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政策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基于对广东的考察

2022-07-04 13:31朱全涛吴欣望
科技管理研究 2022年11期
关键词:维权广东专利

朱全涛,吴欣望

(1.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广东广州 510642;2.暨南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广东广州 510632)

1 问题的提出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了知识产权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例如,2019 年4 月,习近平[1]总书记指出,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不仅是维护内外资企业合法权益的需要,更是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又如,2020年11月,习近平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做好新时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顶层设计,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和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十四五”规划和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聚焦经济发展质量的提升,同时,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为了配合落实“十四五”规划目标,正在制定中的知识产权“十四五”专项规划将重点抓实行更加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知识产权有效运用两大方面[2]。

经济发展质量是一个多维概念,它不仅体现在经济增长率上,还体现在创新能力、产业结构、经济增长方式、产业国际竞争力等多个方面。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特征是依靠创新驱动,而知识产权主要通过推动创新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关于知识产权与经济发展质量之间的关系,过去的学术文献多集中考察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包括Kyungchul 等[3]以多个国家为样本进行考察或李静晶等[4]以中国各省份为样本进行检验。一个比较普遍的结论是,知识产权保护增强对高收入和低收入的国家或省份的经济增长有显著正面影响,对收入中等的国家或省份的影响则不明确甚至为负面影响。另外一些研究如Abdul 等[5]、彭福扬等[6]、李娜等[7]分别考察了知识产权保护增强对创新能力、经济增长方式、出口贸易结构等与经济发展质量相关的其他指标的影响。理论研究亦得出类似结论[8]。

知识产权政策也是一个多维概念。确定和调整知识产权保护程度仅是知识产权政策的一个方面。除了调整知识产权保护程度外,处于转型发展期的中国还采取了多种知识产权政策。这些政策对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交易和运用各环节产生影响,并最终影响到经济增长质量。一些国外研究也认为中国经济发展受益于其知识产权政策[9]。

本文考察知识产权政策影响经济发展质量的视角与前人不同。本文以有代表性的省份广东为对象,在对近二十年来该省知识产权政策进行梳理和解读的基础上,将该省知识产权政策分为三大类,论证了这三大类知识产权政策推动广东创新发展和提高其经济发展质量的内在机制。并且,以此为借鉴,提炼出了中国“十四五”期间借助知识产权政策提高经济发展质量的政策建议。

具体而言,本文与前人研究的不同之处在于,将在单个地区实施的知识产权政策放在一个分析框架下进行整体考察。这些政策既有中央行政部门自上而下推动的,也有地方政府结合本地特殊情况制定的。本文不仅对典型知识产权政策的经济影响逐个地进行分析论证,还通过解读知识产权政策对整个创新市场的结构和效率的影响来论证其与经济发展质量的关系。这样,有利于向读者集中展示发生在经济发展取得瞩目成就的广东的丰富知识产权政策实践。这些实践其实是转型期中国全国知识产权政策的一个缩影。对比之下,学界盛行的考察知识产权保护与经济发展质量的某个指标之间的数据联系的实证文献,由于将丰富的政策实践简化为某个指标,且仅关注知识产权保护指标与某个经济发展质量指标之间是否存在显著联系,因此,既无法揭示丰富的知识产权政策实践的作用机理,也无法向读者完整地展示知识产权政策对经济发展质量产生作用的机理。

2 基本思路

不管是知识产权政策,还是经济发展质量,都是内涵非常丰富的概念。要厘清两者之间的内在联系,并结合纷繁复杂的知识产权政策实践开展论证,必须借助一定的分析框架。分析框架源自研究者的主观构造。不同的分析框架有其独特的视角和逻辑。例如,在马克思的经济发展观、亚当·斯密的经济发展观和凯恩斯的经济发展观背后,就是体现不同研究视角和逻辑的分析框架。就知识产权政策和经济发展质量之间的关系而言,由于是当代中国发展过程中党中央提出的独特研究议题,因此,需要在分析框架上有所创新。本文尝试采用创新市场理论的分析框架来考察知识产权政策和经济发展质量之间的关系。

创新市场是新技术和新构思获得经济回报的场所。获得2018 年诺贝尔经济学奖的经济学家罗默等[10]提出的内生增长模型中实际上隐含了一个理想化的创新市场。该模型中,存在大量研发企业,这些企业通过出售新的技术构思获得市场回报。在均衡状态下,各个研发企业从其研发活动中获得的回报等于整个社会投资活动的平均回报。即当从事研发比其他活动更有利可图时,资金便会流向研发活动,有更多企业参与研发中来,直到和整个社会投资的平均回报相等。

不过,在现实生活中,一个国家或地区从创新中获得的回报普遍高于社会平均回报。这说明有各种现实因素抑制着创新,从而导致创新活动仍然是稀缺的,从而能够获得相对高的回报。能够依靠创新获得竞争优势的国家或地区必定是那些率先克服创新障碍的国家或地区。各个地区的企业在全球创新市场上竞争,胜出者将收割可观的创新利润。历史研究表明,如果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政府能够更好更早地消除妨碍创新的障碍,那么,就能帮助本地产业更好地借助创新市场获取利益,而本地经济发展质量也会提高,迎来相对可观的中长期经济增长和国际竞争力的上升[11]。

知识产权政策有助于克服创新过程中的某些障碍,这一论断已经可以从前人研究中找到支撑。例如,Akcigit 等[12]论证了专利交易市场的匹配效率会影响经济增长速度。该文的结论意味着提高专利交易市场匹配效率的政策会有利于创新和经济增长。而这类政策正是下文要论证的中国及广东的知识产权政策中的一部分。又如,Jaffe 等[13]论证了20 世纪80 年代后美国专利保护增强的同时,在专利授权上却把关不严,导致产业界面临的诉讼风险过高,从而抑制新技术供给和妨碍经济竞争力的提高。其观点影响了美国后来的专利政策,如通过授权后复审等程序来提高专利质量。吴欣望等[14]则从多个维度对专利制度如何促进创新进行了解读,核心观点是专利制度提高了创新市场的运行效率,而该市场的效率直接影响到创新发展。其研究显示,那些克服创新障碍的知识产权政策可以促进创新和释放经济增长潜力。

基于上述认识,本文的论证思路是,首先,对在广东实施的知识产权政策进行梳理,介绍其对经济活动产生影响的机理;然后,通过分析这些政策如何帮助克服创新障碍和提高创新市场的运行效率,进而揭示这些政策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的内在机制。

3 广东在经济发展质量和知识产权上的领先

3.1 广东在经济发展质量上的领先

改革开放初期,广东落后于上海、江苏、山东等地。然而,凭借三十多年来的快速经济增长,广东后来居上。在经济总量上,2020 年,广东省生产总值(GDP)总量约为1.71 万亿美元,连续32 年蝉联中国第一,直逼1.73 万亿美元的加拿大[15]。更为重要的是,广东的经济发展质量也大幅度提高。从产业结构看,高技术产业比重提高;从产业竞争力看,产品国际竞争力增强,进出口总额占全国进出口总量的五分之一以上;从财政看,广东财政资金充足,成为我国养老金中央转移支付的主要贡献省份;从研发支出看,2015 至2020 年,广东全省研发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从2.4%提高到2.9%。投资环境的改善提高了对外资的吸引力,2020 年,实际利用外资1 620 亿元,增长6.5%[16]。此外,良好的经济环境吸引了年轻人前来就业和创业,使广东老龄化水平低于其他经济大省,进一步增强了经济发展活力。

广东在提高经济发展质量上也曾遇到过挑战。2008 年,广东省提出的“腾笼换鸟”政策就是一项应对挑战的措施。当时,广东企业产品趋同,附加值低,加上土地和居住成本的上升,广东产业相对于其他省份的竞争优势受到威胁。而“腾笼换鸟”政策的思路是将低技术含量、低附加值的产业转移出去,同时引进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产业。影响该政策成败的关键因素是,在落后产业转移出去的同时,是否能培育或吸引起高附加值的先进产业。在落后产业转移出去后,由于先进产业的培育需要时间,因此,广东的经济增长速度曾一度受到了影响。2008 年至2015 年,GDP 第二大的省份江苏在GDP总量上与广东差距日益缩小。2015 年,两省生产总值差距缩小到0.27 万元。但此后广东又拉开了与江苏的差距[17]。

3.2 广东在知识产权上的领先

经济高质量发展一定是创新驱动的发展,而创新驱动与知识产权密不可分。作为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先行地、试验区,广东省在知识产权工作上也走在全国前列。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评价报告》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环境四个维度对全国各地区知识产权发展状况进行评价。该报告显示,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绩效考核、知识产权综合发展指数上广东连续8 年位居全国第一,区域创新综合能力、专利授权量、商标注册量、PCT 国际专利申请受理量、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量等指标上,广东多年来持续第一。2020 年6 月,广东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明专利数跃居全国第一[18]。

广东企业越来越重视借助知识产权获取竞争优势。在中国知识产权制度建立早期,广东的知识产权诉讼案件中原告多为外国企业。然而,近年来,在广东本地诉讼中,国内权利人担任原告的比重持续上升,甚至在涉外案件中原告为国内权利人的比重也逐渐占据多数。这说明广东企业越来越主动地利用知识产权压缩非法模仿者的生存空间。

本地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的提高强化了广东在全国经济中的引领地位,也拉大了广东和其他地区在经济发展质量上的差异。当创新引领地区的企业无法维护自身知识产权时,其他地区的企业会通过非法模仿占领当地部分市场赢得生存空间。但是,随着知识产权保护的落实和创新企业知识产权维权能力的提高,非法模仿者的生存空间越来越小甚至消失。这样,企业间创新能力的差异最终导致地区间经济发展的分化。企业创新能力弱的地区的产业发展受到阻滞,经济增长下降,各项经济发展指标也难以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强的地区则相反,在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质量上齐头并进。交通、通信和信息技术的发展进一步强化了知识产权对地区间经济发展质量分化的影响。地理上的距离越来越难以成为阻碍不同地区的生产者相互竞争的壁垒。创新能力弱的地区,当地企业不仅无法占领外地市场,甚至连本地市场也守不住,最终导致该地区面临较多的人口及资本流失和衰落风险。

广东与辽宁两省之间的发展差异与上述分析吻合。图1 中的两条折线分别代表了广东和辽宁在GDP 总量和发明专利授权总量上的比值,即在GDP总量和发明专利授权总量上广东是辽宁的多少倍。辽宁是东三省中经济发展相对好的省份。该图传递了两个关键信息。一是知识产权与经济发展高度相关,图1 中两省GDP 总量比值与发明专利授权数比值的升降趋势高度一致,而这两项指标分别是代表知识产权和经济发展的关键指标。二是2015 年是一个关键转折期。2015 年是广东经济成功走出结构调整过渡期的关键年份。图1 显示,2015 年以来,广东和辽宁不仅经济总量差距在扩大,发明专利授权数比值的差距也在扩大,而且扩大的幅度超过了GDP 总量比值。广东发明专利授权数比值的大幅度提高意味着广东的经济发展更多地依靠创新驱动,从而走的是高质量发展的道路。

图1 广东和辽宁在知识产权与经济发展上的差距拉大

尽管在知识产权获得发展的同时,广东经济发展质量也得到了提高,但是,却几乎没有文献对知识产权政策如何推动广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践和机理进行相对全面的梳理和理论概括。而这是理解转型期中国知识产权政策的一个重要窗口。因此,有必要针对这一议题开展深入研究。下文将在广东实施的知识产权政策提炼成提高知识产权维权效率的政策、维护产业创新活力的选择性知识产权政策和促进生产要素向高质量知识产权集聚的政策三大类,围绕其内容和经济影响分别展开论述。

4 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效率的政策

对权利人而言,对知识产权进行维权需要付出成本。成本来自收集侵权信息、获取侵权证据、聘请律师、提起诉讼等活动。维权成功后获得的补偿构成了维权收益。维权还面临败诉的风险,这使得专利权人只有在掌握了足够的侵权信息和侵权证据后才会提起诉讼。有效率的维权活动意味着在维权上付出的资源能够带来尽可能多的回报,或者,为了取得一定的维权效果,付出尽可能少的投入。可以借助维权收益与成本比这一概念来衡量维权行为的效率,该比值等于权利人通过维权获得的收益除以在维权过程中付出的成本。该比值越大,从事维权的效率越大。

在广东实施了一系列有助于提高权利人维权收益与成本比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提高司法保护力度、提高行政保护效率和发动公众力量寻找侵权者都是颇具特色的做法。在提高司法保护力度方面,广东采取提高办案结案效率、加大惩罚性赔偿力度、强化当事人举证能力、颁发诉前禁令等方式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标志性事件包括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颁发了全国首例专利权诉前临时禁令、广东全省法院知识产权案件结案数居全国首位等;在提高行政保护效率上,广东最早在全国建立针对单一产业的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其工作人员长期专门负责某个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有助于专业经验积累和服务质量的提高。

发动公众力量寻找侵权者是广东近期开展的一项提高维权效率的制度创新尝试。2019 年4 月,广东省政府印发《广东省举报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奖励办法》[19]。该文件规定,广东省市场监管局搭建举报处置智慧监管平台,并负责该平台的管理和运行工作。这是一项立足于降低搜寻成本的措施。为了维权,权利人必须找到侵权者和侵权证据。然而,为了找到隐藏着的侵权者,权利人必须花费成本进行搜寻。同时,社会上存在一些掌握侵权线索的知情人。知情人掌握的侵权线索是可以用来与权利人进行交换的信息。广东出台的对公众举报行为进行奖励的措施从法律和实施程序上保障了知情人和权利人之间对侵权线索的交换[20]。在接到举报线索后,平台会先弄清楚举报是否真实。否则,不分真假地对任何举报者都给予奖励会造成人们通过随意举报来牟利。同时,政府以法律形式约定了对真实侵权线索的举报者的奖励比重和金额,让知情人能够对其举报行为带来的回报形成稳定预期,激励公众投入精力去收集侵权信息和证据。这项措施可以使打击专利侵权活动的潜在主体由专利权人变成社会上任何一个知情人,不仅加大了对专利侵权的打击力度,而且让举报者的活动转变成为一种有付出、有回报同时也要承担一定风险的行为。一些具备知识优势的专业机构也会从事打击侵权活动。对权利人而言,由于有更多个体或机构愿意代理它打击侵权,从而可以省去亲自打击侵权的成本,专注从事新的研发。在权利人没有足够的人力和财力的情况下,这项措施效果尤其好。

对知识产权进行维权,不仅需要投入私人资源,也需要投入公共资源。不管是行政部门还是法院,其拥有的公共资源都是有限的。不仅权利人希望自己的私人维权活动更有效率,对行政部门和法院等公共部门而言,其投入到维权活动上的公共资源也应该取得尽可能好的效果。为了取得尽可能好的效果,就需要将资源用在刀刃上。专门针对重点对象、关键环节和关键行业提供保护,是广东提高公共维权的效率的做法。例如,广东建立了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制度,专门针对重点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保护指导和进行协调。重点企业均为对地方经济有较强支撑和带动作用的企业,其内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的健全和能力的提升有助于增强其在全球市场的核心竞争力,更大力度地支撑地方经济发展,从而使有限的公共资源产生更大的社会效益。

专门针对会展提供知识产权保护是一项针对关键环节提供保护的典型措施。广东将广交会知识产权保护的经验推广到美博会和口腔展等更多会展。大型会展是市场交易活动大规模发生的场所,不仅在短时间内集中了行业内有实力的企业,同时也集中了行业内的新技术和新产品,是知识产权纠纷的高发场合。将知识产权保护的行政和司法资源在会展中集中配置,至少可以从四个方面提高维权效率。一是现场取证方便快捷,诉讼双方容易对质,有助于实现快速审理。二是执行的效果好,行政部门可以立即对展出产品进行封存、限制交易和维护权利人在会展这一特殊市场中的独占地位。三是纠纷集中暴露出来,节省了搜寻侵权线索的成本,且批量处理有助于实现维权的规模经济。四是会展中的惩罚机制将失信者列入黑名单,通过连带责任机制发挥各个参展团的集体监督作用,提高了威慑效应。

单一产业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的建立也体现出追求公共资源投入的维权效率的特点。广东遇到过的一个挑战是产业技术升级缓慢,产品同质性强,企业利润率不高。虽然企业数量众多,但整体竞争力低。原因在于企业知识产权意识薄弱,相互之间抄袭技术,削弱了企业技术创新积极性和妨碍产业升级。针对这一问题,在广东成立了全国最早的针对单一行业设置的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即2011年成立的中山灯饰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后来又针对灯饰、家电、家具、皮革皮具、五金刀剪、玩具、餐具炊具等产业建立了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提升了产业集群创造、保护和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在助推所服务的产业跳出低水平陷阱的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应该指出的是,知识产权产业快速维权中心是一个颇具中国特色的鼓励产业创新的做法。产业快速维权中心之所以能够有效缓解产业创新升级的难题,原因在于单一产业在地理上的高度集中。从事单一产业的企业仅仅分布在一个或几个镇,但其面向的市场却是世界性的,集中了世界上大部分同类产品的供给,吸引着来自世界各地的采购者,形成了一个面向全世界客户的区域性市场。妨碍这类产业创新的障碍已经不再是市场规模,而是知识产权保护。事实上,市场规模是推动创新的有利因素。庞大的潜在市场需求为产业内企业提供了创新动力,刺激了一些企业从事创新。然而,由于企业众多,位置相近,且相互之间容易了解对方的经营动态,因此,新技术和新产品一旦被推出就容易被仿制[21]。

幸运的是,位置集中是一把“双刃剑”。同类产品在地理上的集中意味着模仿者和侵权者主要来自附近地区。只要本地区企业不侵权,那么,知识产权保护所要实现的独占市场的目标就基本可以实现了。即便在遥远的其他地区可能还存在着单一产业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管辖范围之外的侵权行为,对这些侵权行为只能通过向对方所在地或侵权发生地的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所耗费的时间较长和成本更高,但是,由于其他地区不具备专业镇的规模经济优势,从而难以对本地区的整体竞争力造成实质性伤害。可以说,产业在地理位置上的高度集中是单一产业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取得良好效果的客观因素。在公共资源有限的条件下,先针对地理集中且对地区经济发展重要的单一产业提供专门保护,体现出知识产权保护的效率原则。

此外,建立海外知识产权援助体系也是一项收益与成本比高的保护措施。有能力拓展海外市场的企业均为竞争力较强的企业。广东采取了多种措施提供海外知识产权援助。例如,在意识到广东企业的知名商标在一些发展中国家遭受侵权时,制定在不同国家进行维权的指南;又如,构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平台、推广海外知识产权维权保险、筹建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互助金、针对出口行为开展专利预警、建设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全球服务网络,等等。这些措施有助于保护广东企业在海外市场上的创新收益,强化了知识产权保护对创新的激励作用。

概括起来,知识产权维权效率的提高落实了创新的收益,提升了广东产业群在全国和全世界市场范围内的整体竞争力。广东出口的绝对数额和占全国出口量的比重都在提高,这背后是广东企业产品和服务性价比的提升,而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为企业提供了通过创新提高性能和降低成本的动力。

5 维护产业创新活力的选择性知识产权政策

在提高本地产业创新能力的知识产权政策中,一部分政策具有基础性和普适性,并不针对特定的企业群体。例如,公益培训、发布解决某个共性问题的指南、建立公益性数据库等。另一部分政策则具有选择性,仅针对特定企业群体。如针对重点企业提供更为便捷的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前文论证了集中针对某个特定企业群体专门提供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的优点,即可以在地方公共资源有限的条件下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保护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但是,选择性政策也有弊端,表现为可能会造成市场扭曲,妨碍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

为缓解这一弊端,广东采取的做法是从提升区域内产业整体创新能力出发来制定选择性政策。这意味着,在针对特定对象提供保护和服务时,不仅不以削弱本地区产业创新能力为代价,相反,还以追求整个地区产业创新能力的提升作为选择性政策的出发点。广东采取的典型的选择性政策,如专门针对重点企业提供便捷的服务和保护、通过对中小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保护来培育新的创新源、借助专利联盟提升产业整体创新能力等,无不体现出推动本地产业在创新上充分竞争和提升整体创新能力的特点。

广东选择的一千多家知识产权重点保护企业多为在新兴产业或本地支柱产业链中处于龙头地位的企业。重点企业通常在开拓国内外市场中处于先锋地位,对地方经济发展具有大的拉动作用。地方行政部门对重点企业提供便捷的知识产权服务,除了考虑到重点企业对地方就业和税收的重要贡献外,还与重点企业自身通常拥有行业内大量高质量专利有关。更为重要的是,重点企业的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能力的提升不仅有助于提升企业自身的国际竞争力,而且有助于带动区域内整个产业链上其他企业的创新。带动效应不仅来自其他企业对重点企业的学习模仿和人才流动,也来自零部件供应商为适应重点企业创新需求而从事的衍生性创新。重点企业类似于在国际市场上的领跑者,带动一大批企业紧跟其后,共同提升广东产业界在国际市场上的整体竞争力。零部件供应企业在为重点企业提供配套产品或服务的过程中,积累了资金,提升了技术实力,储备了人才,为自身把握新的创业机会奠定了基础,成为一个个潜在的创新源。

在针对重点企业提供专门保护的同时,广东也针对中小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保护,这有助于推动产业内的持续竞争。广东很早就开展小微企业专利信息推送服务。2019 年印发的《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和利用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表明,广东针对中小企业关键知识产权业务提供全方位的支撑。例如,针对中小企业建立快速确权和调解机制、建设海外知识产权法律数据库、收集境外维权信息、开展重点出口产品专利预警分析、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使用创新券购买和使用高价值专利,等等。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能力的提高,有助于为广东源源不断地培育起新的独立创新个体,维护整个地区创新市场的竞争性和创新活力,为未来的持续创新和培育新的龙头企业奠定良好基础。这种由大量独立创新主体组成的区域创新网络,成为广东把握新技术机遇的有利条件。在面临新的技术发展机遇时,由于有大量企业独立从事创新,那么,哪怕只有一家企业找到了正确的创新路径,该企业成长起来后也可以继续带动当地经济发展。相反,如果当地仅有少数几家企业从事创新,整个地区失去新发展机遇的风险就会增加。

广东还积极借助专利联盟这一组织形式提升辖区内产业整体创新能力。专利联盟是以对内交叉许可、对外联合许可和共同维权为主要内容的企业之间进行联盟的一种组织形式。该组织形式曾经被佛山市顺德区用来提升本地电压力锅产业在全国和世界范围内的竞争力,并取得良好效果。2006 年,顺德电压力锅专利联盟成立,这是我国家电行业成立的首个专利联盟。该联盟是行业性的,仅针对电压力锅单个产品。同时,该联盟也是地区性的,仅局限于顺德区的企业。联盟的成立是为了缓解顺德电压力锅行业一度面临过度内耗和外拓乏力的困境。联盟的成立使本地企业之间化内耗为合作。联盟的职能颇为丰富,包括在内部进行有偿交叉许可、对外统一开展维权和无效诉讼、一致应对国外诉讼、设立电压力锅行业的国际专利数据库、联合技术攻关、吸纳新成员和清退不合格成员、建立行业标准,等等。联盟推动起草的电压力锅行业标准于2012 年上升为国际标准[22]。

该专利联盟为当地构建起了一个有创新活力的电压力锅行业生态环境。良好的创新生态推动了当地的持续技术创新和提高了顺德电压力锅在国内外的竞争优势。联盟的建立使企业之间的竞争聚焦于更高层次的创新上,而不是原有技术之间的纷争。为了保持创新活力,联盟还要求成员每年必须有新专利,否则,就会被劝退出联盟。被劝退的企业失去联盟提供的共同维权等服务。对在技术创新上做出成绩的联盟外企业,则可以加入联盟,成为新成员,享有联盟提供的一系列服务。这些措施不仅推动联盟内企业持续创新,而且吸引了联盟外企业进行技术创新。该联盟的成员个数持续增加,联盟内专利数量也持续增长,而且大多是技术含量较高的专利。联盟成立后,不仅改变了电压力锅的行业格局,也影响了电压力锅产能的地区分布,表现为顺德生产的电压力锅数量继续上升,成为世界市场上出售的绝大多数电压力锅的来源地。后来,广东又继续推动在多个地区和多个行业建立专利联盟,试图复制这一成功模式。

不管是针对重点企业和中小企业提供专门的知识产权服务,还是推动专利联盟的建立,都是针对某一特定类型的企业提供支持。广东的实践表明,在制定选择性政策时,如果能够以提升本地产业整体创新能力持续提升为出发点,那么,仍然可以起到推动创新竞争、增强本地产业竞争优势和提高在世界市场中的份额的作用。

6 促进生产要素向高质量知识产权集聚的知识产权政策

要从知识产权中获得回报,就必须借助市场。让知识产权变现的市场多种多样。企业既可以通过出售包含知识产权的产品来变现,也可以借助知识产权运营体系来变现。知识产权证券化第一单和首单专利被侵权损失保险等新型运营方式均在广东诞生。而且,一发不可收拾。知识产权证券化已经初具规模;继首单专利被侵权损失保险后,在广东又推出了专利执行保险、侵犯专利权责任险、海外知识产权侵权责任保险、专利质押融资贷款保证保险、专利授权保险、境外展会专利纠纷法律费用保险、专利代理人职业责任保险、知识产权许可保险等一系列专利保险品种。在广东还搭建了多个知识产权交易平台。

从单个企业角度和从整个产业角度看,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发挥的作用是不同的。从单个企业角度看,知识产权运营或者有助于增强企业对其知识产权的变现能力,如知识产权的证券化、质押贷款和转让许可等;或者有助于增强企业抵抗风险的能力,降低不利事件给企业经营带来的冲击,如各类知识产权保险。然而,从整个产业角度看,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发挥着甄别和筛选出高质量的知识产权,并促进生产要素向高质量知识产权集聚的作用。例如,在开展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质押贷款和转让许可等业务时,出资方必然会对知识产权的质量进行甄别,以判断知识产权产生的回报是否足以弥补投资方的成本和风险。由于只有高回报率和低风险的高质量知识产权才值得投资者青睐,因此,投资方或中介机构会在事前对知识产权进行评估和筛选。这样,最终促进了资金等生产资源向拥有优质知识产权的企业流动。

为了解决运营过程中对知识产权进行甄别和筛选的效率,广东出台了一些引导性政策。例如,估价难是知识产权交易运营中的一大障碍。不同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方法从不同角度为运营者提供参考,各自有其优缺点。为此,广东推动不同机构从不同思路出发探索构建了多种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方法,以便为运营者提供更为全面的参考。又如,为了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信息在推动资金等生产要素向高质量知识产权集聚的作用,广东领先出台了非常详细的《广东省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工作指南 》。该指南几乎将知识产权评议工作落实到企业决策的每一个环节和每一种决策情形,有助于各类决策者对知识产权的价值和风险了解得更加精准,从而将生产要素引向高质量知识产权。例如,对拟赴科创板上市的企业,支持第三方对其专利进行评估和打分,测算出其成功获批上市的可能性。又如,针对打算并购的企业提供并购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信息分析方法指南,帮助降低并购中的知识产权风险,等等。

相对发达的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增强了广东产业界创造高质量知识产权的动力。广东的知识产权数量多,整体质量也处于全国前列。值得一提的是,当2018 年发明专利授权标准提高和审查更趋严格后,广东的发明专利授权数体现出很强的抗跌性。图2 对比展示了广东和辽宁两省在2018 年前后的发明专利授权数。2017 年至2019 年,广东的发明专利授权数分别为45 740、53 259 和59 742 件,2018 年的总授权量不仅没有下跌,反而增长势头强劲。相比之下,不少省份受审查标准调整影响,发明专利授权出现了绝对量的下跌。例如,同一时期,辽宁的发明专利授权数分别为7 708、7 176 和7 501 件,2018 年的授权总量出现回调。

图2 广东和辽宁发明专利授权比较

7 知识产权政策对广东经济发展质量产生作用的机理

有必要对知识产权政策在广东经济发展质量中的作用进行理论上的归纳,并提炼出具有普遍意义的规律和经验。这足以成为构建有中国特色的经济增长政策和创新发展理论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从理论上看,广东的知识产权政策至少从以下三大方面克服了创新障碍,从而促进了广东的创新发展和提高其经济发展质量。

其一,高效率的知识产权保护通过减少创新收益的外溢,为创新主体专注于创新活动提供条件。这推动了社会在创新活动上的分工进一步深化。如同工业生产从农业生产中分离出来提高了社会的生产效率一样,创新活动从普通生产活动中分离出来也有助于提高整个社会的经济效率。此外,分工本身还会推动交换和市场的发展。从创新市场的角度看,高效率的知识产权保护既推动创新的供给,也推动对创新的需求。一方面,从创新供给的角度看,高效率的知识产权保护有助于创新主体从科研成果中获得更多回报,从而可以使科研机构和研发企业更加放心地专注从事研究。另一方面,从创新需求的角度看,缺乏某些知识产权的企业会通过市场购买来获得合法使用权和分享一部分创新收益。在广东,对知识产权提供更有效保护推动了创新市场发展提供印证的一个实例是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的建立。当一些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成立后,一方面,所服务地区的研发人员数量大幅度增长,另一方面,无法通过自主研发满足自身对成果需求的企业更多地从外部通过市场交易或合作的方式来获取成果。总之,高效率的知识产权保护同时刺激了对创新的供给和需求,使本地企业从创新中获得更多利益。

其二,在公共部门提供的保护和服务资源有限、精细化保护和服务还难以对本地所有创新主体全面覆盖的条件下,广东针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企业选择性地提供保护和服务。通常,选择性政策容易导致不公平竞争,例如,一些受到特殊服务的企业或行业获得了发展,但却以牺牲更多企业的发展为代价,从而抑制整个地区的创新活力。幸运地是,广东的选择性政策以提升整个地区的创新活力为出发点,即便是针对重点企业提供专门保护,也由于重点企业在整个产业链中的示范和带动作用,而带动本地区相关产业诞生更多的创新,提升广东产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从理论上讲,谨慎实施的选择性政策推动了更多经济主体从事创新,从而增强了本地区产业借助创新开拓国内外市场的能力。

其三,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对知识产权的甄别和筛选作用,通过减少信息不完全或不对称给市场资源配置带来的负面影响,促进生产要素向高质量知识产权流动。广东的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将知识产权作为标的,组织各类金融机构或其他主体参与知识产权运营。一方面,知识产权运营体系的构建有助于增强创新主体拥有的高质量知识产权资产的流动性和潜在价值,进而增强本地区创新主体从事高质量研发的动力,另一方面,有利于满足本地企业对高质量知识产权的潜在需求,使其分享一部分创新价值。

可见,在知识产权政策上的先行先试使广东率先突破创新障碍,在创新市场上赢得竞争优势和利润,为广东经济发展质量提高提供了有力保障。

8 结论与政策启示

本文研究显示,知识产权政策在广东近年来的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升中发挥着积极作用。在广东实施的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效率的政策、专门针对某些特定类型的企业或组织提供便捷的知识产权服务的选择性政策和建设知识产权运营体系的政策,由于有助于增强本地区创新意愿、提升区域整体创新能力、有助于缓解信息不完全问题等而推动了广东的创新发展和经济发展质量的提高。这些做法对“十四五”期间中国知识产权政策的实施至少有以下启示。

启示之一是,对权利人提供有效保护的政策措施是多样的,在“十四五”期间,在提供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时,政策制定者需要在综合考虑各种保护措施优缺点的基础上用好不同手段。“十四五”规划聚焦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并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为了配合落实“十四五”规划目标,正在制定中的知识产权“十四五”专项规划将重点抓实行更加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知识产权有效运用两大方面。而本文对广东实践的考察显示,备受关注的热点议题“对知识产权侵权者处以一至五倍的惩罚性赔偿”仅是提高知识产权权利人维权的收益与成本比的因素之一。为了让知识产权维权活动更为有效,在实践中还存在本文第三节所提炼的多种政策手段。我国目前推出的可以高达五倍的惩罚性赔偿是世界上最高的惩罚水平[23]。美国的惩罚性赔偿最高仅为三倍。事实上,美国较高的惩罚性赔偿已经被某些学者认为是催生借助在诉讼力量上的优势对中小型科技企业进行敲诈的“专利蟑螂”和抑制社会创新的诱因之一。因此,我国实施的最高五倍惩罚性赔偿也需要采取措施预防潜在的负面效应[24]。而对广东实践的梳理表明,提高维权效率的途径是多种多样的,不同途径有不同的优点,亦能起到对权利人提供保护的效果。

启示之二是,地方政府借助知识产权政策提升本地创新能力的一个切入点是针对本地优势产业集群提供专业知识产权服务,以提升整个产业集群在国内外市场中的竞争力。在培育本地具有创新优势的产业集群时,要避免采取仅有利于少数几家企业发展壮大而牺牲整个产业集群长远创新能力的措施。相反,如果对某些重点企业的选择性支持有助于充分发挥这些企业对本地产业链的带动作用,起到带动其他关联企业创新的效果,那么,对重点企业专门进行支持是值得的。此外,对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也可以提供专门服务支持其发展。对本地拥有独特技术优势和核心知识产权的产品,可以考虑借鉴顺德电压力锅专利联盟的模式来培育壮大。

启示之三是,在建设知识产权运营体系时,不应当仅仅只注重设立机构和挂牌,更应该注重其核心功能的建设。知识产权运营体系的一大核心功能是对知识产权进行甄别和筛选,通过减少信息不完全或不对称给市场资源配置带来的负面影响,促进各类生产要素向高质量知识产权的集聚,最终促进知识产权的转化和应用。此外,知识产权运营体系不是一个空转的封闭体系,而是最终以实体经济为依托。广东产业界拥有数量可观的知识产权及产业界对知识产权的强烈需求都是促进其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发展的有利条件。在“十四五”期间,培育产业界对知识产权的供求意愿和培育知识产权运营体系、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之间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在政策实施中要注意两者相互促进。

需要指出的是,知识产权与经济高质量发展之间的关系是一个丰富的议题。本文以广东省的实践为背景进行了论证。而中国各省的情况存在较大差异,以不同省份为对象进行的考察可能会得出不同的启示,进而进一步丰富人们对当代中国的知识产权政策实践与经济发展质量之间关系的认识。而且,采用不同于本文的其他视角也可能会得出虽然不同但仍然有独特价值的结论。因此,就未来的研究方向而言,不管是开展研究的理论角度还是所考察的对象或省份,都存在拓展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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