以素质拓展为依托,积极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与各类校内、校外活动。通过活动参与,使学生更好地展现自我所长,增强自信心,增进与他人沟通交流的能力,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促进全面健康发展。其次,以助学贷款为契机,培养学生诚实守信的良好品质。对申请助学贷款的同学开设选修《大学生诚信课》等,加强学生诚信意识,同时,结合劳动教育,开展感恩回馈系列活动,通过组织受助学生参与义务劳动、志愿服务等公益项目,使学生从内心深处懂得知恩感恩,饮水思源的道理。第三,以勤工助学为载体,培养学生自强不息的励志精神。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增设勤工助学岗位,搭建勤工助学服务平台,积极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与其中,使同学们懂得,要想摆脱经济困难的现状,一定要靠自己的双手去拼搏努力。通过构建经济资助与成长扶助相结合的精准资助育人工作体系,不仅可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生活方面的困难,同时通过思想引导、学业引导、心理疏导、能力培养、就业帮扶等成长帮扶,有效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增强自信心、提高综合素质能力。
4.积极构建精准资助工作体系。在积极构建精准资助工作体系的背景下,高校资助工作人员应以精准为突破口,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资助项目后,学校尽量做到实地考察,或通过线上,线下等渠道向当地街道、居委会等部门进行核实,以及对接各级资助系统,通过大数据比对分析、民主评议等方式有效提升认定工作的准确性,同时,建立个人资助档案以及诚信档案,确保学生呈现的家庭经济情况属实。其次,要确保各类资助项目的评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与此同时一定要尊重和保护好学生的个人隐私,不当众诉苦、不互相比困,在公示时尽量避开敏感信息。在各项资助项目的评定过程中应建立监督与反馈机制,积极听取班级同学以及其他人员的意见,如若发现在评定过程中,出现非诚信申报等问题,一经核实可以直接取消该同学的资助项目,并追回资助资金,记入诚信档案。各高校也应坚持“一项一制度”的评定原则,构建多元化的资助项目工作制度,如部分高校根据本校学生实际情况增设专项勤工助学岗位、或各类社会奖助学金以及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项目时,一定要结合各资助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对应完善的工作制度,尽量做到精准化、精细化,助力构建精准资助工作体系。
新形势下高校精准资助工作是构建“资助育人质量提升体系”的关键,也是开展精准资助育人工作的根本要求。因此,构建专业、稳定的长效师资队伍,建立动态化管理与长效跟踪、反馈机制以及精准资助工作体系,有效结合资助育人开展精准资助工作,是落实教育资助政策,巩固教育脱贫成果的重要保障,也是落实好高校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的重要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