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社团建设中审美教育的研究

2022-07-12 11:14李媛
现代职业教育·高职高专 2022年26期
关键词:社团美的建设

李媛

[摘           要]  高校社团建设的主要意义在于:帮助学生全面提升对“集体”的认知水平;帮助学生建立正确的价值体系,善于发现生活中的美好事物。当前高校社团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为:社团活动规范性不足,缺乏良性考核机制;社团活动物质条件欠缺,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学生“接触美”的几率;社团活动层次水平较低,无法从专业或是哲学角度渗透审美教育,在管理体系方面缺乏美感。为解决上述问题,提出高校社团建设方向应契合学生对形成“发现美—分析美—创造美”能力的需求;高校社团思想活动可结合时事热点,围绕“美”进行辩证讨论等高校社团建设与审美教育充分融合的方法,以供参考。

[关    键   词]  高校社团建设;审美教育;价值体系;审美能力;集体观念

[中图分类号]  G717                    [文獻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22)26-0094-03

高校社团是大学生在志趣相投的基础上,自愿组成且能够代表和反映广大社团成员意愿和利益的社会团体。除此之外,高校社团还是大学生发现并展现自我、超越自我的舞台,以雅卓女子学堂实践探索美育社团的建设,助力大学生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一个处于良好运行状态的高校社团应该具备正确的审美能力,只有如此,才能给予大学生正确的指导,助力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一、高校社团建设的意义

(一)帮助学生全面提升对“集体”的认知水平

高校社团是在保证学生完成学习任务,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组织开展各种活动的学生团体,主要目的在于活跃学校的学习氛围,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能力,并丰富课余生活[1]。除此之外,学生社团还可以成为交流思想、切磋技艺、互相启迪、增进友谊的平台[2]。高校社团不仅为大学生提供了锻炼的机会,还在一定程度上走向社会,让社会充分了解当代年轻人,建立沟通联络的渠道,为高校学习、生活和工作服务。不仅如此,学校与学校之间、学生团体与学生团体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社会团体与社会团体之间都可以建立联系,达到互相取长补短的目的。学生参加高校社团活动后,除了提升技能、增长见识之外,最重要的目的在于成为真正意义上组织的一员。在各类活动中,明确个人与团体之间的关系,全面加强对“集体”的认知水平,能够有效平衡个人诉求与集体利益之间的关系,本质便是一种“对规则美的高级理解”。如果将个人利益诉求凌驾于团队集体利益之上,甚至不顾他人感受,毫无底线原则地“表达自身看法”,那么这种行为必定受到唾弃。总体而言,高校社团建设的意义在于,从“集体利益”的角度出发,帮助更多的学生认识到宏观层面的美——集体主义精神,并在此种精神的指引下,规范自身行为,尽量避免行“不美”之事,做一个能够让其他人产生“美好体验”的人。

(二)帮助学生建立正确的价值体系,善于发现生活中的美好事物

在与他人相处的过程中,如果一个人能够让他人如沐春风,且从内心深处获得“美好体验”,便说明这个人是一个“美”人(注:此处的“美”并不是狭义层面的外观之美),而这样的人普遍具有正确的“三观”。所谓“三观”是指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分别指代人们对生活于其中的整个世界以及人和外在世界之间的关系的根本观点和根本看法,对人生目的、意义的根本看法和态度,以无产阶级和人民大众为主体、以在全世界实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为理想目标、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价值取向、以集体主义为核心的新价值观。其中,世界观和人生观与个人的经历、成长环境有很大的关系,更多地涉及深层哲学,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较为清晰的认知。而我国学生从小接受社会主义教育,要求每一名学生应逐渐具备辩证唯物主义历史观。这种观念本身包含高度科学性、彻底革命性、强烈人民性、广泛包容性。因此,价值观最能够体现一个人的真实特性。如果一个人善于换位思考,能够时刻以大局为重,能够在团队面临困难时挺身而出,甚至牺牲自己的利益换取集体的利益,那这个人必定会受到尊重。高校社团建设的另一个目的正在于此——帮助每一名学生都能够建立正确的价值体系,以此为基础,善于挖掘潜藏在生活中的美好事物,最终使自己成为一个“美好的人”,并带动身边之人共同走向美好。

二、高校社团建设过程中与审美教育相关的问题

(一)社团活动规范性不足,缺乏良性考核机制

我国高校社团建设过程中,与审美教育相关的首个问题在于,很多社团活动规范性不足,缺乏良性考核机制。“审美”中的“美”指代一切美好事物,比如规则之美具体体现在: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高校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适应教育改革及学生成长成才的需要,积极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科技文化艺术活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3]。此外,不能妨碍学校各类正常工作和教学、生活秩序。现阶段,部分高校社团活动在内容选择方面并不积极,思想价值导向并不健康。比如一些社团传递的思想与主流价值相悖,导致很多刚刚踏入高校的学生在不经意间受到影响,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做出令人瞠目结舌之事。造成这类问题的本质原因在于,对高校社团成员(特别是社团的组织者、学生领导干部)缺乏良性且必要的考核机制,考核内容较为单一,以至于无法对某些成员的思想动向进行及时了解。综合来看,必须加强对高校社团的管理水平,应注重审美教育,帮助所有学生建立正确的美育理念,进而成为受社会主流道德、审美观念认可的复合型人才。

(二)社团活动物质条件欠缺,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学生“接触美”的几率

高校社团均由学生主导创建,而学生大多经济条件有限,直接导致社团活动组织开展期间缺乏物质条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学生“接触美”的几率[4]。比如艺术社团中,由于经费欠缺,社团成员组织举行一场汇报演出、一场画展、一场基于高新技术创作美术作品的展览会的可行性极低。在缺乏有说服力成果的情况下,很多学生加入社团以及接触美、感受美的几率会大幅度降低,这已成为限制我国高校社团发展的严重制约因素。而在经费有限的情况下,社团组织者只能退而求其次,由此导致社团活动层次水平较低,无法从专业或是哲学角度渗透审美教育。比如有研究报告显示,我国学生普遍缺乏艺术赏析能力,特别是对西方的经典艺术表现形式(如歌剧、舞台剧等等)不够了解。但“高雅艺术”不仅对舞台上的演员有要求,对前往现场的观众也有着装方面的要求。受资金有限因素的影响,寄希望于通过高校学生社团提升学生艺术品鉴能力几乎不具备可行性。总体而言,我国高校学生社团在组织管理方面缺乏美感,很多时候无法成为渗透审美教育的有效载体。

三、高校社团建设结合审美教育的有效方式

(一)高校社团建设方向应契合学生对形成“发现美—分析美—创造美”能力的需求

基于常规思维探索高校社团建设结合审美教育的方式不具备可行性,只能寄希望于从观念角度出发,从哲学层面给予学生正确的指导。总体而言,高校社团建设方向应该与学生对形成“发现美—分析美—创造美”能力的需求相互契合。首先,高校社团在带领学生明确“什么是美”的过程中,自身应该呈现出“美感”。常规意义上的“美”是能够使人们感到愉悦的一切事物,它包括客观存在和主观存在。所谓客观存在,是指事物外表(是一个广义概念,可理解为“初次接触某一个人、某一个事物时,在未对事物内涵进行深入解析时便自然而然产生的好感”)呈现出的美感;所谓“主观存在”,是指“与美的产生存在一定的对立,是个体的主观感受”。比如一位女性性格文静,给人以“拒人于千里之外”之感。欣赏此种性格特征的人会认为该女性有“高冷”的气质;而不欣赏的人则有可能认为“她为什么总是摆出一副冰块脸”。而事物促进和谐发展的客观属性与功能激发出来的主观感受,是这种客观实际与主观感受的具体统一。其次,对“美”进行深层分析后可以发现,美的形式多种多样,如促进和谐发展是一种自然美;使原本不够美的事物经过加工呈现出新的美感是创造美,还包含心灵美、行为美、内在美等。这些美体现在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需要人们“慧眼识珠”,善于发现。如“雅卓女子学堂”,从德能修为、礼仪教化、举止修为、雅艺技能、科学常识等方面开设文学、茶艺、花道、饮食、绘画、礼仪、手工等方面的课程,着力培育博雅卓越的学生。基于此,高校社团活动需明确学生对美的诉求,沿着“发现美—分析美—创造美”的道路,确定社团发展方向,使更多的学生有所收获。

(二)高校社团思想活动应结合时事热点,围绕“美”进行辩证讨论

“美”与“不美”之间虽然存在“灰色地带(不同的个体对“美”的评估存在差异,)”,但两者的边缘应该是十分清晰的。如果毫无底线地跨越,甚至颠倒黑白,将“不美”强行提升至“美”的高度,令原本“美”的事物无法自处,那便是社会整体的悲哀。所谓“审美”,需要基于一定的原则底线,对“美”与“不美”之间的相互转化进行深度认知。对高校社团建设而言,可结合时事热点,组织学生围绕“美”进行辩证讨论。从某种程度上来看,“美”的延伸意义可以理解为“正常”。从辩证逻辑角度来看,社会发展至今,绝大多数人的审美观念大体相同,只是在某些细节之处存在个体差异。基于此,大众认可的“美”基本经过长期考验是真正意义上的美。比如一名青少年,其举止得体、穿着整洁、落落大方,充满青少年的朝气与灵动,这便是一种青年之美的具体呈现,相信所有人都会认可这种美。2022年6月,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要求文身机构禁止对18岁以下未成年人进行任何形式的文身。笔者认为,这项政策既彰显了我国政府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之心,又能够全方位对未成年人进行“美”的引导。原因在于:“文身”在部分人心中是一种“很酷”的行为,认为是一种“美”。不可否认,文身这种个人行为并不触犯法律。如果是一名成年人经过深思熟虑之后决定文身则无可厚非,但未成年人涉世未深,对“文身”之后可能对自身造成的后果缺乏必要的考量,在一時冲动之下追求的“另类美”极有可能在日后追悔莫及——有可能失去很多来之不易的机遇。从上述事例中可以看到,“美”本身具有广义性,且基于不同标准划分的人类群体对“美”的理解存在很大的差异,即使是同一个人,在不同时期对“美”的理解也会出现差异。基于此,在高校社团建设过程中,学生领导干部应该带领社团成员对“美”进行辩证理解,注意区分“大众美”“小众美”以及“美”可能产生的影响。需要注意,“追求美”尽管是个人自由,但自己认为的“美”也可能是他人眼中的“不美”,这实际上涉及另一个层面的哲学问题——自我认知与他人认知之间出现矛盾之后,有不同认知之人应该如何共处——背后的决定性因素是“成本考量”。高校社团如果能够结合时事热点,以“美”为切入点,组织社团成员进行深度哲学探讨,本身便是一种“美”的行为。

(三)高校社团建设应有意识地开发、运用美育资源,令学生明确“美的形成”

审美是人类理解世界的一种特殊形式,在很多时候,只有首先接触到与“审美”“美”相关的事物,才能提升观念。具体而言,高校社团建设应有意识地开发、运用美育资源,令学生明确“美的形成”。比如赏析绘画之美,可通过如下方式开展:艺术社团中的素描高手可以演示基于黑白灰光学三原色,通过“画大框架”的方式,逐渐完成素描作品的创作。在这个过程中,很多绘画初学者会提高自身的认知,会颠覆对素描作品创作过程的认知。具体而言,初学者进行素描创作时会确定一个区域,一开始便死抠细节,待完成一个区域的细节创作之后再转到另一个区域,重复上述行为。这样的创作过程毫无美感和艺术性。而素描高手对光暗立体感的把控十分到位,通过调整黑白灰三色的比重(下笔重朝向黑,下笔轻朝向白),可迅速画出素描整体景象,之后进一步调整光暗,使整幅作品逐渐整体呈现。这个过程充满美感,能够令学生切实体会到“美的形成”,是一种对美育资源的充分利用,值得提倡。

四、结语

“美”尽管是多元素的,对“美”的定义也不一而同。“审美”有主体(人)介入,得出的有关“美”的结论都应符合人与世界的基础审美关系。具体而言,判定“美”与“不美”尽管有较为强烈的主观性,但二者之间切实存在一定的边界与底线。高校社团建设的目的之一在于帮助更多的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由于多种事物都可以成为“承载美”的载体,故高校社团建设若要渗透审美教育,则需契合学生对形成“发现美—分析美—创造美”能力的需求,只有如此,才能切实达到目的。

参考文献:

[1]邹洪杰.课程思政背景下高校美育与思政课协同育人的路径探究[J].大学,2021(44):101-103.

[2]高春静,王晓旭.基于育人实效导向的高校专业类社团建设研究:以天津科技大学文化艺术类社团为例[J].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学报,2021(4):97-100.

[3]王娟.新时代高校体育社团与校园文化创新的深度融合研究[J].黑龙江科学,2021,12(13):158-159.

[4]程祖浩.高校共青团改革视域下专业型学生社团建设研究:以山西师范大学体育学院为例[J].高校共青团研究,2020(Z2):174-179.

◎编辑 司 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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