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 明(天津师范大学文学院,天津 300387)
1986—1987年,汉长安城未央宫遗址出土骨签6 万余枚,其中有字骨签5.7 万余枚。骨签的时间跨度为西汉初年至西汉末年,其中以西汉中后期居多。经过整理者不懈努力,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著、刘庆柱先生主编的《汉长安城未央宫骨签》,2020年由中华书局正式发行。《汉长安城未央宫骨签》分为《考古编》《释文编》《文字编》三部分。由于骨签刻文笔画细微,且部分骨签残损严重,笔者在阅读《汉长安城未央宫骨签》时发现骨签释文仍然存在误释的情况,现将其中的一部分整理如下。
此字当释为“强”,骨签6727、16985 中的“强”原图版作:
其所从的“弓”已经讹变为“亻”。马王堆汉墓简帛中的“发”写作[1]:
居延汉简中的“彊”写作[2]:
马王堆汉墓简帛中“发”所从的“弓”讹变为“亻”,居延汉简中的“彊”所从的“弓”亦与“亻”近似,可见“弓”与“亻”形近易混。另,骨签1556辞例与骨签12045、19033 辞例同:
综合字形与辞例,“ ”当改释为“强”。
2.□ 颖川工官护工卒史当/ □令遂成守丞当掾/ □作府冗工德/ □造24015
释文中的未释字,原图版作:
此字当释为“强”。骨签2495、7714 中的“强”写作:骨签中未释字字形与“强”同,其辞例与下列骨签近似:
对比辞例我们可以发现,这一组骨签中的“令广国”亦可简称“令广”,“丞遂成”可简称“丞遂”或“丞成”,“守丞当时”可简称作“丞当”。综合字形与辞例,骨签24015 中的未释字当释为“强”。从辞例上看,“作府佐强”为这组骨签通例,详审骨签24015 图版,“作”和“强”之间仅有一个字,且模糊不清,笔者怀疑骨签篆刻者当时漏刻一字。
释文中的“都”,原图版作:
此字亦当释为“强”。骨签2495、7714 中的“强”写作:
“都”,骨签12279、204 写作:
从字形比较可以看出,其字形与“强”同。此外,其辞例与下列骨签基本相同:
(1)始元四年颖川工官护工卒史春守/令吉丞毕掾昌作府啬夫凌/令史冗工御德工辟造6727
(2)始元四年颖川工官护工卒史春守令/□丞□掾昌作府啬夫凌□□/令史冗工征……造7268
(3)始元四年颖川工官护工卒□ /□守丞毕掾昌作府啬□ /令史冗工征贤工克/造33690综合字形与辞例,释文中的“都”当改释为“强”。
两枚骨签释文中的“夏之”“夏古”,原图版分别作:
这两个字形均当释为“憂”,整理者将字形一分为二进而误释为两个字。“憂”,居延简写作[3]:
两枚骨签释文中的“之”和“古”实为“心”旁,例如骨签1849、2582 中的“忠”写作:
从“忠”的字形我们能够看出骨签中“心”作偏旁时的写法。通过与上述字形比对,我们可以断定释文中的“夏之”“夏古”为“憂”的误释。其辞例与下列骨签近似:
汉印中有“梁毋憂”“吴毋憂”[4]。此外,对比骨签辞例,我们还可以发现骨签21413 中“佐阳”当为“佐都”的误释,骨签40008“建工”与“毋夏”之间可能并不缺字,这两枚骨签图版模糊不清,这里仅是据其他骨签辞例推断。
这两个字当释为“地”。骨签2323、5193 中的“地”写作:
释文中的“兽”,原图版作:
此字当释为“雲”。“雲”,马王堆汉墓简帛写作[1](1188):
马圈湾汉简写作[5]:
“兽”,西汉砖文写作[6]:
“獸”,汉隶写作[7]:
对比字形可知,释文中的“兽”,当改释为“雲”。
骨签55563 释文中的“始”及骨签55872 释文中的“梅”,原图版分别作:
这两个字均当释为“拾”。“拾”,骨签10767、43287 写作:
“始”,骨签2858、10304 写作:
骨签55563、55872 中的字形与“拾”近似。此外,其辞例与下列骨签近似:
综合字形与辞例,骨签55563 释文中的“始”、55872 释文中的“梅”均当改释为“拾”。
释文中的“嘉”,原图版作:
此字当释为“寿”。“寿”,骨签13832、53905、44666 写作:
“嘉”,骨签3470、42100 写作:
骨签56681 中的字形与“寿”近似,与“嘉”差距明显。此外,“增嘉”仅此一见,“增寿”骨签中常见。其辞例与下列骨签近似:
综合字形与辞例,释文中的“嘉”当改释为“寿”。
9.始元五年颖川护工卒史 □/状守丞福掾广德作府 □/凌友令史冗工之困□57199
释文中的“武”,原图版作:
此字当释为“年”。“年”,骨签28256、361 写作:
“武”,骨签13782、55559 写作:
对比字形可知,骨签57199 中的字形与“年”近似。此外,其辞例与下列骨签相同或近似:
对比上述骨签我们发现,“令史年”与“令史延年”当为同一个人,“年”应该是“延年”的简称。综合字形与辞例,释文中的“武”当改释为“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