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双宾结构语义类与形式类的互动

2022-07-29 14:07吴宇仑
现代语文 2022年7期
关键词:张三被动语义

一、引言

在绝大多数语言中,动词最少可以带零个宾语(不及物动词),最多可以带两个宾语(双及物动词)。其中,一个动词带两个宾语的结构被称为“双宾语结构(double object construction)”。在英语中,因为这种结构中的其中一个宾语经常充当与格(dative case)成分,所以双宾语结构也被称为“与格结构”

。简单来说,双宾语结构是从句法形式角度下的命名,与格结构则是从格关系角度下的命名。不过,汉语的情况似乎要比英语复杂一些,汉语双宾语结构中经常不包括与格成分,因此,对汉语来说,双宾语结构或许才是更合适的术语。马庆株从语义关系和变换规则的角度出发,对北京话中的双宾结构进行了充分描写,他将双宾语结构中可能出现的宾语划分为15 个小类,并根据两个宾语的语义角色搭配,将双宾句分为12种“构造”(大体相当于“句式”)

。顾阳却对这一分类提出了批评

,他的非难主要集中于两点:从理论上来说,如果真的是用12 种不同规则生成这12 种不同双宾构造,那么,对于语法规则来说,这是太过沉重的负担,这与生成语法所提倡的语言应该是高度抽象的规则系统不符

,也很难解释儿童如何可以在短时间内习得如此繁琐的分类规则;从实践上来说,马庆株所列举的15 类宾语有些其实不属于双宾结构,主要是由能否被动化进行鉴别。笔者认为,顾阳的观点本质上是混淆了语义层面和语法层面,实际上,语义层面的复杂分类并不代表语法层面的复杂规则,相反地,语义层面即使非常繁琐的类别,也可以通过非常简单的语法规则而得以实现。

例如,“[

Spec [

V Comp]]”是X 杠范式下动词短语VP 的生成模式

,理论上来说这条结构规则可以生成所有的VP 例子

,比如以下这些例子都可以轻易地通过这个结构规则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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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张三[

[

打李四]]

(2)张三[

[

住四楼]]

(6)买他的一个西瓜

(4)老王[

[

抽烟斗]]

…………

例(17)是给予类构造,例(18)则是取得类构造。形式特征告诉我们,给予类构造属于给予义结构,取得类构造则属于取得义结构。

252 Relationship between M2 macrophages marker CD163 and prognosis of colorectal cancer

下面,我们将首先简要介绍马庆株对双宾结构进行的语义分类,以及朱德熙

、邓思颖

对双宾结构进行的形式分类。然后,通过形式证据,证明所有复杂的语义分类都可以通过简单的形式分类而得到实现,从而证明这12 个构造类别并不违背语言的基本特征。

第二,在土地流转的实践建构中,政府扮演着不可忽视的角色。政府角色主要是由乡政府和村干部来承担的,他们对土地流转的顺利实现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从定州的这一农村土地流转的案例来看,政府角色的实践建构策略主要是政策动员,而对流转优先权所建构的内容则是“支持家乡农村建设与发展”。

二、双宾结构的语义分类与形式分类

(一)双宾结构的语义分类

这里首先审视一下马庆株对双宾结构的语义分类。按照他的观点,双宾结构中的宾语可以划分为15个语义类别,我们简要分述如下:

1.客体宾语,表示动作的受事,如“送你一本书”中的“一本书”;

2.予夺宾语,表示给予的对象或者取得的来源,如“送你一本书”中的“你”;

AR(Augmented Reality)即增强现实技术,可以实现虚拟世界与真实世界的即时互动,具有实时交互性,用户能够在移动端观察人体骨骼的构造。

3.表称宾语,顾名思义,表示称呼,如“叫他大哥”中的“大哥”;

4.对象宾语,表示称呼的对象,如“叫他大哥”中的“他”;

5.原因宾语,表示动作的原因,如“喜欢她一口白牙”中的“一口白牙”;

6.时机宾语,表示动作发生的时机,如“打他一个冷不防”中的“冷不防”;

7.结果宾语,表示因为动作发生造成的结果,如“吓出我一身冷汗”中的“一身冷汗”;

8.使动宾语,表示使役的对象,如“吓出我一身冷汗”中的“我”;

9.工具宾语,表示动作进行所依赖的工具,如“吃他一大碗”中的“一大碗”;

10.主体宾语,相当于动作的施事,如“落树上一只鸟”中的“一只鸟”;

如果说例(16)中的“两堂课”还可以作为抽象的“取得”的客体来理解的话,那么,例(15)中的“一个耳光”,则无论如何也不能理解为“取得”的客体。不过,这并不妨碍将例(15)、例(16)归于取得类双宾结构,因为取得义只是一个命名,它本质上仍属于形式类。

(18c)

那本书被我拿他(了)(DO 被动化)

13.动量宾语,是由动量结构组成的宾语,如“打你一巴掌”中的“一巴掌”;

第四代路虎发现明显承袭自揽胜家族的细节雕琢让它有了更具特点的豪华氛围,彰显了第四代发现关于豪华大型SUV的定位。

14.时量宾语,是由时量结构组成的宾语,如“等你十分钟”中的“十分钟”;

15.虚指宾语,在形式上只有一个“他”,并且这个“他”没有实际的指称对象,如“逛他(个)三天”。

基于这15 类宾语在双宾结构直接宾语(DO)和间接宾语(IO)中的分布情况,马庆株进一步将双宾结构划分为12 个构造。具体如表1 所示:

从表1 可以看出,马庆株对双宾构造的分类,在很大程度上是基于DO 的语义类型进行的,其中的许多构造类型均是由DO 的类别所决定的,只有虚指类型是由IO 的类别所决定的。由此可见,他在语义分析中注意到了DO 是决定双宾结构类型的关键,这与下文将要讨论的形式分类其实是不谋而合的。

(二)双宾结构的形式分类

朱德熙很早就注意到表示给予义和表示取得义的双宾结构存在一定差别,他的划分标准是:取得义双宾结构的IO 和DO 中可以插入“的”,从而把双宾结构变成普通述宾结构,而给予义则不能。例如:

(5)买他一个西瓜

(3)家里[

[

来客人]]

(7)卖他一个西瓜

(8)卖他的一个西瓜

加上“的”之后,例(6)变成了简单的述宾结构,例(8)则变成了由一个关系从句所修饰的名词短语。根据例(7)和例(8),这条规则还可以补充为:给予义双宾结构在IO 和DO 间插入“的”后,会变成一个关系从句修饰的名词短语。除此之外,给予义和取得义双宾结构还有其他形式的差异,比如,给予义双宾结构的DO 可以被动化作主语,而取得义的DO 则不能

。例如:

(9)我给了张三一本书

(10)那本书被我给了张三

(11)我偷了张三一百块钱

(12)

那一百块钱被我偷了张三

生3:正方形的面积。边长1厘米,面积1平方厘米;边长增加到2厘米,面积为4平方厘米,增加了3平方厘米;如果边长再增加1厘米,面积为9厘米,增加了5厘米。你看,边长每增加1厘米,但是面积增加的却不一样。

同时,给予义双宾结构中的DO 具有“个体性(individuated)”特征,从形式上来说,表示领属含义的定语可以对它进行修饰;而取得义的DO 却不具备这样的特征,从形式上来说,不能受表示领属含义的定语修饰

。邓思颖进一步指出,取得义的IO 是数量短语NumP 而不是DP,它仅仅表示数量上的计量含义

。例如:

(13)张三i 只卖了李四一本他i 的书

(14)

张三只买了李四i 一本他i 的书

可以看出,上述形式特征可以明确地将给予类和取得类双宾结构区分开来。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的分类虽然是以“取得”和“给予”来命名,但它们本质上仍属形式类,只是从形式类中找到了典型的语义特征来命名而已。比如,黄正德就认为以下句子也属于取得类双宾结构

(15)我打了他一个耳光。

(18b)

[

我拿他的]一本书(DO 关系化)

(16)我只听了他两堂课。

11.处所宾语,表示动作进行的场所,如“落树上一只鸟”中的“树上”;

那么,取得义和给予义形式特征上的差异是否具有深层的原因呢?邓思颖认为,它们的句法结构存在本质性的差异。给予义双宾结构包含了两个轻动词

关于轻动词理论,可以参见徐烈炯的相关介绍。巧合的是,轻动词理论最初就是为了解决双宾句的句法结构而提出的。

,一个是表示使役的CASUE,一个是表示变化结果的BECOME,DO 生成于下层VP 的标志词位置,IO 则从下层VP 的补足语位置移动到轻动词的标志词位置

。具体如图1 所示:

与之不同的是,对于取得义双宾结构来说,只有一个轻动词DO

,IO 没有经过移位,直接生成于下层VP 的标志词位置,而DO 则直接生成于下层VP 的补足语位置。具体如图2 所示: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取得义双宾结构的DO,由于只是一个位于补足语位置的NumP,因此,不能被动化作主语;而给予义的DO,因为是位于标志词位置的DP,所以可以被动化作主语。图1 和图2 的区别,除了轻动词多少之外,DO 的性质也非常关键,取得义的DO 其实只是表示数量意义而已,这相当于朱德熙所说的“准宾语”和“真宾语”的区别

。就此而言,给予义和取得义双宾结构在句法结构的一个重要差别,即为DO 究竟是真宾语还是准宾语。当然,朱德熙所界定的准宾语只包括动量、时量等成分,不过,根据上述分析,这里不妨扩展准宾语的范围:所有只表示计数特征的NumP 都只能作准宾语,这种NumP 既可以是动量、时量,也可以是“数量名”结构。

上文分别介绍了双宾结构的语义分类和形式分类。其中,马庆株的语义分类主要是依据DO 的语义类型进行的,类别众多,多达12 种。从形式特征出发,双宾结构则可以分为取得义和给予义两类,鉴别它们的形式标准主要包括:IO 和DO 间能否插入“的”,把双宾结构变成名词性短语;DO 能否被动化作主语;当DO 为“数量名”结构时,能否受领属定语修饰。这两类结构在句法结构上具有本质差异,主要是在于轻动词的数量不同、DO 的性质不同。虽然语义类和形式类的数量差异悬殊(12 种与2 种),但是两种分类的互动其实已经初步显现,最为重要的一点是,它们都聚焦于DO 而不是IO 的性质,只不过语义类关注语义特征、形式类关注形式特征而已。

三、语义分类与形式分类的互动

前文所述的12 个语义类能否全部归入两个形式类,是否会出现中间状态的情况,这是值得探讨的问题。如果12 个语义类能够归入两个形式类而不产生矛盾,就可以说这些语义类能够通过形式类来实现。为了在术语上作出区分,语义类继续沿用马庆株的称谓“XX 类构造”,形式类则称为“XX 义结构”。

通报上个森林防火期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情况,分析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形势,进一步明确市森防指各成员单位承担的森林防灭火工作职责,对下一步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一)给予类和取得类构造的形式归类

这两种类型被直接用于命名两个形式类,可见,它们是最为典型的双宾结构。由于形式标准就是根据这两类构造的形式特征来定义的,因此,可以轻易地鉴别出这两类构造。例如:

(17a)我送他一本书

(17b)[

我送他的]一本书(DO 关系化)

(17c)那本书被我送他(了)(DO 被动化)

(17d)我送他我的一本书(DO 受领属修饰)

(18a)我拿他一本书

医药卫生研究事业的发展是建立在大量的临床实验数据基础上的,只有经过大量实验证明药物的有效性,该药物才能应用到医院患者的治疗中。医院进行相关药物使用情况的反应、疗效等数据,对于药物改良、药效提升等都具有重要意义,能够为医药卫生事业发展提供数据支撑。

12.度量宾语,经常在比较结构中出现,如“高你一头”中的“一头”;

(18d)

我拿他他的一本书(DO 受领属修饰)

这条规则可以生成例(1)~例(4)以及其他很多句子,这符合语法是高度抽象的规则系统这一原则。不过,一旦开始分析语义关系,就会发现,例(1)至例(4)具有很大的不同。就中心语与补足语的关系来说,例(1)中,“李四”的语义角色是受事;例(2)中,“四楼”是处所;例(3)中,“客人”是施事;例(4)中,“烟斗”是工具。由此可见,同一条语法规则生成出来的句子的语义关系并不一定相同,反过来说,不同的语义关系都可以通过同一条语法规则进行实现。也就是说,语义关系的复杂性并不违背简化语法规则的初衷。因此,从形式句法的角度来说,不应因为马庆株把双宾句式分为12 个语义类就采取否定态度,而是应当仔细考察这些语义类能否通过抽象的句法规则而得以实现。

(二)表称类和结果类构造的形式归类

表称类构造经常表示称呼,如“喊她老师”。朱德熙将这一类构造归于与取得义、给予义结构相并列的“等同义”结构,他给出的定义是:“近宾语和远宾语的所指在某一方面有同一性”

。这种分类有混淆语义和句法分类的嫌疑,因为他并没有给出任何形式证据。这里不妨用本文所总结的三条形式标准来测试一下表称类构造:

(19a)我叫你一声爷爷

(19b)

[

我叫你的]一声爷爷(DO 关系化)

(19c)

一声爷爷被我叫(了)你(DO 被动化)

此类案件中,买卖双方基于买卖合同形成了以金钱给付为基础的债权债务关系,顾客对商家负有给付金钱的债务,商家对顾客享有收取价款的债权。[5]行为人偷换商家二维码致使商家丧失的是向顾客的价款请求权,实质上是一种债权,是典型的财产性利益,完全具备盗窃罪的对象要素。例如,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盗窃案件的司法解释》中第4条已将通讯电路、通信线路列入了盗窃罪的保护范围。可见,财产性利益作为盗窃罪的犯罪对象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

(19d)

我叫你我的一声爷爷(DO 受领属修饰)

近30年来,宽甸县的降水量、气温和日照时间呈周期变化趋势。20世纪90年代,宽甸县降水量偏多;2016年开始,宽甸县的气温开始回升;日照情况较好,有利于作物生长。

从形式上来看,表称类构造例(19a)不能进行DO 关系化,DO 不能被动化,DO 也不能受领属修饰,这与取得义结构在形式特征上完全一致。因此,从形式分类上来说,表称类构造属于取得义结构。

柑桔红蜘蛛在宁都县1 a发生16代左右。造成柑桔红蜘蛛高发的主要原因是温度较高(旬平均气温不超过24℃)和空气干燥(相对湿度60%~80%)。当旬平均气温超过29℃时,可抑制柑桔红蜘蛛的发生。当冬季清理脐橙园灭虫不力时,次年4月柑桔红蜘蛛即可开始为害,盛发高峰一般在6月上、中旬。如果没有及时压下这次高峰,新梢叶片就会严重受害,造成落叶和落果,严重削弱树势,甚至造成树木枯死。9—11月可再次出现为害高峰,为害叶片和果实,严重时可造成果实无法正常转色。

在结果类构造中,DO 往往表示动作的结果,而这个结果又发生在IO 的身上。它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DO 为“数量名”结构,这里的数量是实指,如“刀划了他一道血印”;另一种是DO 为“个+俗语性成分”结构,如“打他个落花流水”。前一种类型的形式特征与取得义结构一致,例如:

(20a)小孩咬了他两排牙印

(20b)

[

小孩咬了他的]两排牙印(DO 关系化)

(20c)

两排牙印被小狗咬了他(DO 被动化)

(20d)

小孩i 咬了他j 他i/j 的两排牙印(DO 受领属修饰)

在闸门的开度范围(90°)内,每10°取一状态点,分别计算4种工况下单支液压缸启闭力:1)无水关门,闸门由全开至全关;2)无水开门,闸门由全关至全开;3)有水关门,闸门由全开至全关;4)有水开门,闸门由全关至全开。

如在学习“新航路开辟”时,当时世界格局处于欧洲资本主义发展,中国在明朝时期,一些地区则遭受欧洲国家的掠夺。这些独立的事件都和新航路开辟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所以学生要在个别学习的基础上,系统的看待每一个知识点,将其结合起来,兑入到一个时空之中,以在整体和个别学习知识的基础上,培养学生的历史时空观念。

需要注意的是,例(20d)中的“两排牙印”,如果受领属修饰,领属它的成分似乎不好说是什么。一方面,“牙印”是“小孩”造成的;另一方面,“牙印”又留在了“他”的身上。这是一个语义问题,但是这个问题与形式类划分没有关系,因为无论领属修饰成分回指“小孩”还是“他”,例(20d)都不合法。

对于后一种类型来说,因为不能加入数词,所以第三条形式标准无法应用,但前两条标准依然适用。例如:

(21a)这场大雨淋了我个落汤鸡

(21b)

[

这场大雨淋了我的]个落汤鸡(DO 关系化)

(21c)

(那)个落汤鸡被这场大雨淋了我(DO被动化)

后一种类型同样与取得义结构的形式特征相同。可见,无论哪一种情况的结果类构造都应归属于取得义结构。

(三)原因时机交换类、使动类和处所类构造的形式归类

DO 表示对IO 的行为的原因的称为原因类,如“喜欢她一个漂亮”;DO 表示交换的目的物的称为交换类,如“换它十块钱”;DO 表示对IO 的动作的时机的称为时机类,如“打他一个措手不及”。以上三种类型被马庆株统称为“原因时机交换类构造”,这是因为作者注意到它们在变换过程中具有相似性。形式标准的证据显示,马庆株的这种观察是非常敏锐的,这三种类型在形式特征上确实表现出同一性。例如:

(22a)我喜欢小红一双大眼睛

(22b)

[

我喜欢小红的]一双大眼睛(DO 关系化)

(22c)

那双大眼睛被我喜欢小红(DO 被动化)

(22d)

我喜欢小红[

她的一双大眼睛](DO 受领属修饰)

(23a)老师考了小明一个冷不防

(23b)

[

老师考了小明的]一个冷不防(DO 关系化)

(23c)

那个冷不防被老师考了小明(DO 被动化)

(23d)

老师考了小明[

他的一个冷不防](DO受领属修饰)

(24a)(这些旧报纸啊,)我换了它十块钱

(24b)

[

我换了它的]十块钱(DO 关系化)

(24c)

那十块钱被我换了它(DO 被动化)

(24d)

我换了它i 它i 的十块钱(DO 受领属修饰)

需要注意的是,例(22d)在另一种句法结构下是合法的,那就是“她”作“小红”的同位语。这时,“喜欢……眼睛”是一个简单的述宾结构,宾语由同位语短语“小红她”修饰,其结构关系如下所示:

(25)我[喜欢[小红她的[一双大眼睛]]]

不过,当“她的一双大眼睛”属于一个成分时,这个句子则是不合法的,如例(22d)所示。例(23d)也是同样的道理。排除这一干扰之后,可以清楚地发现,原因时机交换类构造在形式上来说也属于取得义结构。

使动类构造也同样属于取得义结构,例如:

(26a)这件事碰了张三一鼻子灰

(26b)

[

这件事碰了张三的]一鼻子灰(DO 关系化)

(26c)

那鼻子灰被这件事碰了张三(DO 被动化)

(26d)

这件事碰了张三他的一鼻子灰(DO 受领属修饰)

按照马庆株的观点,处所类构造中的DO 是一个场所,而IO 则是动作的主体,如“落树上一只鸟”

。不过,在笔者看来,他所列举的很多例子都是不合语法的,如“放床上一个书包”“倒盆子里一锅汤”。这些例子都不符合语感,日常生活中也没有合适的语境。这可能涉及到方言的差异,笔者出身于兰银官话方言区,马庆株的研究针对的是北京话口语,虽然同属于北方官话,但可能会有细微的差异。既然我们承认处所类构造是客观存在的,这里不妨采用形式标准来测试一下:

(27a)我放桌子上一杯水

(27b)[

我放桌子上的]一杯水(DO 关系化)

(27c)那杯水被我放桌子上了(DO 被动化)

(27d)我放桌子上我的一杯水(DO 受领属修饰)

可以发现,不同于使动类、表称类构造,处所类构造中的DO 是真宾语,因此,处所类构造属于给予义结构。

(四)度量类、时量类和动量类构造的形式归类

度量类构造往往表示一种比较的含义,如“我大他三岁”。这种构造的特殊之处在于,谓词是形容词;或者按照邓思颖沿用赵元任

的做法,将汉语形容词和动词合并,它则属于“静态动词”,如“高”“老”“长”“大”等。这种静态动词的宾语必须是表示计数含义的NumP,而不是DP,因此,可以预测上例中的DO“三岁”应当是一个准宾语。形式特征也支持这一观点,例如:

(28a)小刚大了小明三岁

(28b)

[

小刚大了小明的]三岁(DO 关系化)

(28c)

三岁被小刚大了小明(DO 被动化)

(28d)

小刚i 大了小明j 他i/j 的三岁(DO 受领属修饰)

与例(20d)一样,例(28d)中的“他”回指“小刚”还是“小明”,是一个问题,但是这个问题与本文主题无关,因为无论“他”回指哪一个先行词,例(28d)都是不合法的。这也充分说明度量类构造属于取得义结构。

黄正德指出,时量类构造(如“听他两堂课”)和动量类构造(如“打他一巴掌”)应该属于取得义结构

,其说可从。如前所述,取得义结构和给予义结构的重要区别在于DO 是真宾语还是准宾语。在朱德熙的体系中,时量宾语和动量宾语都是典型的准宾语,就此而言,这两类构造无疑应属于取得义结构,其形式特征的证据如下:

(29a)晓荷拋给太太一个媚眼

(29b)

[

晓荷抛给太太的]一个媚眼(DO 关系化)

(29c)

那个媚眼被晓荷抛给太太(DO 被动化)

(29d)

晓荷抛给太太他的一个媚眼(DO 受领属修饰)

(30a)小刚安慰了小明一阵子

(30b)

[

小刚安慰(了)小明的]一阵子(DO关系化)

(30c)

那阵子被小刚安慰了小明(DO 被动化)

(30d)

小刚i 安慰了小明j 他i/j 的一阵子(DO受领属修饰)

例(30d)的回指问题与例(20d)、例(28d)相同,此处不再赘述。可见,形式标准证明动量类构造和时量类构造中的DO 确实是准宾语,它们都属于取得义结构。

(五)虚指类和准予取类构造的形式归类

虚指类构造是为数不多的以IO 的语义类型进行定义的语义类,其特征为IO 是没有任何意义的衬词,语音形式为“他/她/它”。由于这个衬词的存在,整个结构几乎不能承担任何的句法操作,因为任何的变换都可能使“他”离开原先的位置,而进入不合法的位置。可以预料的是,上述三条形式标准应当都不能应用于此类构造中,事实也的确如此。例如:

(31a)咱们吃他一桌饭

(31b)

[

咱们吃他的]一桌饭(DO 关系化)

(31c)

那桌饭被咱们吃他(DO 被动化)

(31d)

咱们i 吃他

[

XX

的一桌饭](DO 受领属修饰)

我们甚至无法给DO找出一个领属成分,如例(31d)中“XX”所占据的位置,是无法用合适的词汇予以填充的。因此,虚指类构造也属于取得义结构。

在马庆株的分类体系中,比较模糊的语义类是准予取类构造,这类构造的意义与给予类、取得类相关,同时又很难说清楚究竟是给予还是取得。这类构造可以进一步细分为“问类”(如“请教你一个问题”)和“欠类”(如“该你二十块钱”)。此类构造确实比较复杂,我们采用上述形式标准对其进行测试,得到的结果也令人十分困惑:

(32a)小明请教了小刚一个问题

(32b)[

小明请教了小刚的]一个问题(DO 关系化)

(32c)

那个问题被小明请教了小刚(DO 被动化)

(32d)小明i 请教了小刚j 他i/k 的一个问题(DO受领属修饰)

(33a)我欠了张三一万块钱

(33b)[

我欠了张三的]一万块钱(DO 关系化)

(33c)

那一万块钱被我欠了张三(DO 被动化)

(33d)我i 欠了张三j 他j 的一万块钱(DO 受领属修饰)

不难看出,准予取类构造符合两条形式标准:DO可以关系化、也可以受领属定语修饰,但是DO 却不能被动化作主语。那么,这类构造为何只能满足部分形式标准呢?更为重要的是,以上所有的构造都可以采用形式标准划分为两个形式类,而准予取类构造是否不能进入这两个形式类呢?笔者认为,这类构造本质上是属于给予类结构的,也就是说,它的DO 是真宾语,这一点可以由关系化和领属修饰来证明。问题是,为什么DO 不能被动化作主语?这可能与动词的论元结构有一定关系。准予取类构造中的动词,主要包括问类的“问”“考”“求”“烦”“请教”等和欠类的“欠”“差”等。与给予类构造(即最典型的给予义结构)中的动词“给”“送”等相比,这些动词有一个重要的特征:它们既是三元动词,又是二元动词,而给予类构造的动词基本上只是三元动词。例如:

(34)我欠了一百万

(35)我请教张三

(36)

我送你

(37)

我给张三

欠类的例(34)和问类的例(35)可以带两个主要论元,这是完全合法的。在例(36)、例(37)中,给予类构造的动词却不能只带两个主要论元,必须带三个主要论元。以“我送你”为例,给人的感觉是这句话没有说完,或者是缺失了前面的主题化部分,如“这本书,我送你了”。在被动化的过程中,外部论元(一般为施事)会被被动形态所“吸收(absorb)”而消失。对于给予类构造的动词来说,它们是三元动词,被动句中则要求两个主要论元。在“那本书被我送他了”中,“那本书”和“他”正好满足了论元数目要求,因此,该句子合法。由于准予取类构造中的动词既是三元又是二元动词,如果以二元动词来理解它们,在被动句中就应该只有一个主要论元;但在“这一百万被我欠了张三”中,“这一百万”和“张三”的数目与论元数目并不匹配,从而会造成合法性的缺失。因此,准予取类构造也应当归入给予义结构。

综上所述,马庆株所提出的12 个语义类,都可以归入两个形式类中。具体如表2 所示:

由此可见,从语义角度对双宾结构进行的分类和从形式角度进行的分类之间并不矛盾,相对而言,语义类的数量较多,形式类的数量较少。这符合人类语言的本质特征,因为语义系统是非常复杂的,语法规则则相对精简。两者分属于不同层面的概念,它们并不冲突;同时,从两者之间的互动关系上来看,它们是可以彼此实现的。

四、结语

给予义双宾结构和取得义双宾结构的差别,我们最初认为是词汇语义上的

,其实可能并不这么简单。形式证据充分证明了它们在句法结构上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关于这种差异,至少有两个方面的问题值得探讨。第一,就儿童语言的习得而言,这两种结构的习得顺序可能会有一定差异,因为它们所涉及的知识范畴有很大不同。从词汇上来说,给予义双宾结构要求具备两个轻动词,而取得义双宾语结构则要求准宾语具备NumP;从转换移位上来说,给予义结构中的动词有两次提升,并且IO 从补足语位置移动到了标志词位置,而取得义结构中IO 直接生成于标志词位置,动词也只提升了一次。这些差异在儿童语言习得中是否有所体现,是一个值得深入思考的话题。第二,英语中的双宾语结构基本上会涉及与格,汉语中的取得义双宾结构则根本不涉及与格,反而体现出处所、虚指等多种语义关系,那么,这种“非与格双宾结构”在其他语言中是否同样存在?如果不存在的话,能否说这类结构如同“汉语式话题句”一样,是汉语所特有的“汉语式双宾结构”呢?这还有待于类型学的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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