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欣琦 谢雨晟 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所
个人养老金政策推出的核心目的是缓解第一、第二支柱压力:我国的养老三支柱体系发展不均衡,第一支柱为主导,第二支柱发展有限,第三支柱贡献微乎其微。截至2020年末,第一支柱规模近8.27万亿元,占比69.3%;第二支柱规模近3.54万亿元,占比29.7%;第三支柱规模近1310亿元,占比1.1%。在人口老龄化背景下,仅依靠养老第一、第二支柱难以满足国民的养老保障需求,这是推出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政策的核心出发点。
账户制、税优以及市场化投资运营三大政策红利将推动个人养老金快速发展。参考美国经验,此次个人养老金新政三大政策红利助力第三支柱快速发展:第一,由原来的个别产品分别试点的产品制模式转为账户制模式,将有效解决产品之间转换难度大、监管运行成本高,以及无法与第一、第二支柱互通等问题。这是个人养老金快速发展的基石。第二,相较于此前仅个人税延养老保险一款产品享受税优政策,此次个人养老金新政将在政策层面制定统一的税优支持,提升对客户的吸引力。第三,根据客户需求建立多产品市场化投资运营体系。原有的个人养老金体系下产品有限且资金运用范围受限,而在新政下个人养老金的投资产品呈现多样化,且资金运用范围预计有所放松。
银行、证券(基金)、保险共享红利,预计资管行业年均增量1200亿元,因此笔者认为,在个人养老金政策出台初期,税优政策有限,预计有意愿参与的居民主要为中产人群,总体规模较小。因此,短期来看,在政策层面尚未提升税优额度的情况下,个人养老金将为资管行业带来年均1200亿元的增量资金。长期来看,增加税优额度以及打通居民第一、第二、第三支柱之间的资金划转等制度层面的优化和完善将利好个人养老金规模的快速提升。笔者认为,各大金融机构各具优势,将共同满足客户的差异化养老金需求,分享个人养老金带来的增量资产规模。其中,银行的优势主要在于账户体系,证券(基金)的优势主要在于投资能力,保险的优势主要在于“产品+服务”的供给。
在人口老龄化背景下,仅依靠养老第一、第二支柱难以满足国民的养老保障需求,这是推出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政策的核心出发点。我国已初步建立养老保障三支柱体系,但总体发展仍不平衡。在人口老龄化趋势不断加剧的背景下,个人养老金政策的推出将成为养老第三支柱发展过程中的重要里程碑,有利于缓解第一、第二支柱的养老金压力。
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快,长期来看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较大。2021年,中国65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了2亿,占全国总人口的14.2%,突破国际通用深度老龄化指标14%。同时,2001—2021年的20年间,老年人口占比提升了7.1pt,远高于1953—2001年近50年的增长2.7pt,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快。然而伴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增长缓慢,2019年以来出现基金净收入下滑乃至为负的情况,长期来看将不足以应对加速发展的老龄化趋势。根据《中国养老金精算报告2019—2050》测算,减轻企业缴费费率至16%的情况下,全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将于2027年达到顶点7.0万亿元,到2035年耗尽。
我国的养老三支柱体系发展不均衡,以第一支柱为主导,第二支柱发展有限,第三支柱贡献微乎其微。第一支柱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涵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第一支柱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已经健全,截至2021年末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数已覆盖10.3亿人,占全国人口的73%。第二支柱是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在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额外为职工建立的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当前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的相关制度已初步建立,截至2021年末,企业年金覆盖2875万人,职业年金覆盖超3000万人。第三支柱是个人养老金制度,以个人名义自愿参与,政府给予部分税收支持,主要产品包括2018年推出的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2018年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专属商业养老保险、2021年养老理财产品等,覆盖人数仅5万多人,在整个养老保险体系中的贡献微乎其微。
养老三支柱的规模同样呈现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和全国社保基金独大的情况。截至2020年末,第一支柱规模近8.27万亿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结存5.81万亿元,全国社保基金权益2.46万亿元),占比69.3%;第二支柱规模近3.54万亿元(其中,企业年金2.25万亿元,职业年金1.29万亿元),占比29.7%;第三支柱规模近1310亿元(其中,商业养老保险保费收入712亿元,税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保费收入4亿元,养老目标基金管理规模594亿元),占比1.1%。
考虑到当前养老三支柱发展极度不平衡,仅仅依靠养老第一、第二支柱的发展模式难以满足国民的养老保障需求,因此,政策层面推出个人养老金政策。2022年4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将选择部分城市先试行1年,个人养老金正式破冰。
▶图1 中国已初步建立养老保险三支柱体系
▶图2 中国养老三支柱发展不均衡,第一支柱占比69.3%,第二支柱占比29.7%,第三支柱占比1.1%
美国是典型的养老三支柱体系,政府、企业和个人共同参与。第一支柱为基本养老保险,即联邦社保基金(OASDI),是由美国联邦政府发起的强制养老金计划。该计划以工薪税(Payroll Tax)作为强制征收的保障,由政府委托OASDI基金进行管理。养老金采用现收现付模式,当期的社会保障税收用于当期的养老金支付,不足部分由政府财政保障支出。第二支柱为雇主养老保险,由雇主发起计划。该计划主要分为确定给付型计划(Defined Benefit Plan,DB)和确定缴费型计划(Defined Contribution Plan,DC),主要通过税收递延的方式吸引人们参与。第二支柱主要包括政府DB计划、企业DB计划、政府DC计划(TSP)和企业DC计划(401K)四类。第三支柱为个人养老储蓄险,是完全由个人决定参与的个人养老金计划,主要包括个人退休账户(IRA)和养老年金等。美国IRA账户的参与具有完全自主性,延迟纳税、免征投资收益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是居民参与的核心驱动力。
近年来第三支柱规模快速增长。从美国养老金规模来看,第三支柱个人养老储蓄险增速最快,占比呈现逐年提升态势;第二支柱雇主养老保险总体规模占比最高,但近年来逐渐被第三支柱赶超;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规模保持总体稳定。截至2021年末,美国养老保险总资产达42.09万亿美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规模2.74万亿美元,占比6.5%;雇主养老保险规模22.81万亿美元,占比54.2%;个人养老储蓄险规模16.55万亿美元,占比39.3%。
▶图3 美国由政府、企业和个人共同参与建立养老“三支柱”体系
笔者认为,美国养老第三支柱实现快速发展,其背后由制度和政策共同推动,主要呈现三大特征:账户制运作、税优政策、市场化投资管理。
1.账户制是美国第三支柱快速发展的基础
IRA采取账户制管理方式,核心优势在于养老金从雇主养老计划转入IRA以及自主选择养老金投资计划。IRA采用账户制主要有两大核心优势:一是居民能够从雇主养老计划中将养老金转入IRA,极大地推动了IRA资金规模的增长。根据ICI的研究,截至2021年中期,57%的使用传统IRA的家庭曾将资金从雇主养老计划划转而来,这些含有划转资金的账户中56%的持有人只进行过划转,未进行过缴费。流入IRA的资金中来自雇主养老计划划转的比例逐渐提升,2019年划转而来的资金占当年流入资金比达到96%。二是居民希望实现养老金投资的自主权和主动权。从ICI调研数据看,居民将资金转入IRA账户的三个主要原因分别是不想将资金留在原雇主账面上、想要整合资产以及想要有更多投资选择,占比分别为25%、22%、13%,因此自主选择投资计划或组合同样推动IRA快速发展。
2.税优政策是美国第三支柱具有吸引力的最主要原因
IRA账户起源于1974年通过的《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案(Employee Retirement Income Security Act)》,计划设立之初仅支持没有被雇主养老计划覆盖的个人参与,1981年《经济复苏税收法案(Economic Recovery Tax Act)》将可参与的人群扩大至所有纳税人。
税优福利是美国居民参与IRA的核心驱动力。按照税优政策的不同,IRA账户主要分为传统型和Roth型两种。传统型IRA账户采用的是递延缴税模式,即当期转入IRA账户的收入在当期免税,在退休后提取时再征收所得税。Roth型IRA账户起源于1997年的《税负缓解法案(Taxpayer Relief Act)》,存入账户的资金为已纳税的税后收入,支取时不再征税,即投资收益、利息等免税。Roth型IRA账户对参与者的最高年收入有限制,超额者不能参与Roth型IRA账户。截至2021年末,美国IRA的总规模达13.91万亿美元,其中传统型IRA规模11.80万亿美元,占比85%;Roth型IRA规模1.33万亿美元,占比10%;其他IRA(包括SEP型、SAR-SEP型和简单型)规模0.79万亿美元,占比5%。
缴费方式上,依照2021年的IRA存入规则,每年可以将最多6000美元的资金存入IRA账户,传统型IRA账户和Roth型IRA账户共享额度。当参与者年龄在50岁以上时,每年限额上涨至7000美元。支取方式上,传统型IRA账户在达到一定年龄后必须每年取出一定比例的账户余额,而Roth型IRA账户无此要求,可以将账户余额中的资金一直存放。
IRA享受税优政策的缴费限额正不断提升。1974年推出IRA之初,未能得到雇主资助退休计划覆盖的雇员每年向自己的IRA中存入1000美元,本金和收益免税,可在退休后支取;1981年《经济复苏税收法案》,允许所有工作人员,不论是否拥有退休计划,建立自己的IRA,每年可以免税存入最多可达2000美元的金额,同时还允许将雇主资助退休计划账户中的金额和组合转入IRA;2001年《经济增长和减税合并法案》计划将2003年度IRA的年投资金额提高至3000美元,此后IRA的缴费限额每过几年均会有所提升,2022年50岁以下账户持有人存入限额为6000美元,50岁以上限额为7000美元。
3.市场化运作推动第三支柱实现满足客户需求的投资收益
美国资本市场与养老金投资实现了相互成就的关系,这是美国个人养老金账户偏好选择高风险的共同基金和经纪商进行资产配置的主要原因。一方面,在美国权益市场长期稳定上涨的背景下,居民养老金账户配置股票资产大多可实现稳定的投资收益。美国道琼斯指数从1980年初的840点大幅上涨至2022年初36585点,平均年化投资收益率达9.4%;另一方面,美国养老金大规模进军权益市场,成为美国资本市场重要的“压舱石”。据测算,截至2021年末,美国第二支柱持有股票资产约9万亿美元,第三支柱持有股票资产约6.29万亿美元,共15.29万亿美元,占美国2021年末股票市值的22.18%。
IRA账户的管理机构中共同基金和经纪商是主流。在IRA计划推广之初,银行等储蓄机构和寿险公司是管理的主流机构,随着美国公募基金市场的逐步兴起,共同基金和经纪商取代了银行和寿险公司成为管理IRA账户的主流机构。
共同基金管理的IRA账户中,大多数资产投资于股票型基金。截至2021年末,共同基金管理的IRA资产中,股票型基金资产占比达58.3%,但这一比例在历史上经历了两次较为明显的下降。第一次下降发生在2000至2002年互联网泡沫时期,第二次下降发生在2008年金融危机时期,总体上共同基金的投资管理在经历风险事件后愈加审慎和理性。
▶图4 从雇主养老计划将资金转出及自主投资是主要转出原因
笔者认为,以账户制为基础、国家财政给予税收支持,以及资金形成市场化投资运营等三大政策红利将推动个人养老金正式破冰。2022年4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选择部分城市先试行1年。文件明确三大政策:一是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度,个人缴费,实行完全积累,通过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同时在商业银行开设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二是每人每年缴纳上限12000元,国家制定税优政策。三是产品多元化,可购买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产品。
当前我国养老金第三支柱仍然采用产品制形式,保险、银行和基金各自为政。从历史业务发展和近两年试点情况来看,第三支柱产品主要包括保险、银行和基金三类产品:一是养老保险产品,主要包括商业养老保险、个人税延商业养老保险和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其中,传统的商业养老保险于2007年11月推出,截至2021年末,商业养老年金保险原保费收入620亿元,期末积累了近6300亿元的长期养老资金准备;个人税延商业养老保险于2018年4月起推出试点,截至2021年10月底,累计保费收入6亿元;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于2021年5月推出,截至2022年1月底,6家试点公司累计保费4亿元。二是商业银行养老理财产品于2021年9月推出,到2022年一季度末,已经有16支养老理财产品顺利发售,16.5万投资者累计认购420亿元。三是养老目标基金于2018年2月推出,分为养老目标风险基金和养老目标日期基金两类产品,截至2021年末,总规模1143亿元。
▶图5 国家层面提出三大政策红利利好第三支柱快速发展
在新政之下,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度,分别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和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个人养老金缴费完全由个人承担,实行完全积累。参加人通过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个人养老金账户是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同时,参加人应当在商业银行指定或开立一个本人唯一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用于个人养老金缴费、归集收益、支付和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实行封闭运行,其权益归参加人所有,除另有规定外不得提前支取。
账户制模式将有效解决产品转换难度大、监管运行成本高,以及无法与第一、第二支柱互通等问题。在原有的产品制模式下,客户在各大金融机构分别建立账户购买产品,导致不同产品之间无法转换。对于监管而言,各类产品独立运用,监管机构各不相同,尤其如果涉及税优政策,其监管运行成本相当高。长期来看,美国经验表明,第三支柱的成熟运行将推动三支柱间资金的相互转化,而这在产品制下是无法实现的。笔者预计,新政之下账户制的个人养老金模式将有效实现客户产品自由配置、监管管理难度降低以及三支柱间资金的长期相互转化。
▶表1 目前我国养老金第三支柱采用产品制形式,保险、银行、基金各自为政
个人税延养老保险是目前所有个人养老金产品中唯一具有税优属性的产品。在现有的个人养老金产品中,仅有保险公司销售的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享受税收优惠,销售地域仅包含上海、福建(含厦门)和苏州工业园区三地,采用EET税收优惠模式,即个人税延养老保险在缴费和投资环节免税,而在领取环节征税。税优标准上,该产品给予客户每月1000元的税前扣除额度。
本次新政的税优政策参考个人税延养老保险,预计税优产品范围明显扩大。根据新政文件,个人养老金的参加人每年缴纳上限为12000元,国家将制定税收优惠政策。考虑到本次新政中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中资金用于购买的产品类别范围较广,包括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满足不同投资者偏好的金融产品,预计整体个人养老金的税优产品范围将明显扩大。
相较海外成熟市场,我国税优政策在试点地区的吸引力较为有限,税优额度仍有提升空间。从美国和日本看,2022年,美国IRA存入限额占人均GDP比重为8.7%,日本iDeCo缴费限额占人均GDP比重为3.3%~18.9%,而我国试点个人税延养老保险的地区(苏州、福建和上海)的税优额度占人均GDP比重为6.8%~10.3%,整体上提供的税优政策对纳税人的吸引力有限。此外,我国目前适用的税率水平低于美国和日本,相同额度所带来的节税水平也较低,适当提升税优额度占比,有利于提升个人养老保险的吸引力。在本次个人养老金新政中也有提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发展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缴费上限。
原有的个人养老金体系呈现出产品有限且资金运用范围受限的特点。在2021年试点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和商业银行养老理财产品之前,市场上养老金融产品主要包括保险公司提供的商业养老保险、个人税延商业养老保险以及基金公司的养老目标基金,产品选择范围有限,难以满足客户差异化的投资需求。在产品的资金运用范围上,尤其保险公司的产品,其投资运营基于保险公司资金运用规则,权益类资产投资监管比例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资产负债管理能力及风险状况等指标分为八档,最高占比为上季末总资产的45%。
新政下个人养老金的投资产品呈现多样化,且资金运用范围预计有所放松。根据新政政策,个人养老金的投资产品包括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的、满足不同投资者偏好的金融产品,产品形态基于投资者风险偏好的不同呈现多样化的特点。资金运用方面,从2021年的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政策看,对权益类资产配置有所放松,文件提出保险公司运用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资金配置权益类资产比例,可按照《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优化保险公司权益类资产配置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63号)要求上浮一档执行。
在以账户制为基础、国家财政给予税收支持以及资金形成市场化投资运营等三大政策红利的推动之下,笔者认为银行、证券、基金、保险等金融机构均将受益于个人养老金兴起带来的发展机会。
笔者认为,当前个人养老金政策出台初期,税优政策有限,预计有意愿参与的居民主要为中产人群,总体规模较小。从个人养老金采用税收优惠政策的角度看,个人养老金的目标客群主要为纳税居民,即月收入达到个人所得税起征点5000元以上的居民,截至2021年末,全国纳税人口约1.73亿人(城镇就业人口约0.70亿人+个体工商户1.03亿人)。此外,自2018年起,国务院相继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方案,当前个人所得税中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七类,预计月人均扣除额在4000元左右。也就是说,只有月收入水平在10000元以上的居民才能够享受个人养老金每月1000元的税收优惠政策。此外,对于中高收入人群,受限于个人养老金每年12000元的缴纳上限,年度节税额上限为5400元(即12000×45%),吸引力有限。
因此,笔者预计短期在政策层面尚未提升税优额度的情况下,个人养老金将为资管行业带来年均1200亿元的增量资金。假设在当前每月1000元的税优政策支持之下,月收入在10000元以上的人群有意愿通过参与个人养老金政策减少纳税基数。假设全国月收入10000元以上人口规模2000万人(约占总人口1.42%),其中愿意参与个人养老金的人口占比为50%,那么将为资管行业带来每年1200亿元的增量资金。
长期来看,笔者认为增加税优额度以及打通居民第一、第二、第三支柱之间的资金划转等制度层面的优化和完善将利好个人养老金规模的快速提升。参考美国经验,近年来政策层面在增加税优额度以及打通居民三支柱之间的资金划转上取得了较大突破,从而利好个人养老金规模的快速增长。一方面,美国传统IRA账户内的存入上限由1974年的每年每人1000美元提升至2022年的6000美元;另一方面,美国传统IRA账户中的资金绝大部分来自于第二支柱企业年金等的划转。2019年传统IRA账户的流入资金中有96%来自于企业年金等划转。
在个人养老金新政下,预计银行、证券(基金)和保险将共同参与,分享个人养老金带来的增量资产规模。笔者认为,各大金融机构各具优势,将共同满足客户的差异化养老金需求,实现客户获取。其中,银行的优势主要在于账户体系,证券(基金)的优势主要在于投资能力,保险的优势主要在“产品+服务”的供给。
1.银行是唯一的账户管理人,直接受益于客户获取
银行将直接受益于个人养老金客户的开户实现客户获取,更适用于风险偏好较低的投资者。个人养老金的账户制规定参加人在商业银行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因此银行将直接受益于所有个人养老金客户的开户,从而实现客户获取。此外,近年来随着银行理财的快速发展,银行在产品提供和投资管理方面的能力迅速提升,预计账户制的导流将有利于银行把握机会主动营销银行系的养老金产品,这将使得中低风险承受能力的客户优先选择银行系产品。根据当前试点情况,养老理财产品从2021年的“四地四机构”范围扩展至2022年的“十地十机构”,据国新办2022年4月15日发布会介绍,当前已有16支养老理财产品顺利发售,共16.5万投资者累计认购420亿元。
2.利好资管能力领先的券商(基金),有利于提升客户复购率
券商和基金公司的核心优势在于专业的投资管理能力,预计风险偏好较高的居民将选择券商和基金公司配置个人养老金账户。笔者预计,风险偏好较高的个人养老金账户投资者将优先选择投研管理能力领先的基金和证券公司进行资产配置。截至2022年4月30日,市场上养老目标基金数量共计190支,基金规模1227亿元,整体业绩表现较好。在目前股票市场行情处于底部的情况下,市场上仍有56%的养老目标基金的收益率保持成立以来正收益,其中成立以来年化收益率在0%~5%的基金共45支,收益率在5%~10%的基金共45支,收益超过10%的基金共15支;另有84支基金成立以来收益率低于0%。其中,大型基金公司的养老目标基金收益情况好于整体水平。前十大基金公司的养老目标基金成立至今的年化收益率为正的基金占比达61%,高于整体基金56%的占比。
笔者认为,资管能力领先的券商和基金公司将把个人养老金作为获客产品,在此基础上提升客户的复购率,从而带来管理资产规模的提升。考虑到个人养老金当前的投资限额偏低,年人均限额12000元,通常难以满足客户对于较高投资收益的配置需求,因此预计券商和基金公司将把个人养老金作为获客类产品,通过领先的资管能力满足客户的资产配置需求,从而提升复购率,带来资产管理规模的提升。
3.保险的核心优势在于打通养老产业链,满足客户“产品+服务”需求
保险公司的核心优势在于率先布局养老产业链,真正解决客户的养老痛点。笔者认为,对客户而言,存储养老金的核心目标是解决老年阶段的医疗护理以及衣食住行等问题,当前保险公司率先布局养老产业链,在满足客户养老金存储的基础上延伸至养老服务的供给,预计将形成产品端与其他金融机构比拼投资收益率之外的核心竞争优势。
主要大型险企的养老产业布局呈现地域覆盖广、医养服务健全、客户定位与个人养老金目标客户相匹配的特点。一是养老产业布局地域广泛。保险公司的养老产业布局主要包括养老社区和居家养老两类模式。从当前主要险企的养老产业布局情况看,养老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基本覆盖全国范围内各大重点城市和地区,有利于满足不同地域范围内个人养老金客户的养老服务需求。二是医养服务健全。老年客群的养老服务需求核心需要解决的是医疗和照护服务,近年来保险公司在养老领域的布局上重点关注医疗照护领域,有利于满足客户养老过程中真正需要解决的痛点问题。比如,中国平安自有医生团队2000人,中国太保自有医生团队400人,泰康人寿已开业运营7家康复医院等。三是养老产业的客户定位与个人养老金的目标客户完美匹配。保险公司当前布局的养老服务主要面向中高端客群,服务体系完善,预计与个人养老金的目标客户(如月收入10000元)较好匹配,从而利好形成“产品+服务”的差异化竞争优势。
▶表2 主要险企养老产业布局呈现地域覆盖广、医养服务健全、客户定位与个人养老金目标客户匹配特点
个人养老金制度的真正落地有利于银行、证券(基金)、保险等金融行业共享发展机遇,维持非银金融行业“增持”评级。
证券(基金)方面,笔者认为个人养老金政策的推出将有效提升居民对资产管理的认知水平,利好行业资产管理规模提升。保险方面,笔者认为保险公司“产品+服务”的差异化竞争优势将助力其获得独有的中高端客户的市场份额。养老产品地域覆盖广、医养服务健全、客户定位与个人养老金目标客户相匹配的保险公司将迅速抢占市场份额。