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琳娜 刘冰
摘 要:近年来,普惠金融与绿色金融融合发展对乡村振兴的推动作用受到广泛关注。本文针对泰安普惠金融与绿色金融融合发展现状及二者在融合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制定绿色普惠金融支持标准、建立农业融资主体绿色信用体系、打造绿色普惠金融信息共享平台、整合金融机构部门、创新绿色普惠金融产品等建议,旨在促进泰安普惠金融与绿色金融的深度融合,为泰安绿色生态农业发展提供有效资金支持,保障泰安乡村振兴的全面推进。
关键词:乡村振兴;泰安;普惠金融;绿色金融
中图分类号:F2 文献标识码:A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22.18.003
0 引言
當前,普惠金融与绿色金融融合发展问题成为我国金融改革的重要方向,对于我国顺利实现“协调、创新、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及落实绿色发展、生态发展、建设中国新农村的乡村振兴总要求具有重要意义。
普惠金融为小微企业、“三农”和偏远地区低收入人群提供了金融服务,有效提高了他们的生活水平、激发了创新创业热情,使他们更好地融入经济发展潮流、分享经济增长成果,对促进社会公平与协调、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绿色金融侧重于生态层面的公平,通过将资金重新配置于有利生态环境、生态质量、生态治理等资源节约型产业,为生态产品和服务供给提供了资金支持,为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对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意义重大。
伴随着中国扶贫产业开发、新农村建设、包容共享性社会建设,普惠金融与绿色金融融合发展问题越来越受到各个方面的关注,随着二者服务范围的不断扩大,彼此之间的联系愈加紧密,二者融合发展趋势更为明显,特别是在乡村振兴、精准扶贫、基础农业建设等方面发生了多层次的交叠和覆盖。如何有效把握二者之间的异同点与重叠区,更好地为泰安乡村振兴、生态农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保障,是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
1 泰安推进绿色普惠金融发展的现实意义
1.1 泰安概况
泰安位于山东省中部的泰山南麓,总面积7761平方千米,常住人口数量为547.22万人(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2021年上半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474.5亿元。泰安属于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约在12.9℃,春秋两季温暖少雨、夏季炎热多雨、冬季寒冷干燥,四季分明,适合农作物的生长。泰安地势东高西低,地形复杂,拥有山地、丘陵、平原、洼地、湖泊等多种地貌,受地形地貌影响,气候差异显著,物产丰富。泰安是连接京津、沪宁杭的重要交通枢纽,集聚了京沪铁路及京台、京沪、青兰高速公路等多条重要交通线,区位优越。
依托历史文化名山——泰山,泰安目前已成为以旅游业为主导的城市,旅游业产值占全市总产值的70%以上,成为该市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旅游业作为当地龙头产业又带动了一系列产业的发展,包括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餐饮业等,形成了集群效应。
近年来,泰安市政府着力构建“泰山大生态带”生态屏障、乡村振兴及城乡空间一体化布局,依托泰安特有的自然生态条件和厚重的历史文化,借助全域旅游、乡村振兴和绿色生态农业发展带来的巨大机遇和潜力,为泰安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1.2 泰安绿色普惠金融需求分析
2020年,泰安全年累计发放小额扶贫信贷资金103亿元,新建“三农”扶贫项目203个,扶农72万户、使354 个省级贫困村、251个市级贫困村全部“摘帽”,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乡村振兴成果成为泰安“三农”工作的重心。泰安市乡村振兴工作小组在2019年确定了10项重点发展任务,涉及泰安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高标准现代农业产业园打造、优势农业产业集群培育、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乡村旅游与休闲农业项目升级、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无害化治理、农村道路“三通”和偏远地区农村精准扶贫脱贫等工作。
可以看到,既要经济发展又要绿色发展成为泰安推进乡村振兴的主旋律,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的有机融合将是实现泰安“绿色”与“发展”的有效手段。若能借助绿色普惠金融在乡村振兴和乡村生态农业发展过程中的可得性和可持续性,对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小微农业企业等提供资金支持,充分发挥泰安地区自然环境较好、生态承载力较强的优势,通过为泰安农村和偏远地区的居民部门提供绿色普惠金融服务,整合泰安地区生态资源要素,让低收入人群、农村客户都能参与到绿色产业和绿色项目中,将“协调、绿色、共享”的理念落实到农业产业振兴之中,在改善泰安农民农户的生活水平、提升生态资源的经济价值,助力泰安“美丽乡村”建设的同时深化泰安地区金融市场产品和服务创新、激发经济活力,从而全面推进泰安乡村振兴和经济发展。
1 泰安普惠金融与绿色金融融合发展现状
从收集的资料来看,泰安的金融机构面向“三农”领域的服务主要着眼于普惠金融方面。
一是构建了较为完善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泰安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构建了以乡镇营业网点为依托、以银行卡为纽带、以电子银行业务为引领、以乡村自助终端为触角的支农惠农金融服务体系。截至2021年上半年,在涉及“三农”区域特别是镇、街、村等薄弱环节,设立营业网点74家、助农服务602家。将普惠金融服务不断延伸至偏远乡村和农户家中,让农户享受到“足不出村”的便利金融服务。
二是扩大普惠金融助农信贷投放覆盖面。泰安的金融机构加大了对涉及“三农”的小微企业等普惠金融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如变被动调查为主动授信,主动上门为农村客户服务,并结合村委意见,确定农户授信额度。又如设立了专门面向泰安农民用户的互联网普惠金融项目,为农民群众种植养殖、创新创业提供了快速便捷、无担保抵押的数据化信贷服务。农户贷款时可携带阳光授信凭证到附近支行随时支取,简化了授信审批流程,极大方便了农户。
三是创新涉农信贷产品激发金融活力。泰安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针对不同农村客户、农产品生产基地和现代农业发展的资金需求,为“三农”和小微农村企业量身定制合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各金融机构还借助农村信用工程的建设成果,创新出“超e贷”“泰易贷”“创业通”等多款信贷产品,最大限度地为当地农民客户提供了丰富的金融产品,更好地满足了泰安农村客户差异化金融需求。
另外,泰安绿色金融的发展较为缓慢和滞后。现阶段泰安的绿色金融发展在全省来说处于第三梯队,总体呈现出发展规模较小,发展速度较慢、绿色信贷产品较少的特点。
通过收集资料发现,为泰安地区提供绿色金融产品服务的金融机构主要是兴业银行和泰山农商银行。这两家银行的绿色金融服务主要聚焦在泰安基础设施绿色升级改造、泰安文旅融合、山水林田湖草的修复、污水处理、清洁能源、节能减排等大中型项目。面向“三农”的绿色金融产品很少,即便有,也主要以新旧动能转换重点产业的大中型企业客户为服务对象。
总体来说,泰安普惠金融与绿色金融的发展呈现出极不均衡的状态,泰安普惠金融为“三农”和低收入偏远地区提供了服务,有效满足了农民、农户的资金需求。而泰安的金融机构在涉及乡村产业振兴的绿色产业、绿色资源、绿色环保的信贷支持力度还有待加强,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领域的绿色信贷需求没有得到充分保障,通过开辟绿色服务通道、给予优惠贷款利率等服务对绿色客户和绿色产品的激励作用亦没有完全发挥。
2 泰安普惠金融与绿色金融融合发展中的问题
2.1 融合发展缺乏统一标准和政策法律保障
公开资料中很难找到泰安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发展的情况,这是因为绿色普惠金融的研究较少,没有可以借鉴复制的成熟经验,也没有明确的政策支持方案。而普惠金融与绿色金融都存在外部性,十分需要政策的有效引导。从收集的资料看,泰安绿色金融和普惠金融的标准是相互独立的,二者融合发展框架尚未搭建,政策措施也都相互独立,法律体系、监管措施不健全、不完备、相关参与者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不够明晰,这些都导致二者的融合发展仅仅停留在口号上,没有真正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影响了两者的融合。
2.2 绿色普惠金融评价体系尚未健全
绿色普惠金融需要以当地的生态环境数据作为参考,建立有地方普惠金融特色的绿色金融评价体系以及环境效益测算体系、风险评估体系和征信体系。资料显示,泰安地区金融行业针对本地生态环境风险和绿色投融资评价体系还不健全,金融机构、信贷机构及保险机构无法对与本地投融资相关的环境、气候影响因素进行收集整理,也不具备处理环境信息和环境数据的能力,因而无法构建绿色普惠金融评价体系。这一系列因素都制约了泰安绿色金融和普惠金融的融合发展。
2.3 融合发展的风控管理机制有待完善
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覆盖的范围大量涉及“三农”、小微企业,信息基础薄弱导致的信息不对称,加大了金融机构进行风险识别、管理和控制难度。又因为涉及的项目规模小、较分散,从而提高了金融机构业务营销和管理成本,削弱了金融机构参与绿色普惠金融项目的积极性,给资金需求主体带来了极大的融资不便,也就制约了泰安绿色金融和普惠金融规模化、持续性发展。
2.4 融合发展缺乏针对性扶持激励机制
泰安政府部门、财政部门及金融监管部门,在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的融合发展实践上都缺乏针对性地激励和约束机制。参与和创新绿色普惠金融业务及服务,将会导致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盈利空间缩减、盈利水平无法保障等问题。由于缺乏激励机制,特别是绿色金融风险补偿机制的缺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深入挖掘和创新绿色普惠金融信贷产品和服务的内生动力不足,影响了其对创新绿色普惠金融产品和业务的探索实践,不利于泰安绿色普惠金融可持续发展。
3 泰安普惠金融與绿色金融融合发展对策
3.1 制定绿色普惠金融政策支持标准
政策制定上应立足泰安自身经济发展模式——以绿色发展为主,经济发展兼顾生态效益的特点,制定有泰安特色的绿色普惠金融地方标准,确定绿色普惠金融支持方向和重点领域,明确农业领域、乡村产业、农民农户等融资主体是否被纳入支持范围。建立市场准入标准、考核标准以及激励标准,吸引绿色普惠金融机构入驻。完善贷款贴息和财税优惠政策,提高社会资本投入绿色普惠金融项目的比例,同时还应注意两者业务的重叠问题,确保服务范围即覆盖到农业也覆盖到农民。
3.2 建立农业融资主体绿色信用体系
绿色农业融资主体主要由农户、家庭农场和乡村产业等构成,他们的信用体系尚未完全建立,信息缺乏可用性,资金供需双方存在较为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因此急需建立绿色信用体系,健全生态环境信用评价机制及正负面清单评价管理机制。如建立农户生态信息档案,通过将农户符合绿色标准的蔬菜、特色茶叶、高效园艺、特种养殖、休闲农业的绿色附加值转化成绿色积分以量化农户具体的生态行为。对超过生态资源承载能力、影响生态环境的行为纳入失信范围,建立健全违法违规行为责任主体黑名单制度。
3.3 打造绿色普惠金融信息共享平台
上文提到,信息基础薄弱是严重制约泰安绿色普惠金融发展以及风险管理的主要因素。为有效促进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的融合发展,泰安政府有关部门可联合金融机构将乡村产业用户信息、环保信息以及民政、工商、税务等部门的信息接入,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来降低金融服务成本、提升服务效率,提高信息透明度,消除金融机构和农户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通过强化信息系统、构建信息平台,实现信息的覆盖和分享。鼓励互联网金融服务机构或部门参与到平台的建设之中,共享风险管理系统与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成果。
3.4 整合金融机构部门,深化融合发展
商业银行作为金融服务的核心,可以绿色普惠金融服务全流程管理为出发点,成立专门的绿色普惠金融部门管理和统筹绿色普惠金融业务和服务,还可联合小额贷款公司、消费金融公司、互联网金融机构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绿色普惠金融的发展。另外,泰安的金融机构可对泰安地区生态环境进行评估,结合绿色普惠金融标准,优先支持农民农户、小微企业中涉及节能环保、绿色低碳的项目,将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有机融合落到实处。
3.5 创新绿色普惠金融产品和服务
普惠金融与绿色金融的融合发展,在促进“三农”发展过程中具有典型的覆盖性与交叉性,因此要求泰安的金融机构从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环境效益的结合点出发,创新绿色普惠信贷产品,以满足客户多样化的资金需求。泰安的金融机构应将绿色金融的标准延伸至普惠金融标准中去,针对“美丽乡村”“生态家园”、小微农村企业贷款等领域,围绕乡村振兴、低碳发展、高效农业的要求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的创新升级,向既符合“三农”贷款需求,又符合绿色农业标准的客户提供专业化、低成本、高效率的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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