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斌娬
中华传统文化中,多家思想都涉及“道”。孔子说:“吾道一以贯之。”孔子的“道”是一种规律性的存在。老子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认为“道”是万物生发的根本。庄子作为道家之集大成者,继承了老子之“道”的形上依据。庄子说:“惛然若亡而存,油然不形而神;万物蓄而不知。此之谓本根,可以观于天矣。”成玄英疏,“此之真力,是道一本”。庄子又说:“又况万物之所系而一化之所待乎。”由此可知,庄子认为“道”是万物之本,决定着万事万物的存有和发展。
庄子的“道”是全面的,他说:“何谓道?有天道,有人道。”所谓“天道”,是指宇宙间万事万物自然存在的内在规律和固有之理,如《秋水》中所云:“知道者必达于理。”所谓“人道”则是指社会人伦中所遵循的内在规律,如“天下有道,圣人成焉;天下无道,圣人生焉”。可见,庄子的“道”包含着社会运转规律与人们日常道德行为规范之意蕴。不论是“天道”还是“人道”从生命本根出发,其平等意蕴体现在“自本自根”“于大不终,于小不遗”“道无终始”三个方面。
老子之“道”是虚无的绝对存有,具有创生万物的特性。庄子说:“夫道有情有信,无为无形;可传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见;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神鬼神帝,生天生地。”这里,庄子明确指出“道”是万事万物的根源,是先天地生,并且是自古固存的。冯友兰先生在《中国哲学史》中说,庄子的“道”是天地万物生发的总原理,所以“道”具有“自本自根”的特点,是没有终始的永存。天地万物都是依“道”而生生不已的。
庄子继承了老子的“道”论,认为“道”是无形无状的,是真实存有却又说不清道不明的万物本根。他认为,世间的万物种类繁多,各自依循“道”的规律生发,各自遵循着各自的本性。万物这种对自然本性的遵循是无心的,浑然天成地保持自己的本真,并且始终不违于“道”。相反,如果万物能对这种自然本性有所感知,那就是对本真的违背了。在庄子看来,万物都有自己的本原,都有自身运行的规律,而这种规律也是“道”的体现。
在庄子看来,“自本自根”的“道”是构成万事万物的基本元素,是具有绝对性和唯一性的。庄子之“道”所具备的这种绝对性体现在其构成万物的无条件性上,这种无条件性正是“自本自根”的前提。“道”不受其他任何因素的制约而存在于一切事物之中,但其本身却又不依赖于任何一种实体而存在,是虚空、无条件的存在的一种真实存有。
庄子哲学中这种“道”的无条件性说明,既是生命的根据,也是生命的展开,其实质是每一个生命的存在本身。庄子的“道”是与生命本身的生存语境密不可分的,是通过生命的生死往复而建构出的一种场域。在庄子思想中,“道”是矛盾的,是既绝对又相对的。从不同视角体察“道”,既具有无限性,又具有有限性。它没有任何实在的、具体的限定性,不同于世间任何一种事物,但又不离于世间任何一种事物。所以,在庄子思想中,“道”是与万事万物相互融通的。庄子说:“吾知道之可以贵,可以贱,可以约,可以散,此吾所知道之数也。”《庄子》中,“道”不再像《道德经》中那样,不再那么高高在上而遥不可及。在《庄子》中,“道”被下放到每个生命个体之中,变得近在咫尺,每一个具体事物,每一草,每一木,甚至每一粒尘埃都是“道”的体现,因此,庄子的“道”随物而就。
庄子说:“古之得道者,穷亦乐,通亦乐,所乐非穷通也。”对于庄子来说,“道”的境界是生命所应该追求的理想境界,也是人之个体所能达到的最高境界。庄子认为,生命所追求的终极目标就是实现与“道”合一,从而逐步达到“以通乎物之所造”“浮游乎万物之祖”“吾游心于物之初”的境界。
“道”生养万物,给了万物内在相同的存活条件,也给了万物外在同样的生存环境。因此,从“道”的层面来看待世界,世间万物是没有本质区别的,也正因万物构成基本元素的同一性,才能从根源处消除人们对万事万物已有的成见,从而消除物我之间的隔阂,实现真正意义上绝对的平等。如若生命个体真正做到与“道”合一,即可达“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辩”的自由之境,实现“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的至真至善之境界。世间的万事万物都是“道”的产物,而每一种事物均有自身的特点,存在着各种差异,这说明万事万物在形成的过程中存在着体“道”程度的差别。所以,每一个具体事物又都是有自身局限性的,用庄子的概念来定义这种“道”的差别便是“有待”。而庄子之“道”是具有无限性的,是“无待”的。故万物在世间生长的过程应该消除这种约束自身的“有待”,向“道”的“无待”无限趋近。从万物的“有待”反观“无待”之“道”,也能说明在庄子的思想世界中,“道”是至上的,具有主宰性、绝对性。
“道”是庄子哲学中的生命之本,因为万物皆有“道”且皆源于“道”,所以从“道”的本源性上来看,万物都是平等的。万物之所以能呈现出不同的形态,是因为万物所属的种类不同,而使其具有不同的性质。“道”与世间万物共沉浮,所以庄子才有“齐物”之观点,认为“道”就是物之内在,物就是“道”之表象。庄子在《养生主》中用野鸡来举例,说明生命对自由、自然的向往。他说,野鸡在水泽中踱步,可能需要向前走十步才能吃到一口食物,向前走百步才能喝到一口水,然而即使这么辛苦,它也不愿意被养在笼子里。这就是野鸡所遵循的“道”的自然。在生命的视域下,“道”是庄子平等思想的本根,是生命之本源,是永恒的生命追求。
老子说:“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夫唯弗居,是以不去。”“道”存在于世间万物之中,存在于宇宙的每个角落,具有普遍性。对于万物来说,“道”是均等的、无差别的且始终如一的绝对存在。“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是谓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作为万物之本的“道”,亦是人之本。人是因“道”而生,最后又复归于“道”,人的整个生命历程就是一个顺应“道”的自然发展过程。这是老子以“道”为根基的生命观,也是被庄子所继承的生命观。
庄子在《齐物论》中说道:“夫道未始有封,言未始有常。”《说文解字》中说:“封,爵诸侯之土也。”也就是说“封”指的是界限。庄子说:“道未始有封。”也就是说“道”是没有界限的。庄子认为“道”具有均等性和无差别性。他认为,事物都有正确的一面,都有值得认可的一面,所以他可以列举草茎和庭柱,可以列举各种千奇百怪的事物来说明“道通为一”这一特点。庄子的“道通为一”,说明在“道”是公允的同时,也能说明“道”的普遍存在。这种普遍存在性决定了“道”是绝对的同一,“道”的无差别性正是其绝对抽象性的反映。“道”虽然无差别的含藏于万物之中,但却不以事物的外在形态而展现,而是蕴藏于事物的内在本性之中。所以“道”是没有任何具体内容的纯粹的抽象,是无差别、无界限、无固定性的存有。
庄子之“道”是无处不在的。“道”体现在个体生命中,是个体的生命之道,贯穿于任何一个生命的始终,甚至潜行于构成生命的每一个细胞中。生命的价值和追求皆因“道”而得以体现,同时,“道”也因生命而崇高。《知北游》中东郭先生向庄子请教“道”的所在之处。庄子告诉东郭先生,“道”是无处不在的。“道”在田边里、稻穗里,在墙头的砖瓦中,甚至在动物的排泄物里。庄子认为,“道”并不仅仅存在于某一具体事物之中,如存在于蝼蚁之中、稊稗之中、瓦甓之中,甚至屎溺之中。“道”又涵盖一切,从大到小,由尊到卑,是不可想象、不可理喻的。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万事万物生存发展更是离不开“道”。庄子正是用这种细小入微的例子,来向我们说明“道”的“于大不终,于小不遗”,这说明庄子之“道”具有普遍存在性。“道”的这种普遍存在性使世间万物都有其自身存在的价值和意义,也证明了“道”“无乎逃物”的生命平等性。“道”之平等性,源于“道”含藏于万物之中的无差别之境,体现在“道”潜行于万物之中却又与“道”和谐共存的虚无境域中,所以庄子强调,“道者为之公”。从生命的视域来考察庄子的“道”,他认为站在“道”的高度所得到的对万物的认识是大成的,是剔除了个体本身对任一具体事物的小成之见的。“道”正是因为这种细致入微才使其隐而不显,而单纯的对单一事物的判断都会成为“道”体亏损的原因。庄子生命视域下的“道”正是超越了种种小成,没有是非、爱憎,没有分别与界限的无差别的绝对平等。
庄子之“道”除了具有本根性和普遍性之外,还有永恒无穷的特性。他说:“道无终始,物有死生,不恃其成。一虚一满,不位乎其形。年不可举 ,时不可止。”同样的,老子说:“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贞。”这里所说的“一”就是“道”,是一切事物不可或缺的要素。即便是天地消亡了,“道”也不会消失。任继愈先生在《中国哲学发展史(先秦)》中说:“所谓道,就是指天地、阴阳的共性,这个共性不是别的东西,而是阴阳之气。”庄子的“气”是永恒存在的。他说:“有先天地生者物邪?物物者非物,物出不得先物也,犹其有物也,犹其有物也无已。”庄子认为“道”是“自古以固存”的。说明在庄子看来,“道”是永恒存在的,“道”是没有终始、没有生死、超越时间和空间限制的永恒存在。《大宗师》里庄子对“道”的描述是,“道”是可传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见的。在他看来,“道”只有通过理性的直觉认知才能体认“道”。庄子所说“以无知知者”,就是说在超越外在感性认知的基础上,用理性的方法去体认“道”的存有,去体悟“道”所具有的永久性和无限性。
庄子的“道”是生命运转的法则。顺“道”而行,才会无往不利,无事不成。作为生命本源的“道”引导着万事万物的起止和兴衰。世间事物总在不息的循环往复中,因此“道”也是没有始终的。庄子的“道无终始”,讨论的是“道”的恒常性,这种恒常性是通过庄子对“有无”问题的探讨来展现的。庄子的“道”非“有”非“无”,但又亦“有”亦“无”的一种“无待”。庄子的“有”和“无”所共同体现的就是完整的“道”,“有”是“无”的积累,“有”以“无”为根本。庄子形容“有”与“无”的关系问题时指出,“无”是虚空没有行迹的,千变万化没有定律,无所谓死也无所谓生,能与天地共存,能与神明交往,飘忽于来去之间,万物都囊括其中。庄子的“道”往来于有形与无形之中,因此是超越了“有”和“无”的。“道”是永恒无穷的。关于无穷之“道”,庄子在《大宗师》里这样描述:“在太极之先而不为高,在六极之下而不为深,先天地生而不为久,长于上古而不为老。”“道”的起始是从存在的“始”开始不断往前追根溯源,从而没有一个真正的“始”,也就是说“道”在时间上是没有开端的。生命的循环往复都是“道”,生生死死,死死生生,无穷无尽,因此“道”也没有真正的结束,在时间上“道”也是没有终点的。正是由于“道”的无始无终,才体现了“道”的平等性。在生命的视域下,“道”成为生命平等的形上依据。
“道”是庄子思想的理论根基,庄子认为世间万物皆因“道”而生,由“道”而成,“道”给予万物的是同样的内在因素和同样的外在环境。因此,从“道”的层面来看待世间万物,能消除主体对万物已有的认知成见,从而消除物我关系的差别对待,达到真正意义上的平等。“道”无差别的含藏于万物之中,是没有任何具体内容,又无差别、无界限的纯粹的抽象。“道”隐而不显又普遍存在。庄子生命视域下的“道”“无乎逃物”,超越了种种小成,实现了没有分别与界限的无差别的绝对平等。庄子的“道”是万物起止和兴衰的总规律,世间的事物总在不息的循环往复中,作为宇宙之本的“道”没有始终。世间万物,以“道”观之,生命才能真正实现平等。庄子生命平等思想的意义在于他对个体人格的捍卫和对个体价值的尊重。生命视域下的庄子平等思想是对日益世俗化、物欲化世界观的一种净化和升华,关系到每个个体的生存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