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 莉
(甘肃开放大学 审计处,甘肃 兰州 730030)
2019年,中国温室气体排放量为10175百万公吨(CO2),占全球CO2排放量的27%,首次超过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国家的总排放量,较排放第二大国美国高出16%,为全球CO2排放量最多的国家。美国总统气候变化事务特使约翰·克里(John Kerry)表示,“如果没有中国的承诺,世界减排努力将毫无意义”。
2020年,国家主席习近平在联合国大会上宣布,我国力争到2030年前CO2排放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至此,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将是我国一项长期发展战略。相比于欧洲许多国家,我国碳减排工作启动时间晚,任务重,在实现低碳转型的过程中面临着巨大的机遇与挑战。
基于以上碳中和目标,我国要倒排CO2年度排放量,明确减排目标(见图1),完善和优化体制机制安排,强化政策引导,争取在2050年之前实现能源系统(电力、钢铁、石化化工、大交通等不可再生能源使用)脱碳,降低再生能源使用成本,推动绿色经济转型升级。
图1 不同情境下CO2排放量(亿吨)①
随着CO2排放配额逐年下降,各行业面临着巨大的减排压力,据预测,2055-2060年期间,碳中和边际减排成本从149美元/吨上升至327美元/吨,减排成本从2086亿美元/每年上升至3924亿美元/每年,绿色经济的转型面临着巨大的资金缺口(见图2、图3),因此,构建绿色金融体系,完善绿色金融服务,激发绿色金融创新动力,不断丰富融资渠道,提升资金配置效率,对于绿色低碳经济转型发展意义重大。
图2 2060碳中和边际减排成本/碳价②
图3 碳中和情景下每年减排成本②
1.国际组织
国际组织或国际投资机构在全球绿色金融的发展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他们的职能主要体现在倡导绿色金融发展理念、牵头制定绿色金融标准、推进环境领域的国际合作、为国际绿色项目提供融资支持、帮助发展中国家开展绿色金融能力建设等方面[1]39-43,在推进各国持续绿色金融发展和低碳经济转型中产生着深远影响(见图4)。
图4 国际绿色金融组织或投资机构
2.欧美各国
国际绿色金融体系随着各国低碳经济的转型而不断发展,其中,发展较快的国家有英国、美国、日本、加拿大等(见图5),绿色金融激励约束机制的发展与完善进一步推进了环境保护、污染防治、废弃物处理等法律法规的落实和绿色产业的发展,形成了政策引导、绿色低碳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的良性循环。
图5 国际绿色金融建设概览图
国际绿色金融市场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的创新为发展中国家绿色金融的发展良好的示范效应,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发布的《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报告显示,目前,在市场上交易的绿色金融类产品与服务已百项有余,主要分为三大类:一是绿色项目及绿色转型支持类融资,主要针对大型企业和公司,包括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票据、绿色基金、绿色项目融资、风投、绿色保险等;二是零售类金融服务,主要针对个人、家庭及小企业消费者,包括节能环保类固定资产优惠或抵押贷款(房屋、汽车、家装等)、绿色信用卡、绿色理财产品及绿色保险等;三是碳市场交易类金融服务,主要是碳排放企业、碳基金及各类金融机构参与,包括以碳配额与核证减排量为主的现货、期货、期权、远期及其相互之间的掉期、差价期权等交易[1]39-43。近年来,随着欧美碳交易市场的不断发展,以碳排放作为基础资产的交易工具、融资工具及支持工具也层出不穷(见图6)。
图6 国际绿色金融市场概览图③
随着国际绿色金融的发展,绿色金融支持服务也不断完善。一是中介服务机构,包括绿色评级机构、绿色认证机构、绿色指数机构、数据服务机构、环境咨询与检测机构、碳交易资产管理机构等,为企业融资、各类主体投资、交易提供依据。二是大数据技术,信息的对称性是各项经济活动开展的前提和基础,大数据技术的发展为各类信息利用者快速、精准做出决策提供了保证。三是互联网金融,包括以绿色方式发展新金融,在互联网金融中加入符合标准的绿色信贷评价方法,利用C端口推出各类绿色股票指数基金、绿色股票基金产品、绿色理财产品,引导人们参与绿色生活方式等。
2015年,国务院发布《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首次提出要建立绿色金融体系的战略。近年来,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有关生态保护、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清洁能源发展及低碳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法规与指导意见,绿色金融体系作为绿色低碳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也逐步发展与完善。我国绿色金融的发展由国务院提出顶层设计思路,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等相关部门根据国家环保政策及绿色低碳经济发展政策出台各自行业指导意见,引导激励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信托业及租赁业等各类交易主体支持绿色产业发展,确保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见表1)。
表1 我国生态环保等相关制度及配套金融支持政策④
我国绿色金融的发展在政府的引导激励下以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及证券公司为主,绿色保险业及其他金融机构为辅。近年来,我国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绿色信贷、绿色债券成为支撑绿色金融市场的主力军,绿色证券、绿色租赁、绿色投资、绿色信托、绿色基金、绿色理财、绿色保险等创新产品层出不穷,绿色金融市场发展可圈可点。但在绿色金融市场发展整体向好的趋势下,也呈现出两级分化的情况。以绿色信贷业务为例,自2018年人民银行开展绿色信贷业绩评价工作以来,大型银行(如国家开放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绿色金融业务特色银行(兴业银行、华夏银行等)评价结果优势突出,而部分城市商业银行得分持续较低[2]48-50(见图7)。
图7 我国绿色金融市场概览⑤
我国的碳交易市场以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湖北等8个省市的试点工作为起点,逐步启动地方碳交易市场,经历了10年的发展与完善,在碳市场现货、碳金融产品及衍生品等领域的制度设计、行业覆盖等方面已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截至目前,试点市场覆盖了电力、钢铁、水泥等20多个高排放行业,累计配额成交量达4.8亿吨,累计成交额约114亿元[3]。2021年7月,全国碳交易市场的正式启动,标志着我国以市场化机制推动减排、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工作正式拉开序幕。相比于试点碳市场,全国碳市场拥有更强流动性、更高配置效率、更广覆盖面和更大交易规模。目前,全国碳市场已依据登记、交易、结算管理交易规则开展正常碳配额现货交易,其他碳金融及衍生品市场正在探索建设当中。
近年来,随着绿色债券的兴起,第三方绿色评估认证机构也应运而生。目前,国内开展第三方认证评估的机构主要分为三类:专业的环境咨询机构、信用评级机构及会计事务所,而第三方认证评估机构认证的主体除了单个项目之外,还包括对绿色企业的认证,经由认证的绿色企业可以不对应具体项目发行债券,在很大程度上节约了发行成本,具有更强的社会认可性。2020年国内绿色债券市场重要的发行特征之一就是经由认证的绿色企业发行的绿色债券较多,据统计,至少有14家发行人被认证为绿色发行主体[4],极大地提升了绿色债券发行效率,第三方绿色认证评估机构对绿色债券市场的发展起到了极大地促进作用。
我国绿色金融的发展离不开国际机构的支持与帮助,随着绿色金融发展逐步提速,政府机构、人民银行、各大国有银行及商业银行纷纷展开了与国际机构或国际组织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的绿色金融合作。2017年,人民银行与法国中央银行、荷兰中央银行等8家机构共同发起央行与监管机构绿色金融网络(NGFS),目前已经有83家成员和13家观察员;与伦敦金融城共同推出《“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GIP),目前已有39家中外金融机构加入;与欧盟共同发起可持续金融国际平台(IPSF),推进国际绿色金融标准趋同[5]。2021年,商务部和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对外投资合作绿色发展工作指引》,引导中国企业在海外经济活动中“遵循国际绿色规则和标准”。
各大银行也积极参与绿色金融国际合作,在国际银团贷款、境外绿色金融债、人民币绿色定期存款等业务上不断突破创新,并积极加入绿色金融国际组织,签署联合国《可持续蓝色经济金融倡议》,参与国际机构气候与环境信息披露试点工作,为我国绿色金融与国际接轨做出了积极贡献。
绿色产业及行业引导、支持政策不到位。绿色金融政策作为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为生态环保、排污防治、绿色建筑等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大量的资金支持,而行业的盈利性是绿色金融支持进入良性循环的必要保证。目前,大部分企业转型能力不够,由于人才缺乏、技术创新能力不足、低碳产业协同水平较低,很多企业对转型发展的路径认识模糊,可供借鉴的示范企业有限,企业难以获得足够的政策激励和人才支持,导致转型不彻底,试错成本高,成为制约绿色金融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绿色金融政策不健全。目前,我国的绿色金融政策主要集中在绿色信贷及绿色债券领域,存在绿色标准不一致,绿色金融评价不到位,部分领域激励政策缺失等问题。具体表现为:绿色信贷标准不统一,人民银行修订的《绿色贷款专项统计制度》与银保监会发布的《绿色融资统计制度》绿色贷款分类及统计口径存在一定的差异,且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业务也存在绿色划分标准不一致情况,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绿色资金的有效衔接;绿色基金缺乏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存在区域及部门之间的政策差异,不利于跨地区业务的开展及有效监管。同时,缺乏完善的收益分配与风险分担机制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不利于绿色基金的大规模发展;全国性的碳金融市场尚未完全建立,部分以碳排放权为基础的衍生金融交易需求无法满足;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导致绿色项目信息不对称,绿色投资及信贷风险增加等。
绿色金融总量占比偏低,发展缺乏市场化动力。目前,我国绿色金融主要由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组成,虽然绿色金融近几年得到了快速发展,但绿色金融总量占比仍然偏低。截至2020年末,全国绿色贷款余额11.95万亿,同比增长20.3%,但仅占全部贷款余额的6.9%[2]48-50;绿色债券累计发行规模超过1.1万亿,占债券存量余额的比例仅为1%[6]。绿色融资项目普遍具有资金需求量大、投资周期长、项目风险偏高、回报率低等特点,从经济利润的角度看缺乏良性循环发展的可持续性。目前,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期限以短期居多,融资金额较小,与绿色项目的长周期和大量资金需求无法匹配,导致短期内投资收益与承担风险不相符,金融机构推进绿色金融动力不足。
绿色投资理念缺乏,绿色投资能力不足。根据2021年2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基金管理人绿色投资自评估报告(2020)》,在三大类18条评价项目中,至少有1条评价项目选择“是”即可认为是有相关绿色投资实践,在收到的1398份反馈结果中,选择“是”的共计475份,即有绿色投资实践的基金管理人占比仅为34%,虽较上年度有所提升,但总体占比仍然偏低。而投资绿色领域的基金管理人总体表现为绿色投资战略目标模糊,制度建设和产品运作有待提升,对绿色投资的持续跟踪管理滞后,绿色投资信息披露不充分等问题。
绿色金融的发展依赖于绿色经济,而绿色经济的发展又与区域经济发展息息相关。截至2020年末,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及东北地区绿色信贷余额占比分别为51.78%、17.26%、26.28%、4.67%,东西部地区发展差距较大,而且呈现出逐年增大的趋势。主要原因在于东部地区的产业结构已经进入以科技创新为主的工业和装备制造业迅速崛起的第三产业时代,相比之下,西部地区的工业依然依赖于高耗能、高污染、附加值低的传统能源行业,绿色转型压力较大[7]。
在绿色经济转型发展的过程中,大部分绿色基础设施、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生态环境产业等领域的项目建设需要长期大量的资金投入,而且短期内现金回流稳弱,对于社会资本尤其是中小企业来说,极高的资金壁垒使其短期内无法真正参与其中。以绿色基金发展为例,目前大部门绿色基金由政府牵头设立,政府主导基金的运作管理,主要投资于绿色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运作模式单一,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绿色基金的市场化程度和社会资本参与的积极性。目前,在绿色信贷支持政策中,尚无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的绿色金融支持政策与产品,而针对个人绿色金融的信贷与理财产品也寥寥无几。
绿色金融不仅涉及绿色能源、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等直接降低碳排放的行业,还涉及碳汇、碳铺集技术、清洁能源、生态环境产业等负碳排放的战略新兴产业,涉及领域广、专业性强,对金融机构的专业能力、风险防控能力和创新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战。目前,已有少部分金融机构对环境污染、自然资源的消耗和水资源压力等风险进行分析。如中国工商银行开发的“压力测试”方法,用户评估环保政策变化对污染行业借款人的违约率的影响;在债券市场,许多评级机构和第三方机构也在着力于研究运用水资源压力和气候变化对企业和主权评级的影响[1]39-43。但整体而言,虽然金融机构对环境风险控制的意识逐步增强,部分金融机构也在环境和社会风险控制管理体系、政策、流程、工具和方法等方面做了积极探索和尝试,但大部门金融机构仍苦于缺乏相关的知识而尚未涉足。
要进一步细化绿色金融政策,从国家层面做到各类绿色金融产品及衍生品监管、激励政策全覆盖,充分调动金融机构发展绿色金融的积极性,为绿色经济发展引入更多的社会资本,使绿色金融与绿色经济发展形成互促共赢发展的良好局面。一是完善绿色行业指引,为绿色金融政策的出台提供依据。进一步细化绿色行业,完善绿色产业发展规划,明确行业支持政策,为绿色金融政策的持续跟进做好铺垫。二是建立统一完善的绿色金融标准。推进人民银行与银保监会在绿色贷款统计口径上保持一致,为各金融机构数据报送及后续出台相应的绿色贷款支持政策做好铺垫。持续推进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租赁及绿色保险在统计标准上的一致性,使各类绿色融资之间可以有效衔接转换,满足绿色项目不同融资期限需求。三是完善绿色金融综合评价机制。评价机制应综合考虑金融机构在各类绿色金融服务及产品中所占的比例权重,为创新产品开展评价预留空间,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展产品创新,充分发挥综合评价的激励和约束作用。四是深化绿色金融区域改革。在国家层面出台相应绿色金融政策的基础上,鼓励省(市)根据当地经济结构及绿色转型重点领域出台符合本地特点的绿色金融支持政策,国家政策可适度向中西部地区倾斜,均衡东西部地区绿色转型差距,提升中西部地区发展绿色低碳经济的积极性。五是健全绿色金融激励机制。在人民银行层面,降低绿色贷款风险权重,将绿色贷款和绿色债券等纳入央行贷款便利的合格抵押品范围,增加绿色票据再贴现的规模,简化绿色贷款再贷担保条件,鼓励金融机构依托绿色贷款担保品、绿色票据、绿色债券等申请央行MLF、SLF等,快速高效地将央行货币政策传导至绿色行业,积极探索贴息、减税、补贴等财政政策,提升金融机构在绿色金融领域作为的积极性。在金融机构层面,要加强对绿色专项信贷额度的配置,支持绿色项目的投放,对重点区域绿色贷款项目给予利率优惠。
随着绿色低碳经济的快速发展,传统的绿色金融产品已远远不能满足市场多元化的投融资需求,进一步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绿色金融产品,接轨市场需求,才能高效推进绿色低碳经济发展。一是积极探索金融机构以绿色信贷为基础资产的再融资途径,释放金融机构的流动性。二是统一绿色认证标准,简化流程机制,推进对绿色企业认证,鼓励企业贴标发债,降低发行成本,提高绿色债券发行效率;鼓励债券种类的创新,及时跟进政策机制,推进蓝色债券、可续期债、项目收益专项公司债、创新创业公司债等创新品种的发行;提高政府机构参与程度,尝试发行绿色贴标且具有政府信用的绿色主权债、绿色市政债、绿色基建债、垃圾处理与清洁债等,丰富绿色债券品种,进一步丰富债券市场。三是以PPP模式带动绿色基金发展。完善绿色基金发展的制度框架,健全管理机制、激励机制、风险防范与补偿机制、退出机制及投资环境效益评估体系,设立绿色基金项目库,以政府引导基金撬动社会资本,不断细化社会资本参与绿色项目的各类财政补贴、贴息、优惠措施,降低社会资本参与的门槛。积极鼓励各地政府探索多种形式的PPP模式绿色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支持地区绿色城市建设和低碳经济转型。四是积极推进绿色租赁、绿色保险等绿色金融产品发展。加强绿色租赁标准体系的建设,细化绿色租金行业指引,引导搭建绿色项目信息共享共建平台,拓宽绿色租赁企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以绿色租赁业的良性发展解决绿色项目中长期限融资需求;搭建绿色保险数据共享平台,降低信息不对称成本,鼓励绿色保险机构依据不同行业特点进行产品研发、费率厘定、承保理赔等服务,提升保险行业向绿色转型的积极性。五是积极探索碳金融市场。健全碳金融市场的制度框架和法规体系,明确碳金融基础产品、衍生品等交易准则、交易机制及参与主体,对于风险较高的碳金融衍生品可先推动场外交易,逐步向场内转移。要完善信息披露机制,鼓励券商、信托、私募机构、理财公司等机构先进入,逐步引导金融机构参与碳排放权质押融资业务、碳期货等金融衍生品创设、为企业提供碳资产管理等业务,充分发挥金融机构在价格发现、引导预期、风险管理等方面的作用。
金融科技作为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途径,在绿色金融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科技支撑将是金融机构未来发展的着力点。一是鼓励各金融机构建立绿色金融管理系统,利用大数据、区块链、卫星遥感等先进技术在绿色企业及项目的筛选、投资决策、交易定价、贷后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提供决策支持。二是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基于人民银行的绿色金融信息管理系统,进一步完善优化、完善、整合功能,运用区块链技术,实现绿色项目、绿色企业及环境数据的共享共用,有效防范信息不对称引起的风险,为绿色债券、绿色股票、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等业务的发展做好铺垫。三是进一步探索、拓展绿色科技与金融科技的应用场景,在保障数据安全的基础上,推进清洁、交通、生态环保、节能等行业,包括碳捕捉、碳封存、碳利用等领域数据的可视化,让金融机构风险管控的关口前移,降低金融机构面临的环境与社会风险。
要引导金融机构正确认识应对气候和环境风险的重要性,充分理解在绿色转型过程中面临的社会转型风险和气候变化、环境因素带来的不确定风险,积极开展对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识别、分析和管理,防范环境与社会风险演化为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一是将气候与环境风险纳入风险管理中,利用ESG评分与整合方法,动态评估气候和环境变化所引致的风险。二是参照《金融机构环境风险分析案例集》,积极开展环境与社会风险压力测试和情景分析等,进一步丰富环境风险分析方法,提升分析复杂环境问题所导致金融风险的能力[8]。三是将环境与社会风险纳入绿色融资的全流程管理,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卫星遥感技术等新型技术提升对风险的识别、分析、预警、处置与防范能力。四是完善绿色融资的风险补偿机制,政府牵头,引导设立绿色项目保险基金,鼓励引导保险公司开展绿色领域不同行业、不用期限、不同需求的绿色保险业务,为绿色金融发展保驾护航。
中小企业是我国市场经济主体中数量最大、最具创新活力的群体,为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绿色转型及绿色中小企业发展融资需求,需着力于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出台支持中小企业绿色转型、绿色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在补贴、贴息、税收、融资利率、融资门槛等方面给予更多的支持,重点在推动中小企业清洁生产、节能减排、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及绿色企业科技创新等方面给予支持。二是为中小企业绿色转型开辟融资快捷通道。参照2016年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的意见》,进一步细化支持行业领域,在绿色中小企业发展及转型过程中给予绿色信贷、企业IPO、新三板、债券发行、并购重组等开辟快捷通道,提升中小企业节能减排、推进科技创新、参与绿色发展的积极性。三是逐步引导中小企业参与碳市场交易。放宽碳市场交易资格,鼓励引导中小企业积极参与碳交易、碳融资业务,丰富交易主体,激发市场活力。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全国一盘棋,推动绿色低碳经济转型一个也不能少。要实现东西部地区全面转型,一是在国家层面出台绿色发展对口帮扶政策,以产业结构相近、第一产业(尤其是能源结构)类似的东西省份作为帮扶对口省,在绿色转型战略规划、转型中的行业支持政策、财政补贴及贴息力度、资源价格调控等创新举措方面给予指导帮扶。二是以科技创新转移为先导,政府牵头,以能源行业、清洁能源、环保行业等为主,引进东部地区先进的技术、成熟的项目和管理经验,引导中西部企业增强绿色发展意识,积极投入到绿色产业转型发展中。三是在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上给予西部地区更多的支持,鼓励中西部地区的金融机构充分发挥政策优势,积极探索绿色金融创新模式,解决绿色企业转型发展中的融资难问题。
注释:
①数据来源:清华大学能源环境经济研究所《2060年碳中和目标下的低碳能源转型情景分析》
②根据清华大学能源环境经济研究所《2060年碳中和目标下的低碳能源转型情景分析》(基于当前货币价值与减排技术水平)相关数据绘制。
③根据《国际绿色金融发展与案例研究》内容汇集整理。
④根据中国金融学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官网数据整理。
⑤根据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兴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华夏银行、中信银行2019-2020年社会责任报告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