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连伟,刘太刚
(1.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山东 济南 250014;2.复旦大学,上海 200433;3.中国人民大学,北京 100872)
人类社会的文明进化史,从根本上来说就是一部组织生活史。从原始社会为了对抗自然天敌发展起来的氏族部落组织,到农业社会为了组织农业生产而发展起来的传统官僚体系,再到工业社会为了推动现代机器大生产建立起来的企业组织,发展出了今天的各式各样的组织形态。后工业社会、全球化和信息化的时代浪潮带来许多新的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新的社会治理压力随之产生,人类社会也再次面临着组织重建和组织整合的艰巨任务。如何回应这一时代新命题的挑战,成为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重大理论难题和神圣使命。因此,有必要对传统组织理论研究进行系统梳理,并在此基础上结合时代新元素构建起一套更具普遍性、包容性、开放性的组织理论体系,为整个人类社会发展和进步提供一些有益的理论指引。本文将尝试把传统“结构—功能”主义组织观1.0版本修正和升级为2.0版本,努力构建起一套兼具全球视野和中国特色的动态、开放、弹性的新组织理论体系——组织功能嵌入理论,也即需求溢出理论的组织观,着力回答不同类型组织之间为什么会功能相互嵌入,如何嵌入,以及这对未来组织形态和社会治理的影响如何,从而勾勒出未来组织的基本形态特征并进一步丰富组织理论研究体系。
虽然人类组织自古有之,但是组织研究真正作为一个独立的研究领域却要追溯到马奇和西蒙1958年《组织》一书的出版。大多数时候,由于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主流研究方法和强有力的研究假设,组织理论成了“有关组织现象的松散理论集群”,组织研究成为实践、学科和范式自由进出和相互竞争的载体[1]。组织理论的出现很大程度上源自工业革命所带来的生产专业化和劳动分工等巨大社会结构变革,其理论源头大致可以追溯到早期的社会学派和管理学派[2]。社会学派的组织理论最早发端于孔德对实证社会的组织设计以及对社会结构的社会动力学和静力学解释,这为一些结构功能主义取向的组织研究奠定了基调。孔德主张个人是社会的构成要素,个人的特性关系到社会的特性。社会起源不是个人而是家庭,家庭是构成社会的最基本的单位,是社会的细胞。政府的职责在于防止社会解体、调节社会关系和巩固社会秩序。后来马克思、涂尔干、韦伯等社会学家纷纷从劳动分工、社会冲突、科层制等宏观层面分析社会整体结构变迁和社会秩序。马克思认为,在劳动过程当中,社会分工影响生产资料、劳动产品的分配和所有者关系,导致私有制、阶级对立和国家的出现。涂尔干认为,现代社会中的失范是由于从机械团结到有机团结的改变尚未完成所致。分工的细化和局部不恰当导致社会结构的剧烈改组,同时道德规范的发展又没能及时跟进,导致社会调节发生故障,无法维系个体之间的联系,人们的欲望和行为不能得到有效控制,进一步导致社会失范。韦伯认为,科层制不是指一种政府类型而是指一种由训练有素的专业人员依照既定规则持续运作的行政(管理)体制。理想的科层制组织具有专门化、等级制、规则化、非人格化和技术化等特征。随着工业革命的到来,大机器生产推动了现代企业组织的建立,如何利用科学方法提高劳动生产率和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成为这一时期企业组织管理的重点。泰勒最早将管理从业务中分离出来,开创了企业科学管理的先河,随后法约尔、古立克、厄威克等将其拓展到政府部门管理中来。泰勒认为,科学管理的根本目的是谋求最高劳动生产率,而要达到最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就是用科学化的、标准化的管理方法代替经验管理。法约尔区别了经营和管理,认为管理包括在经营之中,一般管理活动就是实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古利克与厄威克合编的《管理科学论文集》,将自法约尔以来有关管理职能方面的论说加以系统化,提出了著名的“管理七职能论”,即管理包括计划、组织、人事、指挥、协调、报告、预算七大职能。
20世纪60年代以前,科学管理传统一直占主导地位,其主要强调效率、理性、规则等在组织管理中的作用。此后,批判科学管理学派注重效率第一而不注重人的需要的人际关系学派登场,其主要代表是著名的“霍桑实验”以及后来的双因素理论等,这为组织理论研究重新注入了人的因素。在政治学、经济学等领域,组织研究也得到了发展,并出现了一系列的理论。在政治学领域,组织研究集中于探讨政治系统与外部环境的互动、政府行政过程以及利益集团的政治活动,相继出现了系统理论、集团理论和过程理论等。在经济学领域,以交易成本和委托代理理论为基础的新制度学派产生,该学派关注企业组织结构对企业行为和市场绩效的影响。到了20世纪70年代,随着西方石油危机的出现,政治学与经济学合流并出现了一个新的流派——新政治经济学,这一学派以公共选择理论和新制度主义为代表,把注意力放在了非市场缺陷和政府失灵方面,主张通过分权、放松规制等措施重新界定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面对社会的高度复杂形势,一种强调组织弹性、适应外部环境变化的权变学派产生,随后又在不同学科被细化为资源依附理论、种族生态学理论等,这些理论也一直是其研究领域的主流。除了这些主流学派的理论之外,还存在着一些“反理论”[2],如批判—解释学派、女权主义、后现代主义和文化理论等,其主张在组织研究中重新唤醒人性价值。这些理论互相竞争和合作,共同构筑起人类社会组织发展的理论大厦和发展根基。
结构功能主义作为社会学领域的重要理论流派,发轫于孔德、斯宾塞、涂尔干、布朗和马林诺夫斯基创立的功能主义研究传统,其最早由美国社会学家塔尔科特·帕森斯于20世纪40年代提出,后来经过默顿的修正和完善,成为西方社会学的主流研究传统。该理论认为,社会系统以一定的结构和组织化形式存在,社会的各组成部分以有序的方式相互关联并为社会整体发挥相应功能;社会整体趋于平衡状态,任何部分的变化经过自我调适之后又趋于新的平衡[3]。对于组织类型的划分,该流派坚持“国家—市场—社会”三分法,将人类社会组织总体上划分为政治组织、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三大类型,每种组织都恪守各自活动领域并承担相应的功能。然而我们也应看到,在人类社会发展历程中,随着国家权力向私人领域和社会领域不断渗透和扩张,一些私人和社会组织也承担了部分国家和政府公共职能。这样,建立在“结构—功能主义”理论基础上的“国家—市场—社会”组织三分法,因过分强调国家、市场和社会必须严格恪守各自边界以防止各系统运行紊乱,而开始与时代主题有些不符,甚至影响到了人类的社会秩序观和整体社会治理制度安排。
第一,方法论的化约主义。化约主义是西方的主流哲学观,又被译作还原论或还原主义(reductionism),其理念主要根源于一元论哲学(monism),认为万物均可以通过分割成部分的途径来剖析其本质,主张把高级运动形式还原为低级运动形式。受实证主义化约论或还原论的影响,结构功能主义组织学倾向于把研究对象简单地抽象为“体系”“系统”“框架”“架构”等一系列整体性概念,主张用一套普遍的通则、标准和框架来对组织结构、功能、外部环境等进行全景式扫描。虽然结构功能主义研究路径对于我们从总体上把握人类社会系统的各个组织部分,包括政治组织、私人组织和社会组织,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这种化繁为简、整齐划一、合理假设的科学研究理想在复杂多样、犬牙交错的社会现实面前往往变得无所适从。最简单地说,不同领域的组织(如政治组织、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不同规模的组织(如国际组织、国家及地区组织、社区组织等)、不同使命的组织(如营利性组织、非营利性组织等)往往具有各自独特的运作规律,而社会流动性加剧、个体需求个性化、环境复杂化等因素也使得单从结构和功能角度来探讨组织变得不那么从容,且越来越缺乏现实解释力。因此,迫切需要将人的主动性、环境变量复杂性、组织的自主性等纳入组织研究中来,以真正回应社会发展的真实需求。
第二,静态、机械的组织观。结构功能主义主要探讨的是社会秩序维持及其结构、过程和方法,以及由此展开的社会分化和整合,认为社会生活之所以能维持下去,是因为找到了一种手段(即结构)来满足人类的需要(即功能)。虽然结构功能主义也主张组织内部结构系统要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但从整体上看,它还是强调组织系统的“秩序”和“和谐”,其基本观点是“社会系统如同生物有机体一样都是一种自我调节的系统,总是朝着均衡的、稳定的状态进行自我调节;社会系统内的任何社会实践都会对其所属社会系统的生存做出贡献”[4](p.232)。可以看出,这些观点随着社会高度复杂性和不确定性的日益加剧已变得十分保守,甚至有违时代发展潮流。正如法国组织社会学派所主张的那样,“组织结构作为一种制度的存在,其本身可能是同时被组织内部力量和社会力量建构的产物,它一直处于一种被调试和修正的不确定状态之中,具有不稳定或潜在的不稳定性。组织结构并非为履行某种社会功能而存在,而是社会变迁的体现和社会变迁的背景”[5]。可以预见,随着社会公私界限的模糊和社会公共性的扩散,传统的根据物品属性和组织所承担职能来划分的组织类型将变得不再完美无缺,在实践中可能会出现种种问题。
第三,无法很好地解释许多新组织现象。20世纪后期,人类社会后工业化特征日渐明显,公共生活和私人生活的界限模糊起来,二者各自领域中也分别出现了一些对方的特征,公私领域日益交织和融合起来[6]。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出现,打破了传统的区域界限,使得一些新的组织形态(如虚拟社区、在线论坛等)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发展起来。而现实世界中,社会企业、网络化组织等一些新的混合型组织结构也逐渐兴起,并日益得到各方普遍关注。对于这些新组织现象,传统的结构功能主义理论往往难以给出很好的解释,或因太过机械而缺乏灵活性,或因只浮于表面而无法解释其深刻内涵。面对时代所赋予的新任务,如何回应现实需求,重建组织理论,成为学界研究必须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需求溢出理论由刘太刚教授提出,是一套以解决个人的需求溢出为公共管理终极使命的理论。该理论的基本观点是:个人需求是公共管理的原点,当个人需求超出其本人及其家庭的满足能力时,其本人和家庭所无法解决的那部分个人需求即成为个人需求的溢出,并进而生成公共事务[7]。需求溢出可以分别由不同主体(组织)——家庭、私人组织、非营利组织和权力组织来解决。与结构功能主义组织观不同,需求溢出理论认为,满足人类的需求是各种组织的终极目标和神圣使命,人类的各类需求组合构成了各种类型的组织目标集。为了最有效地达成组织目标,权力组织、营利组织和非营利组织之间才有了功能的相互嵌入,在此基础上这三类组织之间又出现了很多过渡性的混合型组织。具体说来,需求溢出理论组织观的逻辑如下。
从总体上来说,人类的需求包括未溢出的需求(即家庭内部可以自我解决)和溢出于家庭的需求两大类。正是为了解决这些需求,人类社会才有了公共生活,也才相继出现了市场营利组织、非营利组织和权力组织(参见图1)。在传统农业社会,自给自足的生产方式决定了家庭和宗族成为社会主要组织形式,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的界限十分模糊,即所谓的家国一体、宗法社会。国家和政府作为消极意义的实体,对社会个体需求的满足发挥着最小的作用。社会组织在这一时期发育缓慢,主要是以宗教组织的形式存在,并开展一些慈善事业。工业社会带来了生产方式的革命性变化,市场和工厂成为人类社会的主要生活组织形式,政府、营利组织和非营利组织也各自承担起自身的职能来保证社会的良性运转。随着社会进步,人类的需求也更加丰富多样和异质化,如何回应这些复杂多样的需求(参见图2,表现为需求组合或需求集,用最外面的圆圈来表示)成为各类组织的时代使命,也影响到组织变革和发展的新愿景。
图1 需求溢出理论的基本逻辑
图2 需求溢出理论的组织形态
任何组织都是为实现一定目标而被建立,但因实现组织目标的具体路径和手段各不相同,其效果也往往迥异。一般来说,以最优化方式实现组织目标是各类组织所普遍追求的。那么何为最优化的组织实现路径呢?我们认为至少要同时具备两大条件:一是资源最大化;二是资源效用最大化。如在图2中所示,最外面的圆圈为组织目标集(即需求组合),中间的圆圈为组织的不同形态,二者在平面图形中是一一对应的关系;箭头方向表示三类组织的生长方向;社会需求组合(即组织目标集)所对应的最优化组织形态应该是OC(其中O代表原点)类型的组织形态,因为平面中AC两点之间的距离最短。然而由于组织的自利性和社会成员需求的多变性,组织自身必须做出调整和变革才能维持这种最优化的平衡,一旦中间某一环节出现问题,则会导致组织的低效率甚至失败。具体说来,一种情况是在组织实际运行和操作过程中,虽然社会需求没有变化,但组织自利性等因素导致组织类型和功能发生隐性变迁,在图中表示为组织形态由OC变为OE,这样组织就无法以最佳的方式回应社会需求或实现组织原来的目标,变现为AE>AC,组织开始低效率运作。在另一种情况中,社会整体需求变化了(由A点移到B点),使组织目标变动,组织本应及时做出相应调整和变革(由OC类型调整为OD类型),但组织的惰性、沉淀成本等因素促使组织固守原有的组织形态和功能(即沿用原来的OC类型),这样组织就无法以最优的方式来实现组织目标,变现为BC>AC。因此,组织类型和功能必须随着社会需求或组织目标的变化而适时做出相应调整,使“组织类型—组织功能—组织目标”始终处于最优化的平衡状态。
组织总是建立在一定目标的基础之上,社会资源的有限性与组织目标的多重性之间的紧张关系一直以来是人类社会必须要面对的疑难问题。在全球化、市场化、城市化、信息化等多种力量巨大冲击之下,人类社会面临的任务更加繁杂。为了应对这些难题,如何以最佳的资源配置方式达成社会治理的各种任务,成为人类社会各种组织需要着重考虑的时代命题。需求溢出理论认为人类社会建立组织和开展组织生活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和解决个体的各种需求。家庭和营利组织主要解决个体未溢出的需求,而非营利组织和权力组织主要解决个体溢出的需求(参见图1)。然而这只是一种理想的情况,随着社会需求复杂化和个性化加剧,为了发挥不同类型组织的比较优势,以最优化的方式实现组织目标,各类组织之间的功能相互嵌入现象越来越普遍(图2中权力组织、营利组织和非营利组织都沿着双向箭头方向向外扩展),其主要表现是在各类组织之间逐渐出现了一些过渡型组织,如图中的国有企业(简称国企)、社会企业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简称参公事业单位)等。这类组织往往同时兼具两种类型组织的不同属性,越偏向哪一类型组织,所具有这类组织的属性就越突出。这就出现了一些混合型组织,而原有的结构功能主义经典组织“三分法”对此变得缺乏解释力。因此,必须在对这一分析路径进行修正和完善的基础上提出一套更加科学合理的组织分类体系,需求溢出理论的组织形态观无疑是对这一理论和现实问题的有力回应。
任何一套理论的产生都必须经过理论构建和理论检验两个阶段,需求溢出理论也概莫能外。下面主要结合社会企业和参公事业单位这两种比较典型的混合型组织形态,分别基于国际视野和中国语境进行分析,以求能够对该理论的适用性进行全面有效的检验。
社会企业(social enterprise)一词最早由福瑞·斯波莱克雷(Freer Spreckley)提出,后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在其1994年的报告中对“社会企业”进行了明确定义:社会企业是指既利用市场资源又利用非市场资源以使低技术工人重返工作岗位的组织[8]。查尔斯·利德比特(Charles Leadbeater)在1997年出版的《社会企业家的崛起》一书中对社会企业家这一社会企业的行为主体进行了详细系统的介绍。社会企业的兴起很大程度上来自新公共管理运动市场化、企业家精神等方面对传统福利国家和福利制度的冲击,其“逐渐发展成为一种突破市场失灵、政府失灵、志愿失灵等社会发展困局的创新思维与实践”[9]。社会企业是“一种介于公益与营利之间的企业形态,是社会公益与市场经济有机结合的产物,是一种表现为非营利组织和企业双重属性、双重特征的社会组织”[8],它是现阶段全球范围内活跃在扶贫、社区建设、医疗卫生、环境保护、教育等公益领域的一种比较典型的混合型组织和一股重要的力量。
根据需求溢出理论的组织形态观(参见图2),我们认为市场失灵和志愿失灵的残酷现实使得人们开始重新认识营利组织和非营利组织并给予其新的期待。
为了回应来自社会的需求、期待和实现本组织的可持续发展,营利组织和非营利组织纷纷借鉴彼此的经营理念和手段,使本组织的活动领域向外扩展,引发了二者之间功能的相互嵌入。“社会企业反映了社会发展进程中人们对于社会平等和公正的价值呼吁,体现了政府、社会与商业部门的多元协作要求。随着三个部门之间的界限日趋模糊,一种新型的混合经济形态将活跃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10]社会企业正好处于营利组织和非营利组织的中间过渡位置,兼具“企业定位”和“社会目标”双重属性。它一方面运用交换手段参与市场竞争和盈利,满足社会个体的某些需求,另一方面又重视社会责任和社会价值,寻求社会问题解决之道,因此是“一种流淌着道德血液的现代创新型企业”[10]。残友集团就是一个非常成功的社会企业,其主张“用商业手段解决社会问题”。该集团董事长郑卫宁为了筹集其患血友病的输血费用,减轻家庭负担,成立了中华残疾人服务网站,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此时企业还是营利性质的。后来,随着企业越做越大,郑卫宁将个人股份通过董事会全部捐给基金会,基金会实际控股残友集团,集团的非营利性质逐渐增强,在图2中表现为沿着右侧箭头逐渐扩展,残友集团成为典型的社会企业形态。目前,残友集团是世界上最大的社会企业,先后获得中国社会创新奖、中国扶贫创新奖等各类奖项,建立起涵盖14家社会企业集群、9家公益机构、7家社会企业网络的庞大组织架构,集团的未来愿景是以商业的手段实现社会的目的为根本,以本部经济的形式,依托慈善基金会、社会组织、社会企业三位一体的模式推进发展,整合社会各种资源,实践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生存革命。可以预见,随着营利组织和非营利组织活动范围的扩张及其越来越多的功能相互嵌入,社会企业的活动领域将越来越广阔,也将成为创造经济和社会价值、促进社会第三次收入分配、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股重要力量。
参公事业单位全称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是指经过审批将其工作人员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范围的那部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源自计划经济体制下承担非生产性职能的那部分单位和部门。2005年以来先后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的审批办法》《关于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关于印发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中央、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名单的通知》等一系列法律和规章,对于参公事业单位的身份、条件及其审批权限、程序等审批和管理工作进行了明确规定,以确保参公事业单位能够落地生根、平稳发展。
参公事业单位是具有典型中国特色的混合型组织,在国外恐怕很难找到一种组织类型与之相对应。参公事业单位为什么会产生?它的生存逻辑是什么?这有必要结合中国的历史和现实对其进行全方位的理论考察和实践审视。在计划经济年代,市场营利组织和社会非营利组织被权力组织覆盖,政府通过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对经济和社会生活进行全方位管理,事业单位成为履行政府社会职能和社会责任的主要行为主体。“在社会转型、科技进步、组织变迁日益加快的当今时代,社会需求、组织职能、责权关系等常常重叠交叉、漂移迅速,泾渭分明的组织界限已经难以确认。”[11]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市场力量和社会力量开始崛起,加之政府职能转移和行政改革的推动,营利组织和非营利组织开始重新获得原先权力组织所占据的领域,这在图2中表示为两类组织分别沿着箭头方向向权力组织靠近,到达图中的A点。事业单位的组织目标是满足公民和政府需要,政府对其组织目标的需求程度直接决定了事业单位改革的基础、规模与范围[12]。非营利组织开始与权力组织在功能方面相互嵌入,这表现为参公事业单位自身兼具行政管理和服务社会的双重属性。“以责定权、以责定利”主导着事业单位资源和权力配置,事业单位承担部分公共事务管理职能,机构撤并和职能下放促使行政机构转为事业单位,行政授权使事业单位承担行政机关部分职能,行政机构改革带来人员分流的现实需要,这些都说明参公事业单位的存在具有合理性和必然性[13]。而作为一种特殊的事业单位形式,参公事业单位又有其特殊属性,即官方色彩更浓(见图2中的B点,更加靠近权力组织),这表现为参公事业单位中事业单位编制与公务员管理制度是相结合的,其权威性和公信力较一般事业单位要高。如一些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农机监理系统、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组织就是按照参公事业单位进行管理的。可以预见,随着我们对事业单位认识的深入,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将更加精确和科学。
组织的类型学划分是组织理论研究的基础和重要内容,然而现有的组织类型学还停留在结构功能主义对于“国家—市场—社会”的经典三分法上。随着社会的复杂性日益加剧,组织间功能相互嵌入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出现了许多兼具多种功能于一身的混合型组织。传统的组织类型学体系受到冲击,迫切需要组织理论研究总结和发展出一套更切合实际和更有解释力的组织类型学。需求溢出理论作为一套基础性的理论体系,希望从“人类需求—组织目标—组织形态”层面来理解人类组织生活,形成了自己的组织形态观。需求溢出理论组织观认为,满足人类的需求是各种组织的终极目标和神圣使命,人类的各类需求组合成了各种类型的组织目标集。以最优方式实现组织目标是各类组织的普遍追求,而如何以最佳的资源配置方式达成社会治理的各种任务,是人类社会各种组织需要着重考虑的时代命题。通过上面的案例分析,我们发现需求溢出理论的组织形态观更全面系统且更具有动态性,能够很好地解释和回答一些混合型新组织现象。然而任何理论都无法尽善尽美,需要接受更长久的现实检验。上面我们只选取了社会企业和参公事业单位两种比较典型的混合型组织,在解释力方面可能仍不够,今后需要结合更多的案例和社会现实来对理论进行检验和不断完善。为了发挥比较优势和适应环境变革需要,组织功能出现相互嵌入、扩张和收缩现象,组织结构也因此出现适应性调适。从组织变革来看,“不应该追求其功能路径的纯度,而应追求实现其组织目标方面的最佳资源效率,即追求其功能路径与目标需求的最佳匹配,包括功能路径的混搭和嵌入”[14]。受社会需求、组织环境、组织任务等方面的影响,组织间的这种混合状况也将越来越普遍,并日益体现在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中,组织的自主性、适应性和韧性将不断得到强化。而随之产生的,是组织目标、组织结构、组织文化等被全方位地不断形塑,以及由此带来的人们对组织的理解和认识的全面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