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国内外经验的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投资环境优化

2022-07-14 09:49韦倩青黄英嫚
创新 2022年3期
关键词:金融创新

韦倩青 黄英嫚

[摘 要] 广西自贸试验区投资环境优化有利于促进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尤其是东盟市场)深度融合。广西自贸试验区自成立以来,从政策体系、组织运行机制、政府服务模式等方面对投资环境进行优化,入驻企业数量稳定增加,企业整体满意度较高,对外开放程度逐渐提高。但是,广西自贸试验区依旧面临法律服务国际化程度不高、内部竞争稀释政策优势和金融服务能力薄弱等问题。纵观国内外成熟的自由贸易试验区优化投资环境的做法,广西自贸试验区可以从政府职能转变、投资领域改革、贸易转型升级、金融开放创新等方面继续优化投资环境,具体措施包括:完善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管理模式;通过建立负面清单对自贸试验区的外商投资活动进行监管;加快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升级建设,建立综合性的风险管理自控系统;制定面向东盟地区金融开放战略和开放制度等。

[关键词] 投资环境优化;金融创新;广西自贸试验区

[中图分类号] F75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8616(2022)03-0053-14

在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大背景下,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是链接双循环的重要平台和关键节点,也是促进新发展格局形成的重要抓手和有力支撑[1]。2019年8月设立的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广西自贸试验区”)在地理位置上背靠大西南,东接粤港澳大湾区,面向东盟;战略定位是为了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打造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的要求,发挥广西与东盟国家陆海相邻的独特优势,着力建设西南中南西北出海口、面向东盟的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形成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和丝绸之路经济带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

近年来,中国与东盟经贸关系日益密切,尤其是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导致全球贸易缩减时,中国—东盟货物贸易总额逆势增长6.7%,东盟成为中国第一大货物贸易伙伴,同时中国对东盟全行业直接投资同比增长52.1%,东盟对华实际投资同比增长1.0%[2]。深化中国与东盟合作,是促进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路径。因此,探讨广西自贸试验区投资环境优化的路径,对积极开拓双向市场,促进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尤其是东盟国家市场)深度融合具有重要意义。

一、广西自贸试验区投资环境优化举措及成效

(一)广西自贸试验区投资环境优化的举措

1.完善投资环境优化的政策体系

广西自贸试验区从设立以来,从地方性法规调整与完善入手,为优化投资环境,率先出台关于自贸试验区的地方性法规。此外,广西自贸试验区推出多条投资环境优化政策,这些政策主要涉及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构建企业信用体系等方面(见表1)。2020年出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从市场环境、政务服務、监管执法、法治保障等方面作出规定,目的是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获取资金、技术、人力资源等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提升广西自贸试验区营商投资环境。为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广西自贸试验区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实行“一站受理”服务模式。

2.建立投资环境优化的组织运行机制

广西自贸试验区建立了“横到边、纵到底”扁平高效的指挥协调机制,协调解决改革创新发展中跨部门、跨层级重大问题,是全国唯一实施指挥部工作机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3]。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人民政府主席担任组长,组建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在组织层面保障投资政策推行,形成投资政策实施长效运行机制(见图1)。

3.探索投资环境优化的政府服务模式

广西自贸试验区结合“放管服”改革,不断探索优化政府服务模式,建立了统一对外的政务服务中心和招商服务中心,实现了“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事通办”的“三统一”,并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将共计162项自治区级行政权力事项分两批下放到广西自贸试验区,赋予广西自贸试验区更多行政权力[4]。为提高政策兑现工作效率,优化营商投资环境,增强企业获得感,南宁片区和钦州港片区分别开发建立企业政策兑现智慧服务平台。以市场监管、税务、信用等信息为基础,运用大数据手段,集成各类产业促进等支持政策,优化政策兑现流程和环节,缩短政策兑现时间,实现政策高效审批和精准推送。

(二)广西自贸试验区投资环境优化成效

1.入驻企业数量稳定增加

自2019年8月30日广西自贸试验区正式挂牌到2021年7月31日,入驻的企业累计达3.9万家[5]。截至2021年8月20日,南宁片区累计新增企业2.36万家,其中外资企业新增178家,世界500强企业新注册成立公司33家,中国500强企业新注册成立公司17家[6]。

2.企业整体满意度较高

广西自贸试验区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切实解决企业发展难题,为企业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提升。2020年度,广西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完成94项国家赋予的改革试点任务,完成率达78%[7]。2021年10月29日,中国贸促会研究院与广西贸促会联合发布的《2021年广西外资企业营商环境调研报告》显示,84.7%的受访外资企业认为广西营商环境在全国处中上游水平,整体满意度较高[8]。

3.对外开放程度逐渐提高

截至2021年7月,广西自贸试验区累计进出口贸易额3313亿元,占广西全区进出口贸易总额的35%;累计实际利用外资约9.3亿美元,占广西同期总额的37%。2021年1—7月,广西自贸试验区跨境电商交易额40.53亿元,同比增长345.87%。广西自贸试验区的贸易便利化程度进一步提升。2021年1—6月,广西口岸进口整体通关时间5.34小时,出口整体通关时间0.48小时,居全国前列;广西跨境人民币结算累计总量达到1.28万亿元,排名全国第10、西部地区第1;广西自贸试验区开展的“边境地区跨境人民币使用改革创新”入选全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4批“最佳实践案例”[9]。

二、广西自贸试验区投资环境优化面临的问题

(一)法律服务国际化程度不高

与国内法律服务国际化程度最高的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相比,广西自贸试验区跨地区、跨国的律师事务所较少,涉外法律服务人员数量不足且水平有待提高。广西目前法律资源较弱,存在执业律师人数较少、法律服务市场不发达等问题[10]。广西自贸试验区内行政司法部门、行业协会、涉外法律服务组织对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实践经验不够,目前主要与越南的法律合作较为紧密,与东盟其他国家的合作较少[11]。此外,广西自贸试验区在知识产权质物处置机制、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机制、知识产权交易体系与交易机制等方面还处于探索阶段。

(二)内部竞争稀释政策优势

虽然广西自贸试验区三大片区产业发展各有侧重,具有较好的互补性,但是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内部竞争的问题。例如,钦州港片区依托沿海优势承担海上互通功能,崇左片区依托自身沿边优势承担陆路互通功能,虽然两者定位不同,但是广西以及西南、中南等地区进出口货物多以海运为主,钦州港片区自然成为要素集聚首选地,在短期内将吸引更多产业进驻钦州港片区,稀释崇左片区政策优势。

(三)金融服务能力薄弱

广西自贸试验区无论是金融层级还是金融服务能力都与国内发达自由贸易试验区存在较大差距。2020年,广西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和贷款余额分别为34515.57亿元和35196.77亿元,分别占全国存贷款余额的1.58%和1.97%,金融业规模较小[12]。以南宁片区所在的南宁市为例,2019年南宁市金融业产值533.60亿元,低于昆明市的718.88亿元,为广州市(2041.87亿元)的26%、深圳市(3667.63亿元)的15%1。在国际金融服务方面,南宁市的银行机构仍然以国有商业银行、地方性商业银行为主,尚无花旗银行、渣打银行、恒生銀行、摩根大通银行等国际性、区域性的著名大型金融机构进驻。与发达地区相比,广西金融基础设施建设、金融工具创新等方面仍较薄弱,担保、融资租赁、征信等行业发展缓慢,缺乏执业能力强、专业化、具备公信力的征信机构、评级机构等信用服务机构,缺乏广西当地的期货交易平台,这些都影响广西自贸试验区金融服务能力的提升。

三、国内外自由贸易试验区投资环境优化的实践

(一)新加坡自由贸易港投资环境优化的措施

新加坡自由贸易港是亚洲重要的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2020年6月16日,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发布《2020年世界投资报告》,报告指出,2019年新加坡外资流入920亿美元,全球排名第3。自由开放的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制度,为外资流入新加坡自由贸易港提供了便利的资金进出渠道;功能完备的电子数据交换系统、贸易网,为新加坡自由贸易港的贸易发展提供了便利条件;技术创新推动了新加坡自由贸易港的健康发展[13]。新加坡自由贸易港是全球公认的高水平自由贸易港,主要由樟宜机场集团、PSA国际港务集团和裕廊海港私人有限公司三家企业经营管理,各企业定期向新加坡政府相关部门汇报工作。上述三家企业不隶属于新加坡政府,并以法律形式将各自主体责任进行划分,最大限度激活了新加坡自由贸易港内各经济生产要素的活力。

新加坡对外资进入采用“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模式,实行全面的外资准入开放政策,除了部分涉及国家安全行业和个别特殊行业,外资可100%独资,无持股比例限制。此外,外资企业可以在合法情形下经营不限于官方行业分类的任何业务,也可基于自身情况需要变更经营范围而不必向政府递交营业变更申请。宽松、自由、开放的外资管理制度成为新加坡吸引外资流入的重要优势[14]。

为了推进贸易便利化,新加坡自由贸易港于1988年设计上线新加坡贸易网(TradeNet)系统。2007年10月,TradeNet 4.0最新版本投入使用,通过整合35个政府部门超过8000个具体业务流程,企业可以随时在电脑端进行业务申报,90%的申报在10分钟以内处理完毕,所有交易实现自动转账。TradeNet系统的独特之处在于能将相关部门的法律法规转化为系统可读的数据信息形式,基于系统填写申报的信息进行判断,及时做出反馈,大大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2007年,新加坡自由贸易港升级上线TradeXchange平台(见图2),该平台由新加坡劲升逻辑有限公司(Crimson Logic)具体经营,受政府约束少,灵活性强。该平台集成新加坡贸易网(TradeNet 4.0)、官方海事服务网(Marinet)、货运社区网络(CCN systems)等,且链接世界各国海关[15]。

新加坡自由贸易港采用渐进式金融发展模式,先后实施了国内利率自由化、外汇管制取消、本币管制放开等一系列金融改革开放措施。由此,新加坡自由贸易港的金融开放程度深、金融服务能力强,在国际金融中心竞争力的“环球金融中心指数”(GFCI)排名中长期位列前茅。2008年金融危机后,新加坡及时改变金融监管理念,推行大金融的监管模式,改革金融监管体系,由“金融机构监管组团”统一监管[16],采用影响程度和风险评估模型对金融机构实行分类监管。另外,新加坡效仿英国建立了金融科技监管沙箱以及沙箱快车监管试验制度。在数字化浪潮下,新加坡积极推动“自贸港+数字金融”融合发展,2020年推出服务中小微企业便捷化的数字金融服务平台壹企欣(One SME),为自由贸易港区域内企业提供创新金融服务。

(二)迪拜自由贸易港投资环境优化的措施

迪拜自由贸易港主要由拉什德港区和杰贝阿里港区组成,涵盖多个自由贸易区,采用一个自由贸易区结合N个特色贸易城的“1+N”发展模式,同时通过弱化自由贸易区的物理边界,链接周边地区,通过产业联动产生辐射效应,带动区域经济发展[17]。迪拜港务局统一管理拉什德港、杰贝阿里港和杰贝阿里自由贸易区,主要负责港口码头建设、空港的修建和开发等基础设施建设及港口发展等事务。港口内海关、银行、公安等机构均统一管理、统一办公,行政审批效率高,流程精简。迪拜自由贸易港还设立了具有私人企业性质和政府服务性质的杰贝阿里自由贸易区管理局,由其承担招商、服务和管理工作。

迪拜自由贸易港允许100%外资独资,几乎没有任何持股比例限制,但要求外国投资者在迪拜自由贸易港内建立实体部门进行日常运营。迪拜自由贸易港采取低关税和免除经营税、消费税、所得税等措施,并给予外国投资者国民待遇,在迪拜自由贸易港内不受阿联酋公司法中的“保人”1制度限制。这些做法极大吸引了外国投资者。另外,迪拜自由贸易港通过简化清关手续等措施使通关便利化。例如,迪拜自由贸易港通过智慧物流服务系统LogiGate,形成了有机联动的“航空港+综合港口+自由贸易区”物流运作模式,帮助货物快速完成通关和口岸转运。迪拜利用东西方时差,形成了独特的金融发展模式,为东西方25个国家提供金融服务。迪拜自由贸易港内金融管理机构能够设置独立的法律条例而不受阿联酋民法和商法影响。同时,迪拜自由贸易港内货币可自由兑换,外汇管制相对宽松,有效地帮助外资企业降低投融资成本,也使得大量国际金融资本聚集,产生了积极的“滚雪球”效应。

(三)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投资环境优化的措施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上海自贸试验区”)一直被认为是“通过开放促进改革”的先驱。上海自贸试验区在片区机构设置方面,立足中国国情,在上海市成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上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上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作为上海市政府派出机构,具体落实上海自贸试验区改革任务,既行使行政职权,又兼具经济管理,最大限度地调动上海自贸试验区内外各类资源,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在转变政府职能改革方面,上海自贸试验区由事前审批变为事中事后监管。上海自贸试验区通过6项制度创新,率先开展“证照分离”“一窗办理”等商事制度改革,充分释放市场活力,有效降低行政成本(见图3)[18]。

针对外资流入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是上海自贸试验区与国际经贸规则接轨的重要尝试。上海自貿试验区实施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备案管理制度,实现了进入公平的市场原则,逐步形成了与国际接轨的外商投资管理制度。同时,率先实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管理制度,先后建成上线1.0版、2.0版和3.0版,服务企业数量超54万家[19]。上海自贸试验区还通过货物状态分类监管制度、电子围网、通关无纸化等通关便利化措施,缩短通关时间,降低物流成本。上海自贸试验区重视以金融为核心的现代服务业开放,截至2020年7月,上海自贸试验区先后发布10批共130个金融创新案例,其中包括建立自由贸易账户体系、投融资汇兑便利、人民币跨境使用、利率市场化和外汇管理措施等,涉及领域广泛、跨境交易特征明显。

(四)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投资环境优化的措施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福建自贸试验区”)涵盖平潭、厦门和福州三个片区,它的战略要求是“立足两岸,服务全国、面向世界”,充分发挥对台优势和对外开放前沿优势,打造面向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放合作新高地。福建自贸试验区官网资料显示,截至2020年8月,福建自贸试验区共推出446项创新经验,其中全国首创181项,占比40.5%。福建自贸试验区推进由事前审批转向事中事后监管,推动政府管理从碎片化转向协同化治理,在政府职能转变改革中属全国典范(见表2)。

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逐渐成为国内各自由贸易试验区投资领域开放的重要举措。自上海自贸试验区积极探索并成功试点后,福建自贸试验区也不例外,积极推进外资管理项目实行备案制,负面清单之内的领域项目还是实行核准制。福建自贸试验区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整合各口岸数据,设计七项功能,包括货物申报、关检“三个一”、运输工具申报、政务服务、金融服务、贸易许可业务、对台及“一带一路”专区,启用两岸检验检疫电子证书互换与核查系统(见图4)。

“区块链+跨境金融”是福建自贸试验区跨境金融创新的一个重要模式。2018年,全国首家运用于跨境供应链的区块链贸易金融综合运用平台在厦门正式上线。福建自贸试验区还积极探索两岸金融政策先行先试,创新金融服务,率先试点台资企业资本项目管理便利化政策,打造对台特色的区域性股权市场。针对企业融资问题,福建自贸试验区积极建立金融机构与海关、税务机关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提高金融机构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

四、国内外自贸试验区投资环境优化的经验启示

(一)政府职能转变方面的启示

1.科学的管理框架提高行政效率

合理的管理框架可以明晰市场和政府的边界责任,能够有效避免区域间不同机构的利益冲突,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无论是新加坡自由贸易港实际运营和行政管理分离的治理模式,还是迪拜自由贸易港政企合一的运营模式,在管理上都尝试将企业化的治理模式纳入其中,目的是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高行政效率。我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的管理框架设置均由地方政府主导,这是基于中国国情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尚在探索建设阶段的现实情况而选择的。一方面,政府主导有利于最大限度地调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各项经济资源,实现优化配置;另一方面,政府主导能够统一规划,避免不必要的同质化竞争。

2.现代化商事制度提高行政效能

现代化商事制度改革可以通过简化行政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限、减少各类证明等措施提高行政效率,激发市场活力。新加坡自由贸易港在企业市场准入、交易和退出等经济活动中提供了透明、高效、便捷的政府服务,因此对外资吸引力大。迪拜自由贸易港十分注重与国际通行规则对接,建立多元化的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在破产管理和债务重组上的制度创新属全球前沿,高效的市场主体进入与退出机制吸引了全球众多跨国企业前去投资创业。上海自贸试验区、福建自贸试验区主动对接国际规则,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逐渐兼容国际前沿商事制度,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从规则层面激发企业创新活力,也吸引了许多跨国企业前来投资。特别是上海“一口受理、综合审批和高效运作”的服务模式,为全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商事制度改革提供示范。福建自贸试验区在此基础上,实行“一表申请、一口受理、并联审查、一章审批”,通过与多个国家和地区实现经营互认,吸引了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企业进驻。

3.数字化改造优化政府服务

虽然各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在数字化应用水平、技术手段方面各有不同,但是运用数字手段赋能政府管理已成为未来发展方向。迪拜自由贸易港推行的“智能迪拜”数字应用,在数字化政府治理方面跻身全球前列。新加坡自由贸易港以My Info、Sing Pass等便民服务数字化项目为载体,在践行数字政府顶层设计、数据管理、公民参与等领域属世界前沿水平,特别是新加坡坚持打造一个以公民需求为主的信息对话平台,多方位了解公民、企业等主体需求,有利于完善政府服务职能,提高政府服务质量[20]。上海自贸试验区、福建自贸试验区推行的“互联网+政务服务”,将数字技术与政府管理紧密结合,运用更加高效的现代化手段提高行政效率。

(二)投资领域开放方面的启示

1.降低准入门槛,吸引投资

迪拜自由贸易港、新加坡自由贸易港除了对个别行业有限制,外商可以以100%独资方式投资非限制性行业,在经营管理上受当地政府的约束也很少。新加坡自由贸易港、迪拜自由贸易港都坚持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对投资者提供“保姆式”服务,特别是新加坡自由贸易港,通过长期走访各大跨国公司,制定个性化和精准化的引资政策,吸引更多外资企业进驻。上海自贸试验区、福建自贸试验区也积极推行外资准入的“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模式。上海自贸试验区是推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先行者,经过多年实践,不断缩减负面清单内容,降低外资准入门槛,在全国率先实施境外投资备案管理,为境内外投资者降低投资成本,强化投资信心。

2.采用优惠税制,鼓励投资

自由贸易试验区的税收制度安排合理且税率有竞争力,有利于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有效、高质量地吸引外资[21]。在税制安排上,新加坡自由贸易港、迪拜自由贸易港一般只征收直接税,不征收如消费税、营业税等间接税。此外,还会针对高技术型企业、高层次人才引进给予税收优惠措施。在税率上,新加坡自由贸易港、迪拜自由贸易港除了小部分行业,大部分行业不征收关税,并且企业所得税在全球处较低水平。新加坡自由贸易港内企业所得税税率为5%~10%,迪拜自由贸易港内无个人所得税与企业所得税,上海自贸试验区对属于特定新兴产业的企业5年内征收15%企业所得税,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对属于鼓励类产业的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贸易转型升级方面的启示

1.贸易便利化措施改善投资环境

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贸易便利化措施可以降低交易成本,改善投资环境。新加坡自由贸易港的TradeXchange交易系统、迪拜自由贸易港的便捷通关计划、上海自贸试验区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3.0版、福建自贸试验区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2.0版,都有利于缩短货物通关时间,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与自由贸易试验区配套所建立的物流管理模式,减少了各个运输环节的信息不对称,将港口、自由贸易试验区进行高效链接,形成的联动优势成为发展远洋运输、船舶管理等国际航运业的重要基础,降低了跨境贸易成本,使得贸易运输变得高效便捷,对外资流入自由贸易试验区产生极大吸引力。

2.发展新型贸易方式吸引外资流入

自由贸易试验区根据各自特点发展多样化、新型贸易方式,以更好吸引外部资金和人员等要素流入。早期的新加坡自由贸易港充分利用其地理位置优势发展国际转口贸易,吸引资金运营商、新型贸易商和高端商贸人才集聚,通过发展转口贸易,新加坡迅速成为亚洲重要的航运中心。迪拜自由贸易港也是利用区位优势大力发展转口贸易,充分利用其“航空港+综合港口+自由贸易区”物流模式,迅速成为中东地区重要贸易中心,吸引大量国际贸易投资聚集。上海自贸试验区则发展离岸转手买卖贸易等新型贸易方式,吸引更多跨国公司进驻,为上海自贸试验区内的企业开展新型国际贸易提供高效便利的金融服务。推进这项业务发展,是上海自贸试验区强化全球资源配置功能、打造对外开放枢纽门户的重要举措。

(四)金融开放创新方面的启示

1.差异化金融开放为引资提供金融支持

自由贸易试验区应根据自身区域特征、优势,采取恰当的差异化金融开放策略,塑造自身竞争优势,改善投资金融环境。迪拜自由贸易港利用东西方时区差异,抓住“石油美元”机遇打造国际金融中心。不同于中国香港建设涵盖所有金融要素的全能型金融交易中心,新加坡自由贸易港的金融开放注重国际清算结算业务、财富管理业务、对冲基金業务等,是全球最大的结算型金融中心[22]。上海自贸试验区探索资本项目可兑换、人民币国际化和金融市场对外开放,为中国“走出去”企业提供离岸金融服务。福建自贸试验区则发挥对台优势,在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上推进两岸人民币跨境结算,建设区域型金融市场,服务范围辐射两岸。

2.离岸金融服务创新为外资提供便利融资渠道

成熟的自由贸易区都是离岸金融业务发展活跃的地方。与一般离岸地不同,迪拜自由贸易港规定开展离岸业务的机构必须在迪拜金融中心内部设立实体,并实施零税率和优惠的财税制度,以此吸引众多国内外金融机构在迪拜自由贸易港开展具体业务,将离岸和在岸完美结合,其宽松的外汇政策又为资本的进出提供了方便。新加坡离岸金融则是建立在亚洲美元市场上,发展国际结算业务、财富管理业务等,使新加坡成为全球知名的离岸金融中心,为外资企业提供便利的资金进出渠道。中国的自由贸易试验区都在探索离岸人民币、跨境人民币使用,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以更好地服务进出口企业,帮助企业通过国内、国际两个市场获得低成本投融资资金。无论是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还是福建自贸试验区建设服务两岸的离岸金融服务中心,其最终目的都是服务企业跨境投融资需求,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五、广西自贸试验区投资环境优化的建议

(一)政府职能转变方面的措施

在管理模式创新方面,广西自贸试验区可以选择在经济基础较好、服务业较发达的南宁片区,探索试行企业化、市场化的管理运作,探索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管理模式由三层级向双层级总体趋势转变。在深化“放管服”工作方面,加快把行政权力下放到自贸试验区,并明晰各层级、各部门间的审批权、监管权和处罚权;派遣人员赴上海、广东等发达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学习培训,以提升广西自贸试验区工作人员服务能力;设立严格的工作考核制度,实行企业化、市场化用人机制,增强服务意识;在日常事务处理中,发挥自由贸易试验区引领优势,及时更新政策宣讲,帮助企业获取必要信息,有效进行科学决策。在政务数字化方面,强化数字化政务服务效能,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构建数字政府的生态系统,为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主体提供便利化的政务环境。

(二)投资领域开放方面的措施

建立广西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管理方式的信用监管体系,对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外商投資活动进行有效的事中、事后监管。鼓励在广西自贸试验区内率先创设中国—东盟跨境信用体系,引进第三方评估机构,推动投资者养成自觉主动运用征信系统的习惯。广西自贸试验区应合理运用区块链技术构建高效能跨境征信体系、数据信息集库和风险资信平台,为跨境投资者和投资企业提供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等咨询,加快各类外资项目落地。

对标成熟自由贸易试验区,在海关人员中进行选拔,组建一支专业的综合执法队伍,设立广西自贸试验区综合执法机构,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水平。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可适当引进国外知名仲裁机构,允许开展面向东盟的争端解决业务,推动成立面向东盟的国际仲裁庭、国际商事法庭;尽快健全以司法保护为主导、行政保护协同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完善高质量的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服务体系,为国际商业纠纷提供专业的解决方案,综合提供多元争端解决机制;积极开展与东盟的高层次跨国法律合作,引进东盟知名法律服务机构,积极创建服务东盟法律的联合律师事务所等,提高自贸试验区法律国际化服务水平。

(三)贸易转型升级方面的措施

广西自贸试验区要继续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升级建设,功能向投资、税务等公共服务领域拓展,提高企业覆盖率。在钦州港片区,要发挥临海优势,着力建设向海经济集聚区;完善片区系统建设,将区块链技术与边检系统结合,协同管理口岸。在南宁片区,在重点发展跨境电商、保税业务等的基础上,发展转口贸易、离岸贸易等新型贸易方式。在崇左片区,加快边境小额贸易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探索构建“跨境电子商务+国际联运”模式,实行全信息化智能通关,提高通关效率。借鉴新加坡自由贸易港、迪拜自由贸易港的经验,广西自贸试验区可建立综合性的风险管理自控系统,或者建立统一的监管组织,从风险监管政策、监管规程、风险测算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监管。在手段方面,充分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信息化手段,搜集、处理金融信息资料,对跨境业务全过程动态实时监管。

(四)金融开放创新方面的措施

广西自贸试验区应充分利用广西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的政策契机,制定面向东盟地区金融开放战略和开放制度,推动广西自贸试验区及广西全区的跨境金融创新。

一是推进广西自贸试验区与建设面向东盟金融开放门户融合。推动广西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打造中国—东盟金融城,扩大区域影响力,争取全国性金融机构在金融城内更多的自治决策权。发挥钦州港片区中马钦州产业园金融试点的创新政策效应,支持更多面向东盟的跨国公司开展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鼓励广西金融机构和境外金融机构直接或间接接入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发展与东盟国家的外币现钞跨境调运业务。崇左片区引导片区内金融机构与越南金融机构加强合作交流,提供便利化跨境结算金融服务,加快推进广西与东盟各国的金融合作交流机制。

二是加快金融机构信用体系建设。鼓励广西自贸试验区内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完善贸易、金融、服务等信用信息的采集、共享和应用。三大片区建立企业信用投资融资信息平台,降低广西自贸试验区内金融机构在企业信贷融资时的信息搜寻成本,提高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的信贷效率。南宁片区实行“沙盒监管”“虚拟沙盒”“沙盒保护伞”等,建立健全适应其开放性或国际化的法治体系。崇左片区面向东盟推出境外企业资本项目便利化试点,如对中国企业在境外进行商业活动的外债签约币种可以与借款币种不一致,且多个外债都可共用一个外债账户等进行试点。钦州港片区建立虚拟银行等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机构,相关监管主体可以发放虚拟牌照,并定期进行维护、监管,促进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业发展。

三是打造开放、共享、完备的金融业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和高度发达的金融配套服务。引导法律、会计、咨询等专业服务业的发展和完善,为金融业做大做强提供重要支撑。南宁片区进一步探索货币金融服务、资本市场服务、保险业、跨境服务贸易、外商投资等领域,建设广西自贸试验区金融业负面清单管理模式。钦州港片区应依托西部陆海新通道枢纽优势,推动贸易与金融融合发展。崇左片区在沿边金融改革的基础上,深化金融支持“边民互市+落地加工”服务,打造国际金融跨境产业体系,营造高效便捷的营商环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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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彧  见习编辑:郝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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