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促进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农民持续增收是顺应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找准农民持续增收的难点,拓宽农民持续增收渠道,从而有力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为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
关键词:乡村振兴;农民持续增收;共同富裕。
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实现共同富裕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关系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政治问题。实现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在农村。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重点难点在“三农”,农民持续增收是顺应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当前,全球疫情仍在蔓延,世界经济复苏脆弱,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极为繁重艰巨。21世纪以来第19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指出,要从容应对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必须着眼国家重大战略需要,稳住农业基本盘、做好“三农”工作,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确保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指出:“农业农村工作,说一千、道一万,增加农民收入是关键。要加快构建促进农民持续较快增收的长效政策机制,让广大农民都尽快富裕起来。”
一、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改革开放后,我们党深刻总结正反两方面历史经验,认识到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打破传统体制束缚,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推动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握发展阶段新变化,把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推动区域协调发展,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和改善民生,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促进共同富裕创造了良好条件。我们正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为人民谋幸福的着力点,不断夯实党长期执政基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共同富裕要基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着力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充分发展,既要立足于把“蛋糕”做大,又要着眼于把“蛋糕”分好。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全面富裕,不是两极分化的富裕,不是少数人和个别地区的富裕,而是在人人参与、人人尽力的基础上实现人人享有,是包括每个人的全体人民的富裕。2021年9月22日,向全国广大农民和工作在“三农”战线上的同志们致以节日祝贺和诚挚慰问时指出:“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进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三农工作重心已历史性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让广大农民生活芝麻开花节节高。” 强调:“务必充分认识新发展阶段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是乡村振兴战略的中心任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选择。《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提出,要把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并要求保持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切实促进农民持续增收,调动亿万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直接影响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任务的实现。指出:“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增加农民收入是‘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农民小康不小康,关键看收入。检验农村工作实效的一个重要尺度,就是看农民的钱袋子鼓起来没有”。2022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要确保“农民稳步增收”;2022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大力抓好农业生产,促进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农业丰收、农民增收”,这些举措都反映了党中央对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推进乡村振兴的高度重视。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缩小城乡差距,随着农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及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不断强化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培育壮大乡村产业,支持农民外出务工,持续深化农村改革,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十三五”期间农民收入年均实际增长6%,比城镇居民收入增速高1.24个百分点,增速已连续11年跑赢城镇居民。特别是贫困地区农民收入增长较快,“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长7.87%,高于全国农村平均水平1.87个百分点。2021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8931元,较2012年翻了一番,年均增速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速,城乡收入比不断缩小,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值由2013年的2.81持续下降到2021年的2.50。但也要看到,城乡居民收入绝对差距还在拉大,区域间收入差距依然明显。收入能否持续快速增长,是农民最关心的现实问题,只有农民持续快速增收,才能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尤其是要促进欠发达地区农民收入实现持续更快地增长。因此,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
二、聚焦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难点
我国是农业大国,重农固本是安民之基、治国之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将推动农民增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推动农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后,农民持续增收呈现出新的特点。一是农民增收的要求更高。随着“三农”工作重心由脱贫攻坚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出了2025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的硬指标,意味着推动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核心和落脚点仍然是促进农民增收,并且包含了持续增长、加快增速、减小差距三个维度的内涵,对增加农民收入提出新的更高层次的要求。二是农民增收的难度进一步加大。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使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加速演进,全球经济发展的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将通过影响我国发展的国际环境和相关产业的市场需求、就业扩张能力,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农民收入的增长,导致新发展阶段实现农民持续增收的难度进一步加大,尤其是我国农村劳动力受教育程度、专业技能、就业经验、知识结构总体层次较低,结构性就业矛盾突出,农民收入占比较高的工资性收入增收空间逐步收缩,加之农民人力资本水平普遍偏低,难以满足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所需要的创业创新能力要求,这些困难是农民持续增收的深层障碍。
以种植农作物为主取得的收入曾一度是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随着农业资源和传统农产品的约束,绝大多数农民种植的作物仍是附加值低的大宗农产品,成本的居高不下,时有“增产不增收”的现象出现,种植农作物的主业收入比例逐步缩小。农民养殖业收入徘徊不前,区域特色不明显,很多农村地区养殖仅限于淡水养殖和猪鸡鸭鹅等家禽养殖。随着近年来种养结构的调整,政府扶持和科技投入,养殖业收入较以前有较大提高,但由于其科技要求高,受环境、市场及疫情等因素的制约,收入不够稳定。农民外出打工就业的非农业收入已成为主要来源,且比例日渐增大。农村劳动力非农产业转移已成为农民增收的关键词,但农民的文化素质和非农劳动技能的缺乏,面对疫情影响持续发酵、国内外发展环境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增强,无论是脱贫地区、脱贫农户,还是长期不属于贫困地区、贫困农户的边缘地区、边缘农户,都可能因为发展环境中的风险因素增加,导致就业增收空间萎缩或出现重大转折性变化,推动农民持续增收的压力加大,任务更为艰巨。突出的短板是农民的经营性收入总量偏低,较大的挑战是农民的工资性收入增速下滑,明显的瓶颈是农民的财产性收入难以扩大,现实的难题是如何更好稳定农民的转移性收入。
三、多措并举持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推进共同富裕
“让人民生活幸福是‘国之大者’。”基于农民收入构成,拓宽农民持续增收的基本路径、挖掘增收潜力、培育增收动能,盘活资源全面增收,扎实推进农民共同富裕。
推进产业融合,提升经营性收入。稳定与提升经营性收入,是稳定农民增收的重要一环。要立足各地资源禀赋,按照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形成地域特色鲜明、区域分工合理、精细高效发展的生产布局,推进产业融合,挖掘农村内部增收潜力。一是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以特色产业为抓手,紧盯市场需求,增强区域特色优势产业规模化生产能力,促进农民经营性收入增加。二是发展互联网农业与订单农业,做强优势产业、打造特色品牌,在细化农产品特色基础上注册品种品牌,借力农业龙头企业影响力形成企业品牌,扶持提升县域仓储、运输和配送物流体系能力,完善电商售后服务机制,吸引返乡大学生、退役军人和城镇退休职工运营农产品电商销售平台,对接社区发展“农户—合作社—消费者”的订单农业产供销模式。三是在一产二产基础上,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依托特色主导产业,打造农业休闲项目,规划设计农旅观光路线,组织农业旅游节、文化节,结合康养产业发展建设农旅康养基地等,延伸农产品产业链、增强价值链,加快促进农民经营性收入渠道多元化增长。
促进就业创业,确保工资性收入。在当前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构成中,工资性收入占比超过40%,是农民增收的“压舱石”。 一是不断加强帮扶,促进就地就近就业创业。必须发挥大中城市的就业带动作用,面向农民开展订单、定向、定岗等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农民的就业能力;鼓励引导工商资本创造灵活就业岗位、发展共享用工,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培育发展家政服务、物流配送、养老托育等生活性服务业,为农村劳动力提供更多就业岗位。二是减轻新冠肺炎疫情对农民工资性收入的影响。外出务工的工资性收入,是当前农民群体收入的一个重要来源。首先建立农民工信息平台,全面建立农村劳动力资源供给信息库和重点帮扶对象档案,及时掌握农民工就业情况。其次建立用工信息发布平台,地方政府要主动对接用工单位,组织引导农民外出务工,通过“互联网+就业平台”、网上招聘APP等多种渠道集中发布主要输入地企业用工、复工、交通、疫情防控等方面的信息,引导务工人员有序安排务工行程。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扶贫车间”的政策扶持,安排好难以外出务工的贫困户就地就业。此外,还要加强对农民的就业培训服务,鼓励各地与企业合作开展“订单定向培训”,加大对农民职业教育的投入。
加快农村综合改革,扩大财产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已成为农民收入增长最快最具活力的部分。要以农民收入的弱项和短板为突破口,通过持续深化改革促农民增收,切实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探索建立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服务体系,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推动开展使用权抵押融资;鼓励农民采取自营、出租等方式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以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為动力激活农民财产收益,以农民增收为重要指标完善“三农”工作的考核机制,同时,积极推进县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制度常态化。
覆盖公共供给,稳定转移性收入。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积极增加转移净收入。健全农业农村投入保障制度,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土地出让收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农业农村力度;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重要水系源头地区、自然保护地转移支付力度,在补齐公共供给的短板上下功夫,集中力量满足农民群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需求,确保强农惠农富农的财政投入稳中有升,做到政策不变、力度不减,更好稳定农民的转移性收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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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谢天成 施祖麟.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推动共同富裕[N].光明日报2022-03-29.
作者简介:叶红(1964-),女(回族),云南昆明人,大学本科,中共云南省委党校(云南行政学院)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教授,研究方向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