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助力山东省乡村振兴的现状与对策研究

2022-07-27 02:06□张栋,谢
山西农经 2022年13期
关键词:山东省金融机构贷款

□张 栋,谢 萍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山东 济南 250100)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首次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要求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有利于缩小城乡差距,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在完善城乡融合发展政策体系中要加大金融支农力度,保证将更多的金融资源配置到农业经济发展的重点领域与薄弱环节。但是,农业金融工具单一,融资风险较大,农村金融监管体系不够成熟,“三农”产业融资贵、融资难的不良局面迟迟未得到解决,阻碍了农业发展与乡村振兴的步伐。

为深入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等5 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为扎实推进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提供了明确路线。农村金融为精准扶贫提供“造血式”资金支持,也为乡村振兴产业建设提供启动资金和可持续性金融支撑。我国于2003 年实行农村信用社改制并加大了涉农贷款力度,据《中国农村金融报告(2016—2020)》统计,涉农贷款已由2007 年的6.1 万亿元增加至2019 年6 月的34.24 万亿元,金融机构贷款规模明显增加,农村金融政策扶持体系渐趋完善,农业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不断创新,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工作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以山东省为例,分别从合作性金融、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3 个角度回顾金融助力乡村振兴的实践情况,并结合现状评价提出改进建议。

1 金融助力乡村振兴的案例回顾

1.1 以山东省农商银行为例

山东省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农商银行”)是山东省内营业网点最多、服务范围最广、资金规模最大的地方合作性金融机构。近几年,农商银行为贯彻执行乡村振兴战略要求,结合当地农村实际创新推出了多种农村金融产品,用于支持当地乡村振兴。截至2020 年底,该行累计服务行政村达1 850 多万户,农户对接数量达900 多万户,山东省农联社涉农贷款余额在全省涉农贷款总余额中的占比已达27.3%。作为乡村振兴的地方性金融主力军,农商银行立足支农支小定位,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和方式,满足当地多样化的融资需求。

黄河滩区迁建是山东省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任务和关键环节。为贯彻当地政府妥善安置黄河滩区搬迁居民的政策要求,农商银行各地支行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为将银行的物理网点下沉,提前优化网点布局,在迁建安置区设置了POS机、移动柜员机、智慧柜员机,为居民办理各种贷款服务提供了极大便利。值得一提的是,济阳县农商银行结合黄河滩区的实际融资需求,开发了“家庭农场贷”“大棚贷”等多种金融产品,及时解决了迁建居民后续的生产生活需求,为确保迁建项目及时完工积极助力,同时也赋予了黄河滩区特色产业发展的新动能。

1.2 以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为例

作为商业性金融机构,中国农业银行根据实地走访调查,确定县域、农村的网点布局规划,下沉其金融服务。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是当下为发展农村集体经济而建立的新型组织模式,对于发展集体经济和促进农民增收具有重要作用。为了达到3 年内(2020—2022 年)全省有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的村占全部行政村比例达到40%的目标,山东省组织部负责牵头、中国农业分行山东分行和山东农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联合推出的首创金融产品“强村贷”。该产品主要向起步晚、规模小、缺乏产品抵押的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提供贷款支持,其优势体现为利率低、免担保费、给予财政贴息,有效帮助有融资需求的农村合作社及时解决了无抵押、无担保、融资难的难题。同时,为提升服务该合作社的积极性与效率性,银行将“强村贷”纳入执行考核体系,并与各地方农业职能部门主动对接,结合不同经营类型的合作社研发了线上授信模型与融资方案。

1.3 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山东省分行为例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下简称“农发行”)是唯一的涉农政策性金融机构,也是服务乡村振兴、做大做强农业和地方小微企业的骨干银行。为贯彻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与推进,全国各地着手建设大型田园综合体项目,以带动当地乡村各产业的振兴。山东省沂南县率先推出了省内首家国家级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朱家林田园综合体。农发行山东省分行针对该建设项目无模式可依、无路径可寻的实际,在有限时间内主动深入当地考察,积极探索信贷支持切入点,创新开发了“田园综合体建设中长期扶贫贷款”,为田园综合体内客户群体总共授信4.05 亿元,并采取省、市、县三级银行对其建设规划进行全程跟踪。为保障金融供给的可持续性,又创新性推出了“项目自身收益+整合涉农补贴”模式,为园区内有贷款需求的客户拓宽了融资渠道。

2 现状评价

2.1 已初步成立多元化、多层次的农村金融体系

随着农村金融改革的推进与农业经济的发展,山东省逐渐形成了以农商银行为代表的合作性金融机构、中国农业银行为代表的商业性金融机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为代表的政策性金融机构,以及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机构为代表的农村金融体系,为保证乡村振兴中农业产业发展提供了必要的资金支持。

2.2 适当满足了乡村产业振兴对资金的多样化需求

通过以上成功的实践经验可以发现,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进程中,各种金融机构针对“三农”产业的融资需求均已开发了有一定针对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形成了包括“家庭农场贷”“强存贷”“涉农中长期贷款”等在内的一系列乡村振兴信贷产品,适当满足了各种农业经营主体对于融资的不同需求。

2.3 发挥财政补贴效能,重视与涉农部门协作

从山东省的实践来看,在各银行金融机构提供资金供给基础上,通过政府给予一定补贴,提高了银行放贷的积极性,降低了涉农主体贷款的信用风险,为借贷双方均提供了保险。根据《山东农担经营报告2021》统计,山东省农业发展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在粮食安全、生猪稳产保供等方面累计为15.8 万户提供高达855 亿元的保费,居全国首位,切实降低了农户融资成本。但面对乡村振兴这一长期性、战略性任务,仍然存在职能分配、制度创新、抵押担保、信用环境和风险管控等方面的问题,导致金融助推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2.3.1 现有金融服务体系职能存在交叉,尚未形成助力乡村振兴的合力

山东省虽然已经形成了集合作性金融、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与新型金融机构于一体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但这些机构之间仍然存在职能交叉与重复,各类性质的金融主体的支持作用并未得到充分发挥。

2.3.2 农村基础设施融资缺乏成效,农村金融创新有待大幅提升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开展“三农”工作的重要内容,对于实现乡村振兴具有基础性、决定性作用。由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周期长、效益低,而提供的贷款周期一般较短,无法满足基础设施建设的长期融资需求,且基础设施的运行与维护也离不开资金的持续支持。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应用,使得移动支付大面积推广,及时弥补了物理网点业务办理时间与空间的不足。目前,由于商业银行网点的大量撤并,业务重心由县域转移至城市,而先进科技在农村的应用并不多见,使得原本物理网点较少的农村金融机构再次拉大了与城市的差距。

2.3.3 农业经营主体业务传统,抵押能力有待加强

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财务运作不规范、稳定性与可持续性较差,业务涉及的产业链范围也大多集中于第一、第二产业,产业链条不完善,收益仍有较高的增值空间,而农业生产受制于多种因素,导致生产周期长、经营效益与效率均较低,同时可用来提供担保或抵质押的物品价值偏低,抵质押产品和形式较为单一,产生不良贷款的可能性较高,导致申请贷款难度与履约风险高。相比之下,本可以作为抵押品的农民住房财产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却由于确权不明确导致无法为农民及时获取贷款提供保证。

2.3.4 农民征信数据不完善,农村信用环境较弱

涉农贷款的申请难度大、周期长,主要源于银农长期以来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由于缺乏农户的征信数据,银行获取农业产业、农户个人的信用数据渠道不畅,而且信用评价缺乏统一标准。农户的信息分散存在于公安、农业、社保等部门,且对信用数据的认识不统一,向当地人民银行支行报送数据需要经过统一处理才能有效整合。

2.3.5 对农村金融风险的重视度不够

近几年,在县域和乡镇出现的诸如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然而这些新兴金融机构的信贷体系不够完善,信贷流程缺乏严格监管,且贷款主体的还款能力受制于气候、政策等不确定因素,再加上农民自身的金融与风险意识淡薄,甚至有的农户认为从金融机构获取的贷款就是政府发放的补贴,很容易导致这些金融机构发生不良贷款。

3 金融助力乡村振兴的改进建议

3.1 建立乡村振兴银行,精准服务“五个振兴”

应以《乡村振兴法》为依据,建立地方性的乡村振兴银行。结合“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银行分别设置产业振兴部、生态文明部、乡风建设部、乡村治理部、创业富村部。其中,产业振兴部重点开发专门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水利建设、农村交通运输、信息网络建设的贷款、债券、期权等金融产品,支持当地农林牧渔产业发展;生态文明部主要就居民燃气、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和绿化等方面提供贷款支持,以“绿色金融”改革为着力点,创新农业贷款抵押品与保险服务;乡风建设部主要为乡村文化建设、娱乐消费所需的设备采购、平台引进提供资金支持;乡村治理部主要集中资金用于支持农村公共服务、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土地产权改革等方面;创业富村部主要用于支持农村重点龙头企业、农民个体户创业或新型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开展精准的金融定制服务。

3.2 重视金融科技创新,大力发展数字化普惠金融

2021 年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提出,要稳住农业基本盘,做好“三农”工作,关键需要金融的大力支持。以数字化普惠金融为抓手,依靠大数据、云计算以及物联网等先进技术,加强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扩大移动支付在乡村应用的覆盖率,改善农村金融支付环境。农村金融机构应充分利用先进科技,将金融服务从物理网点延伸至田间地头,率先打造一批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对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站、银行自助服务端等进行数字化和智能化改造升级,也能弥补县域、乡镇网点撤并带来金融供给不足的窘境。

同时,大力在乡村开展各种金融科技知识宣传普及,培养和提高农民的金融与科技素养,打造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利用大数据平台信息,对信用水平高、还款快的农户给予更高额度、更低利率甚至免利率的优惠贷款,并鼓励首次贷款申请者与其进行信用捆绑,提高广大涉农主体的信贷可获得性。

3.3 发展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农业供应链金融的实施

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业专业合作社等一系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逐渐成为振兴农业、推动农业产业现代化的主要力量,而金融助推乡村振兴的关键发力点也在于此。应发展壮大农村新型经营主体规模,增强盈利能力与偿债能力,鼓励银行对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给予免担保贷款,根据不同经营主体的信用水平提供差异化信贷政策,实现零散小农户与现代农业产业的有效衔接。

同时,针对农业经营主体抵押产品大多为流动资产、金额较小等缺点,建议国家层面出台相关产权配套政策,鼓励采用多种形式的抵押产品和产权,积极试点并推广多种产权形式的抵押业务,例如乡村的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仓单质押权等,并以此改革为契机,大力发展农业供应链金融,拓宽农业融资的渠道与形式,同时完善农业产业链条,提高更多涉农主体的资金可获得性,促进农业产业的规模化与协同化,实现乡村产业振兴。

3.4 以打造信用乡(村)为依托,进一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结合农村信用环境薄弱实际,政府应加大农村信用建设的投资力度。以打造信用乡(村)示范村为契机,地方银行通过线上与线下结合方式征集农户、涉农主体信用信息,必要时由工作人员对农户进行实地调查走访,保证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可分别从信用、资本、抵押、贷款、偿还能力等方面获取征信数据,并与当地市场监管、税务、公安等部门共同配合,依靠互联网、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实现贷款用户的信用数据互通共用,并对其信贷信息实时更新,为广大的贫困和低收入群体提供资金支持。同时,针对征集的信用信息建立评价模型体系,提高农户信用评价结果与农户生产生活的关联度,根据征信用户的信用等级水平灵活确定是否给予授信、授信额度、贷款抵押担保等贷款要求。另外,在信用数据采集与获取的过程中,帮助农户逐步建立信用意识,增强相互之间的信任度,推动乡风文明建设。

3.5 加强农村金融机构的风险防范与补偿机制

建立健全农村银行系统内部的信息沟通机制,做好风险应急预案与应对工作;定期对农村金融机构人员进行风险管理培训,严格按照信贷条件对贷款申请人进行审批,并将不良贷款率作为员工绩效考核指标之一。地方政府可建立涉农信贷风险补偿基金,作为金融机构涉农不良贷款的有效补充,以此提高各金融机构涉农贷款的积极性。由省政府牵头,保险公司开发适用于“三农”产业的险种,政府予以财政补贴或者提供再贷款,鼓励有能力的农户、涉农企业积极参与保险,规定银行根据贷款申请人的参保情况给予相应的优惠利率,并扩大联保贷款适用范围,提高贷款主体的整体信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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