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一涟 单晓涵
柏拉图(Plato,前427—前347)是西方历史上最伟大、最有影响力的哲学家之一,他与自己的老师苏格拉底(Socrates,前469—前399)以及学生亚里士多德(Aristotle,前384—前322)并称为古希腊三贤,成为古希腊哲学发展的巅峰。柏拉图有关艺术和美学问题的论述散见于他不同时期、不同主题的著作中,这些本就不甚集中的论述说明了柏拉图音乐美学思想的一个特点:不是聚焦于音乐如何以自身为目的的自我实现,而是在一个宏观的哲学和政治哲学背景下探讨音乐的特性与功能。本文试图从柏拉图的哲学立场出发,结合其对音乐本质属性的论述,进一步阐明其乐教观念之内涵。
柏拉图的哲学观念中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就是他的“理念”学说。柏拉图认为,理念是世界上所有形形色色事物的本源,这些具体事物背后的理念并不存在于这个世界上,而是存在于另外一个超越于感官的“理念世界”,后者只可能被人的理性所思考而不能被人的感知所企及。现实世界中的万事万物都是理念世界的摹本,是事物本质的投影。在《理想国》第十卷中,柏拉图通过“三张床”的比喻详细论述了这一思想。他列举了理念世界中的床、木匠制造的床和画家画的床,木匠通过对这个最本质的床的模仿制造出现实世界中的床,而画家画的床因为是对模仿理念世界的床(即木匠制造的床)的再模仿,所以被柏拉图视为与真理相隔了三层。[1]
柏拉图认为,理念是透过不死的灵魂对于永恒世界的追忆而获得的[2],可感世界则是为必朽坏的肉体积累经验,故此,惟有理念才是真正稳定和永恒的。“善”的理念被柏拉图称为是“理念”的“理念”。[3]在分门别类的理念世界中,所有的理念都统摄于“一”,这个“一”便是“至善”。“至善”是理念世界中的最高级,“至善”像太阳一样使真理和知识得以被认识。[4]在“善”的理念的引导下,人事万物向着自己本该发展的方向演进,向善而生。
另一方面,柏拉图对“美”的阐述也超越了经验的束缚而诉诸形而上的内涵。在《柏拉图文艺对话集》(下文简称《对话集》)的《大希庇阿斯篇》中,柏拉图借苏格拉底与希庇阿斯关于什么是“美”所进行的争论,将“美本身”和美的具体事物区别开来,在这个对话中,柏拉图并没有给“美”下一个清楚而明确的定义;《会饮篇》中,柏拉图论及追求美的过程是由爱美的形体到爱美的心灵,再到美的行为和制度,进而到各种学问知识的美,最后是真正的美,即美的本体——“美本身”,这种美是永恒的、绝对的。[5]具体的美的事物正是因为有了“美本身”和“美的理念”的存在,所以才会“美”,音乐等艺术同样如此。
在柏拉图有关于“真”“善”“美”的表述中,三者的关系并不是等量齐观地平起平坐。柏拉图在《理想国》第六卷里详细陈明了“真”“善”“美”之具体关联:
它乃是知识和认识中的真理的原因。真理和知识都是美的,但善的理念比这两者更美——你承认这一点是不会错的。正如我们前面的比喻可以把光和视觉看成好像太阳而不就是太阳一样,在这里我们也可以把真理和知识看成好像善,但是却不能把它们看成就是善。善是更可敬得多的。[6]
在柏拉图这里,“善”的理念是“真理和知识”的根源,真理和知识是“美”的,“善”的理念比真理和知识更美,追求美的最终目标是达到善。善的观念引导着美和真,没有善,便无从谈论美和真。因此,当《理想国》中的苏格拉底在探讨个人和城邦的“正义”时,他实际上是在谈论善的实现。由于柏拉图认为“改善人的灵魂”的“善”是政治技艺的真正目的,故而可以说,柏拉图的哲学、伦理学与政治学观念是紧紧联系在一起的,其所谓之“政治技艺”,即是一种统筹安排和正确使用所有其他的知识和技艺,以确保国家里的一切正确行为的“善”。[7]
作为一种从属于善的行为同时也是一种公众行为,音乐的目的是城邦和个人的善,脱离善恶分辨的音乐和诗歌在柏拉图看来是不可想象的。基于此,笔者将在下文中结合柏拉图对音乐本质属性的论述,以阐明其乐教观念的核心内涵。
关于音乐的本质属性,柏拉图继承了毕达哥拉斯(Pythagoras,约前580 —约前500)学派的音乐美学思想,认为音乐是数的艺术,是研究数的比例关系和谐的科学。这种音乐中的数理特征是从弦长与音调之间存在着的一种独特的比例关系中总结出来的。也就是说,柏拉图对于音乐属性的认识是以物理现象作为基础的,即弦长的数学性变化带来音程在听觉上的对应变化。这种数学性的关系可被量化表示,例如:将弦长减半,其音高将上升一个八度,1∶2 的比例与听觉上的经验便有了对应关系。[8]这种物理现象同时蕴含了抽象的数学原理,成为柏拉图这类哲人们借以探究宇宙真理的管道和途径。事实上,古希腊的音乐理论正是建立在毕达哥拉斯的“音乐比例”——即6∶8、9∶12 的基础上,这种“音乐比例”据说是毕达哥拉斯从巴比伦人那里学来的。[9]毕达哥拉斯学派并不只是将现象世界中的数学规律当作一般的法则看待,而是将“数”的观念投射到宇宙中,将整个世界的本源放在“数”的解释之下。带着这样的观念,他们将天体的运行视作某种音乐的表达,好像一个合奏的过程发出的“天体谐音”。[10]在毕达哥拉斯学派看来,音乐传达了遍布整个宇宙的和谐韵律观念。这种和谐上至天体的运行规律,下至内在德性。
受到毕达哥拉斯学派的影响,柏拉图主张音乐、灵魂和宇宙因共享数学关系而相互联系,数学关系是宇宙的本质,也是音乐的本质,而表达内在的数字的比例关系是和谐的音调的特征。一切事物都要遵循数的比例关系之和谐,音乐也无出其右。柏拉图在《对话集》的《会饮篇》中指出,音乐的和谐有两种,一种是高音与低音的相互协调;另一种是由快与慢的相互协调而产生出的节奏。由此,柏拉图将音乐视作“是研究和谐节奏范围之内的爱情现象的科学”[11]。这里的“爱情”即为互相冲突的因素协调一致的结果;音乐的高、低、快、慢协调而得的和谐则是一种计算与设计的结果。根据柏拉图在《蒂迈欧篇》中关于造物者造灵魂之过程的阐述可以得出两个数列,这两个数列又与宇宙的整体运动相关联。数列中的9/8 和256/243 得到了柏拉图的重视,这两个数恰好是毕达哥拉斯计算得出的一个全音(9/8)和一个半音(256/243)的比例。[12]音乐之所以在古希腊哲学家眼中拥有崇高地位,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它具有与宇宙及灵魂和谐相一致、相契合的数学比例关系。这种音乐中潜藏的可以带来使灵魂和谐的力量既是音乐的力量,也是“数”的力量。与此相应的,是柏拉图对和谐的形而上本质之看法。柏拉图在《斐多篇》中谈论到音乐中的和谐的本质是永恒的、绝对的、稳定的,并不依赖于琴、琴弦和音乐的存在。和谐的音乐是因为它具有了和谐的本质,方才称得上是和谐的音乐。[13]
柏拉图对音乐的理性特征和功能性的强调有时会让人误以为他刻意贬低音乐的感性魅力。实际上,柏拉图并没有否认音乐所带给人的愉悦感,与此相反,他认为音乐中的愉悦感的出处恰恰在于它有一个理性的源头——数学关系。“对于柏拉图来说,天空、理想城邦、好人以及真正的音乐都有着相同的和谐模式——它们都与造就这个世界的神圣比例相一致。其次,正是这个亲缘关系能够解释音乐愉悦的本质或由来——柏拉图相信,我们的感官能在有声音乐中获得愉悦,恰是因为好音乐能够模仿那个存在于自然中的既定比例。”[14]
概而言之,在柏拉图这里,音乐的物理性、数学性、宇宙性、内在性是音乐的艺术性的来源,也是音乐的教化功能得以实现的前提。
在柏拉图的观念中,教化的方式有两种:体育锻炼与音乐教育,体育强化城邦中人们的体魄,而音乐则针对更为深层的灵魂发挥影响力。在《法律篇》中,雅典异方人对正确的抚养提出了一个标准,那就是:它必须能够使那些身体和灵魂尽可能地优美且良好。[15]甚至《理想国》中的护卫者在接受体育训练之前就接受了有助于形成“性格”的音乐教化。[16]在此,我们需要思考的问题是:音乐何以承担这样的职能,它又是如何发挥作用的。
1. 回应心灵本性的音乐
柏拉图认为,人与生俱来地接受来自音乐的作用与影响。在谈到儿童教育的时候,柏拉图认为外在的旋律和节奏的运动可以医治幼儿内心的恐惧与狂乱,在灵魂中产生宁静与和平的感觉。[17]显然,柏拉图相信音乐的特质与灵魂的特质两者之间存在着某种先天的契合,使得音乐更加自然地作用于心灵,也天然地承担教化灵魂的责任。按照亚里士多德的看法,人们从音乐中感受到愉悦,是因为音乐的结构中有让人熟悉和相似的地方,也因为它们体现出秩序和规律,这种秩序符合灵魂的正义和自然。[18]
“可以说,在柏拉图看来,人天生就是音乐动物:这种生物生来具有律动和发声的本能欲望,更有意思的是,当律动和声音达到一定的秩序与和谐时,人有天然的能力感受其中的愉悦。”[19]良好的音乐所带来的愉悦感将正确的习性透过对“美善”的模仿来达到教化的目的。心灵就在这个过程中被引导至一个合宜而理性的道路上。音乐教育由此即在人生的不同阶段都能发挥出积极的作用。音乐既可以抚慰母亲怀抱中的婴儿,使其进入甜美的梦乡,摆脱不安的搅扰;又可以使得尚未有理智沉思“美善”的幼儿获得美德的习性;还可以透过音调培养《理想国》中护卫者的精神和谐,以韵律培养他们的优雅得体。[20]到了柏拉图晚年的时候,他甚至主张城邦中所有的公民一生都应当积极主动地学习音乐。合唱是公民参加社会政治生活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它既有利于城邦的完整和稳固,又能帮助公民“重新变得完整”,唤回在日常繁冗的生活和工作中被磨去的情感。相反,如果公民在不同的阶段没有接受该有的音乐教育,那么灵魂内在的暗淡就是可能的后果——孩子如在年幼时未接受过得体的音乐训练,他学习的意愿就会“变得衰弱、失聪、失明”。[21]
柏拉图肯定了音乐带来的愉悦感,他甚至用“魔力”来形容音乐对人所产生的影响。音乐带来的感官愉悦来自心灵对内藏在节奏里的宇宙自然中既定的比例关系的感知,心灵正是在音乐的滋润和慰藉下达到了健康和正义的状态。
一个儿童从小受了好的教育,节奏与和谐浸入了他的心灵深处,在那里牢牢地生了根,他就会变得温文有礼;如果受了坏的教育,结果就会相反。再者,一个受过适当教育的儿童,对于人工作品或自然物的缺点也最敏感,因而对丑恶的东西会非常反感,对优美的东西会非常赞赏,感受其鼓舞,并从中吸取营养,使自己的心灵成长得既美且善。[22]
2. 教化灵魂的音乐
音乐对灵魂的作用不单在于其本性中对心灵的天然功用,音乐也透过它的韵律和节奏把道德的知性内容带到灵魂的深处。
在《法律篇》中,柏拉图提到了一种带有教化作用的音乐——“诺姆”(或者叫“律歌”) ——将法律的内容用歌曲的方式传递出来。这种形式就好像我们现在的学校将一些道德常识和社会规范编入到朗朗上口的曲调中教导儿童去熟记,在音乐曲调的熏陶下把公共的价值观移植到儿童懵懂的心灵中。柏拉图的意图和今天的教育者们如出一辙:通过音乐进行早期教育,将孩子在音乐中感受到的天然的愉悦与他们必须要学会的习惯和规矩联系起来。[23]“诺姆”并不只是在儿童教育中发挥作用,它也在一些公共活动中扮演重要的角色,如透过祭祀中的圣乐的形式教导人们如何敬畏神明。古希腊每一年中都有不同的与诸神相关的节日,人们需要根据具体的节日来安排不同时间的祭祀和祈祷。在这些仪式中要唱什么歌或者跳什么舞也都不应是随意的决定,而须是一个审慎的决策过程的产物。任何对这个获得公众认可的仪式的抵制者和不顺从者,都应当遭到神法和世俗法的严惩。因此,在每一个宗教节日和祭祀的场合中,音乐都扮演着教化信徒的角色,教化信徒如何向神明祈祷、如何保持虔诚和敬畏,这种教化有时会交由专门的合唱队——由儿童、青年和长者组成的三个不同年龄段的合唱队——来完成。这三个合唱队是出于各个年龄段灵魂的特质而进行的相应设置,各有一个神明带领着,他们在各自掌握的歌曲上是绝对的权威,肩负着叫人信服的责任——向全城歌唱和言说。
因为音乐对人的灵魂和公众的美德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柏拉图在《理想国》中对音乐的调式、节奏、乐器和歌词都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调式方面,柏拉图认为伊奥尼亚调(Ionian)、吕底亚调(Lydian)都是“软绵绵的靡靡之音”,理想国中只需要多利亚调(Dorian)和佛里其亚调(Phrygian);节奏方面,柏拉图指出理想国中的音乐不应追求复杂的节奏,而应考虑什么是有秩序的勇敢的生活节奏,并在音乐中使用这样的节奏;乐器方面,柏拉图的看法是,“不需要用许多弦子的乐器,不需要能奏出一切音调的乐器”。[24]上述这些调式、节奏和乐器的使用,则均应依托并顺从于诗人所创作的诗歌内容,因此,对诗人的监督是重中之重。柏拉图不允许诗人直抒胸臆地表达自己的感受,他也反对当时诗人们为了迎合裁判人的低级趣味而写作,如此为之,观众反倒成了诗人的教师。据此,柏拉图提出了他的看法:
真正的立法者会劝导诗人们,如果劝导不行,就强迫诗人们在节奏、形象、曲调各方面都用美丽而高尚的文字,去表现有自制力和勇气并且在一切方面都很善良的人们的音乐。[25]
3. 寻求“绝对美”的音乐
对于音乐教育的价值,如果我们仍旧用一般理解的柏拉图所贬低的艺术模仿论的角度来看待问题,那么我们就势必错误理解柏拉图眼中音乐的另一个内涵——音乐是具有追求形而上之美的途径。我们必须认识到,在柏拉图看来,模仿之外并非没有艺术,艺术也并非必然与“理念”隔着重重屏障:
我的意思是指有些声音柔和而清楚,产生一种单整的纯粹的音调,它们的美就不是相对的,不是从对其他事物的关系来的,而是绝对的,是从它们的本质来的。它们所产生的快感也是它们所特有的。[26]
柏拉图相信存在一个绝对意义上的美的本体,即绝对的美。苏格拉底说,世界上有许多看起来是美的事物,并不是因为它自个儿是孤立地美,而是因为它隐含了,或者说沾染了那一个“绝对的美”。[27]在《斐德若篇》里,柏拉图用拟人化的方式描述了这一个绝对的美本身:
我回到美。我已经说过,她在诸天境界和她的伴侣们同放着灿烂的光芒。自从我们来到人世,我们用最明朗的感官来看她,发现她仍旧比一切更明朗,因为视官在肉体感官之中是最尖锐的;至于理智却见不着她。假如理智对她自己和其他可爱的真实体也一样能产生明朗的如其本然的影像,让眼睛看得见,她就会引起不可思议的爱了。但是并不如此,只有美才赋有一种能力,使她显得最出色而且最可爱。[28]
有关“绝对美”的这段描述已不是停留在感官意义上的审美判断,而是与真实、至善结合在一起的综合评判。在柏拉图的描述中,对于绝对美的感知也不是透过简单的理性思考,而是透过灵魂的观照来达到。灵魂通过在此世与美丽之事物的遭遇中回忆起理念世界的绝对美,而使得自己得以擢升,羽翼得以成长。柏拉图在描述绝对美的概念时,甚至用了一些情感性或者情绪性的语汇:
如果他见到一个面孔有神明相,或是美本身的一个成功的仿影,他就先打一个寒颤,仿佛从前在上界挣扎时的惶恐再次来侵袭他;他凝视这美形,于是心里起一种虔敬,敬它如敬神;如果他不怕人说他迷狂到了极顶,他就会向爱人馨香祷祝,如向神灵一样。当他凝视的时候,寒颤就经过自然的转变,变成一种从未经验过的高热,浑身发汗。[29]
对于绝对美的体验是富有感性色彩的,甚至是一种神秘主义的经验,它存在于宗教祭祀中,也存在于恋爱之中。在柏拉图看来,对于绝对美的经验必然是神秘主义的,是宗教式的,因为只有超越于可见的形而下的物质世界,人类中的精英才能有机会去触及它。在这里,我们看到柏拉图充分肯定了艺术审美的智性特征和价值,而音乐正是实现这种审美观照的重要途径。在《斐德若篇》中,柏拉图笔下的苏格拉底在创作自己文章的开端时谈到了来自擅长音乐之民族的诗神的降临,她们带来了灵感和迷狂,使苏格拉底写下深具洞见的文字。在《斐多篇》中,苏格拉底临死之前的几日内多次领受一个从神明而来的指示——“创作音乐”:
我过去常做同一个梦。梦是各式各样的,可是说的总是同一句话。它说“苏格拉底啊,创作音乐,培育音乐!”……所以我就作了一首赞美诗,歌颂这个节期的神。[30]
这些受到神灵启发的创作超越了感官世界的局限而指向了神明的世界。因此,苏格拉底在不甚满意的情况下还是引用了佚名诗人歌颂“爱若斯”的诗句,透过对神明的描述来解释人间之爱的缘由和结果。音乐曲调和节奏中与世界乃至宇宙的和谐相呼应的内在要素,则更是将灵魂提升以脱离物质世界泥淖的蒙蔽。
我们不难看到,柏拉图笔下的音乐已经不只是在模仿可见的世界,而是在回应超越的世界。音乐成为了一种神明在场的见证与表达,也成为了灵魂回忆往昔荣耀的一种自然吐露。音乐在此处已不再仅只具备一般艺术的初级阶段的功能,而是具备了智性观照的价值——音乐面对的不是一个模仿之模仿后的自然感官世界,而是一个灵魂回忆起的荣耀印象。
为达到理想中的国家秩序之宏图,音乐在柏拉图的计划中被彻头彻尾地用于“教化人的灵魂”。柏拉图将“善”高悬于追求“美”的道路尽头,使之成为音乐的终极目标与评价标准。音乐的任务在于有效约束普通民众的欲望、提高人们的道德水准,以实现公民服从统治、各司其职的国家“公正”。可以说,柏拉图的音乐教化观念集中凝集了其哲学、政治学和伦理学的深刻洞见。
注释:
[1]〔 古希腊〕柏拉图:《理想国》,郭斌和、张竹明译,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597B—E。
[2] 余纪元:《论柏拉图的回忆说》,《中国人民大学学报》1989年第1 期,第42—50 页。
[3] 李革新《止于至善——论柏拉图政治哲学中的善恶观》,《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2 期,第74—83 页。
[4] 同[1],507B—509A。
[5]〔 古希腊〕柏拉图:《柏拉图文艺对话集》,朱光潜译,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18年版,第226—228 页。
[6] 同[1],508E—509A。
[7] 先刚:《柏拉图的本原学说——基于未成文学说和对话录的研究》,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4年版,第377、380 页。
[8] 麦克莱恩(E. G. McClain):《柏拉图作品中的乐理》,收录于古典文明研究工作坊编《柏拉图与古典乐教》,华夏出版社,2015年版,第22—41 页。
[9] 同上,第33 页。
[10] 〔 英〕约翰·马歇尔:《希腊哲学简史》,陆炎译,世界图书出版广东有限公司,2017年版,第20页。
[11] 同[5],第200 页。
[12]〔 古希腊〕柏拉图:《蒂迈欧篇》,谢文郁译,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36B。
[13] 同[5],第200 页。
[14] 布尔高(Sophie Bourgault):《柏拉图式城邦中的音乐与教育》,何源译,收录于《柏拉图与古典乐教》,2015年版,第2—21 页。
[15] 克利里(John J. Cleary):《法义中的教化》,刘宇译,收录于《柏拉图的次好政制——柏拉图〈法义〉发微》,刘宇、方旭等译,程志敏、方旭选编,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41—54 页。
[16] 沃尔瑟(Frederique Woerther):《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论音乐与灵魂教化:顺势疗法和性格的形成》,何源译,收录于《柏拉图与古典乐教》,2015年版,第42—63 页。
[17]〔古希腊〕柏拉图:《法律篇(第二版)》,张智仁、何勤华译,孙增霖校,商务印书馆,2016年版,790。
[18] 何源:《古希腊音乐中的古今之争:普鲁塔克〈论音乐〉研究》,中国人民大学2010年博士论文。
[19] 同[14],第7—8 页。
[20] 同[1],522A。
[21] 同[14],第12—13 页。
[22] 同[1],401D—402A。
[23] 同[14],第9 页。
[24] 同[1],399A、400A、399C。
[25] 同[5],第264 页。
[26] 同[5],第253 页。
[27]〔 古希腊〕柏拉图:《斐多》,杨绛译,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2012年版,第71 页。
[28]〔 古希腊〕柏拉图:《斐德若篇》,朱光潜译,商务印书馆,2018年版,第35 页。
[29] 同上,第36 页。
[30] 同[27],第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