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电子化对高校政府采购电子化建设启示*

2022-06-25 17:52张卯杨敏肖源肖杰张丽娟
中国教育技术装备 2022年9期
关键词:政府采购高校

张卯 杨敏 肖源 肖杰 张丽娟

摘  要  政府采购电子化是政府采购提高效率、降低成本、规范和完善过程管理,实现采购信息全程留痕、采购过程公开透明的有效途径。在互联网与信息技术大发展的时代,全球处于政府采购电子化的快速发展阶段。国内外政府采购电子化发展的先进经验对我国高校政府采购电子化建设有很好的借鉴作用,制度先行、优化采购流程、采用“原型+应用层开发”的系统架构以及消除“信息孤岛”等,对实际工作有很好的启示。

关键词  高校;政府采购;政府采购电子化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1-489X(2022)09-0029-03

1  政府采购与政府采购电子化的内涵

1.1  政府采购及其作用

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是各国政府为开展政务活动或者为了提供公众服务,在本国财政监督下通过法定方式和程序,在公开招标、公平竞争的原则下,采用招标、有限竞争、竞争性谈判等采购方式,通过国内外市场为政府部门以及所属团体购买货物、服务和工程的行为[1]。政府采购以政府为采购主体,是一国内最大的单一消费者。政府采购的规模和结构的变化能够对社会经济发展、产业结构甚至公众生活环境产生显著影响,因此一直被各国政府作为宏观经济调控的一种重要手段,同时也是节约财政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有效方式。

1.2  政府采购电子化建设的主要内容

随着信息技术在电子政务领域的渗透和发展,信息技术及相关基础设施在政府采购的管理、实施、评估以及报告等阶段的在线应用,实现了政府采购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具有电子商务的交易特点,也是电子政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采购提高效率、降低成本、规范和完善过程管理、加强监督与公开透明最有效的实现途径。

政府采购电子化建设有三个层面:

1)顶层制度建设,这是前提与保障;

2)信息化平台建设,这是基础和手段;

3)信息资源建设,这是重点和关键。

因此,政府采购电子化建设应当包括:

1)电子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政府采购业务逻辑规范和流程标准的建设;

2)政府采购底层技术规范、安全机制以及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

3)政府采购信息资源内容及其使用和共享规则的建设。

政府采购电子化建设是一项复杂且庞大的系统工程,它既是传统模式的变革,也是管理制度的变革,需要对现行的管理理念、工作机制等进行反思和重新定位。当前,在网络化、信息化和数字化的技术大变局下,全球处于政府采购电子化的快速发展阶段。

2  国内外政府采购电子化发展概览

欧美国家政府采购电子化起步于2000年前后,以国家立法与顶层设计为基石,成果显著。在亚洲,韩国的政府采购电子化系统独树一帜、持续创新,广受国际好评;我国政府采购电子化建设虽起步较晚,但在当前良好的政策气候和互联网技术环境下后发优势凸显,进展迅速。

2.1  美国的政府采购电子化

美国的政府采购电子化立法和政策基础涵盖了战略管理、资源资金、安全隐私以及采购实施等各个方面[2],除了专门的法律法规,还有总统令、备忘录、总统预算和各类政务文件为政府采购电子化保驾护航。

美国的政府采购电子化方式以电子采购、电子竞标和使用采购卡为主,通过在高度集成的信息化平台上整合所有信息资源,得以采取适度集中、分散为主的采购方式[3],简洁、高效、透明。美国联邦服务总署采用电子采购的形式签订长期供货合同以及定点采购合同,并与国库支付系统、各财务管理系统以及供应商网站进行集成,实现信息的实时交互;采购方通过在信息化平台上进行电子竞标实现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中标;对于获得授权的低价商品,由银行与采购部门联合发放采购卡,各部门直接凭卡采购,对于采购人、采购限额与采购点都有明确规定,且采购信息由系统实时采集入网。

2.2  欧洲各国的政府采购电子化

欧盟及欧洲各国对于政府采购电子化的立法也非常重视。欧洲国家分阶段分目标进行政府采购电子化立法以实现其前瞻性,以解决当前实际问题为原则实现其灵活性。此外,欧盟立有电子签名法,为电子交易提供法制保障,并以此维护各交易方的合法权益。

以有效实用的立法为前提,欧洲各国的政府采购电子化实践各显神通。在德国,联邦内政部、建设部、经济部和交通部共同研发政府采购网络招标系统,实现相关业务流程的完全电子化,并扩展渗透至各部及各级地方的政府采购。在丹麦,早在1999年就将政府采购电子化作为“电子化丹麦”的一项正式内容,并于2002年1月开通政府采购电子化网站。值得一提的是,丹麦政府采用由第三方企业(国家采购公司)代表政府机构负责政府采购业务的方式。在挪威,设有独立的国家电子政务秘书委员会来领导和推动“电子挪威”计划。在瑞典,政府通过门户网站实现一站式服务和统一式管理,由司法部制定统一标准作为各部门各地区网站集成的基础,通过协议实现各单位的信息共享,通过电子政务信息安全标准解决信息传递的保密和安全问题[2]。

2.3  韩国的政府采购电子化

韩国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在其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中获得了国际社会的认同,在透明和效率上得到高度评价,是联合国电子采购系统中世界代表的范例。

韩国于1997年建成电子数据交换系统(EDI),1998年建成商品在线交易市场,2000年建成电子招投标系统,2001年开放电子支付系统。通过四年的建设,完成韩国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的搭建,并在此基础上通过网络将韩国相关各机构部门公司的系统互联,通过其主页处理采购交易。此后,韩国政府持续改进,于2004年建成客户关系管理系统(CRM),为政府采购客户群体提供个性化服务;2005年通过移动电话服务实施广泛存在的电子采购,并与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连接,有效提高了国有资产的采购与管理效率[4]。

2.4  我国的政府采购电子化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于2002年6月29日正式通过,同年10月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的实施方案》,这标志着我国政府采购正式形成规范体系。财政部于2013年2月下发《全国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建设总体规划》《政府采购业务基础数据规范》,将我国政府采购电子化向实质阶段推进。此后,十四部委于2016年颁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政府采购电子化发展方向。良好的政策设计得到地方政府积极响应,政府采购电子化与互联网结合的创新浪潮如火如荼,京津沪、长三角和珠三角等地尤为突出。截至2020年,京东物流已与中央和省政府共建的政府采购电子商城合作,其中包括中央政府采购中心、国家税务总局、中直机关采购中心、京津粤等15个省级政府、多个地市级政府等[5]。

3  政府采购电子化对我国高校政府采购电子化建设启示

在建设教育强国的背景下,我国持续增大教育投入,扩大高等教育规模,高等院校各类采购活动及采购量显著增加。高校政府采购是我国政府采购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其自身的特点。国内外政府采购电子化的先进经验,对我国高校的政府采购电子化建设有很好的启示。

3.1  制度先行

在欧美各国,健全完善、可操作性强的立法是政府采购得以顺利实施并发挥价值的基石。长期以来,我国顺应社会经济和技术发展趋势,一直在努力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电子化相关的法律法规。但由于当前政府采购在相关政策法规、监督管理等方面尚存不足,高校在依法执行政府采购中的做法通常较为保守,对公开招标额度的下限设定远低于政府要求,并且制定较为严格的内部采购管理制度。由于高校政府采购涉及大量专业性较强的科研技术物资,其采购往往具有供应商数量有限、领军企业突出等特点,采用现行的政府采购政策,甚至是更为保守的做法,容易导致采购人的自行意愿和公开招标的硬性规定之间矛盾频发。同时,烦琐的采购程序也很难与科研物资的采购内容灵活、采购周期不固定等特点高效协同。

随着《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关于完善中央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和中央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政策的出台,我国高校在采购资金和项目持续增多的情况下,要真正依法落实“放管服”,首要工作就是结合高校政府采购特点和自身情况制定相关的工作制度与规范,将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与制度标准内化在采购系统中,实现采购全程公开、透明、可追溯。

3.2  优化采购流程

对整个采购过程的工作流程进行优化,是为了发现采购流程中的关键控制点,发现与采购行为有关的部门和岗位在采购过程中应该发挥的作用、应该进行的分工配合和业务关联[6]。采购流程的优化首先要以服务采购人为导向,优化服务;其次,要重视前期调研立项、遵循采购活动的自然顺序与逻辑,避免非必需和重复的环节,简化流程;最后,采购业务相关人员及部门之间要充分协同,避免流程的割裂。经过系统地整合优化的采购流程,信息传递更加简洁顺畅,相关人员及部门之间的联系和互动得到加强,为高校政府采购全流程的电子化奠定良好的业务基础。

3.3  采用“原型+应用层开发”的模式建设采购系统

韩国在最初几年先搭建起门户网站,然后建成电子数据交换及网上交易系统,再建成电子招投标系统,搭建起政府采购电子化系统的整体框架,后陆续扩展了CRM、搜索引擎、货物管理等系统,并与53个外围系统作了数据对接,促进了韩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和政府机构一体化服务。韩国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树立了成功的典型,也给高校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信息系统的建设带来很好的启示。虽然对高校而言涉及的范围要小很多,但是全流程电子化采购系统的建立仍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相对成熟的系统原型上进行符合高校自身特点和需求的应用层开发而非完全定制,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3.4  消除“信息孤岛”

在政府采购环节落实预算管理,需要采购部门会同财务部门、资产部门以及业务主管部门进行数据的共享互通。

首先,由财务系统采购系统实时输入预算编制与结算数据,以实现采购预算执行的控制;

其次,由采购系统向财务系统、资产管理系统及时反馈物资采购数据,以实现集中采购模式下的集中财务结算、资产入库;

最后,由资产管理系统向业务主管部门、财务部门以及采购部门及时提供资产报表,以便为物资采购决策及预算审核提供依据。

依托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消除校内财务、采购、资产及业务归口管理部门的“信息孤岛”,打通各系统之间的数据通道,实现数据共享与实时传输,加强政府采购与财务预算、资产管理、集中支付及绩效评价的有机结合,实现采购信息全程留痕、采购过程公开透明、事前事中事后动态监管的内控管理目标。

4  结束语

尽管我国高校的政府采购整体信息化水平不高,电子化建设尚在起步阶段,但部分高校仍然率先进行校内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建设的探索与实践。未来在政府采购电子化建设大趋势下,由官方规划建设的政府采购大数据平台将推动高校与科研院所之间数据共享,成为高校政府采购电子化建设的新起点。

参考文献

[1] 郭毅,梅清豪.市场营销学原理[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08.

[2] 许长赟.世界各国政府采购电子化的大趋势[J].现代商业,2011(21):76,75.

[3] 赵谦.美国政府采购制度的启示与思考[J].财政研究,2011(3):72-75.

[4] 杨明.韩国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成效显著[J].中国招标,2007(2):13-16.

[5] 尹士珍.“放管服”背景下的高校政府采购建设[J].经济研究导刊,2019(21):180-181.

[6] 郭猛.基于采购流程优化的降低成本策略研究[J].中山大学学报论丛,2007(2):196-199.

*项目来源:北京市高等教育学会技术物资研究分会学术研究课题“高校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建设研究与实践”(JSWZ202002)。

作者:张卯,中国人民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主任,研究方向为采购管理;杨敏,中国人民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副主任,研究方向为政府采购;肖源,中国人民大学,高级工程师,研究方向为政府采购与区块链;肖杰,中国人民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研究方向为政府采购;张丽娟,通信作者,中国人民大学,高级工程师,研究方向为信息化与采购管理(100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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