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融++席华洁++陈媛
【摘要】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遴选管理,促进供应商依法诚实经营和公平竞争,本文将从对政府采购入围供应商的的后续评价工作的角度出发,探索政府采购工作的新思路。
【关键词】政府采购 供应商 评价
为了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管理,建立供应商诚信档案,进一步规范供应商遴选管理,促进供应商依法诚实经营和公平竞争,
本文将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后续评价角度出发,论述政府采购入围供应商的评级管理工作的可行性和执行路径。
一、政府采购入围供应商的条件和范畴
首先,政府采购入围供应商应满足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资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和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条件。
满足上述前提条件后,只有下列供应商可列入政府采购入围供应商范畴,参与评价工作:
本年度已中标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年度未中标但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未参与过政府采购活动但在业内口碑较好的供应商,由政府采购实施部门负责开展供应商资源调查后审核合格的供应商。
二、政府采购入围供应商的评价主体
政府采购实施部门负责供应商的资源调查工作,采购需求部门协助调查。采购实施部门组织成立供应商资源调查小组,以打分制形式确定供应商最终是否入围合格供应商信息库。
政府采购的实施部门,在确立好入围供应商之后,负责每年开展对中标产品最终用户进行产品使用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以此作为入围供应商的评价依据;负责每年对上年度中标供应商进行评价,将评价结果和供应商黑名单提交政府采购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
管委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管委办)每年组织政府采购的实施部门和相关部门对上年度中标的供应商进行评价,将评价结果提交管委会决议;对入围黑名单的供应商信息进行初步审核,报管委会审议。
管委办每年二月份组织对上年度参与本单位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的评审工作。管委办随机抽取采购需求或使用部门、采购实施部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的代表5-7人组成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评价结果报管委会审批。
管委会每年对上年度的中标供应商评价结果和供应商黑名单进行审议和决定。
内审、纪检部门对供应商资源调查和年度评价工作进行监督。
政府采购入围供应商的评价内容。
评审小组参考采购实施部门提供的年度产品使用调查报告,结合实际情况,对供应商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以百分制计算,按得分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得分大于等于90分评定为A级;得分大于等于80分、小于90分评定为B级;得分大于等于70分、小于80分评定为C级;得分小于70分评定为D级。
评价结果为A级的供应商可继续录入供应商库,并可享受优先入围采购活动的待遇。评价结果为B级的供应商可继续录入供应商库。评价结果为C级的供应商可继续录入供应商库试用一年,若一年后的考核仍为C级,直接划入D级。评价结果为D级的供应商两年之内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凡违反以下条件的供应商,列入政府采购供应商黑名单,永不录用:提供虚假材料,骗取采购供应商资格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中标(成交)后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或者不依法履行采购合同的;拒绝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售后服务,给采购人造成损害的;严重违反投标承诺或合同约定,有提高价格、降低质量、拖延工期或供货时间等不诚信行为的;在履行投标承诺或合同过程中,出现严重的工程、设备质量问题或给招标方造成经济损失、安全事故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的;累计两次获得D级评级的供应商;有其他违反诚实信用或者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的;经检举揭发发现存在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其他劳务纠纷等情况的。
经评价后,政府应建立合格供应商信息库,依据行业和主管产品类别分类建立,并实行动态管理。根据评价结果从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单位采购活动。不在合格供应商信息库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