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公司 郭佳幸
随着新一轮电力改革推进,“提质增效”已经是供电企业生存和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竞争逐步增强的电力市场,迫使着供电企业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不断提升电力产品质量,以提高企业盈利率和提升企业社会形象,而经济责任审计在提升国有企业自身内部管理、提高国有企业经济效益、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
供电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体系是企业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以及企业的制度、计划等,对领导干部履职期间的经济责任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评价的体系。
构建供电企业的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体系做法如下。
把握“向效益转变、向政策转变、向普遍性和共性问题转变、向解决问题转变”的最新审计定位。尽快将审计工作定位从原来关注被审计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向关注其效益性转变;从关注被审计资金的使用情况向关注政策执行和重大经济决策转变;从偏重特殊性、个例监督向重视分析普遍性、共性问题转变;从重视发现问题向重视解决问题转变。
将“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情况”列为审计重点。这对审计人员在各专业能力的掌握和熟练程度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须要更加了解不同部门职能特点,才能确定好具体审计重点及方向,提高审计质量。
供电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应坚持以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和组织方式创新为突破口,加强与其它组织部门的沟通协调,根据当前审计力量,制定科学的经济责任审计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同时,应加强经济责任审计与离任审计和各类专项审计项目的统筹融合和相互衔接,积极推进审计全覆盖。结合审计工作实际,优化审计资源配置,积极探索运用融合式、嵌入式等组织方式,着力解决审计任务重和审计力量不足间的矛盾,努力做到“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一果多用”,统筹审计实施方案,细化审计任务清单,逐项明确审计目标、取证要求、完成时限。
新时代背景下,供电企业内部审计工作不仅要突出查已病,更要突出治已病、防未病。积极完善领导干部任前经济责任告知、离任经济事项交接等配套管理制度,突出重点、扫除盲点,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全覆盖。通过任前告知,增强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意识,解决任职前对经济责任知悉不够的问题;通过离任交接,明确离任与接任经济责任,做到交的清楚、接的明白;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推动领导干部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建立整改长效机制,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促进领导干部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完善制度。
内部审计人员应探索推行“数据先行”的数字化审计方式,在审前调查和审前准备阶段利用大数据分析,确定审计重点。“数据先行”在提升审计广度、深度的同时确保现场工作有的放矢,缩短审计组在审计现场的工作时间。
同时,内部审计人员应将审计项目作为审计模型生成平台,边审计,边总结,边建模,边验证,将优秀的模型纳入审计监督“一张网”,在后续开展其它审计项目时,逐步优化固化审计模型,并与其它审计项目共享审计经验,提出切实可行及有利于被审计对象发展的审计建议。
经济责任审计成果最终以审计评价的方式展现,因此审计评价必须以真实的企业管理业务相关资料和数据为基础,以法律规章等规范性文件为依据,摒弃以前的“千人一面”的现象,做到精准、谨慎地评价领导干部。同时要领会《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对被审计对象责任划分的调整变化,将被审计对象应承担的主管责任取消,重新调整直接责任、领导责任的含义,这样做有利于内部审计人员进一步明晰问题与责任的对应关系。《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要求深度查透领导干部对具体业务的参与程度、在其中发挥的作用,以及导致的后果,力争还原实际情况,做到客观公正、无所遗漏。
同时,内部审计人员要对开展项目中所发现的问题调查其形成时基于的历史社会背景,和被审计对象介入的程度和发挥的作用,精准区分领导干部“先行先试”和“明知故犯”“探索试验”和“有禁不止”“无意过失”和“谋求私利”等行为,这样做既能把权利关进制度的牢笼又能促进领导干部廉洁用权,既保护领导干部实实际际干事业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又为干部选拔任用部门提供可靠可用的参考依据。同时,在评价过程中对审计证据不充分或者未涉及的事项不作评价。
统筹加大整改跟踪督促力度,在审计工作中已建立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问题整改清单的基础上,明确整改时限、建立整改台账,严格实行“见证见据”“拿物说话”等整改挂销号管理办法,确保所有问题真整改,整改真到位,经得起各级的核查核实。督促被审计对象在完善制度上下功夫,深入分析问题背后的体制障碍、机制缺陷和制度漏洞,减少屡审屡犯问题,提升审计结果运用效果。
优化了供电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体系,健全和完善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范,逐步实现了领导干部权利运行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把领导干部的任前审计、任中审计和离任审计结合起来,变成静态监督为动态监督,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的动态监督,起到了警示和教育、挽救干部的作用。同时,将经济责任审计成果与干部考核、考评、任用结合了起来,使经济责任审计真正成为了对领导干部实施权利监督的有效机制。
供电企业内部审计人员以科学的审计方法统筹安排审计工作,以发展的眼光对被审计对象做出客观公正的审计评价和建议,重新构建的供电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体系,促进了供电企业高质量转型发展,助力打造全新“责任蒙电”,将供电企业建设成为电网坚强、服务卓越、治理科学、管理精益、文化优秀的现代化供电企业,使供电企业更好的履行社会责任。
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体系优化实施一年后,2020年完成经济责任审计、经营管理审计、专项审计等13项,同比增长10%;审计反映问题82项,提出审计建议51条,同比增长14%,均被管理单位采纳;针对审计反映问题召开各类整改专题会议8次,制定出台配套制度14个,梳理管理流程7项,建立管理台账2项,以上各项均同比增长10%以上;问题整改落地60项,杜绝不规范经营行为20项,正在落实整改2项。在防疫抗疫常态化背景下,审计项目无论从数量还是质量上均有大幅提升,在公司系统内也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和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