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宇丹,兰玉,查红燕,陈世苹,唐巧,王丹丹,杨再婷
川北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四川南充 637100
为促进人口的均衡发展,我国先后调整了生育政策,并取得了积极的成效。第7次人口普查显示全国因生育政策调整多出生“二孩”1 000多万人,2020年我国0~14岁人口数量比2010年增加了3 092万人[1]。但是,2020年我国总和生育率仅为1.3,生育水平较低,政策对生育行为的影响越来越小,非政策因素对生育水平的影响在增强[1-2]。除了与育龄妇女规模少、婚育年龄推迟、受疫情影响等有关之外,还与生育意愿降低有关[2-3]。
南充市为四川省的人口大市,2020年总人口为760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均低于其规划值850万人和8‰[4]。前期针对南充市已婚育龄妇女的调查显示,“全面两孩”政策下育龄妇女二孩生育意愿较低[5]。由于生育涵盖数量、性别和时间3个维度[6],不同地区和人口学特征的人群生育意愿存在差异[7-8],但关于南充市生育意愿3个维度的研究有限。因此,该文根据2021年9—10月对南充市城区265名育龄人群生育意愿的调查结果,了解“全面三孩”政策实施后南充市育龄人群中生育意愿的3个维度,为促进本地人口政策的实施和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参考依据。现报道如下。
调查员由6名经过培训的预防医学专业本科在校学生组成,采用方便抽样的方法在南充市主城区内人流量较大的6个公园、广场或商场中,以18~49岁的人群为调查对象。
在向调查对象说明该次调查的目的和内容以及取得调查对象的同意后,采用自编调查表进行面对面的匿名调查。一般人口学特征包括年龄、性别、文化程度、是否独生子女、职业类型、是否购买养老保险、自我感知个人的收入水平、自我感知家庭经济水平、自我感知生活/工作压力、婚姻状态。
生育意愿信息包括理想子女数、理想孩子性别和理想生育年龄,其中理想生育年龄包括理想生育第1个孩子和第2个孩子的年龄。
使用EPIDATA3.1录入调查表,采用SPSS22.0统计学软件对数据进行分析。以频数及百分比(%)描述性别、文化程度、理想子女数(≤1或≥2)等定性变量,进行χ2检验;根据文献[7-9]和P-P图正态性检验结果(显示近似正态分布)以(±s)描述调查对象年龄、理想生育年龄等定量变量,进行t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该次共调查281人,保留年龄在18~49岁范围内,并剔除因年龄、理想子女数等缺失和文化程度为“其他”的问卷后,剩265份,问卷回收有效率为94.3%。其中男性71名(26.8%),女性194名(73.2%);年龄18~49岁,平均(30.5±6.7)岁,调查对象人口学特征见表1。
265名的理想子女数为0、1、2和3的人数分别为19(7.2%)、99(37.4%)、144(54.3%)、3(1.1%),平均理想子女数为(1.5±0.6)个。不同的文化程度、不同职业类型以及是否购买养老保险的调查对象之间理想子女个数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不同基本特征的调查对象及其理想子女数的比较[n(%)]
在理想子女数≥1的246名调查对象中,有57名(23.2%)对孩子性别无所谓,189名(76.8%)明确应答了理想的孩子性别,其中性别偏好为男孩、女孩、儿女双全的人数分别为14(5.7%)、57(23.2%)、118(48.0%)。理想孩子数为1的99名调查对象中,理想孩子性别为男孩、女孩、对性别无所谓的人数为12(12.1%),49(49.5%)、38(38.4%);理想子女数为2的144名调查对象中,理想孩子性别为2名男孩、2名女孩、1男1女,对性别无所谓的人数分别为2(1.4%)、8(5.6%)、115(79.9%)、19(13.2%);理想子女数为3的3名调查对象中,1名理想孩子性别为2男1女,2名理想孩子性别为1男2女。
理想孩子数≥1的242名调查对象理想生育第1个孩子的年龄20~35岁,平均(26.6±2.6)岁。且理想孩子数为1个与≥2个的调查对象理想生育第1个孩子的年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4.965,P<0.001)。
理想子女数≥2的147名调查对象理想生育第1个孩子的年龄21~35岁平均(26.0±2.5)岁;理想生育第2个孩子的年龄24~38岁,平均(30.2±2.8)岁,与理想生育第一孩的年龄相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22.501,P<0.001),见表2。
表2 不同理想子女数的调查对象不同孩次的理想生育年龄
此次结果中91.7%的调查对象理想子女个数为1个或2个,与全国生育意愿趋向相同数量的结果一致。关于北方七省市各年龄段育龄妇女生育意愿的研究显示,各年龄段妇女的理想孩子数为2个的占比最大,其次为1个[10],重庆市对育龄女性的调查结果也显示理想子女数为1个或2个的比例为94.7%[11]。说明调查对象生育意愿较低。研究也显示,大部分育龄人群重视孩子的养育质量而非数量[12],会担心因为生育孩子带来的经济负担和孩子的照料问题而不愿意生育二孩。
结果显示养老保险购买状况不同、不同职业类型以及文化程度不同的调查对象之间理想子女数差异有统计学意义。结果中购买养老保险者理想子女数≥2个的比例低于未购买者,与辽宁省的结果相同,即有养老保险的居民生育意愿低于无养老保险者[7]。由于养老观念的转变,养儿防老已不是育龄人群生育的主要原因,大多数居民生育或再生育更多的是为了养育孩子能带来乐趣、希望孩子有伴等非功利性的目的,前期针对该市的调查也显示,很少有育龄妇女是因为养老而考虑生育二孩,说明养老保险会降低居民的生育意愿[13]。该次结果中文化程度在大专及以上的人群,理想子女数≥2个的比例低于大专及以下者,这与我国女性受教育年限与理想子女数呈负相关系的结果一致。关于辽宁省的研究也显示受教育程度越高,居民的生育意愿越低。该次结果显示育龄人群的生育意愿存在职业差异,关于开封地区的调查也显示,育龄群体生育意愿存在职业差异[14],同时大连地区的相关研究也显示,不同岗位类型的“80”后人群生育计划有差别[15]。
此次调查结果中的性别偏好为儿女双全的比例最大,其次为女孩偏好和对性别无所谓。与我国的意愿生育偏好主要为儿女双全的结果一致,与成都市和重庆市育龄人群生育意愿的调查结果一致,即意愿子女或理想子女性别是一男一女的占比最大,其次为1个孩子且性别为女孩。该次结果中,分别有23.2%的调查对象对理想的孩子性别为女孩和为无所谓,与其他研究中女孩偏好逐渐增多,城市青年对生育性别偏好为男女均可占比较大的结果一致[16]。但是也有研究报告,超过80%的育龄夫妇对孩子的性别没有偏好,大多数被调查者对于孩子的性别偏好只是一种理想,不是必定要实现的,同时该次结果中有超过1/5的调查对象对孩子性别无所谓,提示育龄人群可能对于孩子的性别偏好不强,但还需进一步研究。
在理想子女数≥1个的育龄人群中,理想生育的第一孩的平均年龄(26.6±2.6)岁,比全国的(25.3±1.2)岁高1.3岁。在理想子女数≥2个的调查对象中,理想生育第二孩的平均年龄为(30.2±2.8)岁,比全国的(28.4±0.8)岁高1.8岁,理想生育第一孩和第二孩的平均年龄值相差4.2岁,高于全国的平均理想二胎间隔时间3.1年。结果中调查对象理想生育第一孩的平均年龄处于女性的最佳生育年龄的范围内[17],理想生育第一孩和第二孩的平均年龄都低于对高龄产妇年龄的界定35岁[18],而且理想的生育第一孩和第二孩的年龄差值满足相关研究关于35岁以下的妇女生育间隔不应低于12个月的建议[19]。同时该次研究中理想子女数≥2个的调查对象理想生育第一孩的年龄小于理想子女数为1的调查对象,提示调查对象主观上倾向在适龄阶段完成生育行为。
虽然该次研究由于抽样方法为方便抽样和样本量相对较少,以及调查对象中女性人口占比较大,使结果代表性受到限制,但是关于南充市育龄人群生育意愿3个维度的研究结果,对于该地区实施和优化相关人口政策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综上所述,南充市城区的育龄人群生育意愿较低,理想子女数集中在2个或1个,理想子女的性别偏好依次为儿女双全、女孩或对性别无要求,理想生育年龄在适龄范围内。因此,虽然南充市育龄人群的生育意愿较低,但是有适龄生育的意愿,因此需要探索和完善促进生育的公共政策和社会支持环境,以提高人群的生育意愿和促进育龄人群在适龄阶段完成生育意愿向生育行为的转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