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宝华
(喀什大学 人文学院,新疆 喀什 844000)
《红楼梦》里面大大小小的丫鬟不一而足,曹雪芹是第一个大力描写丫鬟这一群体形象的作者,将丫鬟这一群体形象、社会生活以及这一阶层的生存状态呈现给所有读者。据统计《红楼梦》中的丫鬟有近八十人,每个丫鬟都是拥有独立生命个体的下层女性形象。曹雪芹如此大规模地描写丫鬟这一社会下层群体,促成了文学史上光彩夺目的丫鬟群像的诞生。
曹雪芹用极其丰富多彩的笔调刻画出了丫鬟的众生群像,每个丫鬟形象都个性鲜明。主要有四种类型:第一种是以袭人、麝月为代表的温柔和顺型。“枉自温柔和顺,空云似桂如兰”是《红楼梦》第五回中袭人的判词。袭人本是贾母之婢,本名珍珠。后因贾母溺爱宝玉,生恐宝玉之婢无竭力尽忠之人,“素喜袭人心地纯良,恪尽职任[1]”,遂与了宝玉。从贾母口中可知,袭人“恪尽职任”,她对于伺候、服侍主子是毫无怨言并且尽心尽力的,且袭人性格极为温和,对宝玉照顾无微不至,充分体现了一个母亲的角色。第二十一回,宝玉因在黛玉处洗漱,袭人与宝玉怄气,宝玉躺在炕上装睡,“袭人听他半日无动静,微微的打鼾,料他睡着,便起身拿一领斗篷来,替他刚压上,只听‘忽’的一声,宝玉便掀过去,也仍合目装睡[1]”。这种温柔是出自一种母性的温柔,她嗔怪宝玉不认真读书,喜欢在女人堆里混也是出自一种母性的本能与柔情。再如麝月,在第二十回中,宝玉房中的丫鬟们都去赌钱玩耍,独麝月一人看着房子。宝玉描述麝月“公然又是一个袭人”。第二种是以鸳鸯、晴雯为代表的正直刚烈型。与袭人的“温柔和顺”不同,鸳鸯和晴雯两个丫鬟性格刚烈,尤其是鸳鸯。鸳鸯是贾母贴身丫头,虽是世代为奴的“家生子”,却备受信任,刚强自重。鸳鸯的性格和平日表现,也极得上下人的敬重。但即使处事稳重也难逃恶人魔掌。贾赦要让邢夫人帮忙,逼鸳鸯为妾。鸳鸯的态度是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坚决。她对平儿、袭人表示了自己的态度[1]:“别说大老爷要我做小老婆,就是太太这会子死了,他三媒六聘地要我去做大老婆,我也不能去!”“纵到了至急为难我剪了头发做姑子去;不然,还有一死。一辈子不嫁男人,又怎么样?乐得干净呢!”贾母去世后,鸳鸯也跟随贾母而去。鸳鸯拒婚,自感有气贯长虹的一股豪气,是作为宇宙间的一个人决不受压迫和凌辱的平等意识的觉醒,是用生命向贾赦等封建压迫者发表的宁死不屈的独立宣言[2]。除了鸳鸯,晴雯也是一个性格正直刚烈的典型。晴雯生来“心比天高”,骨气天成。性格极为刚烈。第五十二回,平儿发现宝玉房中小丫头坠儿偷金镯子,为怕事态扩大,连累众人而不声张,结果晴雯听说了此事,气的蛾眉倒蹙,凤眼圆睁,即时就叫坠儿。从枕边拿起一支长簪,向她手上乱戳,事后还命宋嬷嬷进来将坠儿赶了出去。晴雯嫉恶如仇,骨气天成,虽身为丫鬟,却毫无丫鬟之态。第三十一回,晴雯不小心将扇子失手跌在地下,将股子跌折。对于宝玉的生气斥责,晴雯并没有低声下气,反而话语中“夹枪带棒”,毫无认错之态。晴雯去见王夫人时,“并没十分妆饰,自为无碍”,王夫人厉声斥责,晴雯表现则不卑不亢。第三种是以小红为代表的积极进取型。小红与袭人、晴雯这种等级较高的丫鬟不同,《红楼梦》中虽然丫鬟众多,但丫鬟之间也是分等级的。小红是四等丫鬟,原名林红玉,林之孝侄女,因讳宝玉的名而改名小红。她身处的环境使她看清了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只有向上攀爬才能生活得更好。因此,她不甘于生活在那样的环境之中,于是借机向上爬。第二十四回中,小红探得宝玉房中丫鬟都不在,趁机进屋给宝玉倒茶,想要得到宝玉的赏识,却被秋纹、碧痕骂了出来。后因聪明伶俐,被凤姐所用,成功改变自身处境。第二十七回中,小红在宝玉那儿努力碰了一鼻子灰,但又在凤姐那撞上了机会。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在大观园内见到凤姐站在山坡上招手,连忙弃了众人跑至凤姐跟前,帮凤姐传话,得到了凤姐的赞赏。小红聪明伶俐,她善于抓住机会,而且做事殷勤负责,为人忠诚可靠。她凭借自己的口齿伶俐和利落的办事能力得到凤姐的赏识,并成功得到凤姐的提携。第四种是以平儿为代表的多谋善断型。在《红楼梦》的所有丫鬟中,平儿是举足轻重的一个[2]。平儿处理难事极为得当,其不仅才智出众,而且行事明白仁厚。宝玉认为:“平儿并无父母兄弟姐妹,独自一人,供应贾琏夫妇两人,贾琏之俗,凤姐之威,她竟能周全妥帖[1]。”平儿是王熙凤的心腹。凤姐的许多事情,百忙之中总会疏漏一些,平儿总能迅速作出正确判断并为凤姐排忧解难。如在第七回中,王熙凤去拜访尤氏、秦氏,碰巧遇见了秦氏的弟弟秦钟。平儿得知此事,便从容应对:“平儿知道凤姐与秦氏厚密,虽是小后生家,亦不可太俭,遂自做主意,拿了一匹尺头两个‘状元及第’的小金锞子,交付来人送过去[1]。”既使凤姐不失礼于人,又深得凤姐信任。平儿办事多谋善断,且宽仁待人。第六十一回。平儿审理茯苓霜失窃一案。她快刀斩乱麻,很快便摸清案情,使之水落石出。尤二姐被凤姐弄进府中后,凤姐挑拔秋桐虐待尤二姐,只有平儿暗中相助。凤姐死后,平儿悉心照料她的女儿巧姐。有人赞她:“汉之留侯,明之中山,差足以当之。真能一粟现大千世界者[2]。”皆极言其智力和能力之出众非凡。
曹雪芹在《红楼梦》中塑造的丫鬟个个形象丰满,个性鲜活。这些特殊人物形象在中国古代人物画廊中是不可磨灭的珍宝。而这些经典人物形象特征的形成是多种因素综合的结果。
1)社会环境因素。
奴婢制度是封建政治等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封建等级制度中,奴婢处于社会的最底层,他们没有人身自由。他们的命运完全掌握在主子的手里,和土地、房屋等财产一样,任由主子处置[3]。奴婢也有“家生子”和“外头的”之别。“家生子”和“外头的”都是买卖奴仆制度的产物。奴仆所生的孩子仍为主人的奴仆,男的叫“家生子”,女的叫“家生女儿”;他们世代为奴,统称“家里的”,也叫“世仆”“世奴”。而买来或雇来的奴仆就叫“外头的”,他们可以用钱赎身“出籍”——成为自由民[3]。如第十九回中写有一段宝玉和袭人的对话[1],“袭人道:‘我今儿听见我妈和哥哥商量,教我再耐一年,明年他们上来就赎出我去呢。’宝玉听了这话,越发忙了,因问:‘为什么赎你呢?’袭人道:‘这话奇了!我又比不得是这里的家生子儿,我们一家子都在别处,独我一个人在这里,怎么是个了局?’宝玉道‘我不叫你去也难!’袭人道:‘从来没这个理。就是朝廷里,也有定例,几年一挑,几年一放,没有长远留下人的理,别说你们家!’”第四十六回,贾赦威胁鸳鸯说:“凭她嫁到了谁家,也难出我的手心!除非他死了,或是终身不嫁男人,我就服了他!要不然叫他趁早回心转意。”平儿和袭人在安慰鸳鸯时无可奈何地说:“可惜你是这里的家生女儿[1]。”这说明家生子比“外头的”丫鬟命运更加悲惨。
清代奴婢制度十分残酷,丫鬟们的处境和命运非常悲惨。根据雍正五年(1727)《大清会典事例》规定:“凡汉人家生奴仆……或婢女招配生有子息者,俱系家奴,世世子孙,永远服役,婚配俱由家主,仍造册报官存案[3]。”首先,家主可以任意打骂奴婢。像《红楼梦》第四十四回,凤姐对替贾琏把风的小丫鬟的惩罚极其残忍。“扬手一巴掌打在脸上,打的那小丫头子一栽;这边脸上又一下,登时小丫头子两腮紫胀起来”又“回头向头上拔下一根簪子来,向那丫头嘴上乱戳”[1]。其次,丫鬟几乎没有人身自由。第十九回,袭人听见她母兄要赎她回去,袭人说:“权当我死了,再不必起赎我的念头……他母兄见他这般坚决,自然必不出来的了。况且原是卖倒的死契,明仗着贾宅是慈善宽厚之家,不过求一求,只怕身价银一并赏了这是有的事儿呢[1]。”说明丫鬟想要得到人身自由是相当困难的。
丫鬟的社会地位极其卑微,为了维护统治者的利益,清廷制定了严禁奴仆逃亡的“逃人法”。如《大清律例》规定:“官员打死奴婢,仅予罚俸。旗人故杀奴婢,仅予枷号,较之宰杀牛马,拟罪反轻[4]。”奴婢的社会地位极为低下。这种社会环境是形成丫鬟这群人物形象特征的重要原因之一。
2)文化心理因素。
丫鬟这一社会阶层在长期的宗法等级制度、奴隶制度、婚姻妻妾制度全面束缚人身心的社会环境里,渐渐被这种封建伦理道德、理学与礼教思想所钳制。丫鬟这一角色在这种文化中,形成了一种心理认同。比如表现在丫鬟对自己指称的反应。封建时代,姓名指称是一个人的权利代码和符号指称,它的缺失是主流文化实施性别压制最明显的标志。在被改名的问题上,丫鬟们无人提出异议,相反她们无一例外地全部接受,对于自己为什么被改名,她们表现的非常麻木。她们依附于家主的主宰。在谈到自己被改名时她们也是轻描淡写,无关痛痒[5]。如第六十三回,宝玉给芳官改名依次有“雄奴”“耶律雄奴”“温都里纳”“玻璃”等名。湘云将葵官改名为“韦大英”,宝琴将豆官改名为“豆童”。
尽管婢女遭受着凌辱,但都不愿意出去。有的一听要被撵出去,便自尽了。在第三十回,宝玉和金钏调笑,被假装睡着的王夫人听到,便叫玉钏儿“把你妈叫来,带你姐姐出去”。金钏听说,忙跪下哭道:“我再不敢了。太太要打骂,只管发落,别叫我出去就是天恩了[1]。”虽然金钏苦求,王夫人却不肯收留。最终她宁可自尽也不愿意出去。在第三十一回,晴雯因失手将扇股跌折,和宝玉吵了起来,宝玉一时气极便要打发她出去。晴雯听到要撵她出去,死活也不出去。还有第七十七回,抄检大观园时,司棋与其表哥的信物被抄出而被赶出大观园,司棋苦求其主迎春,却终究未能留下来。她们听到要被赶出大观园时,或伤心,或哀求,或选择自尽,其原因是为何呢?
首先,像宝玉、黛玉之主,视丫鬟为亲为友。宝玉尊重丫鬟的个性,珍视少女的清纯。他对身边的丫鬟晴雯、袭人等,都充满着平等、爱护的意识。有时他叫不到丫头,就自己倒水,毫不生气。他闲在家中时,甚至“每日甘心为诸丫头充役”。宝玉从未将丫鬟当做下人来看,反而对其体贴、关心、爱护。这种行为自然也使得众丫鬟感恩戴德,袭人、晴雯自不必说。第六十三回“寿怡红群芳开夜宴”描写宝玉房中袭人、晴雯、麝月、秋纹四个人,每人五钱银子,芳官、碧痕、春燕、四儿四个人,每人三钱银子,大家凑份子为宝玉办酒祝寿。黛玉对紫鹃也是情同姐妹,黛玉临终对紫鹃说:“妹妹,你是我最知心的。虽是老太太派你来服侍我这几年,我拿你就当做我的亲妹妹[1]。”紫鹃也深感黛玉之恩,在宝黛感情发展中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在黛玉去世后,紫鹃仍念念不忘,最后遁入空门。其相知相惜之情令人动容。除宝黛外,贾母、王夫人、探春、迎春四姐妹等,也对丫鬟十分尊重和爱护。故能得其主如此恩情,丫鬟们或以情或以命相报。
其次,贾府中的丫鬟是有经济收入的,并且可以通过在贾府谋职使自家经济恢复乃至中兴起来。第三十六回就讲到了丫鬟的月钱问题,平儿说:“如今太太房里有四个大的,一个月一两银子的分例,下剩的都是一个月几百钱[1]。”又如第十九回,袭人回家探母,其母兄要赎她回去,袭人至死不回,又说:“当日原是你们没饭吃,就剩我还值几两银子。若不叫你们卖,没有个看着老子娘饿死的理。况且如今爹虽没了,你们却又整理的家成业就,复了元气[1]。”可见贾府中各类仆役与婢女一样,都在主子提供衣食住行之外,另有每月的净收入。
最后,被贾府赶出之后的丫鬟是很少有好下场的。贾府中的丫鬟,在其到及笄之年时,会有三种命运。一种是配与小厮,轮回奴仆生涯;一种是被变卖出去,生活无依无靠;一种是被某位公子哥儿看上,成为侍妾[6]。丫鬟未被赶出结局已然如此悲惨,被赶出的丫鬟处境自然更不必说。她们没有经济能力来维持自己的生活,只能依附男性来生存。而身份是被赶出的丫鬟,在传统社会中必然会对其口诛笔伐,大加责难,其婚姻也极可能不如人意。第七十七回,晴雯被赶回家后,宝玉来看她“当下晴雯因又着了风,又受了她哥嫂的歹话,病上加病,嗽了一日,才朦胧睡了[1]”。说明被贾府赶出的丫鬟是要受到他人的指指点点和歹话的,一般是很难做人的。还有第五十二回的丫鬟坠儿,她们个个以能进入贾府充当丫鬟为荣,人人以能在贾府里将丫鬟永远地做下去为尊。这也是一种对于婢女生活及身份的自我认同,正因为此,曹公笔下方塑造出了形形色色、安分守己的丫鬟形象。
曹公笔下的诸多丫鬟形象对于维系人物关系以及反映社会底层文化扮演着重要角色。不仅起着在小姐、公子间互通有无的作用,而且曹雪芹在小说中拓展了丫鬟的功能,别出心裁地将丫鬟同故事情节与社会文化紧密联系起来,使丫鬟在《红楼梦》中显示出其重要功能。这种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丫鬟是维系人物关系的纽带。《红楼梦》中的丫鬟虽形象各异,但这些丫鬟都有一个不言而喻的作用:维系人物关系的纽带。不论是各主子之间的话语传达,还是小姐、公子间的互通有无以及尊卑上下之间的上传下达,多是通过丫鬟来完成。于是丫鬟成为维系人物关系的纽带。第六回,刘姥姥一进大观园,其成功的关键还是在于丫鬟通报的作用。第二十七回中,凤姐招手叫人传话,小红抓住机遇,凭借口齿伶俐,传话明白,清楚无误,得到凤姐赏识。第七十七回,晴雯被逐,王夫人亲到怡红院阅人,警告蕙香与宝玉的私房话自己一清二楚。王夫人的消息是从哪里得来?毫无疑问是丫鬟透露的。第三十四回,宝玉与黛玉通过晴雯互传手帕,表达彼此情意。第三十三回,宝玉挨打,也是通过丫鬟王夫人才闻讯赶来,宝玉才免于一死。《红楼梦》中贾家这个大家族最少不了的人物就是丫鬟,贾母有鸳鸯、琥珀,王夫人有金钏、玉钏,元春有抱琴,迎春有司琪,探春有侍书,惜春有如画,宝玉有袭人、晴雯,王熙凤有平儿,宝钗有莺儿,黛玉有紫鹃、雪雁。贾府上上下下离不开丫鬟,没有丫鬟,贾府就难以运转。
其次,丫鬟推动了故事情节的发展。在《红楼梦》的情节发展过程中,丫鬟这群角色起着不可忽视的推动作用。第五十二回,俏平儿情掩虾须镯,勇晴雯病补雀金裘中,因平儿的聪慧才使得坠儿的事件得以平息。第五十二回晴雯病补雀金裘。帮助宝玉度过难关,事件因此被悄无声息地平息。第九十七回中因为黛玉的丫鬟雪雁的出场,才使得宝玉与宝钗的婚礼得以顺利进行。第九十六回,因贾母房中傻大姐傻中败事,将机关泄露给颦儿,颦儿得知宝玉将与宝钗成婚,焚稿断痴情,情节由此形成大反转。同样在第七十三回中也是因为傻大姐无意中发现了“绣春囊”,引发了“抄检大观园”这一事件的发生,贾府的命运开始由盛转衰。第四十四回变生不测凤姐泼醋,喜出望外平儿理妆中,王熙凤过生日,因饮酒过量,要往家去歇歇,结果发现贾琏与鲍二的老婆偷情,平儿被无辜牵涉进来,故事发展愈演愈烈,平儿无意间推动了故事发展的起伏。第五十七回紫鹃以林妹妹要回苏州的假话来试探宝玉,结果导致宝玉疯病发作,故事情节又起波澜。在《红楼梦》中,许多丫鬟是推动故事情节的主要推手,在整个故事发展中是必不可少的连接环。
最后,《红楼梦》中的丫鬟形象在一定程度上是反映底层社会文化的窗口。人是一种文化的存在,正如德国人类学家休普勒斯纳所说:“人天生是一种文化生物[7]。” “丫鬟”是封建社会奴婢阶层的一员,代表了这一阶层的社会文化。这种文化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是等级森严。在等级森严的封建社会,丫鬟处于整个社会的下层,而在贾府中,丫鬟也分等级按月钱分,一等大丫鬟如鸳鸯、琥珀等老祖宗身边的七个,金钏儿、玉钏儿等王夫人身边的四个以及袭人、紫鹃、司琪、侍书、入画等大丫头,二等大丫鬟如宝玉身边的晴雯、麝月等,还有小丫头。各级之间分工明确,不可越级。第二十四回中,小丫头小红想要攀高,趁宝玉房中无人便进屋给宝玉倒茶,招致了秋纹的谩骂。因为小红的等级是无法进入宝玉房中服侍宝玉的,这种森严的等级随处可见。
另一方面是按等指婚。《大清律例》规定:“凡家长与奴娶良人为妻者,杖八十。若妄以奴婢为良人而与良人为夫妻者,杖九十。各离异,改正[8]。”按清朝的奴隶制度,奴婢婚配由主子做主,良贱不能通婚,丫鬟只能配小厮、优伶、隶卒等同是从事低贱行业的人,而且还必须得听从主子的意愿。无数爱情婚姻悲剧因此上演。第七十四回,贾府管家林之孝“开了一个名单子来,共有八个二十五岁的单身小厮,应该娶妻成房的,等里面有该放的丫头们,好求指配[1]”。奴婢所生子女世代为奴,他们毫无支配自己婚姻的权利。第七十二回,彩霞一心想当贾环的妾,然而却被凤姐许给了来旺的儿子。第一百二十回,袭人想要留在宝玉身边,无奈婚姻之事,终不由她,最终由王夫人许给了蒋玉菡。第二十四回,小红与贾芸一见钟情,终因身份悬殊,婚配不能自主而分道扬镳。
《红楼梦》中所塑造的丫鬟形象是对从较早出现丫鬟这一形象的唐传奇开始,直到明清戏曲中丫鬟形象的一个完善和再塑造。曹雪芹不再将丫鬟作为一个碎片式的存在来描写,而是赋予其完整的人格,塑造了一个个鲜活生动又丰富饱满的丫鬟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