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俭
东晋政治家陶侃年轻时,曾在浔阳县做过“监鱼梁”(主管渔业生产的小官),任上忠于职守,待人和善。有一次,部下见其生活清苦,便从鱼品腌制坊拿来一坛糟鱼给他食用。孝顺的陶侃惦念母亲平素好吃糟鱼,便趁同事出差之机,顺便给他母亲捎上这坛糟鱼,并附上告安信。陶母收到信物,甚为侃儿一片孝心高兴。于是随口问送信物之人:“这坛糟鱼,在浔阳要花多少钱?”那人不解其意,直夸耀说:“这一坛子糟鱼用得着花钱买?去下面作坊里拿就是,伯母爱吃,下次我再给你多带几坛来。”陶母听罢,心情陡变,喜去忧来,将糟鱼坛口重新封好,叫客人把糟鱼给陶侃带回,并附书责备儿子:“尔为吏,以官物遗我,非惟不能益吾,乃以增吾忧矣。”陶侃收到母亲退回的糟鱼与责书,万分愧疚,深感辜负了母亲的训导,发誓不再做让母亲担忧之事。从此,陶侃为官更加公正廉洁,公私分明,深受百姓爱戴。
读着这则故事,笔者想到了为官者的孝心。
百善孝为先。孝敬长辈,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官场里,一部分人职务升高了,物质条件变好了,便想着法子泽及父母,显示衣锦还乡之尊荣,表达孝敬父母之心情。除了尽力改善父母、长辈的生活条件,还让他们吃好、穿好、住好、玩好,以表孝心。这都在情理之中。如果用自己的正当所得尽孝,那便无可挑剔。
然而,有的官场中人却忽视了一个重要前提——钱物要来得正当合法,长辈才能坦然安心受之。否则,就像陶侃最初那样以“官物遗之”,久而久之成为贪腐之官,必然徒增像陶母等长辈那样的“增吾忧矣”,反成不孝的典型。此类教训多矣。
从陶母退糟鱼,笔者又想到父母的责任。假如当初陶母在得知糟鱼是“官物”之后而愉快收下,那会意味着什么?陶侃日后一定会一而再再而三地令其部下从鱼品腌制坊拿来糟鱼孝敬母亲。我们常说,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这是从教育后代的角度来讲的。其实,作为为官者的父母,更是对子女有着督促、警示、训导的责任,更不能成为爱财之父、贪占之母。否则,对为官的子女而言,只会有百害而无一利。
扩展開来,家庭氛围对于为官者来说,是一道重要的防线。有道是: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很多官员被“苍蝇叮的缝”有时就在家里,因此加强家教、严明家规、立好家风,在家里立起反腐倡廉一道岗,使家人不因“轻者”而动心,不为“小者”而受之,极为重要。
【原载《今晚报》】
●辽宁阜新 高广平荐
插图 / “家风” / 戴培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