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制定评价标准, 推动正高级教师评审工作

2022-07-10 13:46孙群杰
河南教育·职成教 2022年7期
关键词:高级教师职称申报

孙群杰

编者按

每年的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一直是广大教师和社会各界关心的热点话题。日前,《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期我们邀请持续关注教师职称评审改革的专家,期望能从他们的回顾、分析和建议中,对关注中小学教师正高级职称的教师有所帮助,同时进一步推动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改革步伐。

河南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价标准经历近十年的发展,由2012年的评审试点到2014年的评价标准制定,再到2018年对评价标准的修订,这个标准对于启动河南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岗位的设立及评审的规范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但随着形势的发展,这个标准已经越来越不适应河南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现状,不利于调动中小学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因此,修订或者重新制定评价标准势在必行。

河南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现状

2012年,河南省进行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审试点时,并没有出台相应的评价标准,评审出的24名河南省首批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中,4名为列入试点的许昌市的高中教师,2名为列入试点的焦作市的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教研员,其余为郑州市中小学、省直中小学、省直单位的教师或教研员。名单公布之后在全省引起了强烈反响。这也对2014年8月制定《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水平评价标准》(以下简称〔2014〕11号文件)时将正高级教师评价标准与一级、二级、三级、高级教师评价标准一并制定,起到了先行先试的积极推动作用。

〔2014〕11号文件出台之后,教师评审工作将原来的只看材料评审改为材料审查与讲课答辩结合,在全省中小学教师中引起了震动。基层教师参加评审时,由过去的仅仅递交材料到以市为单位全员参加讲课答辩,改革的任务非常繁重。特别是副高级教师的评审通过率只有60%左右,引发了不少人对于这次职称改革的议论。而不只看材料评审,还看会不会讲课答辩的改革举措,得到了广大一线教师的热烈拥护,对于扭转原来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中的不正之风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14年的评价标准实行后,多种原因导致当年并没有在全省启动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的评审,直到2016年才正式在全省中小学中评审正高级教师。

由于评价标准对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的要求过高,2016年、2017年全省申报指标为261人,这两年的申报人数均不到指标数的50%,2016年最终通过评审的有71人,2017年有60人。2018年8月在对原评价标准进行修订后,《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以下简称〔2018〕95号文件)出台。该文件对正高级教师评审降低了有关要求,主要表现为:申报年限由担任高级教师职务8年以上改为6年以上,取消了“截至申报当年年底,45周岁以下人员申报正高级任职资格,须具备硕士及以上学历,否则按破格申报”的规定;对于本科学历专业不符合要求破格申报的年限,也由从教25年改为20年。〔2018〕95号文件的实行,并没有给河南省正高级教师的评审现状带来多大改变,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全省申报正高级教师的人数均达不到指标数,甚至持续低于50%。全省各个地市均出现了有指标却无人申报的尴尬局面,每年全省通过评审的人员数量也基本在100人左右。2021年评审阶段,河南省教育厅领导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领导虽然一再给评委们讲要向一线教师倾斜,不能因为申报材料的瑕疵随便淘汰申报教师,但因为有评价标准的限制,最终通过评审的人员数量也没有突破150人。2016—2021年,全省通过评审的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总数不到600人。很多中小学教师认为正高级教师职称仍旧是水中月、镜中花。

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我在《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正高级教师申报评审现状分析》[原载《河南教育》(教师教育)2021第11期]已做了详尽回答,这里不再赘述。因此,对河南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价标准进行修改,已经到了不改不行、非改不可的地步。为此,我提出如下建议。

根据河南省中小学教师总量确定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总量,制订切实可行的评审计划

《2021年河南省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全省学前教育共有专任教师25.22万人,义务教育共有专任教师95.65万人,高中阶段共有专任教师21.23万人,特殊教育共有专任教师0.45万人,总计142.55万人。按照正高级教师占教师总量最低3%的比例计算,全省需要设置中小学正高级岗位4.28万人,按照目前每年100多人的评审速度,考虑到人员退休等因素,这个数量永远无法完成,而在中小学设立的正高级岗位则会面临多年无人可聘的尴尬局面。为此,我们亟需根据河南省中小学发展的现状和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要求,加快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审的改革力度,制订切合实际的评审计划,力争在5~10年内完成在全省评审出4.28万名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的任务,使更多优秀的中小学教师早日晋升正高级职称。

〔2018〕95号文件中制定的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的评价标准已经明显不符合河南省当前中小学教师的实际情况,特别是要求中小学教师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一项,既不符合当前中央要求破除唯论文、唯文凭的精神,也不符合当前适合中小学教师发表论文的期刊特别是全国中文核心期刊数量少的现状,反而造成一些刊物对文章作者漫天要价,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一篇论文动辄上万甚至数万元。因此,在对一线教师进行科研或学术评价时,一定要根据基层中小学的教育教学实际,重素质、重业绩、重影响、重评价。评价教师,要将唯论文、唯文凭、唯帽子转变为看师德师风和实际工作,特别是要将在基层教育一线尤其辛苦的班主任工作放到重要的位置;把在道德与法治教育、劳动教育、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教师业绩纳入评价;把中央特别重视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和心理健康教育等内容在评价标准中体现出来;对名师工作室、名班主任工作室、名校长工作室的主持人,要给予一定政策倾斜;对近些年出现的教师在网络上发表有影响力的文章,也可以一并视作教师教研能力和水平的一种体现。

基础教育科研的根本价值在于解决实际教育问题。评价中小学教师的科研水平,要看教师能否创造性地解决教育中的实际问题,要将教师的教育案例、教学反思、教学随笔、参与考试命题等鲜活的材料纳入评价教师专业水平的标准,鼓励教师关心爱护学生,干好本职工作,坚持教书育人,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评价引领发展,基础教育评价关系重大,制定科學合理的评价标准才可以使基础教育回归教育本真。

重视中小学教师的综合素质和学科能力,树立正确的评价导向,营造风清气正的评审环境

正高级教师作为中小学教师中的佼佼者,既要具备全面的综合素质,又要具备较高的学科能力。他们应该成为思想品德好、教学水平高、科研能力强、教书育人成绩显著的教育教学专家。所以,笔者建议调整评价标准后,如果符合申报条件的人数远远多于省里下达的申报指标数,可以地市或县区为单位提前对申报的教师进行综合素质和学科能力测试。测试分两部分:第一部分是综合素质测试,包含正高级教师应该了解和掌握的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基本的教育理论和教育方法,教育学和心理学方面的基本知识,国内外教育教学领域的理论和实践,特别是符合当前教育发展方向的先进教育理念;第二部分是学科能力测试,根据每个申报人员所报学段和专业,对本专业需要教师熟练掌握的学科能力进行测试,测试内容既包括学科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也包括学科创新能力和拓展能力。对参与测试的人员,统一划定分数线,达到分数线的人员才能进入全省统一的讲课答辩环节。这种测试对于淘汰脱离一线教学或综合素质、专业水平一般的人员,有着很好的效果。

评委会如果能将参评教师的讲课答辩成绩和学科能力测试成绩综合考虑,按照一定权重从高到低确定合格人员,教师的各种业绩证书只作为学校推荐时的参考资料,就有机会破除凭课题和论文参加评审的不良风气,改变一些中小学教师花钱买论文的不正常现象。

中小学在推荐申报时,要将教师所获得的荣誉与工作实际成绩相结合,注意听取同行、家长和学生的意见建议,将教师的思想表现和师德师风、实际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学生和家长对教师的客观评价等放在第一位,营造风清气正的评审环境,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通过职称评审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

中小学申报正高级教师的数量,要根据正高级岗位的设置情况,既要适度超前,又要评聘结合。完成正高级岗位设置后,实行空岗补缺,鼓励优秀教师向基层、向一线、向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倾斜。对于中小学校长的评价,可以结合即将在全省推行的校长职级制改革,对教育管理人员实行单独评价或分类评价,避免教育管理人员和教师争指标、争荣誉、争职称的情况发生。

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制度改革,尤其是在中小学设立正高级教师职称,是我国提高中小学教师社会地位,鼓励更多高学历、高素质、高水平人才从事中小学教育事业的重要举措。修改目前中小学正高级职称评审中一些已经不适应当前情况的规定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作者系驻马店市实验中学校长,正高级教师,全国优秀教师,河南省特级教师,河南省先进工作者,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河南省首批中小学名校长,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责编 桑 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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