亢依林
2019 年,首次提出“智能+”的经济发展模式之后,企业结合自身的发展状况构建起“智慧+共享”的运营模式,并将其广泛地应用于各行各业之中。随着我国物流行业发展规模的不断扩大,“智慧+共享”的物流模式已经成为我国物流行业发展的新方向,因此对于该模式进行深入研究,不仅可以提升物流企业的信息化建设水平,降低物流企业的成本,而且还能够提升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实现企业健康发展。
智慧物流是指在物流行业中广泛引入互联网技术、人工智能技术以及大数据技术等先进的现代化技术,来实现物流作业体系的分析能力、决策能力、执行能力等智能化水平的提升的模式。在智慧物流模式下,系统能够同时为体系当中的供货方以及购买方提供精准的物流配送方面的信息,并能够大幅度降低物流运输的成本,同时避免因双方之间存在信息差而产生的各种问题,因而有效提升物流体系的作业质量和效率。
共享物流目前并无官方定义,通常我们会将其认为是利用对物流资源的共享、对物流运作标准的统一来实现对物流企业资源的合理配置,从而达到提升物流体系的作业效率,并同时降低物流企业运营成本的一种新型物流模式。在传统的物流作业体系当中,存在着不能够有效对资源进行共享,物流产业链信息流通不畅等诸多问题,而共享物流则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传统物流的上述缺点,实现对物流资源的整合和共享,从而降低整个物流行业的作业成本。
智慧物流采用互联网技术、人工智能技术来解决在物流体系中存在的各种难题,以便为物流行业的快速发展铺平道路;共享物流则利用信息共享来科学、合理配置物流行业的各种资源,降低物流企业的成本,解决物流行业内部适应所遇到的障碍。智慧物流和共享物流通过耦合作用,可极大促进物流行业的快速发展,两者之间具体的物流关系如下图1 所示。
“智慧+共享”的物流模式中,智慧物流和共享物流是两个相对独立的子系统,两个系统之间的耦合主要体现在运输环节、储存环节、装卸搬运环节、包装和流通加工环节、信息服务环节以及配送环节六个方面,通过相互之间的耦合作用最终实现物流作业效率的提升和物流作业成本的降低。智慧物流和共享物流耦合机制如下图2 所示。
图2 智慧物流和共享物流耦合机制
在对“智慧+共享”物流模式进行研究的过程中,我们紧紧围绕着智慧化建设水平、共享化建设水平、耦合环境、耦合机制、耦合能力、耦合意愿以及企业特质七方面的内容对物流企业“智慧+共享”模式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之上将上述七方面的影响因素提炼归纳为内驱因素、外驱因素、调节因素以及中介因素四大部分,这些因素共同决定了物流企业“智慧+共享”耦合作用的运行水平。其中内驱因素主要包括智慧化建设水平、共享化建设水平,外驱因素包括耦合环境和耦合机制,中介因素指的是耦合能力,调节因素包括耦合意愿和企业特质,具体的“智慧+共享”耦合制约因素理论模型如下图3 所示。
图3 物流企业“智慧+共享”耦合制约因素理论模型框架
其具体的驱动流程为:内驱因素(智慧化建设水平、共享化建设水平)→中介因素(耦合能力)→物流企业的“智慧+共享”模式进行耦合。这是一种在物流企业智慧化建设水平和共享化建设水平共同作用下而实现物流企业“智慧+共享”的模式。一方面,伴随着我国物流企业硬件基础、数据信息、安防体系以及人才培养等方面工作的日益完善,我国物流行业整体的智慧化建设水准将会得到大幅度的提升,为发展共享物流提供了硬件、软件方面的条件支撑,从而为物流企业“智慧+共享”耦合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另一方面,我国物流企业在配送流程、数据信息以及资源协调等方面共享化程度的不断提升也反过来推动了物流行业智慧化水平的发展,两者之间相辅相成、协调发展,进而促进了物流企业“智慧+共享”耦合运作能力的提升。
其具体的驱动流程为:外驱因素(耦合机制、耦合环境)→中介因素(耦合能力)→物流企业的“智慧+共享”模式实现耦合。这是一种在以耦合机制、耦合环境为主的外驱因素共同作用下来推动物流企业运营能力提升的模式,最终实现了企业“智慧+共享”模式的发展。一方面,物流企业的耦合机制作为确保企业能够正常运作的具体策略,主要包含保障机制、运营机制等内容,这些机制的运营为物流企业实现“智慧+共享”的耦合提供了所需的外部推力;另一方面,我国物流行业的市场环境和氛围、政府的物流政策以及科学技术的发展水平等外部环境都为物理企业实现“智慧+共享”模式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其具体的驱动流程为:中介因素(耦合能力)→物流企业的“智慧+共享”耦合能力实现。作为物流企业实现“智慧+共享”模式中的中介因素,耦合能力直接影响着企业实施“智慧+共享”耦合能力的实现水平和作用效果。首先,在现代物流产业当中,创新能力对于任何一家物流企业来讲都是一种十分宝贵的资源。而在物流企业进行转型升级的过程中,创新能力主要体现在产品创新、服务创新以及模式创新等方面,创新能力不仅是推动物流企业实现可持续化发展的源动力,同时也是企业开展“智慧+共享”耦合能力提升的前提和保障。其次,柔性服务能力也是现代化的物理企业所需要具备的一种重要的能力,只有具备了柔性服务能力,才能够更好地对物流作业流程、供应链系统开展柔性化管理,获得对物流企业进行“智慧+共享”模式的推动力。最后,物流企业的协调运营能力则在很大程度上体现出了企业将智慧物流、共享物流的优势协调融合至物流体系当中的水平,并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到物流企业开展产业优化、资源协调、包装运输等多个环节的作业效率。总的来讲,物流企业的创新能力、柔性服务能力以及协调运行能力共同推动了企业“智慧+共享”耦合能力的发展。
其具体的驱动流程为:调节因素(耦合意愿、企业特质)→中介因素(耦合能力)→对物流企业的“智慧+共享”耦合关系进行调节。耦合意愿和企业特质作为物流企业开展“智慧+共享”耦合模式的主要调节因素,它们对于物流企业耦合关系的具体作用效应是存在着差异的。具体来讲,耦合意愿主要是对物流企业的耦合运营能力以及耦合作用效果产生影响,在企业的耦合意愿约为强烈的情况下,物流企业开展“智慧+共享”耦合运作就会越容易实现;企业特质主要体现在物流企业的运作模式、文化内涵以及领导层特质等方面,不同企业之间的特质是一样的,这就造成了他们选择的物流模式也是不同的,因此也会对物流企业开展耦合运营能力的效应产生不同的影响。
综上所述,在当今互联网技术、信息化技术高的发达的环境中,物流企业实施“智慧+共享”的模式使其未来发展的主要方向。而通过对物流企业“智慧+共享”模式的耦合机制以及理论模型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分析,可以加深我们对于该模式的了解和认知,从而有助于物流企业“智慧+共享”模式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