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40823亿元,比上年增长12.5%,两年平均增速为3.9%。其中,除汽车以外的消费品零售额397037亿元,增长12.9%。扣除价格因素,2021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上年实际增长10.7%。
2021年12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1269亿元,同比增长1.7%。其中,除汽车以外的消费品零售额36618亿元,增长3.0%。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2021年城镇消费品零售额381558亿元,比上年增长12.5%;乡村消费品零售额59265亿元,增长12.1%。12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35243亿元,同比增长1.5%;乡村消费品零售额6026亿元,增长2.8%。
按消费类型分,2021年商品零售393928亿元,比上年增长11.8%;餐饮收入46895亿元,增长18.6%。12月份商品零售36428亿元,同比增长2.3%;餐饮收入4841亿元,下降2.2%。
按零售业态分,2021年限额以上零售业单位中的超市、便利店、百货店、专业店和专卖店零售额比上年分别增长6.0%、16.9%、11.7%、12.8%和12.0%。
2021年,全国网上零售额130884亿元,比上年增长14.1%。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108042亿元,增长12.0%,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4.5%;在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中,吃类、穿类和用类商品分别增长17.8%、8.3%和12.5%。
附注
1.指标解释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个体户)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网上零售额:是指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实现的商品和服务零售额之和。商品和服务包括实物商品和非实物商品(如虚拟商品、服务类商品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括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但不包括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2.统计范围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4.环比数据修订
根据季节调整模型自动修正的结果,对2020年12月份以来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环比增速进行修订。修订结果及2021年12月份环比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