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坚持官兵主体地位的基本原则,从本质上看,是一种以人为本的建军治军根本理念和根本立场。从理论维度上看,坚持官兵主体地位的基本原则来源于马克思主义主体性思想。从历史维度上看,坚持官兵主体地位的基本原则来源于中国共产党的90多年的建军优秀传统。从现实维度上看,坚持官兵主体地位是实现国防与军队现代化建设的迫切需要,是来源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新形势新情况。从这三重维度来看,坚持官兵主体地位的基本原则对国防与军队的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官兵;主体地位;以人为本;三重维度
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同志在出席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团全体会议时强调,要坚持官兵主体地位。这是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力量源泉。坚持官兵主体地位的基本原则,从本质上看,是一种以人为本的建军治军根本理念和根本立场。这一条基本原则我们可以从理论维度、历史维度、现实维度三个维度分别展开分析。理论、历史、实践证明,坚持官兵主体地位的基本原则对国防与军队的现代化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坚持官兵主体地位的理论维度
坚持官兵主体地位,意味着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基本主体应该是广大官兵,他们在国防和军队的现代化建设的生动实践中居于中心与主导地位。从理论维度上看,坚持官兵主体地位的基本原则来源于马克思主义主体性思想。
在马克思看来,人、主体、主体性之间存在着有机一体的关系。人具有实践活动,这个过程中的人才是主体。人性与主体性,二者之间不能等同。人既然有了人性,就一定会有主体性。但主体性不是具有普遍意义的人性,也不能与人的主观性相提并论。主体性体现的是一种本质力量,是一种本质属性。
马克思强调的“对象性的本质力量的主体性”,指的就是实践的主体性。“对象性的活动”指的就是实践,也就是说,人们通过这种“对象性的活动”进行能动的、有意识的活动、选择与创造。这本身体现的不是主体,而应该是人的主体性。实践的主体是人,只有人才能进行实践活动,才能体现主体性。这也就意味着怎样的人就会相应有怎样的“对象性的活动”(实践活动)及其主体性。
“对象性的活动”(实践活动)及其主体性具有两方面的限制:实践主体和实践客体。因为实践活动是“对象性的活动”,所以,它的先决条件就是要有对象性的事物。马克思认为,先要产生对象的条件,人们才可能创造对象。唯有这样,实践活动才能证实为实践活动,因为有得以验证的对象性实物产生。具备实践的对象,才会相应地具备现实主体的实践活动。实践对象制约实践方式,实践对象是怎样的,也就自然决定了会选择怎样的实践方式。实践主体与实践客体相互规定,二者之间通过实践工具进行对象化的过程。
实践主体性与主体、客体、工具之间也存在着相互制约的关系。马克思指出,实践主体性的发挥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必须满足既定的历史条件,即具备现实主体、客体、工具等等。与此同时,发挥实践主体性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产生改变历史条件的作用,使人类的实践活动及其主体性不断向前推进。主体性有两个尺度:一是内在尺度;二是外在尺度。基于内在尺度的维度,主体性是实践着的人的一种“自在规定”。一方面,实践着的人以主体的方式认知和改变世界,是人类的存在及认知方式;另一方面,主体也以此方式来把握世界、把握自身。基于外在尺度的维度,主体性是实践着的人的一种“关系规定”,规定了主体和客体的对象性关系,主要表现为主体与客体相互作用,并在此过程中。主体主导客体,并主动认知和改造客体。马克思主义主体性思想认为,一方面,实践着的人的主体性具有能动性,认识、掌握、超越了客体的限制和主体的限定;另一方面,实践着的人虽然处在“受动性”的活动状态,但实践着的人仍然处于主体地位,仍然发挥着主体作用。在马克思那里,“能动的受动”和“受动的能动”之间是辩证统一、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
中国共产党是先进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从党创立之初就把维护、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自身的奋斗目标,并非常重视发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主动性、能动性,承认人民才是历史的创造者。在国防与军队的现代化建设中,军事斗争中广大官兵冲在第一线,强军兴军需要依靠广大官兵,他们才是国防与军队现代化建设的主体。坚持官兵主体地位的基本原则,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体性思想的基本原理。
二、坚持官兵主体地位的历史维度
纵观中国共产党建军90多年,正确处理好官民关系,坚持官兵主体地位一直中国共产党建军、治军、强军、兴军的根本理念。从历史维度上看,坚持官兵主体地位的基本原则来源于中国共产党的建军优秀传统。官兵拥有着无穷的智慧,尊重他们的首创精神,运用好他们的智慧和力量就能大大提高战斗力,创造战斗奇迹。这是我军历史上的宝贵经验传统。我军历史上著名的大运动有杀敌立功运动、团结互助运动、新式整军运动、大比武,这些大运动都是充分运用官兵的创造能力,从基层发起的成功运动。这些都是充分继承我军优秀传统所取得的伟大胜利。
以杀敌立功运动为例。杀敌立功运动是我国解放战争中,根据敌我双方的具体情况,开创了政治工作方面的先河。此后,这一运动又在抗美援朝和对越自卫反击战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在抗美援朝和对越自卫反击战中,为使广大官兵积极投身于杀敌立功运动中,我军奠定好了“杀敌立功”的法律基础,制定了相应的制度。充分結合战前的形势教育,开展仇视、鄙视、蔑视的“三视”教育,点燃广大官兵强烈的爱国主义情绪,增强广大官兵的杀敌报国的决心及荣誉感,催生广大官兵杀敌立功的高涨的情绪;创造多种快速有效的方式,及时进行广大官兵的评功、记功、宣功;坚持群众性立功与树立典型的有机结合。杀敌立功是我军创立的群众性立功运动,强调“人人立功,事事立功”。一方面,通过立功的方式启发广大官兵力争一事之功,另一方面,又通过树立典型让广大官兵学习效仿,发挥榜样的力量。杀敌立功运动上我军采取的这些战略举措,都是为了充分调动广大官兵作为主体投入战争、杀敌立功的积极性、主动性、能动性。在这项极具强烈的群众性运动中,特别是评功、宣功工作上更加注重保持我党我军坚持民主作风的优良传统。这从另外一个侧面也反映我党我军始终坚持官兵主体地位的基本原则。
此外,坚持官兵主体地位也是由我军90多年来坚持维护人民利益宗旨决定的。我军建立的军队集中彰显人民性,是一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军队。这是我国人民军队的根本价值取向。这支人民军队从人民群众中来,自然是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当然,在这支人民军队内部,从广大人民群众中来的官兵们也是群众。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宗旨,就是要在部队管理和建设中充分尊重广大官兵的主体地位。具体来说,在强化部队管理、推进部队发展中要征求官兵的意见,要结合官兵的实际需要解官兵之所需,要充分发挥官兵的聪明才智和首创精神高标准地完成各项任务。从我军90多年的历史上看,坚持官兵主体地位同样也是充分彰显了坚持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优良传统。
三、坚持官兵主体地位的现实维度
马克思主义主体性思想揭示的是在人类的实践活动中人民主体性的彰显与发挥既依靠不了上帝的施舍,也不可能依靠思想家的勾勒,最终依靠的只能是人民自身,通过自主活动予以实现。同样,官兵要彰显、发挥和实现自身的主体性也是如此,必须通过军事实践活动予以实现。从現实维度上看,坚持官兵主体地位是实现国防与军队现代化建设的迫切需要,是来源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新形势新情况。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部队建设特别是基层建设出现了内外两方面复杂的新形势新情况。从外部上看,日趋复杂多变的外部社会环境带来的使命任务、建设内涵相应地发生了变化。从内部上看,部队建设和管理对部队组织形态、日常运行、官兵成分结构等提出了更高的新的要求。要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始终坚持官兵的主体地位的基本原则,充分尊重广大官兵的主体地位,发挥他们的主体作用,充分运用他们的聪明才智建设现代化的部队,让部队永葆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坚持官兵主体地位,是凝聚强军兴军强大力量的现实需要。广大基层官兵常年在军队建设的第一线,是军队建设中最具活力和创造力的主体,是提升军队战斗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依靠广大基层官兵,参与部队的管理和建设,才能发挥官兵的主体作用,才能将先进的武器装备充分运用好,才能实现国防与军队建设的强军兴军目标。坚持官兵主体地位是信息化军队建设的现实需要。信息化新形势下对参战主体的要求非常高。信息化条件下战争活动的不确定性,要求比以往更加重视官兵的主体性。官兵主体性的发挥和发展必须适应信息化作战样式,如电子战、网络战、太空战等等。军队信息化就是要建设一支现代化的信息军队。只有信息化的官兵才能组成信息化军队。组成信息化、智能化的新型军事人才只能是官兵这一主体。这就要求不断提高官兵的信息化军事素质,随时根据军队“信息变化”,用信息化军事理论武装自己,科学运用信息化科学武器装备,充分发挥主体性,提升军队的整体战斗力。坚持官兵主体地位,是推动基层管理建设的现实需要。基层最能体现部队战斗力,也是其开展工作之处。广大基层官兵是部队开展工作的执行者和落实者。无论是战斗力的体现,还是部队各项工作的开展,都不能离开部队的主体——广大官兵。因此,在部队建设和军事实践活动中当属广大基层官兵最有体会、最有感悟,也最有发言权。“先悟者明,先算者胜”是官兵的特殊优势。官兵参与部队各项建设管理的每一项具体的实践活动后,都会有切身的感悟体会、不一样的见地。因为只有参与了实践,才会有真知灼见。对此,必须在各项练兵备战的具体实践工作中充分发挥好这一独特优势,为部队现代化管理和建设提出更多可行性、可操作性的改革措施。坚持官兵主体地位,要改革管理方式,由单向管理转变为管育结合,充分尊重官兵的人格尊严,充分将官兵参与基层管理建设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军队上下建立和谐互动关系,推进官兵的全面发展,保证基层建设的推进和发展。
四、结语
坚持官兵主体地位的基本原则,从本质上就是部队建设与管理要始终贯彻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从理论维度上看,坚持官兵主体地位的基本原则是对马克思主义主体性思想的继承和发展。中国共产党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的先进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尊重并发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一直以来就是中国共产党秉承的基本原则。官兵是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主体,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主体性的基本原理。从历史维度上看,坚持官兵主体地位的基本原则是建军90多年的优秀传统的时代庚续。军史上很多著名的成功运动如杀敌立功都是从基层发起并产生非常深刻的影响。坚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同样也是体现坚持官兵主体地位,也是建军90多年优秀传统的延续。从现实维度上看,坚持官兵主体地位的基本原则是基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新形势新情况。坚持官兵主体地位是汇聚强军伟力的现实需要,是信息化军队建设的现实需要,是推动基层管理建设的现实需要。从理论维度、历史维度、现实维度三重维度上看,坚持官兵主体地位的基本原则在国防与军队的现代化建设中具有着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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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毛国辉.坚持官兵主体地位的法理意蕴——马克思主义法哲学视角下对依法治军的解读[J].南京政治学院学报,2016(02):68-72.
(作者简介:苏海新,中共株洲市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副主任、讲师,研究方向:人民主体性思想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