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向核心素养的小学语文学科表现性评价

2022-07-01 01:59:52林立南
教育科学论坛 2022年20期
关键词:表现性核心素养

■林立南

一、核心素养的实质与内涵

(一)核心素养——解读新时代新型人才形象

2014年3月30日,教育部颁布了重要文件——《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提出“核心素养”这一重要概念[1]。2016年9月13日,我国发布了《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明确指出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的关键是培养“全面发展的人”[2]。“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以下简称“核心素养”)主要指学生应具备的能够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它从学生学习结果的角度界定了未来社会所需要的人才形象。基于核心素养的教育,不仅包括传统教育领域的知识与能力的学习,还包括学生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教育,不仅强调学生的终身学习和全面发展,更特别关注人与社会的协调统一发展。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是实现立德树人的关键举措,而基于核心素养的课程改革也是国家全面深化改革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3]。

(二)语文学科核心素养——基于核心素养的语文学科目标

语文是一门语言学科,它具备语言的三大功能:社会功能、文化功能和心理功能。在语文教学中,不仅要重视语文的人文性和工具性特点,还要关注语文学科核心素养的培养。语文学科核心素养是依据学生核心素养来研究语文学科的育人功能并确定学科目标,其内容不仅包括学术和知识等认知方面,还包括批判性思维能力、解决复杂问题能力以及创造性思考能力在内的价值观和情感态度等非认知方面。《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22年版)》将语文学科核心素养归纳为识字写字能力、阅读意识、写作能力和口语交际能力。小学语文课程应该发挥引导学生积累丰富的语言,发展语文思维,形成良好的语感;帮助学生掌握语文学习的重要方法,形成良好学习习惯的重要作用,通过中华优秀文化的熏陶和感染来培育学生热爱祖国的思想感情,提高思想道德修养和综合素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4]。小学语文核心素养可以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

1.语言能力

语言能力是指学生运用中文主要是普通话来进行交流、理解和表达的能力,聚焦语言的建构与应用。学生要学会汉语拼音,说好普通话,学会倾听和表达,能运用日常的口语和同伴进行沟通和交流;能阅读书籍和杂志,有较为丰富的词句积累,注重语文学习的情感体验,可以初步鉴赏文学作品;能运用常见的表达方式进行写作,表达自己的感受和想法,发展书面语言的能力。

2.文化意识

文化意识是语文学科核心素养的独特部分,聚焦文化的理解与传承。在语文学习过程中,要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精神、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思想品德,引导学生形成乐观向上的审美情趣,培养创新精神和合作意识。引导学生认识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尊重文化多样性,通过学习传统文化来汲取民族文化智慧,弘扬我国的优秀文化,形成积极的人生态度,构建正确的世界观和价值观。

3.思维品质

思维品质是学习的心智保障,聚焦思维的发展与提升。良好的思维品质能够帮助学生在汉语学习过程中做出正确的选择和判断,增强辩证思考能力和逻辑分析判断能力,丰富思维方式,发挥语言促进思维能力发展的作用,形成中文使用者独有或擅长的思维方式和思维能力。因此,在发展语言能力的同时,也要注重学生思维能力的发展,培养科学的思维方式,使学生逐步养成客观严谨、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

4.学习能力

学习能力是基于已有的学习经验,加之运用行之有效的学习方法和学习策略而形成的综合能力。引导学生树立学习语文的自信心,掌握语文学习的重要方法,形成良好的语文学习习惯,对所学知识进行灵活运用。倡导学生学会自主学习,能主动探究,进行综合性学习,将理论与实践相联系,充分发挥想象力和创造潜能,从而达到提升语文核心素养和全面发展的目标[5]。

二、指向核心素养的小学语文表现性评价的目标

(一)检测高阶思维能力和学习能力

基于核心素养的课程改革驱动着教育评价体系的变革,从关注分数或等级到关注学生学习的真实表现,是评价范式开始转换的标志。表现性评价(Performance assessment)作为新兴的评价方式,被理解为“基于表现的评定”(Performance-based assessment),也被称为“真实性评价”(Authentic Assessment)、“备择评价”(Alternative assessment),能够检测学生的认知思维、推理能力以及运用知识去解决真实问题的能力,弥补了传统上只注重“双基”的客观纸笔测验难以检验学生学习真实水平的不足[6]。表现性评价是一种在真实的或模拟真实的情境中,基于评价标准和评分规则,对学生完成表现性评价任务的具体过程和最终结果做出判断,以促进学生能力再生长的评价方式,它聚焦高阶思维和学习能力,能够提高教师教学的有效性,激发学生参与实践活动的积极性。完整的表现性评价由三部分组成:一是评价目标,表达希望学习者达成的学习目标;二是表现任务,布置学习者需要完成的任务或者作业;三是评分规则,建立表现标准并进行分级描述[7]。

(二)提升学生语文核心素养

语文是小学教学中的一门基础性必修课,在语文教学中的学生评价对培养学生的语文学习能力和提升语文素养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国语文教学的评价方式仍然受传统观念的影响,有的仍局限在总结性评价方面,分数就是最终定论。在小学阶段,学生正值身体上的发育期和心理上的叛逆期,很多学生因为语文分数较低而对语文学习失去兴趣,甚至怀疑自己的语文学习能力。将表现性评价运用到小学语文教学中,如排练课本剧,让学生进行角色扮演,组织演讲比赛和辩论赛,布置任务让学生了解传统节日和风俗习惯,讲寓言小故事和谚语,为学生建立成长档案等,不仅能够丰富语文教学的形式,突出以学生为中心,更能激发学生语文学习的兴趣和探索知识的欲望,增强学生的情感体验,提高学生的语文思维能力和创新能力。在小学语文教学中对学生进行表现性评价,让学生在真实的情境中完成表现性任务,促进学生与所学的汉语语言知识及技能的融合,对提升学生在语言建构与应用、思维发展与提升、审美鉴赏与创造、文化传承与理解等方面的语文核心素养具有重要意义[8]。

三、设计小学语文表现性评价的质量标准

(一)确定评价目标——明确所期望的语文学习成果

评价目标即评价目的,小学阶段语文学科表现性评价的目的是促进学生语文学习和提升语文素养,培养学生的语文理解能力、思维逻辑能力以及问题解决能力,为日后语文的学习和汉语的运用打下坚实的基础。在进行评价之前,教师应将语文学习目标和表现标准公布给学生,引导学生明确语文学习的方向以及如何参照标准来进行自我表现的评价。在制订评价目标时,教师可以通过《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22年版)》中的小学语文课程标准来确定学习目标,也可以借助开发的表现标准确定目标,从已有研究或权威机构发布的表现标准中对小学语文评价目标所预期的表现进行归纳。值得注意的是,在构建语文评价目标和表现标准时不仅要结合小学语文的教学内容,还要制订明确、简洁、可操作的表现标准,秉持公正客观的态度,避免制订超出学生实际学习情况和笼统模糊、表述不清的标准[9]。

(二)设计表现性任务——创设激发学生表现的真实语文情境

表现性任务是指教师在教学中布置的,要求学生完成的活动或具体操作,其主要有与评价目标的相关性、任务表达的清晰性、客观公平性、真实性和可操作性等特点。小学语文表现性任务的设计要考虑以下几点重要因素:首先,体现语文学科的特色与价值,兼顾语文学科工具性与人文性的双重特点,在满足培养学生对汉语语言知识的识记与应用交流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学生的人文内涵,关注学生文化、道德以及思想情感和价值观等精神层面,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其次,依据学情,充分考虑学生在小学阶段的语文学习水平、学习状态以及学生的心理发展规律和水平,依据实际情况来设置任务难度,循序渐进,切忌引起学生的逆反心理。最后,撰写任务指导语,向学生传达评价的思维过程。教师应在指导语中将学生完成表现性任务可能用到的语文学习技能或策略清晰地罗列出来,从而起到引导学生和辅助思维的作用[10]。

(三)制订评分规则——衡量学生具体表现的标尺

制订评分规则是设计表现性评价中最为关键的一步,客观公正的评分规则和公开透明的评分标准有利于调整教师的教学和促进学生的学习,协助学生进行自我反馈并及时调节学习进程,增加自我效能感。评分规则一般包括能够对表现性任务的完成水平予以标记的等级以及对与这些等级所对应的学生表现进行详细的描述。例如,教师在制订朗读教学表现性评价的评分规则时,在基于评价目标的基础上可以结合学生的表现样例,在语音语调、语言表达、流利程度、内容结构、肢体动作等维度进行评分,具体包含多个指标体系,如表1所示。在小学阶段,学生的表现欲望较为强烈,教师可以引导学生小组合作,与小组成员共同商定评分规则,让学生真正参与进来。这样不仅有利于学生了解表现性评价具体的评分标准,将学生的表现提升一个层次和水平,更有利于学生明确和清晰自己在完成表现性任务之后所能取得的成就,从而激发学生学习和进步的欲望[11]。

表1 语文朗读评分规则

(四)评价与反馈——发挥表现性评价作用的最终环节

教学与评价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在评价目标与教学目标相匹配的情况下,学生通过完成表现性任务所呈现出的语文综合能力是否达到预期的学习结果,以及学生在语文活动的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都需要教师适时地给出评价与反馈。客观的评价与及时的反馈可以帮助学生更好地了解自己的语文学习状态,而教师也可以根据评价及反馈来掌握学生学习的进度和效果,及时调整语文教学。因此,在使用表现性评价之后的反馈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教师应在总体评价与反馈的过程中及时地帮助学生理解当前的语文学习情况,指导学生进行自我调节,使学生得到不断进步与发展[12]。

四、推进表现性评价在语文学科中应用的建议

(一)语文课程标准应凸显表现性评价

语文学科表现性评价不应仅仅简单地关注学生语文学习的成绩,而应更加注重学生在语文学习过程中对知识与技能的理解、学习方法的掌握、思维品质的提升、价值观念的变化、情感态度的发展等方面,改变传统单一的总结式评价或终结式评价,将学生语文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的评价达到和谐统一,从而有效地发挥评价对改进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积极导向作用。但在教育部颁布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22年版)》“评价建议”中并没有涉及表现性评价。因此,在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中应增加对表现性评价的解读,介绍表现评价应用的基本程序及注意事项,将表现性评价的优势与语文学科的特点充分结合,提供多样化的表现性评价示例,以充分发挥表现性评价推动语文课程评价实践以及学生语文学习方式变革的强大动力[13]。

(二)组织教师培训,提升语文教师评价素养

教师是实施学生评价的主体,教师是否掌握表现性评价的基本原理,是否明确设计表现性评价的质量标准,是否能在语文教学实践中积极有效地应用表现性评价,是能否发挥表现性评价来调整教师教学和改善学生学习的关键。因此,学校应组织教师培训,提升语文教师的整体评价素养。将表现性评价的研究融入教师教研当中,指导教师学习如何确定和叙写表现目标、运用表现性评价的方法准确收集评价信息;交流在语文教学中应用表现性评价的经验,指导教师正确利用评价信息进行教学改进与决策,合理评定与运用表现性评价的结果。在教学中,对学生进行表现性评价时要避免教师的个人偏见,对学生的具体表现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尽可能在实践中将语文教学与表现性评价有机结合起来[14]。

(三)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发挥学生的主体地位作用

新课程理念强调在教学中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地位作用,提升学生的整体素养,语文课程要为祖国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表现性评价能反映“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帮助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人。因此,在语文教学中,要倡导学生自评、生生互评、小组评价等方式,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到评价当中,发挥学生在评价过程中的积极作用。与此同时,教师在设计表现性评价的过程中,应先明确语文学习的表现目标,然后让学生在清楚和理解表现性任务的基础上参与评分规则的制订,与教师共同制订表现标准。在学生表现的过程中进行及时的评价,然后通过及时地评价和反馈来引导学生进行自我评价与自我反思,提升学生在语文学习中的主人翁意识,增强学生语文学习的成功体验,从而培养学生的语文核心素养[15]。

猜你喜欢
表现性核心素养
我是如何拍摄天和核心舱的
军事文摘(2022年14期)2022-08-26 08:16:40
近观天和核心舱
军事文摘(2022年14期)2022-08-26 08:16:22
你好!我是“天和”核心舱
军事文摘(2022年12期)2022-07-13 03:12:18
浅谈音乐课堂中的表现性教学提升策略
中国当代表现性水墨人物画的特色与发展
国画家(2021年4期)2021-10-13 07:32:04
必修上素养测评 第四测
必修上素养测评 第三测
必修上素养测评 第八测
必修上素养测评 第七测
浅谈中国画的表现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