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明伟,王 焱,王艺桥
(北京中医药大学管理学院,北京 102488)
新冠疫情期间,政策环境的变化、防疫任务的增加等,促使地方政府面临许多更大更难的实际困难,产生了人员补充、专业外援等诉求。此时,公民、法人、各类组织等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不同力量层面进行“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社会组织的两股主要力量也同政府展开联系,以力量补充的形式参与其中,有效分担公共危机处置成本,共济风险,极大程度降低了负面影响。然而,此次疫情还是暴露了一些问题,例如应急基础设施薄弱、政社关系模糊、制度运转失灵、资源利用有限等。就目前而言,有关疫情期间社会参与状况的研究有2种形式,一种是分析防疫抗疫成果、总结防疫抗疫经验,重点在于理论探讨与经验总结等;另一种是基于复杂网络理论等网络分析方法上对社会参与的关系进行深入研究。综观相关文献,尚缺少基于社交网络平台数据的社会参与状况分析成果,同时也并未对社会参与的两股主要力量——营利组织和非营利组织进行单独分析。本文旨在通过社会网络分析方法,挖掘社会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主要行为及联系,探讨社会参与中两股重要力量的关键及主要行为差异,分析疫情期间社会参与的优势与不足,并提出优化路径。
将社会组织划分为营利组织和非营利组织。营利组织主要包括各企业、集团、公司等;非营利组织主要包括各公益组织等。在微博(旧版)首页选择高级搜索,并按照“疫情 ‘组织归类’”的格式进行搜索,如“疫情 企业”“疫情 商会”“疫情 公益组织”等。时间选择2020年1月1日-2021年8月26日。共得到营利组织有效动态874条,非营利组织有效动态654条。
基于此,对研究数据分别进行组织关系的整理及行为归类,得到492家非营利组织和147个对应行为、818家营利组织和115个对应行为。
本文基于复杂网络理论,通过归纳社会组织相关行为,构建社会组织协同主体网络和社会组织协同主体-行为二模网络,对社会组织间的网络系统进行分析,从而了解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协同治理的现状。
1.2.1 网络构建
将数据导入Gaphi软件,构建社会组织协同主体网络以及社会组织协同主体-行为二模网络,对疫情时期社会组织间的协同机制进行分析。
社会组织协同主体网络中节点代表各公益组织、企业等社会参与主体,边代表各组织之间的协同关系。社会组织协同主体-行为二模网络中有两类节点,一类是社会参与的主体;另一类是主体采取的行为,边代表主体产生了该行为。该网络两类节点内部不连边。
1.2.2 网络特征指标
平均路径长度是网络中所有节点对之间的平均最短距离。可以用平均路径长度作为判断协同主体网络中各主体间行为发出与执行效率的高低。平均路径长度越长,效率越低。
网络直径是所有节点之间的最大距离,这里说的节点间的距离指的是从一个节点到另一个节点要经历的边的最小数目。网络直径越短,协同主体行为发出与被另一主体执行的效率越高,网络的复杂程度越低。
网络密度也称图密度,用网络中实际存在的边数除以节点间最大可能边数来表示,反映的是网络中各节点连接的紧密程度。在社会组织协同主体网络中,具体反映出社会组织主体间协同的紧密度。图密度越高,对应的组织协同的紧密度越高;在社会组织协同主体-行为二模网络中,其反映的是社会组织的行为特征。图密度越高,社会组织产生的行为与期待产生的行为数量吻合度高,形式越丰富,局限性更小。
度是反映两个节点之间是否存在邻接关系的指标。其中入度值反映的是某节点被其他节点认可、欢迎的程度,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节点的影响力;出度值则反映的是该节点与其他节点沟通、合作的积极主动性,体现了该节点的活跃程度。
表1是3种不同类型主体网络的特征表。由表1数据可以看出,无论是营利组织-非营利组织协同主体网络、非营利组织协同主体网络还是营利组织协同主体网络,都呈现出较为突出的特征,即组织间传输效率较高,发出的行为较容易被执行,但是组织间联系紧密程度低,多呈现出一对一的组织关系。
表1 协同主体网络特征表
该部分内容是对营利组织-非营利组织协同主体网络的分析。在该网络中,黑宝药业、大连英秀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河南中牛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市慈善总会、锡盟红十字会等可以视为核心组织。其中黑宝药业、大连英秀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河南中牛集团有限公司的出度较高,分别为13、8和7,而大连市慈善总会和锡盟红十字会在该网络中的入度最高且均为5。由此可见,许多营利组织积极、主动、自愿参与到协同治理过程中,与非营利组织共同参与疫情防控。而协同合作的非营利组织通常具有较好的口碑。
表2是两种不同类型主体-行为网络的特征表。表2数据显示,无论是营利组织还是非营利组织,其抗疫行为范畴都很局限,形式单一且过度集中,没能以多种形式参与到疫情防控中。而两者主要差距也仅仅体现在主要行为类别上。表3列举了2种营利组织的10种主要行为。可见除了共同行为外,非营利组织重点关注对特殊人群的帮扶、病毒消杀、组织公益活动以及募捐,而营利组织则倾向于复工复产、交通物流保障、防疫抗疫科研、药品捐赠、疫情防控信息宣传等。
表2 协同主体-行为网络特征表
表3 主要行为表
根据分析可以得出,营利组织与非营利组织的协同传输效率较高,但紧密度较低,相互联系基本呈“一对一”的特征,组织网络过分扁平化。各社会组织直接对接疫区,大部分民间公益组织、企业等社会组织之间仍呈现出松散的状态,且大部分彼此联系依赖于基层政府,彼此间联系却不紧密。尽管这些社会组织反应速度快、灵活性强,可以调动大量的社会零散资源,但是由于组织间缺乏必要联系,协调不及时,秩序性差、趋利性强,导致了大量的资源浪费和分配扭曲,资源利用度存在较大提升空间。
营利组织的社会贡献行为体现出“响应政策、稳中求进、创新高效”的特点。新冠疫情期间,营利组织由于生产需要、市场竞争等因素,多数自身具备物资制造、储备、科技创新等能力。因此其在疫情期间的行为主要集中在常态化后的复工复产、核酸检测、疫苗研发、物资储备、物流保障等业务,对维护社会稳定等作出突出贡献。如“国药”“科兴”“康希诺”“安徽智飞”等疫苗研发生产企业,为我国新冠病毒防控工作作出了巨大贡献。中国邮政、阿里、京东、顺丰、苏宁等物流龙头企业利用行业优势与完整的物流供应网,积极进行赈灾捐助,提高了物流保障效率。
但与此同时,营利组织也面临着众多自身生存、发展难题。这些组织多数面临着亏损、资金链断裂等问题,因此不得不采取裁员、降薪等措施。大量的中小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的中小企业,由于工资支出和房租占固定成本的相对比重大,承受着极大资金链压力。清华大学经管学院的调查显示,超过六成的中小企业的账上现金余额无法维持其生存2个月。疫情已经严重影响到了企业的发展,甚至是生存问题。这也导致少数企业为了盈利违反防疫政策的现象,比如违规加价售卖口罩等医疗物资。
作为抗击突发公共危机事件的重要力量,非营利组织有区别于政府的突出特点。相比政府而言,其特点在于更强的社会资源动员能力以及更精准、差异化的服务递送,弥补了政府在公共服务供给中的不足。非营利组织在助力基层工作、开展心理救助、强化宣传教育、助力复工复产、辅助疫情善后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对抗击疫情起到了重要的补充作用。如在疫情期间,各类志愿服务既是应急管理的人力供给渠道,又是知识传递渠道、服务递送渠道、社会调节渠道,功能不可替代。
但通过分析不难发现,非营利组织防疫抗疫行为存在2个主要问题。一个是行为局限,过分聚焦于捐款捐物,而在人员流动跟踪监测、防控平台建设、志愿服务等领域上的表现欠佳,行为同质化问题较为严重。以公益组织为例,在现实中,我国慈善组织的行为过分局限于款物捐献,提供公益性社会服务的慈善组织严重偏少,专注于社会服务的基层慈善组织更是稀缺。在此次抗击疫情中,几乎所有慈善组织的精力都集中在了款物募集活动上,却很少参与疫情较重地区的社会公益服务。究其原因不乏社会组织从业人员流动性强、薪酬待遇低、社会保险差等现实问题。另一个问题是专业化程度不高。新冠疫情期间,非营利组织服务内容专业性不强的问题凸显,困难领域得不到及时有效援助。部分组织可以利用区块链技术高效实现信息共享、物资调配等行为,但大多数非营利组织的服务专业性、技术性都有待提升。而专业性不强进一步导致社会各界非营利组织将目光聚焦到筹款、捐款捐物等形式简单的行为,导致资源过度集中,有效服务形式严重受限。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阶段,社会组织互相之间应积极建立联系,做到即时通讯、优势互补,将直接救助型、社区自我管理型、专业救助型等不同形式的社会组织密切联系在一起,从而形成一个健全的、合理的,包括预防与准备、监测与预警、救援与处置、善后与恢复等4个阶段的社会组织协同网络,为高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解决疫情期间的民生保障、医疗救助、复工复产、脱贫攻坚、经济发展等问题提供制度基础、人员基础和技术支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区是疫情联防联控的第一线,也是外防输入、内防扩散最有效的防线。把社区这道防线守住,能有效切断疫情蔓延的渠道”。基层政府的力量多在于对社区的管控、疫情排查、防疫宣传、经费支撑等,而在科技保障、资源分配等方面力量较为薄弱。想要建立疫情防控统一战线,社会力量必定参与其中,并且应当形成一定的协同治理的长效机制。可以通过建立共同愿景、转变政府理念、完善法律保障等措施,将政府工作内容中可以由社会组织完成的内容移交后者,保障其权益和地位的同时,进一步将政府、企业和公益组织为主要代表的三方力量集中在一起,建立并维护好协同机制,力求“政府搭平台”“公益组织借效率”“企业捐机制”。如以社区党组织为领导核心,将“街道干部+社区工作者+网格员+小区业委会+物业公司+医务人员+志愿者”等绑定在一起,形成一支长期从事联防联控的一线防控队伍,保证社会稳定;社区医院与医学研究所之间也应在政府监督下建立协同治理的长效机制,积累经验,以保证面对以后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能迅速做出正确的反应;社区与企业积极开展交流合作,利用区块链等技术克服信息集成中的项目与区域困难,从而做好社区疫情防控静态数据与动态数据的存储更新工作。
在常态化过程中,各社会组织间、社会组织与政府间应形成并维护好上述机制,资源共享、信息共享,以充分应对突发公共危机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对于疫情期间由社会组织行为无序性导致的各种人力、物力等资源的浪费现象,政府作为防疫抗疫的牵头主体,应发挥自身优势,建立一体化社会参与服务平台,统筹兼顾社会捐赠、志愿服务、信息监督、物资调配等功能,帮助各类社会组织发挥专业领域能力,提供多样化的服务,将其先进技术、专业人才、优质服务等力量用在最需要的地方,避免焦点集中导致的各种资源的浪费,从而更好地发挥社会组织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中的补充作用,实现效益和效率的最大化。例如在物资调配方面,针对医疗和防控物资的调配工作,工信部借助国家重点医疗物资保障调度平台,及时实现了医疗物资的信息化调度,缓解了疫区压力。而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为保证生产生活有序进行,广东、浙江、上海、福建等多个省市政府充分发挥“移动政务”的作用,倡导对群众常用、急用的服务事项实行“一网通办”,简化优化在线办事流程,并通过APP、微信及支付宝小程序等服务入口推出涉及疫情动态、防护知识、疫情辟谣、在线义诊、发热门诊查询等疫情防控相关便民服务,帮助群众足不出户便可以及时掌握防控态势,客观上纾解了非常时期的社会情绪。
仅凭营利组织自身无法平稳度过新冠疫情,必须由国家制定相关政策给予助力。以中小企业相关政策为例,目前国家制定的政策主要有减轻税收负担(延期缴税、调整企业所得税、免征增值税、减免房产税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等)、降低运营成本(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房租、降低用电成本等)、降低费用支出(减免社保费、降低医保费、缓缴住房公积金等)、强化金融支持(资金支持、贷款财政贴息、加大信贷力度、降低信贷融资成本等)、加大稳岗力度等。虽然目前执行这些政策遇到了很多难题,但只有将这些政策落实,将复工复产工作做好,减少由于各地区政策不一致所导致的供应链断裂的问题,才能真正推动营利组织在疫情中健康成长。
对于营利组织自身,应当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加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通过建立完善的紧急事件应对制度、管理制度、风险管控制度等,提升防疫政策解读能力,活用优惠政策,求稳求进。同时疫情对组织领导的挑战也很大,其必须尽量准确地感知环境,把握大势,敏锐捕捉市场动向,面对突发事件及时做出面向市场的决策,迅速进行应急性战略调整,灵活配置资源,才能做到稳定运营。
想要提升专业服务能力,政府应尽快完善非营利组织成员的社会保障制度、减免税制度以刺激发展,而非营利组织也需要健全其人事制度和财务制度等,以此提升对专业化人才的吸引力,从而更进一步提供专业且有针对性的社会帮助。针对民间公益组织等自发非营利组织因缺乏完善的组织规章制度、捐款捐物形式过多、统计工作任务过于繁重所导致的捐赠信息公开不及时、透明度无法保证等问题,政府应当主动介入,加强监督力度。通过建立社会问责制度,让其接受社会监督,将组织运作透明化,公开接受善款的详细以及接捐赠方和被捐赠方的所有信息,提高社会公信力,从而更大限度收集与分配社会资源。
对于非营利组织间缺乏信息交流的现象,一方面非营利组织可以通过联合组织活动、发挥各自专业优势合作等举措来逐渐改善。例如频频出现的公益性组织(基金会等)与互益性组织(校友会等)的合作现象。另一方面,建设疫情防控信息共享平台,可以让各社会组织及时了解必要信息,从而让协同治理变得更有序、更高效。例如全国共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与阿里巴巴合作上线的“数字防疫系统”、高德上线的“新冠肺炎疫情地图”、百度与360等多家科技公司推出的“患者同行查询工具”等。加强信息在不同性质非公益组织间的流通,有助于最大限度进行资源的合理分配,从而及时解决社会需求,是社会组织协同治理奋斗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