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实践”是《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22年版)》的高频词,成为语文课程改革与创新的一大亮点。实践一词本身具有宏大丰厚的哲学内涵,厘清实践的内涵、特性与类型对语文实践富有启迪与指导意义。语文实践在《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22年版)》也具有丰富的内涵:指向语文基本性质、指向语文运用能力、指向语文学习方式、指向教师课程实施与课堂教学。全面理解和正确把握语文实践,是当代语文课程与教学改革的重大课题,是发展学生语文核心素养的重要举措。语文实践有无限广阔的空间,有丰富多样的路径和形态,但不可泛化与滥用。就课堂教学而论,语文实践的核心是训练,鄙弃语文基本训练可能会把语文教学引入歧途。
【关键词】实践;语文实践;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22年版);新课标解读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22年版)》(以下简称“新课标”)的颁布,是语文课程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代表着语文课程与教学改革的新起点与再出发。新课标不仅实现了对语文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的重建,同时也对语文教育中许多命题和概念赋予了新内涵并给予全新诠释。“语文实践”这一概念从来没有像新课标那样得到如此重视,“实践”概念在2001年版语文课程标准提及15次,在2011年版语文课程标准提及19次,新课标则提及41次。这一重大变化,值得我们思考、重视和研究。
一、实践与语文实践
实践,是一个宏大丰厚的哲学概念,一般可理解为:人类有意识有目的地对自然、社会和自我进行改造的活动。“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看来,所谓实践,就是人类有目的地进行的能动地改造和探索现实世界的一切社会性的客观物质活动。”[1]517马克思指出:“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2]56列宁说:“生活、实践的观点,应该是认识论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3]134人的活动、生活的本质都是改变外部世界以满足自己的需要,同时在改造外部世界的过程中改变自我。语文实践,当然是实践的一部分,但它是特殊的子项,因为语文实践是学科实践,具体到学校教育的语境中,语文实践又是语文课程实践,再具体一点说,是指语文学科中的课程与教学实践,其核心是学习实践活动。因此,语文实践是指向改造自身的学科实践,即凭借语文学科知识进行的关乎身心的各种教学活动,用来实现学生语文素养的优化与发展。
马克思主义哲学如此看重实践,是因为实践具有如下四个特性:一是实践彰显着人的生命活动。实践把人与动物区别开来,体现了人之为人的本质。亚里士多德认为,人与动物、植物的区别在于,人具有理性,“人的活动不在于他的植物性的活动(营养、生长等),也不在于他的动物性的活动(感觉等)。人的活动乃在于他的灵魂的合乎逻各斯(理性)的活动与实践”[4]21。费尔巴哈认为,与动物的单一生活所不同的是,“人却既有内在生活,又有外在生活。人的内在生活,是对他的类、他的本质发生关系的生活”[5]26。实践不仅让人在体格上发展为人,也在精神上发展为人。二是实践体现了主体和客体的统一。一方面,实践表现出主体能动性。人类实践活动是人的自由意志的对象化,人也只有在实践活动中展现其主体性和能动性。另一方面,实践表现出客体性,主体性不能脱离客体而独存。实践活动虽然张扬着人的主体性、能动性,实践受客体制约并对客体产生作用。实践活动的“前提”和“条件”,包括物质和精神两大方面,二者缺一不可。三是实践联结个人与社会,构成了个人与社会关联的中介。人与社会的联系即实践本身,也只有通过实践来实现。人既不能在自然之外,也不能脱离社会而自处。人的活动根本上是社会活动,反之,社会也因人的实践活动而得以发展。四是实践改造着人类的自然性也创造着人类的文化性,并使之统一。人是自然之子,而实践既是对自然性的肯定,也是对自然性的超越,即实践把人从自然性中解放出来,提升到文化性的高度。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践观所展现的四个维度,彰显着人的生命活动特性、体现主体和客体的统一性、连结个人与社会关系的中介性、指向人类自然性和文化性相结合的历史过程性,完整地构建了人与动物、人与自身、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界的关系,清晰地体现着实践活动的出发点、实践发展的动力、实践能力和实践过程的最终归宿。[6]
这四个特性对语文实践具有启迪价值。实践的生命性表明,语文学科实践要以生为本、以生命的浸入和发展为最高原则;实践的主客体统一性告诉我们,语文实践既要发扬学生实践的主体性,也要注重实践对象与实践主体的匹配性,二者统一才能达成理想的语文实践;实践的中介性要求我们,语文实践主要以社会情境为载体和纽带,由此培养学生解决真实问题的能力;实践的文化超越性则指导我们,语文实践如何提升学生的素养,即如何从自然人通过文化实践成为文化人,如何逐渐脱离动物性,从而走向人性与精神的高地。当我们在语文学科领域开展课程与教学实践时,完全可以从马克思主义实践哲学那里获得丰富的灵感和宏阔的视野。
实践可以从不同的视角划分出不同的類型。实践从理性自觉的程度看可分为:盲目性实践、规划性实践、探索性实践、创新性实践。所谓盲目性实践即非理性实践,盲从性、无目的、本能化是其重要特征;规划性实践,即在已有目标的指导下按照计划(法规、政策、纲要、指南等)开展实践,这类实践的特征是目的性强,实践的方式和对象都有明确的安排;探索性实践,是指实践指向求知世界,世界是无限的,认知是有限的,而实践则可将认知的有限无穷接近于世界的无限;创新性实践,是指实践不仅创造物质财富,同时也创造精神财富,还对已有创造的不断否定与超越。从主体参与的规模看可分为:群体实践、团体实践、个体实践。群体实践是全社会的实践,大规模的实践;团体实践是专业组织、专业取向的实践;个体实践是每个人的独立实践。从实践的目的看可分为:改造自然的实践、改造社会的实践、改造自身的实践。改造自然的实践是生存之需要;改造社会的实践是发展之需要;改造自身的实践则是实践主体与实践对象统一的和谐性之需要。
当然,还有其他视角的划分,但上面的类型划分对语文课程与教学富有指导意义。第一,语文实践要审视理性自觉的程度。语文实践主要表现为规划性实践,语文实践是课程实践,它既表现出规划性的特点,也表现出其探索性和创新性的诉求。一方面,它要遵从教育目标、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的要求,同时也要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另一方面,语文实践还是一个发现的过程、创新的过程,虽然不一定像科学家、专家那样对语言规律有新的发现、对语言知识有新的创制,但对自我的语言运用和语言建构通过语言实践而不断有所发现和创新。第二,语文实践是团体实践和个体实践,其作为语文课程基本的实施方式,具有很强的团体性和专业取向性,它常常以班级、小组为单位就某个问题或主题或任务开展实践,同时也要突出其个体性特征,要在实践中充分发挥学生实践的主体性(如独立思考、独立探究、独立解决问题等)。第三,语文实践的目的是改造自身、发展自身。语文实践可以指向自然的改造和社会的改造,但它不像人类社会实践那样以改变自然、改造社会以符合人类自身需要为目的,而是把自然实践和社会实践作为实现自我发展的方式和途径,语文实践是用语文的方式来实践,同时通过实践使人成为“语文人”,达到以文化人、学科育人的目的。DF442BFF-531D-4385-866E-2658DCEA9D36
二、新课标关于“实践”论述的内涵与分类
研读新课标关于“实践”的论述,有以下几类,各有不同的内涵。
(一)实践性是语文课程的基本性质
新课标指出:“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实践性课程。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7]1这一语文课程的定性是对新世纪以来语文课程标准的继承和发展,2001年版语文课程标准指出:“语文是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应着重培养学生的语文实践能力,而培养这种能力的主要途径也应是语文实践。”2011年版语文课程标准进一步给语文课程明确了定义:“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实践性课程。”稍做比较,可以看出,新课标对语文课程的定义更加严谨,突出了语文课程的“国家意识”。但在变化发展中,有一个基本的元素没变,那就是语文课程的“实践性”。可以说,“实践性”与“综合性”一道成为语文课程的基本属性。为什么实践性是语文课程的基本性质呢?第一,语文的核心要素是语言,而语言是实践的,语言在生活实践、社会实践中产生又用于生活实践和社会实践,其他学科也有实践性,但没有哪一门学科像语文学科与实践交融得这么密切和深刻。第二,课程具有实践性,语文学科和语文课程最大的区别在于,前者可以是理论,是理论研究的对象和产物,而语文课程则必须通向实践,没有实施的课程是没有任何意义的,而课程的目的就要落实在教育实践中。
(二)实践是语文学习的主线和主要方式
新课标指出:“语文课程应引导学生热爱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真实的语言运用情境中,通过积极的语言实践,积累语言经验,体会语言文字的特点和运用规律,培养语言文字运用能力;同时,发展思维能力,提升思维品质,形成自觉的审美意识,培养高雅的审美情趣,积淀丰厚的文化底蕴。”[7]1语文实践的核心是语言实践,通过语言实践可以直接通向语文核心素养的养成。而促成学生语文核心素养的养成,“识字与写字、阅读与鉴赏、表达与交流、梳理与探究”四类学习活动,便是语文实践的主要载体和教学活动的主线,所以,新课标在“基本理念”中强调:“以促进学生核心素养发展为目的,以识字与写字、阅读与鉴赏、表达与交流、梳理与探究等语文实践活动为主线,综合构建素养型课程目标体系。”[7]2“义务教育语文课程结构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核心素养形成的内在逻辑,以生活为基础,以语文实践活动为主线,以学习主题为引领,以学习任务为载体,整合学习内容、情境、方法和资源等要素,设计语文学习任务群。”[7]2语文实践的思想已成共识,在高中语文课程标准中得到特别强调:“语文学科核心素养是学生在积极的语言实践活动中积累与构建起来,并在真实的语言运用情境中表现出来的语言能力及其品质;是学生在语文学习中获得的语言知识与语言能力,思维方法与思维品质,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综合体现。主要包括‘语言建构与运用‘思维发展与提升‘审美鉴赏与创造‘文化传承与理解四个方面。”[8]4高中语文课程标准明确指出了其实践内容,新课标在这一方面无疑继承了高中语文课程标准的精神,体现了义务教育与高中教育的连贯性与一致性。
語文实践不仅是养成语文核心素养的主线,也是获得语文核心素养和语文能力的主要方式。新课标在关于“梳理与探究”模块教学指出:“学习组织有趣味的语文实践活动,在活动中学习语文,学会合作。结合语文学习,观察大自然,观察社会,积极思考,运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并可尝试用表格、图像、音频等多种媒介,呈现自己的观察与探究所得。”[7]11因此,要在语文实践活动中学语文。比如,关于整本书阅读,要“设计、组织多样的语文实践活动,如师生共读、同伴共读,朗诵会、故事会、戏剧节,建立读书共同体,交流读书心得,分享阅读经验”[7]33。这里列举的仅仅是整体书阅读实践活动的几种常见形式,事实上,语文实践活动方式方法多种多样,异彩纷呈。“识字与写字、阅读与鉴赏、表达与交流、梳理与探究”四大模块的教学,其语文活动方式既有共同性,又有差异性,由此呈现出语文教学活动丰富多彩的样态。
(三)实践能力是语文能力中的重要能力
语文学习最为关键的是能力的获得,语文实践能力则是语文能力中最重要的能力。新课标在其“总目标”中指出:语文学习要“关心社会文化生活,积极参与和组织校园、社区等文化活动,发展交流、合作、探究等实践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意识。感受多样文化,吸收人类优秀文化的精华”[7]6。这里主要谈论的是在语文实践中发展语文实践能力。语文与生活实践、社会实践的联系最为广泛和紧密,语文实践的机会无处不在,无时不有,语文学习就是在大量的语文实践中体会、把握、运用语文的规律。如果说,在总目标中,明确了语文实践能力必须到实践中去,那么在“跨学科学习”模块中,则进一步阐明了语文应该获得哪些语文能力。跨学科学习“围绕学科学习、社会生活中有意义的话题,开展阅读、梳理、探究、交流等活动,在综合运用多学科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提高语言文字运用能力”[7]34。显然,“阅读、梳理、探究、交流”等诸多能力便是语文实践能力。当然,语文实践能力远不止这些,仅跨学科学习而言,新课标强调:“要引导学生在广阔的学习和生活情境中学语文、用语文,提高交流沟通、团队协作和实践创新能力。注意引导学生掌握问题探究的基本步骤和方法,学会提炼、表达、呈现学习成果,着重培养学生综合运用多学科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7]36这里,问题探究、提炼、表达、呈现学习成果、解决实际问题都可理解为语文实践能力。到底哪些能力属于语文实践能力,有待我们深入探讨和研究。
(四)在教学实践中增强教学智慧是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路径
在游泳中学游泳不仅适用于学生的语文学习,也适用于教师的语文教学。新课标对教学研究和教师培训也提出了要求,强调“立足教学实践,提高教研水平”:“语文教师要勇于面对课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和新挑战,紧紧围绕课程标准实施和教材使用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立足学情,因地制宜,以研究的态度探索问题的解决办法,提高教学研究水平。要注意收集、借鉴优秀课例,在观摩和反思中增强自己的实践智慧,提高教学能力。”[7]55新课标要求教师在教学实践中开展行动研究,以提高解决教学实践问题的修养和能力,这里“实践智慧”中的“实践”显然是指教师的教学活动。DF442BFF-531D-4385-866E-2658DCEA9D36
总而言之,“实践”是新课标的高频词,也是最亮眼的关键词,很大程度上只要理解了语文实践,也就从根本上理解了新课标的精神。但是,在四十多次的频繁使用中,其内涵和外延并不一致,有时指向语文性质,有时指向语文学习方式,有时指向语文运用能力,有时还指向教师的教学行为,需要我们在学习和实施中加以关注。通过以上梳理,我们大体知晓它的意涵和语境,但它深刻的含义和必将引发的教学观念与行为的改革创新,则需要我们在学习与实践中领悟和把握。需要注意的是:实践具有非常丰富的内涵和多维指向,很容易变成硕大无朋的“框”,什么都可以往里装;如果这样,恰是对语文实践的泛化和消解。
三、语文实践的延展性与独特性
语文学习的外延与生活的外延是相等的,这是大家耳熟能详的话。从目的上看,语言建构和思维发展是基础和核心;从时空上看,课堂是语文实践最重要的场域;从行为上看,教学是语文实践的主要形态。语文实践从一般意义上可以有宽泛的理解,即语文行为、语文生活、语文交际,凡是凭借语言进行活动的人的行为皆可称为语文实践。回到语文课程实施的语境上,不可将实践泛化、标签化以致滥用和乱用,“实践不能盲目地展开而必须要体现出学科性——既包括该学科独有的部分,如学科内容、学科核心观念、学科思想方法等,也包括在实践推进的过程中必定会突破本学科的边界,涉及与其他学科的关联、跨学科共通的范式和概念等”[9]。语文实践,既要看到它无比宽广的延展性,也要看到它学科领域的独特性。
(一)语文实践的延展性
有研究者从“广度、宽度、厚度”三个维度论述了语文教育的延展性,足可用来说明语文实践如何在多层立体和纵横时空中展开。
1.语文学习实践的广度——全息兼容的广延性
从语文学习资源看,不光语文课本、工具书是学习资源,其他图书、报刊、影视、广播、网络、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等也是重要的学习资源,甚至自然风光、文物古迹以及家庭、校园、社区都可成为重要的语文学习场所。从语文学习内容看,传统文化、异域文化、风俗民情、家事国事、日常生活等都可成为学习内容。语文学习是母语学习,伴随着人的活动的各个方面,或者说,各种实践活动都能成为语文学习的渠道。不同的学习资源和学习内容也直接影响学习方式,异彩纷呈的学习资源和内容,也必然配之以相应的方式和策略,可以通过报告会、演讲会、辩论会、研讨会、表演等课外活动学习语文,也可以通过参观、调查、访谈、考察探究等具体实践活动学习语文,还可以与师友、同学、伙伴的交谈交流中学语文,等等。
2.语文学习实践的长度——伴随人生的终身性
学生的语文学习并非从进校开始,亦非因离校而结束。从牙牙学语到人生诀别,语文的学习实践活动与人的生命相始终,贯穿人生全过程。无论是进校之前还是毕业之后,语文学习一刻也没有停止过。但是,在漫长的人生长河中,语文学习和语文能力的发展并不是匀速前行的,而是伴随生命成长波澜起伏,呈现出阶段性、高峰期和持续性,即伴随人在发育、成长中心理结构的变化而表现出不同程度的语言感知能力、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而这种变化的心理结构和相应的语文水平又是语文再学习的前提和基础。因此,新课标特别强调语文实践的阶段性、连续性(衔接性)和发展性。不同的人生阶段应该对应不同的语文实践目标与要求,以满足学生的身心发展需要。了解并掌握学生语文学习发展的阶段性特点,才可为语文学科教育找到契机和入口;了解并掌握学生发展的持续性特点,才会懂得什么是基础教育,并由此指导、启示学生的发展方向。
3.语文学习实践的深度——化育人格的修身性
卡西尔认为,语言处于人类精神活动的焦点地位,甚至可以说它本身就是一种精神实体。通过语言可以走向人类心灵所有的领域。[10]10纵深考察语文学习对学习主体的作用,可以分为四个境域:一是初步感知、掌握和运用语言文字,以满足日常生活、交际、交流的基本需要,随着听说读写能力的不断提高,这种交际、交流的层面也在不断扩大;二是凭借语言文字进入人类文明殿堂,认知、摄取人类历史经验和科学文化成果,从而拓宽视野,增长智慧,获得超越“自然力”的“人力”——“知识力”;三是在人类文明的殿堂里,在语言文化—历史的、现实的对话等实践中,反省、审视以至把握自己的人生定位、生活价值和生存方式;四是在语言文化中潜泳吐纳,让人性充盈圆融,精神审美超脱,灵魂自由徜徉。此时的语言实践过程已成为精神享受的一种状态,“诗意栖居”的一种方式。前二者可称之为“使用”语文,后二者可称之为“享用”语文,在语文的学用中实现“道德人生”和“审美人生”的大境界。
考察语文学习实践的三个维度,启发我们从三个维度展开语文教育实践:相应地,语文教育实践也应在三个维度上展开。语文教育实践应有它的广度——课内课外结合、跨学科整合、校内校外联合、直接经验与间接经验融合、传统有益的学习方式与现代学习技术手段统合,切实培養学生的语文实践能力和语文素养。语文教育实践还应有它的长度——融入学生已有的和课外的学习经验、人生体验,关切生命成长、情感发展的特点与需求,关注未来发展的潜质与方向,在基础教育阶段为学生语文能力的发展和人生成长打好基础、确立坐标、蓄足后劲。语文教育实践更应有它的深度——注重知识和能力的迁移,注重语文学习和语文实践中的人性养成,注重智力、能力、情感培养过程中的人格提升。语文教育实践应努力寻求这三个维度的功能互补,协同共效。建立在这三个维度上的语文教育实践的价值追求,应是充溢着现代教育理念的“大语文实践观”。[11]
(二)语文实践的独特性
尽管语文实践可以在最广泛的时间和空间展开,但具体到语文教学则主要发生在课堂。语文实践的特殊性不仅表现在它不同于生活实践、社会实践、生产实践,更表现在其实践的方式、目的和场景的独特性。从实践的目的来说,它不是为了改造自然和社会,而是为了改造人自身——具体地说,实现实践者自身精神和能力发展;从实践的场域看,它实践的场景主要不在自然界、社会和家庭,而在学校、课堂,尽管大千世界、万象社会、纷繁生活都应该是它实践的基地,但语文课程中的实践大多是“实习性”实践、拟真性实践;从实践的方式看,它常常表现为师生共同实践和学生个体实践的互动与统合。简言之,学校教育语境中的语文实践主要发生在课堂,是课堂上的听、说、读、写、议、辩、交流、讨论、角色扮演、操作尝试、问题探究、展示分享,等等。课堂上的语文实践活动离不开教师指导,因而,课堂内的语文实践则更多表现为“训练”:教师训,即有方法、有程序、有组织地指导;学生练,即学生在教师指导与组织下进行尝试、体验、实操、历练等一系列学习活动。DF442BFF-531D-4385-866E-2658DCEA9D36
教学改革要继承和发展优良的教学传统与有效的教学经验。20世纪80年代出现的“三主四式导读法”阅读教学模式是语文训练的代表。钱梦龙先生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训练为主线”为理论基础,目的是培养学生的自主阅读能力,教学过程中特别重视落实以语言训练和思维训练为核心的听、说、读、写训练。[12]魏书生先生的“自读教学模式”以“定向—自学—讨论—答疑—自测—自结”为教学的六个基本程序,把训练学生的自学能力作为主要目标,同样获得了非凡的成效。[13]洪镇涛先生的“语感阅读教学模式”,以语感实践为基础,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自主去感受语言材料和运用语言,多读、多听、多写、多练,变研究语言为语言学习实践,进而生成优良的语感,为语文实践探索出一条新路。[14]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到本世纪一二十年代这类成功的探索还有很多,我们应该萃取其精华以成为当代教育实践的“新传统”;语文学习固然有它的时代使命,但从根脉上说是对祖国优秀传统文化的赓续和传承,不是什么新生事物,因而,对传统教学方法的继承和发扬与其他近现代发展起来的学科相比,更值得尊重和重视。
机械训练是应该反对的,但语文训练不能笼统视为机械训练,语文基本训练不仅需要而且十分必要和重要。当代语文教学的成功经验启示我们要“以训练为主线”并“以思维训练为核心”,这是当代语文教学的重要思想,正“体现了教学民族化与现代化的有机结合”的语文实践特质。[15]63关于语文训练,新课标没有正面提及,但两次告诫我们要避免“机械训练”:“语音、文字、词汇、语法、修辞等方面的知识,要避免围绕相关知识的概念、脱离实际运用进行机械训练。在教学中应根据语言文字运用的实际需要,从遇到的具体语言实例出发进行指导。”[7]23“注意减轻学生学习负担,避免死记硬背、机械训练;注意幼小衔接,减缓坡度,降低难度,增强学习的趣味性和吸引力。”[7]45这样的告诫没错,但由于新课标中从未对“训练”有过肯定的表述,会不会引起教学实践领域对“训练”的误解和鄙弃?值得慎对和深思。
杜威先生在批评了机械训练后充分肯定了训练的教育价值,强调:“实在地说,训练是积极的和富有建设性的。它是一种力量,是控制种种手段、为达到目的所必需的力量,也是估价和检验结果的力量。……一切真正的教育,其终点必在训练之中,但是,它的过程在于使心智为其自身的目的而从事的有价值的活动之中。”[16]71 在这里,杜威不仅强调了训练的重要性,同时也不经意地阐明了训练与实践活动的关系。“关键能力”是语文核心素养最为重要的元素,而能力的形成必须要有训练。训练是语文实践最精致、最集中的表现形态;训练是最经济、最理性的语文实践。
参考文献:
[1]肖前.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下册)[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
[2]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M].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列宁.唯物主义与经验批判主义[M].曹葆华,译.博古,校.北京:人民出版社,1950.
[4]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M].廖申白,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
[5]费尔巴哈.费尔巴哈哲学著作选集:下卷[M].荣震华,王太庆,刘磊,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
[6]李坤.论马克思实践观的四个维度[J].天津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4):30-35.
[7]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22年版)[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22.
[8]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2017年版)[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18.
[9]崔允漷,张紫红,郭洪瑞.溯源与解读:学科实践即学习方式變革的新方向[J].教育研究,2021(12):55-63.
[10]胡经之,王岳川.文艺学美学方法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
[11]黄伟.现代语文教育的三维建构:《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的一种解读[J].皖西学院学报,2002(2):99-103.
[12]钱梦龙.语文导读法的理论设计和结构模式(上)[J].课程·教材·教法,1989(11):12-17.
[13]陈秀芳,关文斌,邬佩仙.推广“魏书生六步教学法”的实践与思考[J].上海教育科研,1995(3):10-11.
[14]洪镇涛.语文教育本体论:语文语感训练漫谈之三[J].新课程研究(上旬),2013(3):18-22.
[15]陈军.语文教学时习论(修订本)[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21.
[16]杜威.我们怎样思维·经验与教育[M].姜文闵,译.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1.
【作者简介】黄伟,教育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语文课程与教学论。
【基金项目】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十四五”重大课题“学科育人视角下‘新教学体系建构研究”(A/2021/07)DF442BFF-531D-4385-866E-2658DCEA9D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