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农业政策性金融对我国农业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支持作用,尤其对于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十分重要。农业政策性金融是我国农业经济发展的主要支撑体,只有做好农业政策性金融对农业经济的支持工作,才能使我国农业更好、更快的发展。目前,我国农业政策性金融的发展势头良好,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的改善。因此,本文分析了农业政策性金融对农业经济发展的支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
关键词:农业政策性金融;农业经济发展;存在问题;解决对策
农业政策性金融是我国相关部门为支持农业经济发展而提出的一系列的金融政策,从而更好的保障我国农业的发展,实现农业经济水平不断提高的目标。农业政策性金融与传统金融政策不同,其具有更强的政治性和社会性。另外,农业政策性金融主要以优惠和返利为主要目的,并不仅影响农业经济的发展,对我国新农村建设也具有重要影响。现阶段,我国相关部门出台的一系列政策对农业经济的发展扶持力度远远不足,因此继续增强对农业政策性金融的建设。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城镇与乡村间存在的巨大的差距,农村经济发展滞后严重,因此解决农村经济发展问题是提高农业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我们主要从当前我国农业经济发展形势入手分析现阶段农业政策性金融在支持农业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以期更好地促进我国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1.1 投入的资金不足
由于农业本身的生长周期,流通周期长等特点,所以导致我国现阶段农业政策性金融资金的投入力度低。另外,由于农业本身受环境因素的影响较大,因此在遭遇严重的自然灾害时,农产品产量和质量严重下降,进而导致前期投入的生产资金受损严重。因此,农业投资风险较大,且资金回笼速度较慢,无法满足传统金融机构的投资标准。这也是我国农业经济发展过程中资金支持力度低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做好我国农业政策性金融工作可有效提高资金支持力度,增加农业抗风险的能力,有助于我国农业经济的快速可持续发展。
1.2 金融机构建设不足
近年来,我国农业政策金融对农业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不断上升。但在金融服务体系中占据主要地位的仍然是银行,例如我国最具有代表性的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及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现阶段,由于该类机构自身建设程度低,远远达不到建设标准,因此对各地农业经济发展提供的金融服务质量较低。各地区内由于农村银行网点数量较少,导致农民获得金融服务过程较为困难。另外,由于农民文化水平较低,因此对金融服务的接受能力较差。而且金融机构未做好深入的推广性服务,因此导致大量农民不了解具体的政策支持,从而导致金融服务范围小。除代表性的金融机构外,部分较小的金融机构利用政策优惠进行投机,并未对我国农业经济发展起到支持作用。因此,目前我国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建设尚未全部满足相关部门的标准要求。
1.3 业务范围窄
农业政策性金融服务项目中可供农选用的金融项目较少,大多数农民选用的是简单的借贷服务,这与城市内的金融服务出现严重的滞后现象。城市中最常见的金融服务主要以股票、债券等为主。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只有利用好上述金融工具才能更好的为农业经济的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但目前大多数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没有对金融工具进行充分的研发和推广,从而导致金融服务业务范围小,农民接受程度低。
1.4 金融流动性不足
目前我国商业金融的流动性不足,这已经成为制约农业经济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由于银行与政策之间难以化解的矛盾,导致金融机构面临巨大的亏损风险。对于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而言,对农业经济发展的支持是必须的,但维持金融机构的正常运转也是十分必要的。若一味的提供政策性金融支持,而不考虑以机构的经营后果,最终也会导致金融机构出现经营危机,进而对农业经济发展造成不利的影响。
2.1 加大扶持力度
为了实现农业政策性金融对农业经济发展的强有力的支持作用,金融机构必须将加自身服务水平积极扩展农业经济发展的投资力度。为了降低金融投资风险,同时也为了提高农业抗风险能力,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应加强与国家有相关部门之间的联系,通过与政府部门和其他同行业机构共同积极筹措资金,从而加大对农业经济发展的扶持力度。由于农作物的生长周期较长,复杂性较大。若金融机构出台的相应的金融项目,无法让农民真正的信赖则其对农业经济发展的支持作用十分有限。因此相关的金融机构应拓宽资金来源。政府相关部门可通过增大优惠力度,吸引其他资本注入,帮助农民提高抗风险能力,从而有效的提高我国农业经济发展。
2.2 加强金融机构队伍的建设
加强金融机构队伍的建设,对于促进农业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政府有关部门必须要增强金融机构的服务性,增强其金融实力,以此来提高对农业经济发展的扶持力度。就目前农业市场环境而言,金融服务机构主要以银行模式为主,且逐渐趋于稳定。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受银监会监管,且与政府相关部门具有较大的联系,因此金融机构的信誉较高,较易获得广大农民群众的信赖,从而相应的提高了农民对金融服务的接受度。由于农民文化水平较低,传统的储蓄观念较强,因此预知资金需要较长时间的接受过程。与政府关联较大的金融机构期权威性高,因此可大大降低农民接受时长。但由于银行的经营模式较为稳定,因此导致其含有的金融服务项目创新性较低,且深入基层程度较低。加强金融机构队伍的建设,不断更新经营理念,制定适合当地的金融服务项目,加强推广,从而使金融项目与农民实际生产相结合,从而不断扩大服务范围。另外,由于农村金融网点数量较少,农民获得的金融服务过程较为困难,因此在农村应多设立服务网点,降低办理业务的操作难度,减少技术门槛,以便农民更好的接受金融项目。对于规模较小、标准较低的金融机构,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大监管力度,及时降低农民被诈骗的风险,利用相应的政策保证农民财产安全,同时也是对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信誉的维护。
2.3 开发多样的金融工具
农业政策性金融機构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也有助于农业经济的快速和持续发展。金融机构想要提高服务水平,首先必须要开发多样的金融工具。基金、证券、股票、保险之外的金融工具必不可少。其中,保险作为金融机构的工具之一,由于其自身的特殊性,金融机构必需健全其农业保险制度。根据农业自身易受气候、灾害等因素的影响,其经济收益波动较大。一旦出现自然灾害,农民的利益会受到较大的损失,因此导致农业从业人员数量逐渐降低,农业发展速度停滞不前。为吸引大量劳动力投身农业经济发展工作中,金融机构可通过增加保险服务项目,减少自然灾害对农民造成的经济损失。同时政府相关部门也可通过相应的政策为金融机构提供更多的服务保障,从而做好市场环境维护工作。另外,政府相关部门也应通过加强监管工作减少不法分子骗取赔偿金现象。一旦发现应做出严厉的处罚,从而引导我国农业经济发展向健康、可持续的方向不断前进。
2.4 建立完善的农村金融体系
由于我国的农业经济发展形势较为复杂且多变,因此对农村金融监管难度较高。政府相关部门应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政策,采用差异化管理、监督,从而保证我国农村农业金融体系不断向多元化、差异化以及个性化方向发展。另外,农业金融发展过程中还应采取科学、合理的监管制度,保证其正确发挥支持作用。由于我国农业政策性金融发展水平不断提高且逐渐趋于稳定,因此,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对金融机构的扶持和管理,争取真正做到惠及于民,为我国农民群众争取福利。
综上所述,农业政策性金融可通过实现多元化金融服务调动社会资金,提高对农业经济发展的支持作用。但发展过程中相关部门应根据各地存在的实际问题进行相应的调整,通过加强监督管理,使我国农业经济获得更好更快的发展。
作者简介:宋晓玲(1980-),女,本科,中级经济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