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CiteSpace 的我国专利诉讼研究现状与趋势分析

2022-07-26 13:20陈文欣
科技管理研究 2022年12期
关键词:专利战略文献

张 婷,陈文欣

(重庆理工大学重庆知识产权学院,重庆 400054)

1 研究背景

近年来,知识产权保护越来越受到党中央的重视。一方面,知识产权保护对于科技创新具有重大意义。2021 年12 月24 日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指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有助于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激励自主创新,同时还可以通过增强企业等主体以及科学技术人员的知识产权意识,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企业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知识产权的能力,进而提高知识产权质量。另一方面,知识产权保护对于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完善司法保护体系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2021 年9 月22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 年)》指出,要建设支撑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要健全公正高效、管辖科学、权界清晰、系统完备的司法保护体系。随着全社会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意识明显提升,我国专利诉讼案件数量也明显激增,根据《2020 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公布的数据,2020 年地方法院新收专利诉讼案件数量为28 524 件,同比上升28.09%[1],我国的专利诉讼案件数量已经远超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专利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创新发展上作出了重要贡献,专利诉讼作为解决专利纠纷的重要途径,一直以来被认为是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法律手段。然而,随着竞争格局的改变,专利诉讼也从单纯的权利保护手段演变为市场主体参与竞争的战略方式,引起了理论界与司法实务界的广泛关注。

自1985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以来,国内不同领域学者从不同的知识背景出发对专利诉讼进行了深度研究,表明专利诉讼已经成为了重要的交叉学科研究领域,但鲜有学者对这些研究进行系统梳理与总结。同济大学的刘星等[2]首次对专利诉讼的国内外研究状况与未来发展趋势进行了梳理,并对比了国内外研究的差异,但其角度偏向宏观,尚需对国内的研究进行更为深入的分析。同时,从企业的角度来看,与传统的风险相比,专利诉讼风险(尤其是专利侵权诉讼风险)对企业的危害更大,不仅会影响到企业当前的经营,还可能会损害企业市场声誉,甚至可能会影响企业未来的技术创新与市场拓展,因此,关于专利诉讼的研究显得尤为重要。为此,本研究对1994—2020 年国内专利诉讼的研究热点、演进趋势以及前沿进行分析和预判,并对该领域现有研究成果进行综述,期望为我国专利司法保护与市场主体的科技创新提供启示意义。

2 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2.1 研究方法

本研究采用CiteSpace 软件,对相关文献的作者、关键词等抽象信息数据进行可视化处理,生成共线网络、关键词突现等知识图谱,直观地呈现出专利诉讼研究趋势以及研究热点;随后,运用归纳演绎的方法对相关研究进行归纳评述,以更加深入地洞悉我国专利诉讼的研究脉络。

2.2 数据收集

研究数据来源于中国知网(CNKI)数据平台。为了观察专利诉讼相关研究的完整情况,需要大量阅读相关文献,因此,选用“专利诉讼”或“专利侵权诉讼”为主题词检索文献,将搜索年限设定于2021 年之前,检索时间为2021 年6 月23 日。考虑到文献的有效性,选取了来源期刊为中文核心期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收录的期刊,共检索到相关文献404 篇,最早的记录出现于1994 年,剔除会议、报告等不相关文献,最终筛选出383 篇文献作为本研究的数据来源。

3 研究现状

3.1 数量分析

分析年度发文数量及其变化趋势有利于在总体上反映专利诉讼领域的重要性与关注程度[3]。基于383 个文献样本,以时间为线索利用Excel 进行统计得出我国专利诉讼领域的文献分布图,如图1 所示。

图1 我国专利诉讼文献数量年度分布趋势

从线性发文量趋势来看,有关文献量呈逐步增长的趋势。按照各年份的发文数量,将国内专利诉讼的研究大致分为:第一阶段(1994—2003 年),文献量增长较慢,为专利诉讼研究的初期,且多为关于司法实践中的理论与制度性分析;第二阶段(2004—2013 年),由于2004 年我国提出要大力推动制定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研究人员对专利诉讼及其战略的关注逐渐增加,专利诉讼研究出现了第一个高产期,到2008 年我国发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相关文献量达到顶峰,之后开始放缓;第三阶段(2014—2020 年),年均发文量达到30 篇,但文献数量有升有降,其中2014 年、2016 年为重要时点,形成了两次高峰。究其原因发现,受美国白宫2013 年6 月4 日宣布的旨在打击“专利流氓”的7 项立法建议和5 项行政措施的影响,许多学者对“专利流氓”展开了相关研究,并深入剖析其对我国企业的影响;而2015 年12 月我国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再一次使知识产权受到各领域学者们的关注,专利诉讼相关核心文献在2016 年达到40 篇。由于文献研究与文献发布具有一定的时差,因此文献对于类似热点事件的反映具有一定的滞后性。

从上述3 个阶段来看,我国专利诉讼的文献量不断增多,专利诉讼受到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且相关研究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国内外知识产权政策及典型诉讼案件的影响较大,因此既具有较强的政策导向性,也与司法实践具有较强的关联性,在一定程度上充分说明了专利诉讼是一个理论与实务紧密结合的研究领域。

3.2 作者分析

研究作者合作网络有助于发现某领域研究学者之间的社会关系及值得关注的科研人员[4]。将数据导入CiteSpace 软件,通过其作者共现分析功能,结合普莱斯定律分析国内专利诉讼研究领域的核心作者以及作者合作情况。将软件参数设置为:时间跨度“1994—2020”,时间切片选择“1”,节点类型选择“作者”,节点阈值选择“topN(N=30)”,即在所选的时间切片(每年)内出现频次为前30 的作者;网络裁剪选择“不裁剪”。由此生成最后的作者合作网络图谱如图2 所示。

图2 中生成的节点N=491,即在上述参数设置条件下选出的作者有491 位;连线E=374,即这些作者中开展合作的次数为374 次;图中字体大小与作者发文量呈正相关。从合作关系来看,整个图谱网络较为分散,零散的点较多,这说明较多学者处于独自研究阶段;其次,多数学者合作过1~2 次,表现为图中的线较细且多为三角形与短线。值得注意的是,网络中绝大部分学者为师生关系,而像由尹志锋、毛昊等不同领域学者组成的合作研究团队较少。

图2 1994—2020 年我国专利诉讼文献作者合作网络图谱

以往较多研究单纯依靠学者发文量评价作者的核心地位,但由于专利诉讼领域的研究者较为分散,仅依靠发文数量可能不具备可比性。因此,本研究根据普莱斯定律从论文发表数量、论文被引次数两个维度来反映作者的学术影响力。计算公式如下:

式(1)(2)中:MQ 表示高产出作者的最低发文量;NQmax 表示1994—2020 年间论文最多的作者发表论文的数量累计值,取整后得到MQ=3;MC表示高被引作者最低引用次数;NCmax 表示1994—2020 年间高被引作者论文被引次数的累计值,取整后得到MC=10。

综上,可确定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的作者为核心作者。以本研究中的383 篇文献为基础计算,在专利诉讼领域一共有34 位核心作者。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前10 位核心作者,相关情况如表1 所示。

表1 1994—2020 年我国专利诉讼文献的前10 位核心作者

表1(续)

据统计,34 位核心作者合计发表了110 篇文章,占样本文献的比例为28.72%;被引次数1 619 次,占比28.17%,而当核心作者发文及被引用量均高达50%以上时则可能被认为形成了学科高产作者群[5]。可见,我国目前尚未形成专利诉讼领域的高产作者群。目前在专利诉讼领域,袁晓东、朱雪忠、尹志锋、张克群、毛昊等学者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其发表的文献数量均超过6 篇,且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其中,袁晓东、朱雪忠属于较早进入专利诉讼研究领域的知识产权学者,并且一直保持对该领域的关注;而张克群、毛昊为较晚进入专利诉讼研究领域的管理学学者;尹志锋是较晚进入该领域的经济学学者。由此可见,专利诉讼研究领域的跨学科属性较强。同时,该领域的核心作者中,最早期的研究者多为法院工作者,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释为何早期专利诉讼研究领域内核心文献的研究主题多为司法实践中的问题。从核心作者所属单位来看,大多来自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大学,或者具有相关的背景经历,据此可以说明华中科技大学与同济大学在该领域开展了深入的研究。

4 研究热点关键词、演化以及未来趋势

4.1 热点关键词

4.1.1 参数设置

在CiteSpace 中,以“Key words”为网络节点,设定的时间跨度为“1994—2020”年,时间分区值为“1”,阈值为“Top 50 per slice”,运用寻径网络算法(pathfinder)并修剪切片网络(pruning sliced networks)和修剪合并网络(pruning merged network)得到关键词共现知识图谱。需要特别说明的是,通过阅读大量关于新兴的非专利实施主体(NPE)的文献,发现该领域研究文献较多,且多为同一研究对象,但使用了不同的词汇定义,因此本研究对相关概念进行合并。鉴于各位学者对于非专利实施主体的经营模式存在不同的态度,在合并时选择了尽量中性的“非专利实施主体”作为合并内容的概念,同时将等同侵权中的相近概念合并为等同原则。为了得到更多信息,将阈值设为0,同时去除出现频率小于2次的关键词,结果如图3所示。

图3 最终生成了432 个节点和849 条节点间连线,网络密度为0.009 1,整体结构较为紧凑,可见我国专利诉讼研究的焦点问题较为集中。其中,节点半径大小表示关键词的词频,专利诉讼、专利侵权诉讼为较大的节点,可能与其为检索词相关;其他几个大的节点为非专利实施主体、专利权人、专利侵权、专利战略等。

图3 1994—2020 年我国专利诉讼文献关键词共现网络

4.1.2 研究热点关键词

节点的中心性可从侧面显示出关键词的重要性。中心性高的节点即网络中的枢纽节点,专利诉讼、专利战略、专利权人、非专利实施主体等为专利诉讼研究共词网络中的高中心性节点,代表了领域内学者关注的热点(见图3)。表2 列出了中心性大于0.1的关键词及频次,共涉及13 个热点,主要聚焦于两类:一类是以专利法、专利侵权纠纷、专利侵权、专利权保护、侵权诉讼等为核心的、与专利保护相关的主题;另外一类是以专利战略、专利策略、非专利实施主体、专利布局等为代表的专利诉讼策略性使用的主题。从时间维度来看,第一类研究热点出现的时间较早,最早可以追溯到1995 年,而第二类研究热点出现的时间较晚,均出现于专利战略后,属于专利战略衍生的研究热点。

表2 1994—2020 年我国专利诉讼文献的主要关键词

4.2 热点演进

时序图谱能够展现各个聚类的时间演变趋势与相互影响,通过直观展示聚类的数量、时序分布情况以及知识流向可以解释研究动态与演变趋势。本研究绘制如图4 所示的时序聚类图谱。通常依据聚类模块性指数(Q值)和聚类轮廓性指数(S值)两个指标衡量图谱聚类效果,Q值与S值越大,表明网络的聚类效果越好。当Q值超过0.3,通常认为网络聚类效果显著;当S值大于0.5 时,一般认为聚类是合理的[6]。本研究中Q=0.776 7,S=0.933 8,说明聚类图谱可信。

图4 我国专利诉讼文献关键词聚类时序图谱

如图4 所示,共生成了14 个关键词聚类,可以看出专利诉讼领域研究视角的多样性。从时序分布来看,专利诉讼的研究主要分为3 个阶段:第一阶段为1994—2003 年,研究主要集中讨论专利制度以及专利诉讼案件中发现的法律适用的问题,主要涉及“专利侵权诉讼”“侵权人”“专利价值”“专利法”等主题;第二阶段为2004—2013 年,开始关注企业、战略、新商业模式等问题,“标准必要专利”“专利组合”“核心专利”“专利战略”“专利保险”等关键词聚类均产生于这一时期;第三阶段为2014—2020 年,在2016 年及以前,研究较为活跃,而2016 年后的研究主题主要集中于“专利侵权”“标准必要专利”,其他主题则呈现出趋冷的态势,且多为前期的研究主题,较少出现新的研究方向,主要表现在图4 横轴上不同关键词的间距变长,许多在第一阶段开展研究的学者较为关注的主题在第三阶段变冷,例如“专利组合”“侵权人”“专利”等主题在第三阶段已经消失。整体来看,“专利侵权诉讼”“专利侵权”“专利诉讼”“专利价值”等研究主题存在的时间较长,横跨了3 个阶段,在2020 年仍有相关文献进行研究,并且已经衍生出了如专利法院、惩罚性赔偿、专利动机等新的研究内容,也说明这些主题具有较强的研究价值,并能够不断衍生出新的研究方向。

从知识流向来看,“专利侵权诉讼”“专利侵权”“专利诉讼”“侵权人”“专利无效”等主题的知识流动最为丰富,不仅聚类内节点之间的知识流动密集,而且与其他节点的流动也较密集,同时流动的聚类数量较多;而标准必要专利、专利保险等聚类与其他聚类之间存在较少知识流向,更多是聚类内部的知识流动。

4.3 前沿分析

突现词是指在一段时间内该词在文献中频次快速增长的关键词,能够衡量关键词共现网络中节点活跃程度,因此可以通过突现词的突现强度与突现时间来预测领域内的新兴趋势[7]。表3 展示了样本文献中突变性较强的前14 个关键词。其中,“专利权人”“非专利实施主体”“核心专利”为突现强度较高的关键词;专利权人、专利侵权诉讼、侵权行为是领域内最早出现的研究前沿;等同原则、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战略、非专利实施主体为持续时间最长的研究前沿。“专利战略”的突变期间与第二阶段的年限完全重合,同时企业也成为该阶段的突现词,说明在第二阶段,研究者们开始将目光从专利制度、法律适用转向企业所面临的具体的专利问题。而其中有50%的突现词均产生于第三阶段,说明了这一阶段的研究方向较为分散,出现了多个突现词。由于“非专利实施主体”“专利运营”“标准必要专利”等关键词的突现阶段延续至2020 年,说明其能够成为专利诉讼领域未来的研究方向。

表3 我国专利诉讼文献关键词突发性探测

5 文献评述

通过阅读大量相关文献,并结合关键词突现结果以及时间线图谱发现,专利诉讼领域主要从以下4个角度进行了研究:专利诉讼的基础理论、专利战略、非专利实施主体以及关于专利诉讼信息的运用。

5.1 专利诉讼的基础理论

关于专利诉讼基础理论的研究主要集中于早期,聚焦“专利侵权诉讼”“侵权人”两个主题,且学者们较关注专利诉讼的中止审理以及专利侵权诉讼中侵权判定原则等问题。

关于专利侵权诉讼的中止审理的问题,学者们主要从专利诉讼中止审理产生的原因、所形成的弊端以及解决路径等角度研究。李中圣[8]总结出我国专利侵权诉讼案件中止主要有法律及事实方面的原因,认为中止诉讼导致法院积案增加、侵权行为不能有效遏制等弊端。在解决路径方面,学者们借鉴了不同国家的制度与经验,为我国中止诉讼所导致的问题提出了不同程度的解决方案,如杨志敏[9]、唐仪萱等[10]认为有必要将专利权有效性判断与专利侵权诉讼放在同一法院进行审理,以彻底解决中止诉讼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余翔等[11]借鉴了日本的知识产权诉讼制度,认为应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侵权诉讼中的中止诉讼问题,并在不中止诉讼的案件中强调要加强协调专利复审委员会与法院间的关系;张怀印[12]研究了美国专利确权制度的演变,主张从专利确权制度、诉讼中止程序的完善等角度解决中止诉讼所引发的弊端;王瑞龙[13]尝试通过扩大不侵权抗辩情形,解决现行专利权无效抗辩制度的弊端。

综上所述,在现有专利无效抗辩制度框架下缓解中止诉讼弊端的路径有两条:一是对专利确权制度进行结构性调整,即无论是由法院全权解决专利确权与专利侵权纠纷,还是采取专利确权双轨制,都需要修改现有的诉讼制度,还涉及行政与司法职能的划分,因此这一路径实现难度极大;二是从抗辩制度入手,扩大现有的专利侵权抗辩情形,这种方法看起来可行性较强,但是其仅从侧面为被诉侵权人提供了更多的方案,并没有解决专利无效抗辩产生的中止诉讼问题。因此,需要两条路径同时展开研究,找到切实可行的中国方案。然而,现有研究存在视角单一、法理论证不够、实证研究欠缺等问题,学者们对专利诉讼中止问题的研究以理论研究为主,多为对别国方案的借鉴,缺乏从多个视角观察我国企业、法院等主体的动机与需求。因此,学者们应当继续深入相关的法理研究,同时应重视实证研究,为该问题提供新的解决思路。

关于专利侵权诉讼中侵权判定原则的问题,早期学界主要从等同侵权原则的适用进行研究。等同原则是指被控侵权产品未落入专利产品权利要求书的文字说明范围内,法院通过适用等同原则,即以基本相同的手段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达到基本相同的效果,来判定侵权人构成实质侵权。等同原则从表面看是一个技术判断问题,实质上则映射出专利权人与社会公众间的利益平衡问题[14],因为该原则的目的是给权利人的专利以公平的保护,使权利人与社会公众间达到利益平衡。为防止等同原则在适用中缺乏约束的问题,其受到了如捐献原则、公知技术抗辩原则、禁止反悔等原则的限制。刘洪[15]对等同物的判断、等同侵权的时间界限以及等同原则使用的具体步骤进行了探析,随后学者们开始对等同原则的限制性原则予以关注,如谭筱清[16]阐释了法院与专利复审委员会在专利侵权诉讼中适用已有公知技术抗辩原则时的差别;丁锦希等[17]通过引入案例进行实证分析认为,捐献原则引入到我国对限制我国专利权不合理扩张有积极意义。然而,受到权利要求解释原则的重置、等同原则的替换以及相关判决的影响,等同原则在美国司法实践中的重要性渐渐有所削减,高莉[18]、张继宏[19]通过探讨美国专利诉讼中等同原则消亡背后的机制与原因,对我国专利诉讼的有关制度与司法实践进行了分析,并对我国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和完善提出了建议。因此,现有等同侵权原则的研究中较多关注等同原则的适用问题,不仅包括等同原则本身的适用步骤,还包括其限制性原则的适用问题,但是多为吸收西方的制度并利用西方的案例进行实证分析。虽然我国的等同原则引自西方,然而不同国家的司法制度、知识产权制度等具有较大的差异,相关原则的适用亦有较大的差异。因此,目前尚缺乏基于我国的诉讼案件的研究,同时也需要关注我国法官适用等同原则的情况。从研究方向上,研究者们应当坚持将理论与实证相结合的研究方法,促进研究的多元性。

5.2 专利战略

专利诉讼与专利战略有密切的关系,相关研究主要集中于专利战略聚类,曹勇等[20]从专利战略的类型、专利诉讼中的专利战略、不同行业企业的专利战略以及诉讼与专利战略间的关联性进行了研究。

早期的研究主要介绍专利战略的重要性以及专利战略的类型,如黄风华[21]从战略划分的角度介绍了进攻型专利战略与防御型专利战略;肖洪[22]从专利性质角度介绍了专利的法律、技术以及信息战略。随后,由于诉讼模式呈现出多样性,关于专利战略的研究开始深入并呈现多元化的特征。有学者对企业专利诉讼战略进行了研究,如黎薇[23]评述了国外学者对企业专利诉讼战略研究的理论起源、动机形成以及主要的研究方法,并对该领域的深入研究提出了设想。有学者对特定主体的专利战略进行了剖析,如陈欣等[24]主要研究了跨国公司对我国企业所实施的专利战略;余翔等[25]分析了专利钓饵战略的行为模式与内在机理。有学者研究了不同行业的专利诉讼战略,包括余翔等[26]、赵英等[27]、刘立春等[28]、詹爱岚等[29]、李红等[30],分别针对金融行业、人参产业、制药企业、信息通信技术(ICT)企业展开了探讨。还有学者从诉讼阶段的角度提出了专利诉讼应对策略,在诉讼发生前,贺宁馨等[31]从企业专利诉讼风险的角度对企业的专利战略提出了建议,赖院根等[32]、张米尔等[33]分别从理论层面、专利申请特征等层面对专利预警进行了深入研究;在诉讼过程中,陈展[34]分析了企业在实体审理前和庭审中应当分别采取的应对措施;在诉讼发生后,曹勇等[35]通过博弈模型分析了企业间的诉讼战略,结果表明专利诉讼战略的动机是通过司法手段实现专利所获利润最大化,许可等[36]从实证的角度研究了专利诉讼对企业专利决策行为及其影响机理,发现不同规模的企业有不同的专利决策行为及专利战略。

可见,关于诉讼与专利战略,学者们研究的角度较广泛,从单一地介绍专利战略到研究内容多元化,从引入式介绍到理论分析、实证应用分析,研究由浅入深,然而单纯研究专利诉讼战略的文献还是较少,多为仅将专利诉讼战略归纳为专利战略的一种。现有研究虽然已经表明战略性使用专利诉讼能够提升企业的竞争力,但是对二者间具体的影响路径研究较少,且缺乏大量实证分析予以支撑;同时,由于企业的专利战略可能受到多方因素的影响,如企业的诉讼意愿、诉讼能力、专利质量、研发与经营战略等,目前缺乏对相关影响因素的定量分析,且相关研究多基于理性经济人假设,而现实中企业的决策行为很可能是有限理性的。此外,在诉讼战略的形成方面,目前显然缺乏对于不同类型的专利诉讼战略的形成与选择的相关研究。

5.3 非专利实施主体

非专利实施主体本质上是企业对专利的战略性运用方式之一,其他方式还包括形成专利丛林、专利联盟等。在众多的非专利实施主体中最主要的就是“专利流氓”,其是利用专利许可谈判,通过诉讼等各种手段获取高额回报的一种商业模式,目前大量运用于标准必要专利中。国内学者主要从非专利实施主体的定义及态度、诉讼策略、对我国各类主体的影响及应对策略,以及在我国发展的可能性方面作了大量研究。关于“专利流氓”的定义,大多是直接借用国外已有的概念翻译而来,最初被称为“专利钓饵”或者“专利海盗”“专利鲨鱼”“专利恶魔”“专利流氓”等,这类主体主要是通过购买和起诉专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专门以专利诉讼或利用专利诉讼相要挟,从而赚取巨额利润的专利经营公司[37]。通过命名可见大多数学者对该类主体带有否定的态度,认为应当对这种投机行为予以打击,因为其阻碍了创新,违背了专利制度所要实现的鼓励技术创新与专利实施的初衷;而部分持肯定态度的学者则更愿意将其命名为“非专利实施主体”“专利经营实体”,认为这对小型技术企业提供了一种反哺机制,促进了创新[38]。在诉讼策略方面,曹勇等[39]认为,专利钓饵主要采用了3种有效的诉讼策略,分别为基于禁令、基于损害赔偿以及基于转换成本的策略;张克群等[40]归纳统计出“专利流氓”在发动诉讼时所运用的6 种攻击策略,分别为“潜水艇专利”、“以战逼和”、“攻敌必救”、标准中“埋地雷”、“养小鬼”、“攻其不备”。关于非专利实施主体的影响及应对策略,贺宁馨等[41]收集了我国2005—2010 年的专利民事侵权诉讼案件,通过对赔偿额的实证研究分析了“专利钓饵”对我国专利制度的挑战,发现我国专利制度中存在可能被“专利钓饵”利用的漏洞,并就此从不同层面提出了完善的建议;许可等[42]认为“专利流氓”对我国的创新发展战略威胁巨大,我国应当防范其扩张。关于非专利实施主体在我国成长的因素与可能性,漆苏[43]研究发现由于我国高科技产业不断发展、专利侵权赔偿额持续走高等6 个方面的因素,我国已成为非专利实施主体的理想市场;毛昊等[44]认为我国已经存在本土的“专利蟑螂”,其行为具体表现为发起多次诉讼且每次索要较低赔偿以累积诉讼收益。为此,学者们从立法、完善专利制度、加强对非专利实施主体在我国发展情况的监控、提升专利质量等多个角度进行了探讨。

综上所述,我国虽非“专利流氓”的高发地区,但相关研究较多,从形成原因、内涵、影响因素与应对策略等角度进行了多维度的研究。由于我国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可能遭遇“专利流氓”的诉讼攻击,而现有研究重点集中于“专利流氓”存在的合理性以及我国应当如何规制“专利流氓”的泛滥等方面,因此,目前亟须对“专利流氓”诉讼策略以及被诉企业的应对策略方面进行更深入的研究。

5.4 专利诉讼信息的运用

专利本身蕴含着丰富的技术、法律与经济以及战略信息,而专利诉讼作为一种法律信息,通常被运用于筛选与判断专利特征的研究中,这是因为专利的有效性是推定的,专利的权利范围具有模糊性,因此任何人都不能事先对专利的有效性进行确认,且任何人均可以对专利的权利范围发起挑战。在美国有1.5%的专利曾被提起过诉讼,仅有0.1%坚持到了法庭判决阶段,而通过法庭解决的专利诉讼,有大概50%的专利会被认定无效[45],因此,周延鹏[46]将经历过专利诉讼但是仍然有效的专利作为专利品质判定的标准之一,而这一信息被应用于多个方面,如专利价值的衡量、核心专利的识别等,相关研究主要集中于核心专利和专利价值聚类。

在核心专利方面,学者们从行业角度、专利信息角度对专利文献进行了挖掘,郭伟等[47]对中药提取物进行了专利分析,并分析了其创新趋势;卢章平等[48]对美国通信领域的诉讼专利进行了研究;余敏杰等[49]对车辆产业进行了专利情报分析,了解了国内外叉车的发展态势,尝试为我国叉车行业发展提供竞争情报;而龙微月等[50]、文庭孝等[51]以及唐晖岚等[52]分别对专利的经济信息、法律信息、战略信息进行了研究,为企业的竞争提供情报。

在专利价值方面,龙艺璇等[53]从不同的技术发展阶段分别对专利价值的影响因素、专利家族规模与专利价值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张克群等[54]从专利布局战略出发,将专利诉讼作为专利价值的代理变量,以专利权利要求数、先前技艺数作为自变量,并引入专利家族深度与专利家族强度为反映企业专利布局战略的代理指标,发现权利要求数、先前技艺数、专利家族深度和强度对专利价值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张克群等[55]以非专利实施主体的专利为例进行实证分析发现,技术覆盖范围对专利价值有负向影响,而权利要求数与现有技术数对专利价值有正向影响。

可见,现有研究主要从核心专利的判断、专利价值的衡量等角度对专利信息进行了挖掘,然而,多将专利诉讼作为其中一个指标,对于专利文献中与诉讼相关的信息仍然存在挖掘不充分的情况,且由于涉诉专利本身蕴含着丰富的信息,一方面能够产生有关涉诉专利的信息,另一方面也能够产生有关涉诉企业的信息,现有研究涉及一些法律信息、经济信息、战略信息的挖掘,但是对于诉讼相关的其他信息仍然需要开展深度研究;同时涉诉专利所产生的信息还能够对其他法律信息、经济信息、战略信息、技术信息产生影响,而目前对这种错综复杂的影响关系缺乏相应研究。

6 结论与展望

6.1 研究结论

本研究以1994—2020 年383 篇与专利诉讼相关的研究文献为基础,分析了专利诉讼研究现状、研究热点、演进脉络与研究前沿的变化。结果显示:一是国内专利诉讼研究早期发展较慢,且较多为法院的工作者对专利制度与专利诉讼案件中显现出的制度、法律适用方面的问题进行的研究。2004 年开始,专利诉讼的相关研究开始增多,从主题方面来看,相关研究呈现出既受政策导向的影响,同时也受到相关诉讼案件的影响,且该领域的核心作者群尚未形成。二是专利诉讼领域研究热点以专利诉讼、专利侵权诉讼、专利侵权三大主题为中心向外发散,研究视角较多。三是专利诉讼研究的脉络分为3 个阶段,每个阶段的研究热点均有所不同,差异显著。四是结合聚类分析与文献的内容发现,国内专利诉讼研究内容主要可以概括为专利诉讼的基础理论、专利战略、非专利实施主体与专利诉讼信息的运用等方面。

6.2 研究展望

基于上述结论以及研究综述的分析,可以从专利诉讼的理论与法律适用、专利诉讼战略、非专利实施主体、专利诉讼信息的运用4 个方面进行展望。

第一,专利诉讼的理论研究内容较多、持续时间长,不仅存在一些持续性的研究热点,如专利确权机制研究与行政司法“双轨制”保护研究,随着制度发展,也衍生出了新的理论性、制度性的研究热点,如法定赔偿、惩罚性赔偿、知识产权法院等,但是,现有制度与理论研究框架大多沿用国外现有框架。因此,未来可以从我国国情出发,搭建适合于我国的理论研究框架;同时,关于制度性、法律适用性的问题多为纯理论研究,运用的研究方法也较传统,未来可以利用更前沿的大数据研究方法深入研究。

第二,专利诉讼与企业专利战略具有紧密的联系,专利诉讼是企业专利风险管理的重要环节,有关专利诉讼的战略性运用及其影响因素已经有较多的研究,但是企业战略是一个动态的系统,其可能是由非理性的因素综合而成的。因此,一方面应当积极关注企业专利行为的非理性因素的影响,加强经济学、管理学、法学领域的学者们对专利诉讼领域的合作研究;另一方面,科技创新企业应当强化专利风险管理,制定科学的专利战略,为此,相关部门需要加强引导,提升创新型企业的专利风险管理意识。同时,企业未来也需要关注内外部环境变化对于企业专利诉讼战略的影响以及应对策略。

第三,非专利实施主体诉讼目前在国内并不盛行,更显著的问题在于国内的大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频频遭遇国外NPE 发起的诉讼挑战,然而,专利诉讼长周期、高成本等特点导致企业对于知识产权方面的保护意识不强,甚至由于担心需要承担高额的费用,致使很多企业不愿意通过法律的方式来解决问题,但一般非专利实施主体的诉讼意愿会较强;而在一些适用判例法的法律环境中,若因为某一个企业的不接受诉讼或者应诉不积极,使得外方在专利诉讼中获得胜利,可能会对其他同行业或者同领域的企业产生不利影响。为此,未来的研究应重点关注我国企业在出海过程中应当如何应对该类主体发起的诉讼。

最后,专利诉讼本身作为一种信息,不仅能够释放出与专利相关的法律信息,还能够映射出相关的主体信息、市场信息、技术信息、战略信息等。因此,企业对此应当投以足够的重视,尤其是在进行专利分析与专利挖掘中重视专利诉讼信息所传导的信息,未来可以加强对各个领域的专利诉讼信息的分析与利用,充分利用专利诉讼信息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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