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思远 牟善文
(1.太原工业学院 山西太原 030008;2.天津南开区阳光小学 天津 300080)
中国社区体育治理最直接的问题是长期以来中国社区管理制度与社区组织之间的关系不明确,以及在各种活动相互结合过程中资源的不合理配置,导致在各种社会活动关系过程中出现了各种问题,包括相互之间互惠互信的制度问题。特别是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对于评审制度的不合理,社区体育活动与政府之间针对某一事物所进行各种主角的分配。社会组织与居民在共同完成活动的过程中,很难通过合作互动,完成某一项体育项目的管理。新的国家政策要求政府与社会团体在社区体育治理关系上,要实现共同活动,共享互动,良性发展。对于社区治理管理的科学化以及国家政府在政策管理上,都有一定的经营模式。从目前来看,对于中国社区体育治理中政府的行政干预已经成为学术界长期研究的一个热点问题。构建健康大社区进行经验研究,其中“以政社合作作为主线,构建多元化社区体育治理模式”已经成为一种学术共识,为当前中国社区体育治理模式中政社关系的改善和优化提供了一定的理论基础和学术借鉴。“协同增效管”理机制的建立,是现阶段我国对社区体育治理实践过程中所遇到困难的最直接解决方案。通过政府在社区体育管理中的角色转换以及社会主体改革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影响因素,不仅能够推动政府在进行体育治理实践过程中的角色转换,而且能够高效率地构建体育社区管理机制模式,完善我国社区管理体系。
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基础上,对中国社区体育制度相关政策与实际活动的细致结构进行剖析。从政府对于政策性转型与社会活动过程中所进行的合作关系进行探讨,对所存在的问题与困境所展示出的各种结构因素影响进行描述,构建适合我国社区体育治理协同、高效、合作的运行机制,能够进一步提升我国社区体育治理的总体效率。
从公共管理学角度来看,治理的根本目的在于在寻求一种多元主体利益共识的基础上,共同解决公共问题。随着我国新时期政府治理的转型,为了进一步实现社会治理的高效化,仅仅将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关系停留在简单的合作层面,已经无法完全应对公共治理领域内所出现的复杂问题。通过政府管理的居民体育管理制度,主要的矛盾是社区组织与社区居民在进行沟通与达成共识方面有一定的出入,这就需要政府在社区活动治理过程中,进行一定的指导与协调。通过建立共同的目标,完成共同的管理,遵循科学的管理制度,使社区居民在正当化的管理过程中,发挥主体优势。
从我国社区体育治理的发展脉络来看,经历过政府主导和社区自治两种治理模式之后,建立一种符合我国国情的治理模式势在必行,而政府主导下的多元治理模式已经成为我国社区体育治理研究领域中所达成的一种共识。随着国家体育治理改革的不断深入,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背景下,社区体育的治理是政府与社区群众进行协同合作过程中所面临的重大问题,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社区体育管理发展模式。随着政府主导与社区自治,二者之间存在着差异,并通过居民所表现出的不良情绪展示出来。建立一种符合我国国情的治理模式,需要通过政府的主导,不断下放权利,指导体育治理机构进行社会团体与居民,与政府之间的协调发展。为了进一步探索多元共治模式在我国社区体育治理过程中所发挥出的作用,国内大多数学者都借助了个案研究模式,希望通过一些典型的现实案例,为后续的改革提供实践经验。
以具体的社区体育公共服务项目为依托,吸引社会组织、社区居民、市场企业等进入社区公共体育治理过程中。地方政府通过项目的招标,为社区体育公共服务项目提供基本的财力、人力以及政策保障。社会组织以项目运作为基础,参与到社区体育治理中,这一模式是目前社区体育创新治理背景下政社合作的主要模式之一。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是改善社会公共体育服务供需失衡、供给效率低下的有效尝试,而社区体育项目制治理模式就是这一社会公共治理模式下的产物。
在新时代社区体育治理模式下,社会组织承担了治理过程中的管理服务协调作用。在我国一些省市街道,根据社区公共服务治理的实际需求,已经成立了相应的社会组织联合会、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等枢纽型社会组织。这些枢纽型社会组织是社区与社会组织的有效联动机构,其进一步规范了社会组织在社区公共服务治理中的相关行为,为不同社会组织之间搭建了有效的沟通平台,同时也为社会组织提供了项目承接协调、资金代管、人才培训等相关业务,进一步促进了社区与社会组织的交流、社会组织与社区居民之间基于某种制度的有效转化。例如,目前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街道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的设置,通过制度的设置,积极为社区内部各个社会组织搭建风采展示的平台。
赋权和赋能是增进政府与社会组织进行有效协作的重要途径,目的在于提升政社合作的效率。政府通过赋权让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获得了更多的权力空间,让社会组织的自主性和独立性得到进一步提升。赋能是政府通过行使自身的行政权力,通过资源汇集,给予社会组织更强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技能,使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过程中更加具有专业性,保证服务质量。在社区体育治理过程中,政府目前依旧发挥着较为明显的主导作用,在政社合作中存在着赋权不足和赋能缺失的问题,社会组织在实际的社区体育治理过程中仍然需要获得政府足够的支持,因此从根本特征来看,社会组织在当前中国社区体育治理过程中,更多的是一种参与者的角色,而非合作者的角色。
嵌入式模式是实现社区体育治理新型政社关系的有效尝试,但这种嵌入并非社会组织对政府部门的单向嵌入,而是政社之间的双向互动式嵌入,其更加强调的是一种“互嵌”。社会组织往往是以一种被动的方式嵌入社会体育多元共治体系中,其并没有真正发挥出主体性作用。
在不断创新社区公共治理的背景下,逐渐成长起来的枢纽型社会组织成了社会组织与政府之间形成有效信息互通的中介,其核心作用在于反映社区居民诉求,保证社会组织能够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决策,同时培育和扶持社会组织发展。建立枢纽型社会组织是推动政社互动良性发展的新途径,也被视为政府职能转变与转移的主要接盘手。在社区体育治理领域中,枢纽型社会组织的成立并不是政府行政权力的延伸,其应该遵守国家对社会组织的相关规定,从社会组织管理层面出发的组织行为规范和从基层政府角度出发的行政规范,应成为枢纽型社会组织的双向约束力。
自治是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进行约束,共治的目的是通过合理化的制度进行管制。在社会治理体系的时代背景下,通过有效自治,使社会组织成为社区体育治理的重要主体,成为社区公共体育服务主要的提供者,特别是近些年的管理模式。地方政府逐步构建适合居民体育需求的导向,以社区居民体育需求为导向的管理机制,以项目为依托,政府和社会合作完成体育共治的目标。
提升社区体育治理效率,优化社区体育治理结构和治理体系,重要的一点就是实现地方政府的转型,而地方政府转型的根本点就在于政府要通过自身的实际行动,构建社区体育治理共同体,以创新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互动合作关系为主线,构建社区体育治理的多方利益协调机制,实现政府与社会组织在社区体育治理中真正意义上的互嵌。
在当前社区体育治理中,政府在政策的扶持下与社会组织之间形成了多种形式的合作模式,以政社关系为主线的多元合作与良性互动,成为优化社区体育治理的重要实践诉求。社区体育治理中的政社关系已经逐渐从政府主导的“外在性合作”转化为政府引导的“内生型合作”。对于外在型合作而言,一方面,以政府为主导,通过公益体育类项目,搭建政社合作的资源供给链,引导社会团体建立社区体育管理治理;另一方面,通过政府运用政权力将原本分散的各个治理主体嵌入多元共治体系中,以组织结构的重组和技术人才引领的方式,给予社会组织一定的治理权限,形成一种多元化的社区体育共治体系。但不可否认的是,在社会组织以及社区自治力量仍然十分薄弱的情况下,社区体育治理中地方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基于力量平衡基础之上的协同增效机制尚无法在短时间内构建,但能够通过各项积极有效的行为,逐步构建政社协同增效机制,推进政府职能的转变,促进政社关系在社区体育治理中的转型,提升当前中国社区体育治理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