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金道
(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湖北 十堰 442000)
近年来,国家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已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但是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仍然频发,如隔夜死蟹冒充活蟹、添加瘦肉精等,农产品质量问题背后有着深远的政府监管和市场因素等原因。为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促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于2021年审议并通过。对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和使用农产品等各个环节做出细致规定,从立法角度对我国农产品质量给予保证。供给侧改革的宏观环境要求企业改善产品质量、增加有效供给,从市场角度约束企业改进农产品质量。
对农产品供应链质量安全风险研究从企业、员工和环境的行为视角阐述了食品供应链安全风险的成因,构建了“五位一体”的食品供应链安全风险防控机制[1]。汪普庆等分析农产品供应链中基地组织模式、“公司+农户”组织模式和出口组织模式,指出供应链中纵向协作越紧密,提供的食品安全水平越高[2]。农产品供应链核心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有源头控制型、加工控制型、流通控制型、终端控制型和营销控制型多维模式,从内部控制、外部协调和环境调适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管理[3]。钱莹等提出了基于过程的农产品供应链质量管理系统,强调从农产品生产与流通的每个质量环节出发,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4]。周三元运用层次分析法对农产品供应链质量安全风险中源头风险、加工风险、物流风险、销售风险和使用风险进行分析发现,加工风险的影响最大,源头风险次之,物流风险贯穿于整个农产品供应链中,销售风险可使农产品供应链前期风险规避的努力功亏一篑,使用风险亦不能忽视[5]。
综上所述,大多数学者对农产品供应链质量安全风险因素进行分析,提出相应预防和控制措施减少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和不确定性,转变供应链运作模式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但是在影响农产品供应链质量安全风险因素的内在结构和相关性方面缺乏系统的思考和研究。
农产品供应链质量安全风险是在农产品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由于各种因素导致农产品变质或不符合国家对农产品食用标准,无法符合消费者对农产品的实际需求的潜在危害。在相关文献研究分析的基础上,通过与专家小组的交流和讨论,确定了影响农产品供应链质量安全风险的主要制约因素,分别隶属于不同的影响层次,如表1所示。
表1 农产品供应链质量安全风险制约因素
我国农产品质量相关法律经历了较长发展阶段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仍然存在较大问题,如国家各部门之间法律法规不协调、威慑力不够等。法律法规的完善对企业形成法律强制约束,违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企业将按照法律法规问责和追究。法律法规需要相关部门严格执行才会达到预期效果,对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的逐利行为缺少政府监管和引导将加大质量安全风险,完善的法律法规和严厉的监管措施结合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保证。
与美国和日本的农产品质量标准相比较,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具有分类粗糙、针对性差、农药残留项目太少且大多与国外不同的特点[6]。检测检验标准的项目不合理将对监管形成错误导向,无法对农产品质量进行全面和细致的检测,加大质量不合格农产品流入市场的风险。我国目前大多在农产品流入市场后进行事后检测和监管,没有从农产品生产源头把控,如农产品生产中农药使用和剂量检测。
农产品生产有露天种植和温室种植等形式,对于应季蔬菜水果主要是露天种植生产,收成主要依靠天气的变化和病虫害情况决定,加大了农产品生产过程的不确定性和风险的产生。如病虫害肆虐导致生产者加大农药的用药量造成农产品农药残留,无法满足农产品质量要求。
农产品质量信息传递不畅形成“柠檬市场”造成消费者的逆向选择,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排挤质量优质农产品而保留劣质农产品。下游农产品零售商为保障产品的供给数量避免出现缺货成本会加大订购数量,农产品供应链中信息传递不真实将会形成“牛鞭效应”,当信息传递到上游供应商时需求量会无限放大,形成农产品供应风险。
基于产品或服务交换的短期契约关系容易滋生“一锤子买卖”的投机行为[7]。农产品供应链中企业关系不协调将严重影响原材料供应质量、加工质量以及销售质量,只有建立企业之间稳固的合作关系才能保证农产品供应链质量安全。以供应链核心企业为中心,通过战略联盟、外部资源管理、纵向一体化三种协调模式,可以减少供应链中的食品质量安全风险。
供应链管理中对称性公理要求收益的分配不依赖与参与者的身份,而取决于他们为联盟创造的价值。核心企业主导的农产品供应链中,核心企业有获得更多收益的权益。供应链主体间利润分配不均会对各自投入和生产质量造成影响,增加供应链环节和行为主体造成的风险。
王书华认为农户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及认知程度直接影响着他们的生产行为,而其行为则直接决定了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供应链各环节主体缺乏质量意识将对农产品质量造成不同程度的危害,农户生产缺乏质量意识,为使农产品保收加大农药用药剂量,造成农药残留过度而降低农产品供给质量。
产品质量是企业社会责任的最基本体现;质量管理有助于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企业社会责任和产品质量管理之间可以和谐统一[8]。农产品供应链中企业以获得经济利益为目标,逐利是企业的本质体现,但是过度驱利、缺乏社会责任将造成农产品质量难以保证,利益的角逐将使企业不惜一切代价降低生产成本增加所得收益,无暇顾及农产品质量预防和控制的成本支出[9]。企业社会责任的缺失造成在农产品加工过程中专注于自身既得利益而忽略农产品质量。
农产品供应链涉及主体多,知识技术水平层次差距大,供应链环节中生产、加工、物流、销售环节都应该具备相关技术避免对农产品形成生物性和化学性污染。农产品生产中病虫害的预防和治理缺乏专家指导和技术培训,农户依照自身经验配药加重农产品污染。农产品加工过程中生产技术落后,生产环境恶劣加重农产品的二次污染,所生产农产品流入市场影响公众身体健康,丧失公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信心。农产品流通过程缺乏冷链技术而运用化学原料保鲜造成农产品质量流通风险[10]。
农产品供应链企业基于短期收益放弃使用质量改进和控制方法,专注于既得利益忽略企业长远发展。质量预防和控制需要企业采取引进先进质量管理思想和生产技术、转变现有组织和生产结构、聘用相关人才等措施,当前成本是否能弥补预期收益成为企业决策的重要因素,当预期收益净现值大于当期投资成本时企业将对农产品质量管理投入成本,反之则仍按照现有生产、加工、销售模式经营农产品。
解释结构模型法(interpretative structural modeling method,简称ISM方法)是美国J·华费尔特教授于1973年为分析复杂的社会经济系统有关问题而开发的一种方法。ISM方法将复杂的系统分解为独立子系统或分解成有层次的子系统,将凌乱的复杂事件化解为结构关系模型,理清事物背后的本质原因。构建解释结构模型的步骤如下所述。
在分析农产品供应链质量安全风险限制性因素时,运用了文献分析法,同时邀请专家商定具体质量风险影响因素,经过对文献的整理和归纳以及采用德尔菲法,得到了如表2所示的制约因素内在关系的二元矩阵。
表2 农产品供应链质量安全风险制约因素关系二元关系矩阵
农产品供应链质量安全风险制约因素有机联系,因素之间是相互影响的,将这种关系用矩阵R(邻接矩阵)表示。若i=j,则Aij=Aji=1;若Aij在表2中用V表示,则Aij=1,Aij=0;若 Aij在表 2 中用 X 表示,则 Aij=0,Aij=1;若Aij在表2中用O表示,则Aij=Aij=0,则可得到邻接矩阵,如表3所示。
表3 农产品供应链质量安全风险制约因素关系邻接矩阵
邻接矩阵反映的是要素之间直接相关,而可达矩阵表示要素之间间接相关。如果邻接矩阵R中要素i对要素k有直接影响,要素k对要素j有直接影响,则要素i对要素j有间接影响。本文采取矩阵转移法得到可达矩阵,即 Aik=Akj=1,则 Aij=1(k=1,2,3,…,n)。最后将邻接矩阵中主对角线上的元素都换为1,则得到可达矩阵M,如表4所示。
表4 农产品供应链质量安全风险制约因素关系可达矩阵
在表4中,主导力表示某一行风险因素之和对其他风险的影响力,主导力越大则行风险因素对其他列风险因素的影响力越大,风险危害越大。依赖度表示为某一列风险因素之和对其他因素的依赖程度,依赖度越大则其他风险对其影响越大。
可达矩阵的建立为风险等级要素划分等级建立模型提供支持,本文按照可达集与先行集交集法进行风险因素的等级划分。可达集为可达矩阵中要素Bi的第i行中元素为1所构成的要素集合,用M(Bi)表示;先行集为要素Bi的第i列中元素为1所构成的要素集合,用C(Bi)表示;要素i的可达集与先行集的交集用D表示,则D=M(Bi)∩C(Bi)。若D=M(Bi)∩C(Bi)=M(Bi),则Bi为上一级节点,如表5所示。
表5 农产品供应链质量安全风险制约因素第1级可达集和前因集
由表5的数据可得,影响农产品供应链质量安全风险的制约因素最上以及节点为L1=(4,7,9)。在可达矩阵中去除第4、7、9行和第4、7、9列,依照上述原则得到L2=(3,8),L3=(2,5),L4=(1,6,10)。
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影响因素等级,得到多级递阶解释结构模型,如图1所示,该模型是一个4级结构模型。从图中可以看出农产品供应链质量安全风险影响因素的内在结构,图中由下而上的箭头表示下级因素对上级因素的影响。
图1 农产品供应链质量安全风险因素解释结构模型
法律法规不健全和监管不严、收益分配不均以及质量控制收益和成本顾虑处于解释结构模型最下层,表明其作用于农产品供应链质量安全的整个过程,对检验检测体系不健全和企业关系不协调有直接影响,同时这种影响具有明确的正向性,其风险越高,整个农产品供应链质量安全风险越高。检验检测体系不健全和企业关系不协调会影响企业对社会责任的认识,造成社会责任的缺失,唯利是图。企业社会责任缺失和生产环境多变作为结构模型第二层对信息传递、质量认识与意识和质量控制技术有直接影响。信息传递障碍、质量认识与意识不强和质量控制技术落后作为结构模型最高级,受其他因素的影响较大,而自身不会产生较大影响。
解释结构模型的构建明确了农产品供应链质量安全风险影响因素的内在逻辑关系和层次结构,运用表4中农产品供应链质量安全风险制约因素主导力和依赖度建立因素归类分析图,明确各因素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影响程度,如图2所示。
图2 农产品供应链质量安全风险制约因素归类分析
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因素中法律法规不健全和监管不严处于结构模型中第四层级,且主导力为5,依赖度为1,如图2所示。说明法律法规和监管对其他因素具有较大的内在影响,同时表明该风险因素受其他因素影响较小,法律法规和监管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具有基础性和外生性的双重作用。政府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方面要做到“有法可依”,相关农产品质量安全需要法律法规对行为主体和供应环节进行约束和规范,减少农产品供应链中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质量认识与意识不强和信息传递障碍处于农产品供应链质量安全风险因素解释结构模型第一层级,且质量认识与意识不强主导力为2,依赖度为6,信息传递障碍主导力为2,依赖度为5,经过多层因素的影响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的可能性较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从宏观层面的政府到中微观层面的企业和个人需要谨慎看待,政府对农产品供应质量安全意识的重视会影响到企业和个人的行为规范。
企业间信息传递以及质量控制技术的改进与否,具有较强的连锁效应,企业的存在基础是获得利益,农产品供应链质量管理风险降低需要企业在经济利益和社会责任间寻求平衡。
农产品供应链质量安全风险涉及多环节、多主体,具有高不确定性等特点且具有内在的复杂性和重要性,本研究的主要结论如下。
首先,从宏观、中观、微观视角总结了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的影响因素,其中宏观层面有法律法规不健全和监管不严、检验检测体系不健全和生产环境多变;中观层面强调农产品供应链中信息传递障碍、企业间关系不协调和收益分配不均;微观视角下关注企业质量认识与意识不强、企业缺乏社会责任、质量控制技术落后和质量控制收益与成本顾虑。
其次,利用解释结构模型对农产品供应链质量安全风险影响因素进行研究,通过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综合分析因素之间二元关系,建立农产品供应链质量安全风险影响因素结构模型。
最后,在解释结构模型基础上将因素的主导力和依赖度进行归类分析,明确各因素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影响程度,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以减少农产品供应链质量安全风险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